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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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零一八年新唐人与大纪元法会

  • 剑桥电影节上映《求救信》 感动观众(图)

  •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 告诉百姓大法好 河北省霸州市俩妇女被非法判刑

  •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吴莺香被非法判刑

  • 甘肃兰州袁秀英、王雄珍、曲涛面临非法庭审

  •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 山东省日照市孙平在看守所绝食抗议

  • 黑龙江尚志市六旬罗彩森被关押二月余

  • 四川西昌市部份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 山东青岛乔君英被警察绑架 大伯哥遭毒打

  • 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遭恶报

  • 孙子遭车祸 有惊无险

  • 学完一遍《转法轮》 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痊愈

  • 修大法使我绝处逢生 全家得福报

  • 黑窝中得法显神迹

  • 对待同修要慈悲

  • 在大法修炼中走过的青春岁月

  • 众生在等着得救度

  • 在工作中修去各种人心

  • 修去怨恨心、证实自我的心

  • 耳朵“失聪” 不治而愈

  • 坚信大法 身体恢复正常

  • 在消业中实修 家人也得到师父看护

  •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 38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 明慧广播:《绝处逢生(二)》(10)

  •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470)

  • 景点真相广播系列:当前退出中共党团队人数(3亿1千8百万)

  • 明慧地方期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保定市、云南省、江苏省、营口市、银川市、汕头市)



  • 二零一八年新唐人与大纪元法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李洪志)

    参加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媒体法会的大法弟子,大家好!

    (众:师父好!)

    在中共邪党对大法弟子这么多年的迫害中,我们这两个媒体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很关键的作用。有力的揭露了邪恶的迫害,同时也针对法轮功的情况向民众讲了真相,同时也起到了救度众生的作用。

    中共就是一个邪恶的政权、一个流氓政权。如果它灌输的谎言,使民众分辨不清、辨别不了真假,就会随着它走向淘汰。所以在这方面,大纪元媒体和新唐人电视台起了很好的作用,真的是有力的救度了众生。

    当然了,作为媒体来讲,要做好应该做的事情,那就得修好自己。所以修炼呢,对大家来讲,对每个参与媒体的大法弟子来讲,修炼是第一位的。因为你的修炼好坏决定了你的救人力度,你的修炼好坏也决定了你的工作成效,这是一定的。这么多年的经验走过来,大家都深有体会,各行各业的大法弟子,包括各个媒体的大法弟子,都是这样,在自身的修炼上抓的紧的,很多事情都会事半功倍。所以我们不能够忽视了修炼。这是第一位的事情。

    大家知道做媒体是为了救人,为了讲清真相,为了制止这个迫害。但是最终目地是什么呢?你们每个人在媒体中都是在走自己修炼的路。你做的这件事情就是你修炼的路。这是一定的。不管你在这个媒体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分工是什么,那就是你修炼的路。所以要走好这条路呢,那就得在自身的修炼上用心,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最终是要圆满嘛。

    现在我一瞅年轻人这么多,多数是新面孔。当然了,年轻人哪,我首先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年来在中国大陆,这个中共邪党的那套东西啊,那套理论哪,都是邪恶的,是反传统的,是反人类的。那么它这个东西要想使人能够接受它,它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中国的传统文化,把人类的普世价值颠覆了。所以它一直就在起着这样一个作用。在中国的历次运动中,它打掉的都是中国文化菁英。文化大革命把文物、古迹、古籍,所有的文物都给销毁了,叫人不知道历史承传下来的价值见证。同时在学校的教育中,不学中国历史,泛泛的学,然后渐渐的不学,然后批判的学,最后再把中国过去的历史贬低的一无是处。灌输中共邪党是最好的、最伟大的。在它灌输下,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传统文化,都不知道自己的历史。有很多从中国出来的年轻人,看了神韵这个秀之后,哇,原来我们中国有这么好的传统文化,好象他才知道。中共邪党就邪恶到这种成度。所以它从中国窃取政权这么多年后,连我这个年龄段的人都被它洗脑很严重,思维与正常社会人的思维差异很大,更不用说现在的年轻人。

    所以我们在这一方面啊,在办媒体的这个方向性上,文化基点上,和把握普世价值这个尺度上啊,要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一定要以传统价值为基础。中共邪党为什么这么害怕神韵的演出呢,不过就一个文艺演出嘛,因为神韵表现的是人类的传统文化,它要破坏的正是这些,它要打掉的也就是这些,才能够使它那些个邪恶东西那么泛滥,那么嚣张。所以它觉的在中国干了几十年了,有半个多世纪,觉的中国人现在已经完全都是红龙崽子了,它觉的都是它的细胞了。它可以肆无忌惮的蹂躏中国人,肆无忌惮的杀你、宰你、迫害你。即使你骂它也是在它的文化中骂它,不是真骂,它都干到这种程度了。神韵彻底的颠覆了邪党的那一套,邪灵觉的这一百多年都白干了,真如五雷轰顶,全白干了。所以在针对邪党文化的问题上,要先能辨别它、能辨清它。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用真正的人类传统文化,才能看清它。

    所以大家办媒体啊,作为搞新闻的人、文化人啦,大家要以传统文化为基点,为普世价值的基础,才能够看清它,破除它。当然现代派的东西很多,不止是中共邪党对中华民族的破坏,在西方社会里也有很多现代派的东西。我告诉大家,这也是邪党搞坏西方社会的表现,都是它干的。人类的文化,从这一二百年来就发生了变化,过去人类社会是善恶同在,正负同在。它是阴阳平衡的嘛。可是到近一二百年之后啊,渐渐的就变成这个邪恶的共产幽灵替代了那个魔鬼,也就是阴阳平衡中,负的、魔的一面完全被它代替了。所以在这些年中,它是肆无忌惮的在干着这些毁灭人类的事情。

    就是说大家要想做好这些事情,那么一个是修炼好自己,再一个就是你们要认清这一切。理念、文化、新闻,不管怎么样吧,这些东西我们都要以那个普世价值来衡量它的好坏、对错。当然了,你们在风风雨雨中走过了这么多年,你们建立这个媒体的出发点也是为了救度众生、揭露邪恶。这个初衷就是这样的,你们的目地也是这个,是不能改变的。那既然是这样哪,你们就一定要遵照这个方向走。当然我刚才讲了,不止是中共邪党的邪恶在中国那么干的,现代派的东西也是它干的。我说了近一二百年来人类的魔鬼就已经是共产邪灵了,它不是过去那种正负阴阳平衡那个东西了。所以它在全世界,还不只是在中国,也不只是在整个共产邪灵社会阵营中起作用,它在全世界都在起着作用。因为它已经扮演了全人类那个负的角色了,就是全人类负的角色。诺查丹玛斯不是讲了“玛尔斯统治世界”嘛,真的是负的一面是它统治。当然了,正的那面是神统治,它是阴阳平衡的。但是到现在啊,人类的道德基础往下滑,它带动着人类,干的这些个邪恶的事啊,已经使那个天平失衡了,就是说阴阳不平衡了。恶大于善,就变成了这样一个情况。

    当然了,这个情况呢,要一般情况下,神看到了也会把它调整过来,是不允许的。可是呢,是因为整个人在往下滑,是人类自己要这样的。可是人又不是非常清醒的,是被它带动的,灌输的这些东西造成的。那么现在社会上所出现的这些现代派的意识啊,现代派的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其实说白了都是共产邪灵在自由社会里干的同样的毁坏人类的事造成的。

    都不是偶然的,看上去西方社会好象与共产邪灵没有关系,其实都是它干的。共产邪灵在中国社会表现的是杀文化人有钱人哪,破坏传统文化。在西方社会里它表现的是高税收,用所谓的现代观念行为破坏传统的手法干的。修炼人都知道,因为有钱没钱那是前世的业力轮报造成的,这样强取豪夺,那是违反天理的。但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乱的社会,乱的世道,世风日下,再加上这个宇宙的成住坏灭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时候,它就是这样了,坏了,要灭。所以它表现出来不只是人类社会,那个宇宙高层社会表现都不正常。就这么一个情况。所以有的时候我在想,作为大法弟子办的媒体,你们真的是在挽救人类,大法弟子真的是唯一的人类的希望。

    那么从表面看我们是孤军作战,所以我们自己要把自己的自身建设搞好,我们自己要把自己在修炼上,在这个做人的准则上,把自己修的好一点,不然很难完成这件事情。当然了,还有一句话叫物极必反,是吧,大家看到现在这个正的因素在抬头,而且很强势,恢复传统,全世界也都在出现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人类也越来越清醒。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做好,更应该发挥我们的作用。天象也在配合,一定会这样的,因为事情必须得这样。

    当然迫害法轮功我已经讲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是因为中共邪党就是为法轮功准备的,别看它多少年了,就是为法轮功准备的。这一点上,大家想一想也都清楚。现在迫害法轮功是邪党控制的,整部国家机器在运作。那么到了今天这一步了,大法弟子的考验、修炼,也到了差不多了,而且我们该救的人也都在最后了,这一切也都差不多吧,渐渐的在收尾了,共产邪灵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也就到了应该把它去掉的时候了。你们年轻还不知道,在我年轻时的那个年代,在中国,你自己一个人在没人的地方,都不敢说一句中共邪党不好,到处都是邪灵在监视着你,现在这些东西被销毁了,人们在酒桌上谁说起邪党来时都敢骂中共邪党,哪个人不骂都认为他有病,所以谁都在骂中共邪党。那为什么敢这样呢?就是中共邪党的邪灵、邪恶的因素被销毁的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人们才敢这样,觉的宽松了。但是只要共产邪灵还存在,它就是邪恶。就象毒药,只要那东西还有,它一定毒人的。你让它改变它是改变不了的。那是它的本质、它的生命就是那么造化的。必须铲除。所以到了这一步,中共邪党自己也会越来越乱。神也都在销毁它,正法的洪势也不断的清除它,就到了这一步了,谁捧它,谁跟它去,那就谁跟它一起完。

    不管怎么样吧,从前景上看,我们的媒体也应该越来越乐观,因为我当初看,我们媒体当时办的很艰难,资金、人员都不足。最起码我看到你们现在这么多年轻人,哇!我也很高兴大家都在做这件事情。还有呢就是,现在做的难度、社会环境都不一样。当初被邪党控制的一言堂媒体,向全世界散布谎言,看不到任何一个正面的消息,全世界也都在转发中共邪党的媒体的报导,就等于在全世界在迫害法轮功,大法弟子在国外的压力也是非常大,人们都抱着一种中共灌输的那种思想在看待大法弟子。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弟子把媒体办起来了,而且呢,越办越好,包括参与各个社会层面讲真相大法弟子共同的努力,人们越来越知道真相,越来越清楚这场迫害。无形中,我们做的这件事情过程当中,讲清了真相,同时也把这个压力消除了,所以我们大家现在都觉的很宽松了。那个时候真的是这样。现在呢,我看正的力量势头很迅猛,中共邪党越来越完蛋,谁保它谁跟它去。看清的他们就是明白人,看不清的那就是最傻的人。

    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办好媒体,要做好两件事,一个是修好自己,一个是我们媒体要以传统文化为基点,以普世价值为基础,才能做好这一切。大家做的不错啦,这些年辛辛苦苦的,一路走过来,不断的充实着新的力量,越来越壮大,而且大纪元的媒体还包括新唐人,已经是全世界华人第一大媒体,同时也是被西方社会越来越认识,越来越重视,这一点很可喜啊!抓住这大好时机,把我们的媒体做的更好,真的做的非常有力、有时效,一篇文章报导出来能够起大作用,一定会走到那一步去,就说这么多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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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桥电影节上映《求救信》 感动观众(图)

    文/英国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和二十八日,纪录片《求救信》(Letter from Masanjia)在第三十八届“剑桥电影节”上两次展映。

    '图: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和二十八日,《求救信》在第三十八届“剑桥电影节”上两次展映,震撼启迪剑桥观众。图为“剑桥电影节”上《求救信》导演与主人公海报合影。'
    图: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和二十八日,《求救信》在第三十八届“剑桥电影节”上两次展映,震撼启迪剑桥观众。图为“剑桥电影节”上《求救信》导演与主人公海报合影。

    剑桥电影节始于一九七七年,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电影节之一。讲述法轮功学员孙毅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遭受酷刑迫害的纪录片《求救信》(“Letter from Masanjia”),成为该电影节今年向观众郑重推出的近百部影片之一,这也是该影片在英国的首映。在电影播放后的互动环节中,导演李云翔向观众们介绍了更多电影背后的故事以及制作这部影片的初衷。

    影片的精致制作和深重内涵带给剑桥观众震撼和启迪。

    电影节主办方:影片传达了很强大的信息

    主办方负责人之一奥德奈斯(Iris Ordorñez)女士介绍她选择《求救信》影片的原因时说:“我对人道主义的电影普遍很感兴趣,这部影片传达了非常强有力的灵魂和很强大的信息。”

