李飞被劫持28天 遭天津警察抽血六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现年四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飞,原籍辽宁锦州,在天津已工作生活多年。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号被天津警察绑架,劫持二十八天后释放,期间李飞被警察大量抽血。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号早上六点半,李飞去上班,在居住地天津滨海新区大港街重阳里小区的门口被警察拦截。警察问到:是李飞吗?我是警察,上车。然后强行把她拽上车。

警车开到板厂路派出所,警察把李飞的手机等私人财物全部搜走,并拿着她家里的钥匙非法抄家,抢走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录音机、磁带,《九评》、《解体党文化》、《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明慧周刊》等书籍期刊,还有两百元真相币、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等私人物品。

在板厂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提讯审问之前要采她的血和印指纹,李飞不配合,并说: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然后警察推门进来就说,那就做笔录吧。之后警察所有的问话,她都一律不作答。警察没有得到任何信息,于是草草收场了。

警察吃完午饭后,带李飞去了大港医院体检,要强行给她抽血,李飞不配合,拼尽力气抗争,警察三次想给她抽血都未得逞。

然后他们去给上级打了电话请示,并决定给李飞强行抽血。然后两个警察挟持她抽指血,她攥着手不配合。当时还有一个男的便衣强制掰开她的手指,最后也未成功。

后来他们把她带到一个房间里,决定抽她的静脉血。两个警察死死按着她的胳膊,那个便衣按着她的腿,然后医生抽走她五管血,导致她头晕目眩,浑身无力。

之后他们就把她送到了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并说没有身体检查。于是警察决定增加人员,去市里的新生医院给她强行透视,透视过程中三个警察抬着她,架在那里进行透视,并又抽了一管血。最后把李飞送到大港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监室号长让李飞背监规,李飞义正词严地说:“我不背。”当号长让她写学习心得时,她写“法轮大法好”。他们只好罢休不再让她写了。

当检察院来提审的时候,让她在笔录上签字。李飞说:“我没有犯法,警察抓我到这里,是警察违法。现在警察办案实行终身责任制,我不签字是为了警察着想。”最后他们没有办法,在临走时,李飞友善地对检察官说了一句,谢谢您。

在拘押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李飞只是当天被询问一次,李飞的律师在见到她时了解到警察只是问了她的个人基本情况,未涉及任何实质问题。

在这么长时间里办案人员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当天用强迫的方式抽她的血,总计抽了六针管 血。除此之外,没有做任何调查询问。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李飞修炼法轮功无罪。鉴于办案人员(实为犯案人员)已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罪名,对明知无罪之人施以迫害

九月二十九日李飞的家属决意去板厂路派出所要求无条件放人并递交了律师写的控告书。接待的警察态度蛮横,告知李飞案已转检察院,家属又到检察院找检察官递交控告书,检察官不收。后又给国保队长刘海洪打了电话,他匆匆挂了电话。

在三十号晚上,警察把李飞接回板厂路派出所,要求她在一张写有“×教”字样的释放证上签字。李飞拒绝签字。警察没有办法就放弃了,于是在三十号晚上李飞堂堂正正走回了家。

据了解,李飞被绑架当天,另有其他与李飞有关联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或抄家,但唯独原籍辽宁锦州的李飞被不明原由的非法关押甚至抽血。这是对外乡人的歧视,对法律的蔑视。办案人员随心所欲,无视法律,玩弄权术,意欲何在?

多年来,海外媒体网站披露了中共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恶行。很多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都有过被迫体检、验血的经历。形单影只、身在异乡的李飞这段惊险的遭遇,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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