    她认为故事中的小人物,一个小小的举动就改变了很大的事情,只要人们去做对的事情,就很好,她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看,也希望人们能为中国人做些什么,她听到观众们往外走的时候说,我要告诉其他人都来看。

    悉尼教授:没想到(中共)迫害如此残酷

    悉尼大学退休的神经科学系教授霍奇斯(John Hodges)先生曾在悉尼的中共使馆工作过,他看到过法轮功学员在使馆外的抗议,他表示《求救信》让他了解到更多事实:

    “我知道中国(中共)对他们进行迫害,但是不知道迫害得这么严重,用这么残酷的手段去折磨人。”他表示如果自己有能力,希望能帮助中国人。

    作家、记者柯瑞奇先生(John Krich)则表示观看《求救信》帮助他认识认清中共的负面宣传、了解真正的法轮功:“这是一种强大的精神信仰。……现在我对他们(法轮功学员)很尊重。”

    杂志作家:不相信中共会有改变

    观看《求救信》后旅行杂志作家瓦德先生(Philip Ward)这样表达他的最深刻印象:“孙毅的精神很有激励力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指出(中共)政权的错误。”

    他表示不相信中共会有改变,他们虽然废除了劳教制度,但是他们还会用其它名义(的国家机器)来迫害百姓。

    另一位观众大卫(David)先生说:“共产主义是个很危险的理念,他们用折磨的方式让中国百姓顺从他们。世界上其它共产国家都失败了,证明这种理念是错误的。 ”

    李云翔导演:微小的善举能改变历史、影响世界

    李云翔导演介绍说,目前《求救信》这部影片在世界各地放映,观众中总有很多人在流眼泪,他们被孙毅的故事所深深打动,那么在剑桥电影节上也不例外,虽然英国人更保守一点,但放映之后,很多人过来跟他打招呼,看得出来他们是眼泪含在眼圈里。让李导演感动的是:很多人在问,怎么能尽自己所能帮助制止这个(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所以我觉得做的这些事情都没有白做。真相是最有力量的。人们一直在问我们能做什么,人们一旦了解了在中国发生的这个真实的情况,他自然的就会做一些事情。”

    “这是一个最通常的反应,因为一方面孙毅在这种逆境当中展现出来的这种高贵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每一位观众,另一方面呢,茱莉一个看似微小的举动,带来的是改变历史的影响。人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一个很微小的举动,有可能带来巨大的改变。所以人们也被茱莉的经历所打动。”

    李云翔导演坦承自己和孙毅一样,就是希望用《求救信》来呼唤人们的善良、正义和良知,呼吁人类早日认清并制止中共邪恶:“其实茱莉作为一个普通的美国人,又何尝不是我们西方观众的一个窗口,如果大家也收到这样的求救信,你怎么做?现在大家没有收到求救信,可是你看过了这部影片,了解了这个事情,又何尝不等于收到了一封信了呢?那么每个人应该做什么? ”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2/173098.html>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应抓捕坏人治安一方的警察,却把黑手伸向了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打家劫舍、绑架勒索、暴力洗脑、酷刑虐杀;那本来执行逮捕公诉罪犯、反贪打渎惩恶的检察官,却蓄意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枉法构陷公诉无数良民;那本来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官,却把无罪的法轮功学员作有罪枉判,还处处对正义辩护的律师刁难动粗,使中国的政法、公检法、司法沦为黑社会流氓的黑窝。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十九年来直接听命于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政法委,直接并控制下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非法冤判众多法轮功学员,对各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核准案及上诉案非法维持原诬判,使大批善良百姓深陷冤狱,遭受残酷折磨。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严惩,人不治天治。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一、昆明市中级法院枉法诬判法轮功学员统计图表

    自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云南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极力迫害法轮功,昆明市中级法院不讲法律,执行政法委、610办公室的口头命令,对众多法轮功学员非法枉判,严重的在践踏法律,侵犯人权。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开始至2018年8月底,已有120名法轮功学员被昆明中院非法判刑,判决刑期最短的1年,最长的7年。

    图1:2001~2018年8月昆明中级法院对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图1:2001~2018年8月昆明中级法院对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昆明市中级法院诬判120名法轮功学员统计表

    庭审或判刑年份人数姓名和冤判刑期
    2001年1人月份不详:张文亮(山东籍)4年
    2002年1人11月7日:张静如4年
    2003年2人5月16日:周模芳5年下半年:王琼华3年
    2004年6人3月:高惠仙3年8月5日:李惠萍3年8月26日:李文英3年9月:董志昆3年;耿淑华1.5年11月:王洪芬4年
    2005年5人1月初:赵菲琼(赵飞琼)4年6月2日:谢梅3年年中:叶保福5年;杨明清3年;叶茂3年
    2006年15人3月13日:王岚4年;赵咏梅3年;赵晨宇3年;孙云集3年;高红1.5年;李君萍1.5年;左立新1.5年;毛丹心1.5年;田云波1.5年3月15日:朱国清3年(缓3)6月14日:孙永芬3年7月10日:何秀芬3年(缓4)9月14日:夏晓英3年9月29日:王志梅4年;杨木花3年
    2007年4人9月:高惠仙6年(第2次)8月13日:普宝玉3年12月28日:孟秀兰3年(缓2)月份不详:何家华1年
    2008年10人1月10日:石云7年4月9日:李麟书3年4月22日:王汇真4年(第2次)6月:童先珍4年8月11日:邓桂英3年;朱玉莲2年8月12日:林天青5年10月13日:邓琼仙3年11月7日:周晋3年11月24日:郭宏云4年
    2009年28人1月8日:江润麟4年;何秀芬3年;杨德英3年1月15日:杨淑华3年1月19日:裴绍飞1.5年;高翠芳3年;龙华鲜3年1月20日:蔡文慧3年2月:杨德英3年3月17日:朱德超6年;江昆1.5年3月26日:陈艳艳7年;徐伟1.5年3月31日:代琼仙3年4月2日:唐玉1.5年6月29日:李惠萍4年(第2次)7月8日:寇巧云3年;郑声玲2年(缓3);陈峡声2年(缓3)9月3人:罗泰友4年;董志昆3年;耿淑华1.5年10月:赵菲琼4年(第2次);李文波5年11月19日:凌莉5年;董桂芬3年;王勇3年(监外);张秀英3年(监外)
    2010年10人2月10日:李瑞华3年6月2日:刘蓉3年(监外);彭素芬1年(监外);张美兰1年(监外)7月6日:郭玲娜3年;刘永贵(刑期不详)11月3日:吴奇芬5年、朱恩华4年;王树兰4年(监外);杨功秀4年(缓刑)
    2011年11人2月:李焕珍3年(缓刑)3月:吴芸3年4月22日:孙显馨3.5年(监外);李福3年(监外)8月26日:张如琼(刑期不详)10月24日:车泗坤(刑期不详)11月10日:何佳蔓3年11月21日:贺桂珍3年;刘荣仙3年;李惠民3年12月20日:陈敬武3年
    2012年10人1月11日:张良3年3月13日:程洪畴3年(缓3)4月6日:桑永年3年(缓3);童云涛3年(缓刑)5月5日:王汇真3年;蔡文慧3年8月14日:胡今朝3年8月:罗民湖3年12月17日:姜允楠3年;缪青4年(监外)
    2013年10人1月9日:杨文清3年;瞿泽碧3年(缓3);周叙琳3年(缓5)1月21日:叶保福6年(第2次);杨明清4年(第2次);叶茂4年(第2次)1月30日:王进仙3年(第2次)7月2日:苏昆6年;张晓丹4年下半年:杨德英3年(第2次)
    2014年1人2-3月:王飞3年
    2015年1人11月:唐玉3.5年(第2次)
    2018年5人3月(上诉中院维持原判5人):朱玉莲(第2次)3年;李世霞2年(缓3);高琼仙2年(缓3);吕长英2年(缓3);瞿月仙1.5年(缓2)
    合计120人

    这场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逾19年的残酷迫害,在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上亿法轮功学员被污蔑、长期监控,数百万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及关洗脑班,甚至被酷刑致死或活摘器官致死,数百万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对家庭多人枉判迫害案例

    昆明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非法枉判无数法轮功学员,使一些家庭中的多人同时被判刑迫害投入监狱,给整个家庭和家族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磨难,以下仅举几个案例:

    (一)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二次被非法枉判

    叶保福现年68岁,原云南省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妻子杨明清65岁,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女儿叶茂,40岁,因迫害失去工作。

    2005年1月10日,昆明市盘龙区国安、“610”对叶保福一家三口绑架、抄家,叶保福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与女儿被非法判刑三年。叶保福与杨明清被非法开除公职。

    2012年5月4日,叶保福、杨明清、叶茂在家中再次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之后昆明市检察院非法对他们三人提起起诉。

    2013年1月21日上午十点,昆明“610”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昆明市中院的21庭开庭,在场的有四位法警,只有一个亲属坐在旁听席上,本次开庭的审判长是杨捷,审判员李兴虎、李士超。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三位律师同时在场,为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

    第一,举证方式违法,公诉人只念所谓的证据名称,却不出示证据,同时将所有所谓的证据一口气念完,并不敢针对其中的每一证据做到一证一质,即让律师针对每一个所谓的证据提出质疑并当堂对簿。

    第二,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没有在所谓的询问笔录上签字,叶茂当庭指出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询问过她什么,然而却有她的所谓询问笔录存在。

    第三,法庭没有出示扣押的任何物证,拍的照片也是非常随意的,所有的证据都没有给三位当事的法轮功学员看过,全是违法证据;

    第四,610还出示了所谓的对这些证据的鉴定,然而610这个非法组织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力做任何鉴定。

    第五,对于在叶保福一家非法抄家抢走的书籍及物品,其中一部份是法轮功书籍,如李洪志师父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这本书是指导人按照真善忍宇宙大法修炼提高的,教人修心向善,是万年不遇的高德大法,现已被翻译成三十多个国家的语言文字。另一部份是《九评共产党》等书籍,《九评共产党》一书资料翔实,论理客观、冷静、精辟、全面,是一部所有中国人都应该一睹为快的惊世之作。还有一部份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即神韵晚会光碟,弘扬五千年中华神传文化,节目纯善纯美。这些物品于国于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在证实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修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没有利用任何邪教组织破坏中国任何一部法律实施的情况下,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仍然法外施法、强加罪名,枉判叶保福六年,杨明清和叶茂四年(昆明市中级法院(2012)昆刑一初字第187号刑事判决书)。

    面对非法判决,叶保福一家三口向省高院上诉,要求驳回原判,无罪释放,并追查杨捷等法官的责任。但省高院不顾事实,维持原判,三人被劫持到监狱迫害。三口之家多年来都在监狱度过,2018年5月3日叶保福才结束六年冤狱回到昆明的家中。

    (二)非法枉判朱德超、江昆、江润麟一家三口

    江润麟,40岁,云南省建水县人,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2008年5月20日,江润麟与父亲江昆、母亲朱德超被昆明盘龙区恶警绑架、抄家。

    和江润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三名暂时借住在江润麟租住房屋内的何秀芬、杨德英、杨茂巧这三名法轮功学员。

    2008年12月18日,昆明市中院对她们起诉,2009年1月8日下午两点,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律师的情况下,昆明市中院在五号法庭对江润麟、何秀芬、杨德英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江润麟指问他们这是在秘密审判时,审判长杨晓萍竟然指着屋顶亮着的灯说:“灯都亮着,怎么叫秘密?”

    此后江润麟被非法判刑四年,何秀芬三年,杨德英三年。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昆刑一初字第27号,判决上唯一的理由就是江润麟承认炼法轮功,多次搬东西进出房屋。

    江润麟在云南女二监狱中非人性的虐待下,眼睛视力下降,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于2011年5月19日才回到家中。

    在江润麟被绑架的同一天,其母亲朱德超,父亲江昆也在2008年5月20日早上8点过被突然闯入家中的十多个来历不明的便衣绑架,并抄家中上万元私人物品抄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

    2009年3月17日,江昆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朱德超被非法判刑六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昆刑一初字第22号,江的父母提出上诉,2009年5月5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云高刑终字第659号维持原判,审判长:李风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丁万虎;书记员:李霞。

    江昆于2009年11月20日回家,朱德超于2009年9月8日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四监区遭受残酷迫害,狱警梁洁说江润麟母女二人不能在同一监区,因此将原本在四监区的江润麟分流到了六监区。

    以前身体非常健康的朱德超在狱中经常血压高,头晕,只有几颗假牙能勉强咀嚼吃饭,家人申请到外面医治却遭到无理拒绝。

    由于昆明中院的非法枉判,使三口之家在狱中遭受到精神及肉体上的残酷迫害,使他们至今仍不能抹去心中的阴影,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三)四次开庭,非法枉判苏昆、张晓丹夫妇

    苏昆,男,40多岁,昆明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2012年5月4日,苏昆、张晓丹夫妇俩在家中被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被分别关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第二看守所。

    2013年1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苏昆、张晓丹夫妇第一次开庭,才半个小时,法官杨捷就宣布休庭。

    2013年4月7日上午十一点半第二次开庭,开庭不久,法官杨捷就阻止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发问,并说律师问当事人什么内容要经过她的同意,律师认为不妥,杨捷非常生气,当即宣布休庭。

    2013年5月24日上午九点半,昆明中院第三次对苏昆、张晓丹夫妇非法开庭。

    在质证阶段,律师要求一证一质,要求公诉人唐雅琴必须当庭出示物证,不能仅以照片或几句话作为所谓的证据,必须将证据当庭出示。结果唐雅琴拿不出物证,当庭胡搅蛮缠。质证阶段才进行到第三个回合审判长杨捷突然宣布休庭,这已是杨捷第三次无理宣布休庭了。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7月2日上午九点半第四次对法轮功学员苏昆、张晓丹夫妇非法开庭。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人唐雅琴、李云兵将苏昆为他人免费装电脑系统作为“罪证”,被辩护律师反驳:这恰恰证明苏昆是社会中的好人。

    昆明中院在明知苏昆和张晓丹无罪的情况下,面对他们夫妇修炼法轮功身心获益的美好事实,以及家属、律师的无罪辩护,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仍然枉判苏昆六年、张晓丹四年(昆明市中级法院(2012)昆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书)。

    (四)非法枉判韩震昆、郭娟夫妇

    韩震坤,男,1965年1月3日出生,曾为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1991年转业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2003年因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

    2004年4月23日,韩震昆、郭娟夫妇在白马小区的家中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7月昆明市检察院[2004]昆检刑诉字第543号起诉书,公诉人是李云兵。

    2004年8月24日上午9时,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韩震昆、郭娟夫妇非法开庭,韩震昆、郭娟的律师做无罪辩护,审理过程中,韩震昆一直向法庭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并质问不法人员为什么自己的法庭辩护人马玲没到场。法庭不但没有回答,反而问他委托书上的名字是怎么签上去的?开庭当日在法庭上禁止受害人的自我辩护、多次打断受害人讲话、最后竟终止律师的辩护。

    昆明中院(2004)昆刑一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韩震昆判刑七年,郭娟三年。

    夫妇二人不服判决,向省高院上诉,2004年11月15日云省高院不顾事实依据依然维持原判。之后韩震昆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郭娟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五)非法枉判陈艳艳、徐伟夫妇

    陈艳艳,1957年出生,是昆明理工大学后勤职工。陈艳艳在学校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同事、领导、学校师生的赞赏,被单位评为优秀员工。陈艳艳的丈夫徐伟,原昆明理工大学教师。

    2008年5月19日,俩人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2009年1月8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夫妇俩非法开庭,2009年3月26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艳艳七年,徐伟判刑一年半,2009年9月8日陈艳艳关进女子第二监狱九监区迫害。在此期间,昆明理工大学将陈艳艳非法开除。

    (六)非法枉判郭宏云和王志梅夫妇各四年

    郭宏云 男,1971年出生。2008年3月24日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非法对郭宏云拘留,把他非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2008年4月28日安宁市检察院非法对郭宏云逮捕。2008年11月2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郭宏云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郭宏云的妻子王志梅, 1973年9月12日出生,云南省安宁磷肥工业公司职工。

    2006年4月25日被安宁市公安局绑架拘留,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2006年8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2006)昆检刑诉字第581号非法起诉王志梅,检察员张爱斌。

    2006年9月29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177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王志梅判刑四年。2006年10月初,王志梅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七)非法枉判龙华鲜和周晋母女各三年

    周晋,1980年7月出生,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周晋于2008年6月2日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冯军为首的恶警绑架,2009年1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法院工作人员对周晋的家属谎称次日是开庭时间,欺骗家属,耍尽流氓招数。

    周晋在法庭上对法官说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法轮功也没有违法,所有的证据都是颠倒黑白,当日的开庭草草结束。2008年11月7日昆明市法院(2008)昆刑一初字第197号《刑事判决书》对周晋非法判刑三年。周晋于2009年2月16日被关进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龙华鲜(周晋之母),1952年出生。2008年6月2日被绑架,并被非法逮捕,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初字第14号判决书)非法判龙华鲜三年,2009年8月份,龙华鲜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三、对群体和个体的非法枉判迫害案例

    1、九名法轮功学员外出旅游同时被非法枉判

    2006年2月13日,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昆明市中院非法判刑。事情经过如下:

    2005年7月2日云南法轮功学员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萍、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

    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为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功真相,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后10名学员被绑架,劫持回云南后,9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提起公诉,2006年2月10日早9点,昆明市中级法院偷偷摸摸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余多数的家属因未得到通知未能到场。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说他们此行10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

    法轮功学员义正词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游。辩护中指问:有哪一条法律可以对思想中所想的东西定罪?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审判人员在有力的事实论述中,被问得哑口无言,气急败坏中几次三番的强行终止法轮功学员的发言。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法轮功学员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被中院指定的律师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与本案无关!”

    孙云集工作中的货款4万多元和微型车以及他的一些私人财物,被诬蔑栽赃为“组织活动经费及交通工具”遭非法扣押未予归还。左立新的退休工资从9月份被非法扣留……

    在法轮功学员一身正气的自我辩护中,中院的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草草结束了这次所谓公开庭审。

    2006年2月13日“宣判”结果,九人被非法枉判如下:

    王岚四年;孙云集三年;赵咏梅三年;赵晨宇三年;左立新一年半;高虹一年半;毛丹心一年半;李君萍一年半;田云波一年半。

    2、赠送神韵晚会光盘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枉判三年

    2011年11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七十多岁的贺桂珍、六十二岁的刘荣仙、五十多岁的李惠民三名法轮功女学员秘密开庭,非法枉判她们三年。昆明市中级法院公然无视宪法和法律,践踏人权。

    贺桂珍、刘荣仙于2011年3月31日早上到昆明麻线营菜市场发神韵光碟(内容是“全球华人新年联欢晚会”演出的纯善、纯美,弘扬中国五千年传统神传文化的文艺节目,堪称世界第一秀)时被绑架,在恶警非法抄贺桂珍女士家时,法轮功学员李惠民与贺桂珍打了声招呼也被绑架。

    刘荣仙,毕业于上海东华大学,是昆明染织厂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十几种病痊愈。

    2011年10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偷偷对刘荣仙、贺桂珍、李惠民三人非法开庭,法院也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提前通知当事人,三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2012年2月17日,刘荣仙收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11)昆刑一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对刘荣仙和贺桂珍非法判刑三年,对李惠民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2012年9月12日,刘荣仙和贺桂珍一起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3、高惠仙两次被昆明中院枉刑共九年,开除公职

    高惠仙,女,50多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职工。高惠仙曾两次被中共非法判刑,第一次被诬判三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她在中共的看守所、监狱度过了九年黑暗时光。

    2003年11月5日,安宁公安局国保大队、安宁太平派出所、桥钢保卫科警察欧国强闯到高惠仙家,抄家、绑架,后高惠仙被非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八个月)。

    2004年3月,昆明市中院到安宁市看守所对高惠仙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当场就诬判高惠仙三年,2004年6月3日高惠仙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高惠仙在监狱遭到吊挂的酷刑折磨,在禁闭室被关了近五个月。在监期间2005年3月份,桥钢350厂的出纳金宗敏带着昆钢领导到监狱下通知开除了高惠仙的公职。

    2007年3月27日高惠仙从家里背着一包真相资料出门,在路上被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的李卫国绑架、抄家,当天将高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9个月)。

    2007年9月初,昆明市中级法院到安宁市法院,也没通知家属,偷偷摸摸开庭,对高非法判刑六年。

    高惠仙九月中旬拿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07)昆刑一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书后,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不给重新开庭审理,下达(2007)云高刑终字第1468号刑事裁定书仍维持邪恶的原判。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孔睿,书记员张琨。

    2008年1月7日高惠仙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送到监狱高就被关到禁闭室两个多月,在七监区被单独关在牢房近两年时间,受尽苦难。2013年3月16日高惠仙刑满获释。

    4,图书管理员郭玲娜遭非法枉刑三年

    郭玲娜女士,五十多岁,大学文化,原是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图书室管理员。

    2009年12月13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回家仅四个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诬告后遭绑架。郭玲娜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

    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年7月6日早上十点半(2010年7月6日10:30点)对郭玲娜非法开庭,为郭玲娜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遭到云南省司法厅的恐吓威胁而无法辩护,开庭过程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2010)昆刑一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对郭玲娜非法判刑三年。

    郭玲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2010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1359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李杰,审判员:张迎宪,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董密。

    2011年1月14日郭玲娜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因为坚持信仰不“转化”,狱警强迫郭玲娜坐“小板凳”,整整坐了两年。一直坐到2012年12月13日出监狱。

    四、参与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人及迫害事实

    昆明市中级法院参与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共有20人。审判长5人,杨捷、杨晓萍、朱正渝、后锋、张兆龙;审判员10人,李兴虎、徐建斌、李锬、李世超、钟彦君、唐勇、李倩、马侃、殷绍强、荆志远;书记员4人,段云萍、金书坤、张莹、彭超;陪审员1人,张浩。

    参与枉判法轮功学员最多的是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杨捷,共参与非法枉判45人;其次是审判长杨晓萍参与非法枉判30人;书记员段云萍参与非法枉判47人。

    '图2:昆明市中级法院20名责任人枉判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图2:昆明市中级法院20名责任人枉判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在中国大陆,已有上千场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例。很多正义律师在辩护词中告诫执法人员: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触目惊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采取的非法关押、刑事处罚或枉法判刑,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制造伪证罪、徇私枉法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来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直至接受历史的审判。

    在此奉劝云南各地公检法司的各级官员,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每个人参与迫害的事实都有记录,人在做天在看,参与迫害者请尽快忏悔弥补,珍惜自己以及家人的生命和未来,抓住机会以善待、保护法轮功学员的实际行动弥补曾经欠下的罪恶,在上天跟你算总账之前戴罪立功,为自己和家人保留生机和未来。

    1审判长杨晓萍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杨晓萍'
    杨晓萍

    杨晓萍,女,1977年5月出生,曾任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03年任助理审判员,2007年任审判员,后任审判长。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期间,参与枉判李惠萍、赵飞琼、李文波等30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杨晓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枉判何佳蔓三年冤狱

    法轮功学员何佳蔓,女,昆明市园林局昙华寺公园员工。2011年5月1日晚8时,在路上向两名问路的派出所便衣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便衣叫来十多个警察,把她强行绑架到大观派出所。2011年9月14日,昆明市检察院〔2011〕昆检刑诉字第601号起诉书诬陷何佳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她非法起诉,公诉人是韩纯盈。

    2011年11月1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何佳蔓非法开庭。2011年11月1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何佳蔓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是杨晓萍,审判员是杨捷,代理审判员是李兴虎,书记员是段云萍。

    拿到判决书后,何佳蔓发现上面提到证人“廖佳”,而何佳蔓并不认识这个人,“廖佳”也没有作为证人出庭。也就是说,五华大观派出所警察提供了假证、伪证。另外,开庭与下判决书的日期是同一天,这份判决书有可能是在开庭前就打印好的。

    针对昆明市中级法院的非法判决,何佳蔓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5月6日(2012)云高刑终字第525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

    以下是杨晓萍参与枉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李惠萍,女,2009年2月13日被绑架,2009年6月29日被非法枉判4年。
    凌莉,女,2009年4月21日被绑架。2009年11月18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5年。
    张秀英,女,2009年4月21日被绑架,2009年11月19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
    王勇,女,2009年4月21日被绑架,2009年11月19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监外执行)。
    董桂芬,女,2009年4月21日被绑架,2009年11月19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监外执行)。
    李文波,男,2009年4月24日被绑架,2009年10月12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5年。
    赵飞琼,女,2009年5月16日被绑架,2009年10月份被非法枉判4年。
    李瑞华,女,2009年9月4日被绑架,2010年2月10日被非法枉判3年。
    彭素芬,女,2009年10月16日被绑架,2010年6月2日被非法枉判1年。
    张美兰,女,2009年10月16日被绑架,2010年6月2日被非法枉判1年(监外执行)。
    吴奇芬,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4人,2010年4月12日同时被绑架,2010年11月3日非法开庭,吴奇芬被枉判5年、朱恩华诬判4年、王树兰4年(监外)、杨功秀4年(缓刑)。
    李焕珍,女,2010年5月19日被绑架,2010年12月3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缓期3年。
    陈敬武,男,2011年3月26日被绑架,2011年12月20日被非法枉判3年。
    何佳蔓,女,2011年5月1日被绑架,2011年11月10日被非法枉判3年。
    张良,男,2011年6月2日被绑架,2012年1月11日被非法判3年。

    2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杨捷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杨捷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任刑一庭审判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杨捷至少参与枉判了45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杨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参与的部份枉判事实如下:

    代琼仙,女,2008年8月26日被绑架,2009年3月31日被非法判刑3年。
    程洪畴,男, 2011年6月2日被绑架, 2012年12月17日非法开庭被枉判3年(缓刑3年)。
    罗民湖,女,2011年6月23日,2012年被非法枉判3年。
    王进仙,女,2012年4月9日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枉判3年。
    杨文清,男,2012年6月27日被绑架,2012年12月17日非法枉判3年。
    瞿泽碧,女,2012年6月27日被绑架, 2012年12月17日非法枉判3年(缓刑3年)。
    周叙琳,女,2012年6月27日被绑架,2012年12月17日非法枉判3年(缓刑3年)。

    3审判长朱正渝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朱正渝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任法官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审判长,朱正渝至少参与枉判了21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朱正渝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参与的部份枉判事实如下:

    王琼华,女,2002年5月15日被绑架,2002年中旬被非法枉判3年。

    张静如,女,2002年被绑架,2002年11月7日被非法枉判4年。

    王洪芬,女,2004年6月15日被绑架,2004年11月开庭后被非法枉判4年。

    孙永芬,女,2006年1月21日被绑架,2006年6月14日被非法枉判3年。

    李麟书,男,2007年10月16日被绑架,2008年4月9日被非法枉判3年。

    朱玉莲,女,2008年2月16日被绑架,2008年8月 11日开庭后非法枉判2年。

    邓桂英,女,2008年2月16日被绑架, 2008年8月 11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

    耿淑华,女,2009年2月28日被绑架,2009年9月18日被非法判刑1年。

    董志昆,男,2009年2月28日被绑架,2009年9月18日被非法判刑3年。

    4审判长后锋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后锋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任刑一庭副庭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审判长,后锋至少参与枉判了14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后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参与的部份枉判事实如下:

    朱国清,男,2005年9月19日被绑架,2006年3月15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缓刑3年。

    杨木花,女,2006年4月25日被绑架,2006年9月29日被非法判刑3年。

    裴绍飞,女,2008年7月13日被绑架,2009年1月19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1年6个月。

    杨淑华,女,2008年7月29日被绑架,2009年1月15日开庭后被非法枉判3年。

    5.审判长张兆龙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张兆龙'
    张兆龙

    张兆龙,男,白族,1969年12月生,本科学历。先后在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历任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立案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等职务。

    张兆龙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任法官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审判长,张兆龙至少参与枉判了6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张兆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如下:

    张静如,女,1944年出生,2002年8、9月被绑架,2002年11月7日被枉判4年。

    王琼华,女,1955年10月生,2002年5月15日被绑架,2003年下半年被枉判3年。

    高惠仙,女,2003年11月5日被绑架,2004年3月被枉判3年。

    韩震昆,男,2004年4月23日被绑架,2004年8月24日开庭后被枉判7年。

    郭娟,女,2004年4月23日被绑架,2004年8月24日开庭后被枉判3年。

    程洪畴,男,2011年6月2日被绑架,2012年3月13日被枉判3年(缓3)

    6.审判员李兴虎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李兴虎'
    李兴虎

    李兴虎,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作为审判员,李兴虎至少参与枉判了24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李兴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7.书记员段云萍参与枉判的部份事实

    段云萍,昆明市中级法院书记员。作为书记员,段云萍至少参与枉判了47名法轮功学员,对这些学员的非法枉判和迫害,段云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参与的部份枉判事实如下:

    2006年2月1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对赵晨宇非法判刑三年。

    2006年1月21日,孙永芬被非法抓捕并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2006年6月14日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6年3月1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朱国清秘密开庭,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五十二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他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8年6月21日晚十点左右,大观派出所三四个警察、五华国保大队的练学腾来李培高家里,练学腾到李培高家里后就假装让李培高教他炼功把他拉进卧室,外面的警察就开始打电话,又叫来10多个警察,抢走了他家里法轮大法书籍十多本、他的电脑(价值一万四千多元)、打印机两台、切纸刀两把、电子书一个、移动硬盘一个以及《九评共产党》等。这些警察非法在他家抄了一个多小时,就将他劫持到大观派出所,一个姓马的警察和练学腾对他非法审讯到深夜,凌晨五点多钟将他送到昆明市五华看守所。昆明市检察院〔2008〕昆检刑诉字第865号起诉书,检察员巫琳非法对他起诉,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6号判决书对他非法判刑三年。

    2009年1月19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后锋、陪审员李琰、杨捷,书记员段云萍和昆明市检察院的一个公诉人刘书林来到宜良县法院,当天把裴绍飞劫持到宜良县法院,秘密对他非法庭审,连他家里人都不知道。2009年2月23日他收到了对他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判决书,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09年7月20日,昆明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耿淑华和董志昆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完全是秘密开庭。九月中旬,耿淑华接到(二零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三十一号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朱正渝,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对耿淑华非法判刑一年半,董志昆三年。

    2009年10月12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到晋宁县法院对李文波非法开庭。整个开庭过程草草走过场后,就又将李文波送回了看守所。当天法庭的旁听席上一个人都没有,也没有亲属,李文波家离晋宁县法院走路五分钟,肯定是没有通知家属的秘密开庭。之后,李文波收到了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57号判决,非法判刑五年。李文波不签字,因此没有给判决书。

    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被判刑三年,张秀英与王勇监外执行。

    五、对昆明中院非法枉判的控告案例

    周模芳控告昆明中院审判长张兆龙等相关人士

    现年66岁的周模芳先生原为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被单位非法开除工作。

    2002年10月30日,周模芳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绑架,同年12月5日被逮捕,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于2003年5月十16日对周模芳秘密开庭,在庭上完全不允许周模芳说话,法院不顾律师的无罪辩护,在所有取证均为非法的情况下,非法枉判周模芳五年徒刑,使周模芳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到迫害。

    2010年8月17日,周模芳致信云南省高级法院控告检举中心、云南省检察院信访处、昆明市中级法院监察室、云南省教育厅控告检举中心等单位,控告昆明市公、检、法、司以及他任教的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人士,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在控告书中,周模芳先生针对昆明中级法院于2003年对他的非法判刑,控告法院审判长张兆龙、代理审判员唐勇和徐建斌以及书记员段云萍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信仰,并要求依法赔偿他在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要求恢复他的工作,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周模芳指出:从中国现行法律来讲,中共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违法的。抓我时没证据、起诉书被没收,指定律师为我作了如下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同时取证人应是二人以上。’但翻遍我当事人的卷宗,所有材料都是一个人取证的,据此,我的当事人罪名不能成立!”

    律师还未说完,审判长张兆龙迫不及待的发话:“行了!照你的辩护,我们得当庭放人了?不予采纳!”就这样审判长张兆龙利用职权违法判周模芳五年。

    张秀英控告昆明中院审判长杨晓萍等相关人士

    法轮功学员张秀英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绑架,第二天取保候审。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对她开庭,正义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判决,却在2009年11月30日颠倒黑白,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张秀英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张秀英上诉驳斥昆明法院强加的罪名,指出信仰法轮功无罪,洪扬法轮功功德无量;中共控制的云南省高院枉法维持原判。

    张秀英再提控告,检举云南省高院违法枉判,并要求追究参与违法判决者昆明中院审判长杨晓萍、云南高院审判长杨宇纲等人的相关刑责。

    张秀英在检举书中指出,公民信仰神佛是受宪法保护的;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合法;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为“×教”,以此定罪判刑就是违法的;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两高”的解释是违反宪法的,这两个部门都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以《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来对法轮功学员犯判刑的各级法院的审判长、审判员均涉嫌犯有:“徇私枉法罪”、“执行判决失职罪”、“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裁判罪”等,因为他们不仅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了枉法裁判,而且还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伤害。

    张秀英叙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由来,她说:“我从小家境贫穷,浑身是病,生不如死。1998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遵循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法理,身体迅速得到康复,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痔疮、美尼尔氏综合症都好了。我活了六十多岁,才尝到人没有病的滋味,也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好人的道理,儿女看到我身体好了高兴,邻居也羡慕我了。人精神了,上楼上多高都不觉得累。我想:我在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中受到了益处,我也要把这高德大法传给更多像我这样的老人,让他们也在大法中享受身心快乐。”

    张秀英在文中质问道:“我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赞誉,怎么还判我有罪呢?难道我们这个国家不需要真善忍的好人吗?”

    张秀英被非法枉判三年上诉后,云南高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其实中共的所谓开庭只是走过场,欺骗外界而已。

    结语

    以上案例也只是在明慧网上曝光出来的部份事实,并非迫害事实的全部。法轮功学员最担心的是今天还在中共的谎言欺骗下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你们的明天在哪里?

    2006 年1 月1 日生效的《公务员法》第54 条就已经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2017年6月12日,最高检出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次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案件的经手人只要活着,就得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昆明中院及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可以自己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看看迫害法轮功学员今天所犯下的罪行,在清算时用哪一条能免责?昆明中院审判长杨捷虽已辞职,但其在位时非法枉判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按“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其犯下的罪行同样将被清算。在清算来临前,参与迫害者主动曝光罪恶,讲出真相可以弥补过错,减轻罪过。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如果有知情者知道更多迫害内幕请反馈到明慧网。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

    2018年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名册:下载(20.3KB)


    告诉百姓大法好 河北省霸州市俩妇女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石油物探局李文红、陆荣改,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绑架,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被秘密开庭,李文红和陆荣改均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九月三日,被转至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法轮功学员李文红、陆荣改,在煎茶铺大集上,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煎茶铺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私人物品等,非法关押在霸州市看守所。家人向看守所要人,看守所不给答复。直到目前才得知,她们获冤狱一年半,已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已近两个月,仍不知她们的近况。

    法轮大法救了李文红的命

    李文红是河北省霸州市石油物探局职工,在一九九九年,得了慢性胃炎后,相继出现了抑郁症、胃瘫、贫血、尿失禁、骨关节冒凉气、鼻咽炎、便秘、脏器下垂,还有子宫肌瘤、乳腺增生。随着抑郁症的加重,胃功能逐渐减退,最后形成胃部瘫痪,就是胃失去动力不工作了,不能进食了。

    这是世界罕见的一种病。李文红曾经北京协和医院消化科国内胃肠动力首席专家柯美云教授(挂号费三百元)的多年医治,也没治好。最后无药可治了,只好用“鼻饲”,就是把胃管直接插到小肠灌营养液来维持生命。

    据她的朋友讲,二零零几年,李文红一米六六的身高,体重只有四十公斤,内脏也开始衰竭,出现尿失禁,经常是尿裤子了才知道。在她生病的十几年中,都记不清医院下多少次病危通知书。然而就在家等死的李文红,开始修炼了法轮功。

    一天,她的朋友发现,她看上去脸上放着光,还透着红。朋友兴奋地说:“你好了呀?!你是调蜂蜜好的吗?我也回家调蜂蜜去!” 李文红说:“我可不是调蜂蜜活过来的,我是炼法轮功炼好的。”

    通过炼法轮功,李文红所有的病都好了,完全恢复了健康,而且没花一分钱。是法轮大法救了她的命。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6/173149.html>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吴莺香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女学员吴莺香,今年五月二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二十六日,她被秘密开庭。十月十九日,吴莺香被闽侯县法院枉判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吴莺香今年四十四岁,家住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附近。

    五月二日下午,吴莺香,在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医科大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一名不明真相的学生诬告,被两个保安劫持,后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5000元现金等个人财物。

    五月三日,吴莺香被非法关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五月二十四日,吴莺香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六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吴莺香被非法开庭。据悉,在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没有依法讯问吴莺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辩护。

    之后,吴莺香的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九月二十九日,律师向闽侯县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吴莺香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预审理决定》的文书,“要求闽侯法院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决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不应审理并立即释放吴莺香。”同时,律师依法要求闽侯县检察院撤诉。

    然而,闽侯县法院,在十月十九日,仍枉判吴莺香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相关责任人: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镇环城路154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62333
    传真:0591-22063799
    检察官何洁0591-22070887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省大道39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70801
    法官李贤森0591-22193033

    荷塘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梅园1B座,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82110
    警察:黄亮伟、吴凡


    甘肃兰州袁秀英、王雄珍、曲涛面临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图谋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星期五),对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大法学员袁秀英、王雄珍,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交通局曲涛进行非法庭审。曲涛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

    袁秀英、王雄珍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曲涛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西果园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早晨,袁秀英被兰州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苏俊东带人从家中劫持,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至今。

    二零一七年年底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大队长李莉对袁秀英实施大铐——手铐、脚镣串在一起,长达九天九夜,在看守所警察上大铐的过程中致使袁秀英胸椎骨折。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左右,兰州市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杨家桥派出所、社区人员共十几人,开两辆警车,到王雄珍的家,强行把门撬开,把王雄珍劫持。

    六月十九日,王雄珍、袁秀英被城关区公安局非法拘留,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兰州市城关检察院公诉科彭维萍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非法将袁秀英、王雄珍二人起诉至城关法院。城关法院主办法官是刘冬郁。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兰州市西固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蔺海琰、西固陈官营派出所副所长郁万国等警察,冒充物业人员,闯入曲涛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家中,绑架了曲涛夫妇,四天后,曲涛的妻子被放回家,曲涛被劫持到兰州市西果园第三看守所。

    一个月后,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徐东红将曲涛非法起诉到城关区法院,主办法官翟玲玲。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 电话:0931-8522817
    院领导:
    张四恩, 0931-8522988
    高超, 0931-8513215
    郑晓齐, 0931-8522859
    苏克鸿, 0931-8522839
    赵永亮, 0931-8522889
    廖广伟, 0931-8522910
    韩国培, 0931-8522998
    邸冰红, 0931-8522996
    王沛 , 0931-8522800
    刘怡峻, 0931-8524106
    张炜, 0931-8522851
    赖兴萍, 0931-8522986
    杨万军,0931-8522867
    魏乾, 0931-8522978
    办公室
    王忆南,0931-8522906
    王丽红,杨中0931-8522888
    林虎安,苏志勇0931-8522865
    马志亮,赵君0931-8522904
    刘雅新,任芳0931-8522907
    梁海伦,魏瑜0931-8522921
    王小亮,赵磊0931-8522905
    张忠,王永红0931-8522901
    杨利华,王维峻0931-4617185
    李金胜,梁军0931-8522541
    甘玲红,文小平0931-8522926
    文小平0931-8522908
    档案室0931-8522902
    王兰瑞0931-8522920
    高豫榕,石瑜0931-4617195
    李习兵0931-8522916
    郑荣,潘阳0931-8522912
    王兰芳,杨冀飞0931-8522243
    高萍,肖黎莉0931-8509113
    机关党委
    李远明0931-8522584
    纪检监察
    贾培军0931-8522938
    黎永红0931-8522181
    郭宏茜,魏文静0931-8522931
    政工科
    吕晓琴,马赫0931-8522934
    李琰,周楠0931-8522935
    李泽霞,王萍0931-8522933
    调研室
    文朝霞0931-8522939
    王丽0931-8522870
    包霞,黎琦,韩钰0931-8522892
    尹利军0931-8522936
    审管办
    杨立瑛,陈晨,孙菊萍0931-8524122
    吴敬松,李麟0931-8524138
    立案庭
    李景波0931-8522240
    刘海鹏,彭延春0931-8524520
    达永红0931-8522871
    王西萍,温喆0931-8522958
    任茜如,王堃0931-8522873
    谢永珍,杨玲0931-8522882
    丁晓明
    李细才
    李毅
    王涛
    张桂秀
    潘建设0931-8522183
    郭丽金0931-8522896
    审监庭
    杨杰0931-8522802
    单永鹏0931-8522801
    罗东霞0931-8522808
    杨海涛0931-8522804
    王晓华0931-8522806
    梁燕平0931-8522803
    李春生0931-8522805
    张峻0931-8522807
    法警队
    张永青0931-8522922
    苏伟荣0931-8522923
    单发义0931-8522922
    李沅红,魏琼,曾俊玲0931-8522972
    行政庭
    陆军0931-8522997
    王琼0931-8522997
    孙晓娟0931-8522182
    张星平0931-8522875
    王珏,高士婷0931-8522878
    刑庭
    魏公信0931-8522809
    金济勇0931-8522810
    刘冬郁0931-8522881
    姚欣0931-8524864
    李易璇0931-8522812
    徐剑磊,张瑞如,张敏0931-8522813
    腾霄琼,张世丽0931-8522891
    翟玲玲,王美懿0931-8522815
    袁仙娥,王锐,刘虹蔚,虎桃兰0931-8522811
    汪海斌,张莹0931-8522817
    高宗敏,张永玲,辛星,林子超0931-8522918
    刘保森,杨琰0931-8524894
    高天飞,李海燕0931-8522816
    席爱军,苏蕊0931-8522820
    少年法庭
    刘文0931-8522992
    柳佳,海滟,陈莉,李晶0931-8522915
    民一庭
    陈浩0931-8522860
    苏玉虎0931-8522979
    毛世祥0931-8522980
    李春彦,陶生莲0931-8522982
    柴宗海,张金凤0931-8522989
    瞿梅,陈建林0931-8522983
    祝静,程娟0931-8522919
    张燕冰,陈琳,郭桂荣0931-8522990
    李冬莲,陈丽萍0931-8522981
    丁雨宁0931-8522899
    王英,施璞琰,陈丽丽0931-8522985
    黄劲松,赵启亮,徐萍0931-8522979
    民二庭
    李刚0931-8522950
    苏红0931-8522951
    齐春晖0931-8522957
    袁新社,王秀燕0931-8522953
    张世华,陈晖0931-8522955
    张洁,郝隆璋,孙玥0931-8522895
    张兰生,赵丹,蒋阳阳0931-8522956
    王娟娟,孙欢0931-8522962
    丁振红,张燕林,王永花0931-8522959
    张宁,王玉婷0931-8522952
    周娟强,赵琴琴,杨兰0931-8522961
    田毅,李永亮,孙怀印0931-8522960
    民三庭
    马秀霞0931-8522963
    李春林0931-8522968
    杨华0931-8522970
    黄海生0931-8522967
    官伟宸,司源,朱春玲0931-8522977
    苏兵,狄国娇0931-8522971
    杨伟,张亮0931-8522883
    黄星会,包小红,刘萍0931-8522976
    刘玉琦,刘莉0931-8522975
    王雅茹,莫玉连0931-8522965
    周静,张婧玲,宋景灿0931-8511001
    郝辰光,高洁,刘淳婳0931-8522969
    执行局
    彭彬0931-8522833
    桑毅智0931-8522821
    陈楠,郑鹏,王英0931-8522834
    陈群,周浩0931-8522836
    高平,张军0931-8522880
    周翠花,邸泽庆0931-8522850
    任爱萍,苏桂玲0931-8522852
    杨苏,赵路0931-8522835
    葛永明,冯志强0931-8522885
    马忠贤,王彦懿0931-8522855
    刘智勇0931-8522822
    王飞0931-8522827
    郭英姿,田胜利0931-8522826
    张光林,朱雪薇0931-8522831
    苏才德,高原0931-8591014
    芦思羽,宋强0931-8522048
    蔡俊平0931-8522828
    张小波,马荣洲0931-8522830
    执行小组
    王忆南0931-8504736
    单永鹏0931-8503461
    陆军0931-8503450
    张忠,彭云飞0931-8503093
    黎振伟,高志华0931-8503472
    梁岩,徐利州0931-8503471
    高江涛,张琴,李伟明0931-8503462
    师源静萱0931-8508651
    王伟光,王斌0931-8502365
    靖远路法庭
    崔辉德0931-8308820
    崔伟新,董瑞0931-8371433
    张莉,高亚琴0931-8365577
    任小梅,金晓丽0931-8375833
    白银路法庭
    陈伟奇0931-8489526
    牟飚0931-8465689
    徐上红,杨华岗,宋萍花0931-8458161
    李宪坤,张晗淳0931-8461139
    潘志翔,缪娟娟0931-8439279
    师静,刘清华,张彩凤0931-8469452
    刘向东,王雅雯0931-8432938
    拱星墩法庭
    郭万军4872719
    赵有勋,李静0931-4867200
    杨会元,张小莉,宋梅花0831-8495233
    魏林涛0931-8498679
    渭源路法庭
    龙晓0931-8784808
    马鑫燕0931-8784806
    王婕玲0931-8784809
    张援梅,毕春燕0931-8784805
    齐红波,殷健琪0931-8784805
    王晓英,张曦予0931-8784807
    雁滩法庭
    卢凯0931-8552210
    张永强0931-8518641
    宋芳芳,冯春晓0931-8538355
    李沛璐,唐晓云0931-8538395
    张大勇0931-8512004
    杜宝山,李丽丽0931-8538365
    鼓楼巷法庭
    李爱斌0931-8113139
    孟定军0931-8112239
    喻珩0931-8462814
    邢定君0931-8112589
    李永明,邓丽娟0931-8113379
    魏蕊娟0931-4818549
    禄青,杨露0931-8115989
    值班大厅0931-8469504
    审判区值班:0931-8522861
    大厅值班室0931-8522932
    院长接待室0931-8522925
    二楼羁押室0931-8522837
    门卫0931-8522900
    送达室0931-8265267
    监控室0931-8522877
    维修室0931-8522863
    保洁0931-8707743
    驾驶员0931-8522913,85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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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锐
    副检察长:韩荣翠,马春,李程,张耀东
    纪检组长:李旭
    政工科长:陈海洋
    办公室主任:刘昕明
    城关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科长陈南楠、公诉科副科长李小东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李晓妹
    政工科副科长:彭维萍
    检察官:王丹群、李春城
    控告申诉科:科长孙宝芳,副科长王华明
    检察员:唐占才,向维斌,王亚健(女),付绍芹(女)
    城关区检察院公诉科:叶立群,张丽,郑鸣姬,王煜轩,张静,马金兰,张巨鹏,刘蓉,张弘淼,杨玉玲,许娟,李国艳,王陇,柳曼妮,杨伟莉,张琼莺,袁帅,王燕昕,陈新龙,郑蓉,朱睿。
    侦查监督科:袁睿、王岩、温志新、何杰、卢芸芸、李春城、周雅茹、赵亚慧、任俊豪。电话:0931-8236257 0931-8236237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四川省公安厅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巴中市政法委书记:侯中文
    巴中市副市长、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 全
    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9589 0827-5223661、5233554、263055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警察刘光远、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刘敏等
    李红担任本案检察官
    蒲升元担任本案主审法官

    相关责任人和电话号码: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615号 邮编:636000
    电话/传真:0827-5818406 0827-5818506 0827-5818511 0827-5818103
    徐锋 巴州区法院院长
    王建鹏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吴向阳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杨蓉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周炳刚 巴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董晓晴 巴州区法院纪检组组长
    扈 拯 巴州区法院机关党委书记
    李放碌 巴州区法院审判长
    王兴平 巴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四川省巴中市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邮编:636000
    电话传真:0827-5817809 5817906 5817908 5280995 5266517 0827-12368
    院长 徐文昌
    副院长 李长霖
    副院长 文达
    副院长 杨上宇
    副院长 何齐
    政治部主任 陈刚
    纪检组长 彭俊
    执行局局长 杜江
    机关书记 高隆琼
    办公室负责人 向波
    办公室副主任 李霞
    审判监督庭 庭长黄晓东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邹清
    立案庭庭长 李晓云
    副庭长 肖强

    巴中市政法委
    朱冬 巴中市政法委书记、巴中市政协主席 13881698200 0827-5281961

    巴中市公安局
    地址:巴中市滨河北路中段33号 邮政编码:636000
    办公室电话:0827-5267632;传真:5260523;电子邮箱:bzsgajbgs@126.com
    政治部0827-5338680
    纪委 0827-5555500
    值班电话:0827-5260520
    巴中市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 荣全
    巴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马良辉

    巴中市看守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插旗山路(后河桥)
    值班电话:0827-2133922
    所长 罗朝伦
    政委 王思全
    副所长 李芙蓉
    支部副书记 王国富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19号
    电话: 0827-5223661
    张伟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区长 13608244080
    索国勇 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副大队长13980296610 18981655888
    张翼 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18778779226 1377877922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4/173129.html>


    山东省日照市孙平在看守所绝食抗议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18年10月26日,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大法学员孙平(女)的代理律师前往日照市看守所时未能会见孙平。据看守所接待的警察声称,是孙平不想见律师。

    但是,被劫持在日照市看守所的孙平、屈正蓉(女)、公华(女)均已于10月18日之后接到了五莲县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近期将会被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构陷,这次的律师会见是很重要的;并且几个月来律师已经多次会见过孙平,孙平对所聘请的北京律师是很认可的,孙平没有“不想会见律师”的理由。

    综合多个渠道获知,孙平在看守所内绝食已达二十多天,每天都声音洪亮的高喊“法轮大法好”。看守所警察在给孙平灌食,也试图让同时被非法关押的其她法轮大法学员“传纸条”(不让彼此见面)劝孙平放弃绝食。孙平状况堪忧。


    黑龙江尚志市六旬罗彩森被关押二月余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尚志市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彩森女士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现在已经二个多月。

    2018年8月14日,尚志市公安局李志国等人跨地区到哈尔滨市延寿县绑架法轮功学员罗彩森、景登琴。警察非法抄家时将罗彩森三儿子贷款的五万八千元现金抢劫。之后景登琴被非法判刑监外执行一年,一年内不允许在本地居住。罗彩森则遭非法批捕,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9月21日,罗彩森家属去尚志市找办案人高健平,高健平说钱送到检察院去了,我们去检察院问检察院说批捕了,但是案子没送来,还在公安局,家属就又回尚志市公安局,公安局门口遇到主办人高健平,家属请求进办公室谈罗彩森的事,高健平说就在公安局门口说,不让家属进。家属质问:你说钱已经送到检察院了,我们去了,检察院说钱不和案子走,没送到我们这,还在公安局,你为什么骗我们说送检察院去了?你是什么执法人员,高健平就说钱就在我这,就不给你们。家属说那我们就控告你,高健平就说爱哪告哪告,就进了公安局。

    罗彩森家属没办法,就去了检察院送了控告书,又去了尚志市政府纪检委送去举报信,尚志市纪检委不受理此案,让罗彩森家属去公安局纪检委,罗彩森家属就又去了公安局纪检委,把举报信送给主任吕刚,吕刚看完说:不能只听你们说我们得调查一下。过两天检察院人员打电话给罗彩森家属说:怎么能证明这五万八千元钱是罗彩森三儿子的?罗彩森三儿子说:房子证件和生意都是我的,我的钱放在我家,不是我的是谁的?我家钱还要什么证明,我妈妈是我养老,她没有生活来源,她上哪里能弄那么多钱?公安局纪检委人员说案子结了再说。罗彩森三儿子说:我做生意钱现在要用,为啥不给我?但警察虽没有任何证据,就是无理扣押。

    10月8日,罗彩森的家属再次去公安局找办案人李志国要钱、了解案情,李志国拍桌子大吵起来,后来还拿来执法记录仪给家属录像。家属也拿出手机录他们,王姓警察威胁家属。办案警察不解决问题,罗彩森家属就又去公安局纪检委,家属说:我能证明这钱是我的为啥不归还?潘姓书记说这笔钱有嫌疑,得案子完以后再说。家属说:你们说按法律程序走,那为啥人非法抓走四天以后才告知家属,七天后给家属刑事拘留单,也没有说在我家非法没收的五万八千元钱,这是按什么法律程序走?无任何手续,私闯民宅,非法办案。你们公安局以办案为由拿走我做生意的血汗钱,这不是土匪行为,电视、床在屋里都有嫌疑,为什么只拿我做生意用的五万八千元钱?

    10月12日,罗彩森家属又临时找第二位律师会见罗彩森,这次律师提前一天就预约会见罗彩森,哈尔滨第二看守所推脱说此前已经有两位律师会见,不让第三个再会见,后来律师询问得知,第二位会见的律师根本不是家属请的,是公安局安排来骗罗彩森的,让罗签个委托书,罗彩森说我有律师我不签。后来多次交涉,第三位律师直到下午3点50分才会见上。得知罗彩森思路清晰,始终零口供。当时警察没任何手续,仅有的搜查证被办案警察强行按了手印。但是第二天,律师因被警方施压放弃此案。

    10月23日,家属去尚志市检察院送控告信,检察院说现在不归他们办理,说法律2018年新规定的,后又到市政府监察委,工作人员说让找公安局,又到公安局,也不让进,说找监督科也不让进,旁边有个人说上信访办,信访办就在楼下,家属去了信访办,正好哈尔滨市巡视组在尚志。他们看了控告信说,没有搜索清单违法了,说他们受理。但是巡视组也是因罗彩森修炼法轮大法,诬陷她违法,并没有释放她回家的意思。

    10月30日上午,针对罗彩森一案,律师和家属找相关部门沟通,对公安办案人员进行控告,并要求退还非法扣押的现金五万八千余元现金。

    家属同律师先到公安局,找办案人员李志国和高健平,大厅门卫不让进入,要求电话联系但一直未接,办案人高建平称人在外面,无法相见,称回头联系律师,后无消息。后律师以去纪检监察室投诉为由,进入了公安办公大楼。先到六楼纪检监察,开始一位工作人员接待,后吕主任接待。看到控告,推称案件涉秘,无法干涉,又说其只是内部监察,只查处违纪。后电话联系李志国,称李在四楼办公室等待。律师下楼却未见李,办公室门锁,敲门无人应;返回纪检,吕主任已不在,其他人让下楼继续等李。半小时依旧未见人,隔壁人员称李等下乡去了,归期不知。

    之后去检察院。 检告知案件尚处侦查阶段,还未到检。后去了市政府监察委投诉控告。杨姓工作人员接待。杨一直推脱不收材料,言辞推诿,让去找办案人员,又说找公安内部监察,称那边监察也是他们派去的,告知吕主任称公安监察是内部监察的言论,其听后称不对,说明吕主任说谎,推诿之言。后又说没法律依据受理投诉举报,又称要律师家属提供证据。律师一一破解是荒谬言论,更称不受理就控告其,要求其告知姓名,工作职称,其害怕不告知,只说自己姓杨。后其推脱不下,只能收下控告材料,登记。

    下午律师和家属又到了公安局信访办找到哈市巡视组人员。巡视组称上次家属已到访,已收下材料。律师问处理情况。其答复在处理。 告知已转交尚志市公安局局长(尚志市副市长)玄亚庆处理,其也登记备案。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参与者,请静心思考,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别再人为的制造着无辜善良人被迫害的悲剧,别人牵驴而你们自愿帮别人拔了橛子,未来就还得替别人买单。有位律师在法庭上这样陈述:今天我在这里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申辩,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为他们维权我理直气壮。我最担心的是:当这一段历史过去,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沉冤昭雪的那一天,当参与迫害者(很可能包括您)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有谁、用什么法律来为您辩护?

    贾秀林,黑龙江尚志市公安局信访办侦查大队长 周四值班:办公电话:53322302

    尚志市相关办案人员李志国:手机号13804615555:办案人:高建平:18045055166


    四川西昌市部份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2018年6月,四川省西昌市西宁派出所警察等(估计还有村或乡上的干部陪同),到法轮功学员王琼英家里去,没有说为什么找她,进门就到处看,拍照,估计是收集信息。

    2018年3月“两会”前,西昌市西城派出所打电话问法轮功学员郭兵的儿子,了解郭兵住在哪里,在走动没有,郭兵儿子告诉他们,郭兵天天在接孙子。2018年6月,西城派出所警察在郭兵父亲家里找到郭兵,问郭兵住在哪里。

    2018年3月--5月,西昌市西郊派出所警察朱成(男)等三次到法轮功学员张翼家里。

    第一次进了门就照相,说是来关心关心,还说叫张翼就在家里炼,不要到处跑。张翼说要出去找工作,谁都有熟人朋友,不能因为炼了功就六亲不认了。还希望警察能听她反映工作被非法开除的问题。帮解决一下工作问题,他们就匆匆走了。

    第二次来了朱成等5、6个警察,张翼没有让他们进屋,提出在干扰她的正常生活后,走了几个警察,剩下朱成等两三个人,在张翼家门口拍了照。

    第三次,朱成和一个女警察来张翼家敲门,张翼请他们进屋喝茶,给他们讲真相,警察要拍照被张翼制止,女警察趁张翼和朱成说话时就拍照,说要向上级交待他们做了工作,张翼问他们做什么工作,他们说不知道,是要补录几个数据。8月左右,张翼的母亲接到公安局打来的电话问她房产证的事,其实是想调查张翼具体住在什么地方。

    2018年5月,西昌市长安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左春霞家里说是看她,想给左照相,左春霞因为脚骨折,卧床休养没有照成。

    2018年2月2日,西昌市河东派出所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廖安才家,开门后有一个警察就用手机照相,没进家里就走了。

    2018年6月1日,河东派出所三个警察(两男一女),到廖安才家里,带队的吴姓女警察说她是这一片的片警,看有什么需要她帮助,廖安才说,我没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你们不关心我,炼法轮功之后你们这么“关心”我。吴姓女警说她是来关心、帮助的,之后就走了。


    山东青岛乔君英被警察绑架 大伯哥遭毒打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18年6月,在青岛市上合峰会期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玡镇山前村法轮功学员乔君英被村委监视居住,村委多次让她去大队问话,乔君英都是给他们讲真相。

    6月6日上午11点,乔君英去理发店理发,理发店没人她就回家里。刚进家就闯进了七八个警察,先是进行抄家,包括冰箱、洗衣机都翻遍;然后又把乔君英绑架到琅玡度假区派出所,一宿不让睡觉,在度假区派出所关押三天后又转到琅玡山后边防派出所。

    警察同时还绑架了乔君英的大伯哥和大伯嫂子、法轮功学员苏志凤。乔君英的大伯哥遭到毒打,四个警察踩着腿,狠毒打耳光,打得他口吐白沫昏死过去,然后又勒索了500元钱去医院看病。

    苏志凤随后被送胶南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回家。

    乔君英6月13日被送胶南拘留所非法关押,26日又转到即墨普东看守所,并被下了逮捕令。警察带乔君英去医院查体时,被医生告知乔君英的身体状况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才被放回家。


    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大陆媒体2018年10月26日讯,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立长期在区、市级检察院任职:从1999年10月至2014年7月退休,前后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立在其任期内,积极推行、执行人权恶棍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非法起诉多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

    以下是刘立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诬判的部份案例:

    1、王新春、刘学刚、仲丽:2009年5月14日,王新春等3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家中被绑架。11月10日,鸡冠区法院非法庭审3人,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洋相出尽、漏洞多多,捏造的事实破绽百出。法院在对公安伪造的笔录、证据不符、刑讯逼供、法条不当等严重违法问题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公然枉法判王新春9年,刘学刚和仲丽各8年的重刑。

    2、房喜才:2000年11月被柳毛矿警察非法关押40多天;2002年被鸡冠区法院冤判15年重刑。

    3、姜凤荣:2000年3月被柳毛警察绑架关押3个月;2001年被立新警察绑架,鸡冠区法院枉判5年刑。

    4、薛福春:2009年5月被鸡冠区和立新警察绑架,鸡冠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

    5、刘景禄、孙丽香:2009年2月17日,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刘景禄、孙丽香夫妇,分别被鸡冠区法院诬判9年重刑。

    6、2002年1月29日,电视报导了鸡冠区法院将王密等12名法轮大法弟子非法审判的消息。还大肆宣扬说是“公开审判”,可连报社的记者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审的,在王密、孙殿斌、程佩英等12名大法弟子被看守所超期关押了最长近9个月的折磨后,他们仅仅因发真相传单帮助人们从谎言中解脱出来,便被非法判处徒刑4至10年。

    王密,原鸡西市第十中学教师,男,38岁,大学文化,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孙殿斌,住梨树区发展委,男,31岁, 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程佩英,住恒山区自建委,女,33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程佩明,张新矿工人,男,36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邱学治,住梨树区红星委,男,28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张世力,小恒山矿工人,男,39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李成义,个体家电维修业主,男,25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刘桂华,鸡东县永安小学退休教师,女,50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姜凤荣,住恒山区勤奋委,女,41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赵树凤、赵树丹,(孪生姐妹)女,21岁,住梨树区东升委,分别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有期徒刑4年。

    郭美松,女,35岁,住鸡冠区局东委,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以上案例只是刘立在鸡冠区检察院任职期间的部份案例,在鸡西市检察院期间的案例尚待进一步查实。

    根据明慧网资料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鸡西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责任者至少有734人。国际追查组织发布的追查通告中涉及鸡西地区迫害法轮功责任人400余人。

    明慧网已报道的4933篇恶人恶报文章中,鸡西地区曝光了至少72人,暴病死亡、车祸死亡、猝死、自杀、他杀、患重病、免职判刑、车祸、天灾、殃及家人等恶报类型繁多,有的不仅自遭恶报,还累及家人,有的一人多种报应。尽管这不是我们所希望发生的,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欠债是需要偿还的,这是天理法则,谁都别想逃脱。

    警告那些至今执迷不悟,仍在迫害崇尚“真、善、忍”修炼群体的糊涂虫,立即放下屠刀,真心忏悔赎罪,否则恶报榜上下一个就是你。

    '刘立'
    刘立


    孙子遭车祸 有惊无险

    文/大陆大法弟子宋秀珍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今年七十六岁。一天,孙子進屋就说:是大法师父救了我,是大法师父救了我,我要谢谢大法师父。说着,就到师父的法像前敬香、磕头,感谢师父的保护。

    当时我很惊讶,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那天,我孙子和他姥姥家人去郊区办事,在回来的路上,一辆运货的大货车(山东的)开的很快,撞到前面我孙子坐的面包车上,车被撞碎了,车里俩个人,一个是司机,一个是我孙子,司机从车里爬出来,头撞伤了,直流血,胳膊撞伤了,衣服破了,我孙子从车里出来,活动一下身体,什么事都没有,身上连皮都没擦破。

    旁边的人说,同样坐一辆车,两个人一个被送進医院,而另一个人却一点伤都没有,真奇怪。我孙子说:那是因为我相信法轮功,我经常帮奶奶做大法的事,心中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师父慈悲保护了我,车撞碎了,被救援车拖走了,司机受伤了,被送進了医院。

    孙子和大法的缘份还得从头说起。

    我是老大法弟子,经常出去讲真相,发真相册子救人,因为那时资料点少,真相册子供不上大法弟子救人用,我很着急,我想我可不可以自己做资料,这个想法一出,我就和我的亲戚商量我做资料的事,她很赞同。这样,就叫我孙子去她那学习打印技术(她是同修,是做资料的),回来教我。

    我老伴是二零一四年去世的,我就用国家发给我的抚恤金,买了一台打印机,打印纸和做资料用的其它工具。亲戚送我一台电脑,这样我开始打印了。孙子嫌我打印的慢,他就帮我打印,这样做出来的真相资料,除了我自己发放外,还给其他同修,解决了当时我们学法小组真相资料缺乏的问题。

    二零一六年,我搬到新区居住,离老区很远,那里都是新建的楼房,都是封闭式的,小区外边看不到几个人,楼房又進不去,这给我讲真相救人和发放大法真相资料带来很大困难,我很着急。

    一次,我去学法小组学法,坐在公交车上,正赶上堵车,车排得很长一大溜,我突然产生一种想法,要是把真相册放在车上,司机看到小册子后,明白大法真相,也能得救。我住的小区马路,都是停的车,很整齐,我想这回救人不愁了,这样,我就开始在车上放真相册。

    一天,拿着小册子发正念,发完正念,我说:小册子,我们今天到哪儿去救人?近处都去过了,咱们就得去离家远的地方了。这时,我孙子听我叨咕,他就说:奶奶,你今天多拿小册子,我开车拉你去远处发放,我也帮你发。从此以后,他就经常开车去离我家很远的地方发放小册子救人。

    我一般都是夜间两点钟以后出去,有一次,被一辆警车发现了,警车开着大灯,从很远的地方直奔我们这来,这时我们已经把真相资料发完,我们赶紧上车,开车就跑了。我一直发着正念,警察追了一段路,就不追了。

    我孙子不是修炼人,而他却做着修炼人要做的事,他经常跟同事、朋友讲大法真相,到朋友家串门、办事,他都拿着大法真相小册子给朋友看,同时给他们讲他认同大法的美好,并劝三退。有一天,他跟我说,奶奶我救了两个人,原来他的朋友明白了真相后,都要做三退。

    我孙子平时发现地上有扔的真相册,都捡回来给我。

    孙子得福报

    我孙子心里装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跟别人说,我身上哪不舒服,就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一会就好。过去他经常感冒,现在也不感冒了。师父说:“天体、宇宙、生命、万事万物是宇宙大法开创的,生命背离他就是真正的败坏;世人能够符合他就是真正的好人,同时会带来善报、福寿”[1]。

    我孙子的一切都很好,工作顺心,领导非常欣赏他。一天他高兴的说:奶奶,我被提拔当部门经理了。我说,这是大法给你带来的福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论语〉


    学完一遍《转法轮》 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痊愈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口述 同修整理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的工作是跟男人一样在山上采伐,抬大木头。由于长年累月的劳累,造成我腰椎和胸椎全部增生,再后来腰椎严重错位。再后来就整天躺在炕上,三个多月没下地,也没养好。

    丈夫一看这样下去这个人不就废了吗?有一天就打了个出租车,他和司机连搬带抬的把我弄到了医院。在医院做CT诊断结果是腰椎间盘突出,医院也没有办法治好,只是建议我别再干活,尽量养着,用些药维持。

    其实我们也知道,我们家邻居就有得这个病的治了好几年,都花了四、五万了,也没治好。可是丈夫还是不甘心,又找了一个诊所给我做按摩。每天按摩特别遭罪,那个按摩大夫掐住我的脖子,抓住我的头发往起拎我的脑袋,把我疼的不得了。

    大约这样按摩了十天左右吧,有一天他把我拎的实在是疼的受不了了,我就问他,你这么做是干什么?他说我要把你百脉打开。

    他这一句话点醒了我,我一下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我们法轮大法的修炼避开了一脉带百脉这种形式,一上来就要求百脉同时带开,百脉同时运转。”

    大法师父能给我百脉打开,我就决定回家好好学法炼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我就知道法轮大法好,但是并没有好好修炼。

    回家找到同修跟他们一说,他们都很愿意帮助我。来了六个同修,一天陪我学一讲《转法轮》,我炼功时刚开始站不住,我就靠着火墙炼,一个劲儿的求师父加持我。

    三天后,我就能站着了,又过了两天,我就能弯下腰来了,等到学完一遍《转法轮》(共九讲,学了九天)我就完全好了,啥活都能干了!

    丈夫看到我就这么一天天的通过学法炼功就好了,打心眼里高兴,他说:“别人花了四、五万块钱、治了多少年都没治好的病,你这没花一分钱,九天就好了!法轮功太神奇了,你们师父太伟大了!”

    原来和我一起干活的人、亲戚和邻居们看到我炼法轮功就把这么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给炼好了,很多人都说:“法轮功太了不起了,以后我也炼法轮功。”一个邻居家的女儿说她妈妈:“你看炼法轮功多好,你也去炼吧。”

    谢谢慈悲伟大的师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1/173464.html>


    修大法使我绝处逢生 全家得福报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来到世上已六十几载了,沧桑岁月中埋下了诸多杂乱的记忆,记得比较清楚的就是小时候老人讲的神话故事,还有早年的教科书或史书中记载的神话故事。对这些故事我半信半疑,即便是相信的一面,我也觉的它离我太遥远,可信不可及,跟现实的我也没啥关系。

    可是自从一九九五年十月以来,距我遥远的神话故事竟神奇的在我身上相继发生了,但却不是神话故事,而是我真真切切的亲身经历。每每想起这些经历我都清晰地记得,而且倒背如流,详细说起来,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由于篇幅有限,我请同修帮我整理出一部份。

    一、看天书得天法绝处逢生

    一九九五年前,我得了肝炎病,同时患有眩晕症等,病重期间,说晕过去就晕过去,之后又醒过来,反反复复,西药、中药各种偏方全都用到了,每天上班要带好几样药,每天吃药的次数比吃饭的次数还多,看病把钱花光了,不得已,忍着病痛的折磨,艰难的上班,以维持治病的开销。就是这样,病该犯还犯,一犯病跟死人一样,单位领导和同事多次用车把我送進医院抢救,从此我的名字在单位消失了,只有两个绰号,一个是“大药房”,一个是“十不全”。我经常这样昏死过去,有生命危险,单位怕担责任,劝我回家养病。

    不上班,我失去了生活来源。过多的吃药,使我染上了过敏症,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我母亲看着我叹息道:女儿这不完了么!这要是有个好歹,扔下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可怎么办呢?母亲为了给我治病,只好乱求医,托人给我请了“大仙”供上了,病不但没治好,反而招来了附体,遭了横祸。

    这些狐黄附在我身上,让我无名的产生恐惧,白天不敢出门,在屋里呆着,总感觉象有人来抓我一样,怕的我有个地缝都想钻進去,身体四肢无力,浑身难受,家务活什么都干不了,体重下降到只有六、七十斤,简直成了废人。它们不但害我,更严重的是害我全家人,我儿子半夜起来不睡觉到处乱走,得了夜游症;丈夫睡觉做噩梦,吓的起床发疯似的撞墙、撞桌子、撞暖气片,撞的头上满是大包;它们还操控我丈夫狠命的打我;全家不得安宁。这哪是人过的日子呀,我的承受力到了极限,我痛不欲生,想到了死,我写好了遗书。

    有一天我丈夫被附体控制,插上门又开始打我,我一边喊着一边往屋内墙边躲闪,一直躲到窗户跟前,再也没地方可躲了,我想索性从窗户跳出去,那时我家刚好搬到楼房,这时我儿子拦腰把我抱住,我拼命挣也没挣开,我失去理智的照我儿子肩膀头咬了一口,痛哭着说:让我死了吧,死了痛快,死了少遭罪,可是我儿子就是不撒手,哭着说:妈,你死了谁管我呀?你要是死了我不上学了,我也不活了。听了儿子的一番话,我的心软了,我和儿子抱在一起嚎啕大哭,哭了好一阵子,我对儿子说:儿啊别哭了,妈不死了,你去睡觉吧。打这以后,只要我不睡觉,我儿子就不睡觉,他看着我,怕我寻死,想到儿子幼小的心灵被我轻生的举动伤的这么重,我的心碎了,我难过地安抚儿子说:儿啊,妈向你保证,妈不死了,妈只要有一口气都会陪着你……

    就在我活不起死不成的时候,我丈夫单位同事的妻子向我介绍法轮功,说这功挺好的,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了她家。

    那是一九九五年的十月,一進她家,墙壁上挂着师父的大法像和法轮图形,我看见法像放着金光,满屋子都是金星,光芒四射,我象進了天堂一样,高兴的不知所措,怎么会这样?不会是在做梦吧,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眨了眨眼睛,从新观察眼前的一切,确定这一切是真的,不是幻觉。我决心已定,这个功我一定得炼。她把《法轮功》修订本给了我,让我拿家去看。我到家翻开书,眼前又出现了光,这光不是一种颜色,而是好多种颜色,非常好看,真是赤、橙、黄、绿、青、兰、紫,我太激动了。当天,我从晚上八点看到十一点,我用三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一遍,我又照着书上的炼功图,学炼五套功法。书中说的消业状态我都挺过来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我的病全好了,我再也不用打针吃药了,我再也不用上医院看病了,折磨了我二十几年的病魔,在这暂短的时间,就这么看看书、炼炼功,不治而愈,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要不是我亲身的经历,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的,但这确实是在我身上发生的奇迹。

    我病好了到单位看望我的同事,他们惊奇的问我:你还活着哪?我说我活过来了,我炼了法轮功了,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我绝处逢生了,同事们都为我高兴,都让我好好炼法轮功,好好活着。

    《九评》发表以后,我请同事们来我家吃饭,给他们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他们都爽快地答应。我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单位同事看到我的变化都认同了法轮大法,他们在我身上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有位同事在公交车上对着满车的乘客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就是好!”

    二、师父帮我清附体除狐妖

    自从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我和我家人的附体,全部被师父给清理了。彻底的摆脱了附体对我和我家人致命的危害。我们家人,对李洪志师父的威德、超常的法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次,我在梦里清清楚楚的梦到一个年轻人对我说:不用害怕了,我都给你家里的环境清理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从此,我儿子夜游症没了,丈夫不再做噩梦、撞墙了,也知道心疼我了,直到现在再也没打过我。

    但是真正修炼就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会有方方面面的考验。有一次,单位分的苹果梨,我想要给我母亲送去,已经走出了家门,一个声音提醒我:穿件衣服再走。我返回屋里找衣服,找出一件不想穿,再找出一件还相不中,找了四件衣服,最后一件满意的穿上了,我发现这件衣服戴着一枚法轮章。刚走出不远迎面走来一只大狐狸,我本能的倒退几步,吓的头发茬都立起来了,这只狐狸站立着跃跃欲试的往我身上扑,我和狐狸周旋着,倒退着走,情急之下我想: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是修法轮大法的。念头一出,只见那只狐狸蔫了,我趁势躲闪开,快步离它而去。待我给母亲送完苹果梨回来时,看见那只狐狸四脚朝天,仰面躺在地上,它已经死了。我知道是师父保护了我,把狐狸除掉了。

    三、進京证实法 师父一路呵护

    正当我沉浸在修炼法轮大法的幸福中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公然践踏宪法,对法轮功進行了公开、全面、非法的镇压,恐怖的气氛笼罩了整个中华大地,炼功点被迫解散,没有了集体学法炼功的环境,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去北京或省、市信访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大批量的被抓、被打、被非法关押,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为什么这样?一个能使人祛病健身、能给单位家庭节省医药费、能使人起死回生、能使社会受益的好功法,非要无端的被镇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好不容易摆脱了病魔,刚找到一条光明的路,活的象个人样了,现在又不让炼了,这不把我的活路堵死了么?!我感到象天塌了一样,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几天几夜哭个不停。我决心去北京找个说理的地方,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用我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的,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救苦、救难、救人命的法,是被冤枉的,李洪志师父是被冤枉的,我看着师父的法像,对师父虔诚的说:师父啊,不管别人怎么说,弟子对您的坚信、对大法的坚信谁也动不了,我的生命是您给的,可以不要,但想让我放弃法轮功绝不可以!我选了日子,买了火车票,带上横幅,毫无惧色的直奔火车站。

    在这之前,听说火车上查的很严,凡是炼法轮功的人、连同身上带的法轮功的物品,一律查禁,不准進京,我不听这邪劲,我要做的事谁也挡不住。果然,我乘坐的火车,是护送一批转业军人的专列,没有任何查检,我心里非常明白,是师父保护了我,我才能平安到达北京,一路畅通无阻。快到金水桥附近,我被人跟上了,我往哪走,他就跟我往哪走,还跟我套话:“我也是干这个的。”我跟他严肃地说:“你愿干啥就干啥,别跟着我!再跟我就报警了。”他听我这么说没趣的走了。

    甩开了跟踪者,我来到了金水桥,展开了条幅,发自肺腑的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还我清白!释放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我连喊了两遍,我身边所有的人,脸都朝向了我这边,我哪里知道,天安门广场布满了警察、武警和便衣,专门等着抓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几个警察走到我跟前说:“别喊了,都听到了!”他们把我带到北京朝阳看守所,这里关押着很多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每个法轮功学员单独叫出去,挨个提审,让报姓名、住址,拒报的就狠狠的打。我看警察打人太狠了,看不下去了,就主动走了出去,警察说“没叫你怎么自己出来了?”我说:我为什么不能出来?警察说“你干什么来了?”我说证实法来了。警察说:告诉我,你家在哪住?放你回家。我说:我没有家,我要跟我师父回家,现在我师父受诽谤,大法弟子遭迫害,我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我来晚了,我对不起我师父。说着我哭了起来。警察接着我的话茬说:来的不晚,正是时候。然后给我检查身体,说不适合关押,就把我放了。

    四、黑夜里的光

    为了让世人明白真相,我白天学法,然后面对面的讲真相,有时晚上出去贴真相粘贴、挂真相条幅。

    有一天凌晨三点,我带着很多真相粘贴和条幅出了家门,外面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由于看不清路,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的很艰难。突然眼前出现了光,这光就在我的脚下,有七、八十公分宽,一米多长,在我脚下延伸,我走到哪,这光就照到哪,我心里乐开了花,直到我又快又好地把粘贴全部贴完,条幅全部挂完为止,这光才自动消失。

    五、全家得福报

    修炼了法轮功,我的精神状态与身体状况,和从前有了天壤之别,全家人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他们认同法轮功,认同法轮功师父,都非常支持我炼法轮功,姐姐和母亲也修炼了法轮功,在我全家人身上,连连得福报的奇迹也频频出现,每个人都有得福报的真实故事,这里只举在我丈夫身上发生的两个例子。

    我丈夫是汽车厂铸铝车间的工人,负责用推车往料台上推铝料,每块铝料都是十几斤到几十斤不等,有一天,我丈夫正推着满车的铝料走着,脚下不慎,身体和料车同时失去平衡,整个料车砸在我丈夫身上,工友们看到此景,都吓坏了,急忙赶过来扶起料车,把我丈夫扶起来,我丈夫站起来,扑了扑身上的土,摸摸周身,看看腿脚,连皮儿都没破。工友们惊喜的说:回家吃喜去吧!丈夫下班回家,一進屋就冲我说:今天吃喜吧!我问为什么要吃喜呀?丈夫说捡条命回来,然后跟我说了事情的经过。

    还有一次,丈夫又和我述说一件事,由于工作的一时疏忽,造成机器爆炸,随着一声巨响,用丈夫工友的话说,好象地震了,爆炸后,大锅盖似的铁器,崩飞起来,在丈夫头顶上旋转着飞落下来,不知什么原因,在爆炸前一瞬间,丈夫处于蹲的姿势,如果是站的姿势,脑袋就被削掉了。丈夫的工友们说,老王啊,你是哪辈子积了大德了,不然这回准没命了。

    听了丈夫的述说,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心里无限的感激师父,谢谢师父,救了我和丈夫,谢谢师父,给了我和丈夫第二次生命,谢谢师父,使我全家人得了福报。在此代表全家人感恩师父!

    结语:

    我曾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对家庭对社会没有多大贡献的,被病魔缠身将要走到绝路上的废人,就这样被法轮功师父一分钱不要的,毫无条件的给消减了病业,救了我的命,并且用宇宙法理把我的灵魂重塑。如果不是神佛的境界、如果不具备高层生命超凡的智慧与能力、如果不是下世度人的觉者,世上哪一个人能无偿的做到这一点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践踏宪法,以权代法,在中国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对法轮功的所有说辞,百分之百的都是谎言欺骗,造谣诽谤。江泽民把共产党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邪骗手段运用到极限,煽动中国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我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在生命垂危、几近绝望中,被法轮大法救赎,起死回生,苍天有眼作见证,我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向中国人乃至更大范围的人讲清真相,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足以证明,法轮大法是救人出苦海的法,是教人向善的法,是救人命的法,只要你相信他,只要你有修炼的心,生命就会得到永久的福祉,生命时时刻刻就会得到他的呵护。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27/173770.html>


    黑窝中得法显神迹

    文/咏梅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因常人中的事被关進山西省大同县看守所四十天,谁知我会在这恶劣的环境中有幸得到法轮大法。大法展现神迹,唤醒了我这个丢下儿女离家出走十九年的迷途羔羊。

    意想不到的是我修大法做好人,却把我绑架起来,送去非法劳教三年。三年后,释放我,我想我修炼了,那就得听师父的话,就回到了我十九年前离开的那个家。

    把我关押在大同县看守所四十天中,被关押在里面的大法弟子都在利用机会天天给人讲真相,虽然炼功人都对我很好,给我吃的、穿的,可我就是不相信。有一天,我浑身疼,身子象散了架子一样难受,有位大学教授对我说:“你好好看看我手抄的经文吧,或许有缘的话,身体会好。”我接过经文好好看。这一看,头上象有东西在转,手上也在转,胸口也在转。我问教授咋回事,她说:“好妹子,真有缘份,那是法轮在转啊!师父找了你多少年了!”说着拥抱着我哭起来了。

    哭罢,教授给我讲了大法的美好。我这次听着才感觉舒服,浑身疼也消失了。大法这么好,我说我要修炼大法了,同修们就给我背法让我学。我还下决心出去后要和同修们上北京上访,让教授给我留了个联系同修的电话。

    第二天,看守所就把我放了。我出来后,就联系到同修,和他们一块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有个同修不让我去天安门,她说你没学法,就在家学学法吧。我就回到大同。

    我回来后,《转法轮》还没有看,就背着资料出去散发。一天晚上七点来钟,我背了一袋资料走在公路上,被一辆大卡车往前撞飞到三米多远的沟里,我没有害怕和疼痛的感觉,等起来一看,没有了鞋,我自语说:鞋到哪去了?司机跑来说:“你还活着?我们以为你死了,吓的在车上不敢下来。”我说:“我是炼功人,有大法师父保护着。要是个常人,不知道要出多大的祸事了。”接着我就给司机讲了真相。

    后来有一天,我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邪恶绑架。警察逼问我资料是从哪来的,我不说。他们又拿照像机给我照像,我大声说不许照,相机就爆炸了,几个警察吓得不再逼问我、迫害我了。最后就把我送到太原新店劳教所三年。

    在劳教所里,因我没学法、不懂法,有的同修就说我是冒牌货,我气得心口疼,我难受的向师父诉委屈,我说:“师父啊,他们说我是冒牌货,我没学法,不知道《转法轮》里是啥,我可是真心要修炼大法的。我着急啊!”突然,我发现被子上有字,一看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1],我非常激动,是师父在帮我呢!我就看着被子上的字在学法,谁喊我也不答应,看有二十多分钟,被一个转化了的同修干扰的看不见了。

    我还问同修们要手抄的经文偷偷学。一次警察从我被子里搜出经文,几个警察打我,我大声喊“师父救我!”他们震惊的退到两边不敢打了。还有一次警察在吃饭大厅开会,污蔑大法,我站起来说:“你们说的都是假的,法轮大法好!师父好!”这时同修都喊起来了,七、八个警察和吸毒犯们都围上来打我,我拼命大喊:“师父快救我!”我呼的一下象气球似的飘起来了,飘了有三丈多高(当时吃饭大厅正在盖,房顶还没浇筑),然后落下来。这瞬间大法神迹的展现,把会场中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有几个傻乎乎的吸毒犯还要打我,被警察制止了。

    打我的人回去后有的头疼、有的肚子疼、呕吐。科长、中队长都找我谈话,我一進他们的屋里,发现警察们还在头疼,一上来他们就对我说:“这都是你给我们气的。”一个女警察还在呕吐,她嘟囔着说:“吐得不得了,要命啊!”这些警察还对我说:“你,我们不管,不要去煽动别人,弄得我们收拾不住,饭碗都丢了。”我对他们说:“那你们不要转化她们,不要给炼功人关铁笼子,轮你值班了,不要暗示吸毒犯打炼功人。”警察说:“你是没文化,要是有文化,学习了《转法轮》那才是不得了的,就这我们都对付不住你。”警察每次叫我去和我谈话,他们都怕我看他们,她们吓得连连摆手往后退着说:“你不要这样看我们,不要这样看我们。”

    “非典”正厉害时,警察叫同修们吃药打针,我给同修们都说要拒绝,警察知道是我说的,也没找我说啥。有个队长很坏,指使吸毒犯打同修,那天她发烧了,很害怕,把我叫去说,是不是你们师父叫得的非典?我说不是,我就讲了师父是来救人的和善恶必报的道理,队长都认真听,听罢她说:“我听你的话,我只拿我的工资,不图升官发财,保住平安就行了。”

    劳教所迫害我三年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释放。释放后,我在考虑回不回过去的家,我离开那个家已经十九年了,过去的痛苦生活又揪心的浮现在眼前……

    我是湖北人,姊妹六个,我是老小。我从小就和小哥死不对头,小哥为接爸爸的班,我十五岁那年他把我逼嫁到河南。我觉得这家人不行,自己又没能力离开,就忍气吞声的生活着。这家人兄弟四个,老大、老三都打骂虐待嫂嫂,两个嫂嫂受不了都喝药死了。我的丈夫是个粗野之人,打我都拿石头、砖、木棍、铁棍甚至刀,见啥拿啥就打。我在这样一个暴力家庭中给他们生了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我想这应该给家庭带来欢乐,可我想的太天真了,丈夫还是那样野蛮。

    我对这个家彻底绝望了,无奈就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管他,他也不听,后来县法院也来教育他,也没有效果。法院的人说叫我离婚,这人不行。我跪在野外路上痛哭,对着苍天说:“老天爷呀,有我生存的地方,就叫我离开这个魔窝!”我狠狠心、咬着牙,从此踏上了抛家弃儿、离家出走的歧路。这一走就是十九年,现在我怎么办?思来想去还是回家对,因为我下决心要修炼大法了,那就听师父的话,遇到啥事都在法上想问题。于是我就回到了十九年前那个河南的家。

    我回到家,就赶紧和当地同修联系,让同修帮助我如何处理好家庭矛盾。同修们都谈了他们的认识,使我提高很大。我好好学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守心性,面对家庭的魔难,我能冷静对待。随着学法不断的提高,对丈夫的野蛮暴行,我做到三点:一是向内找,自己首先做到不怨、不气、不恨,宽容他、善待他;二是发正念清除他背后操控他的邪灵烂鬼;三是紧急情况下求师父。

    一次,丈夫手持门上的铁栓条打我,我忙喊师父,他胳膊耷拉着、龇牙咧着嘴、哎哟哎哟叫个不停,说是打我没打成,闪着胳膊了。还有一次,他拿砖头往我肩上砸,我一喊师父,他手中砖头落地,两手疼得伸不开。我说你要尊重师父,不再打人就好了,善恶必报可不是闹着玩的。后来丈夫不敢打我了,现在他怕我了,我做三件事,他也不象过去那样阻碍了。

    虽然丈夫没能认识到大法的美好,可他在大法的威力下,也改变不小,也给这个在过去灾难重重的家庭带来了希望。我们现在才象个家庭的样子。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17/173285.html>


    对待同修要慈悲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一日偶尔遇到了同修A,她告诉我他家的平房租给了同修B已经一年多了。B是做生意的,周末回来住,并做些真相资料。

    但A发现B与和她一起来的生意伙伴(常人)关系不正常,经常像夫妻一样出双入对,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的合作关系。有一个开天目的同修看到这两人后说:他们头上有一层粘粘的色欲物质,并且她家的空间场中到处都是黑色物质,特别的脏,很吓人,建议A不要到那去。

    我感到事情很严重,问同修A打算怎么办,她还没想好怎么说,也不敢确定他们的关系究竟怎样,不知如何开口。我用非常严肃的口气说:孤男寡女同在一室,这事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了。我感到你那里已经很危险了,色欲心是旧势力毁人的得力工具,一旦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旧势力是绝不会放过的。这教训太深刻了,根本就无一幸免。正法修炼走到今天怎么还能在这方面出大错呢?旧势力虎视眈眈的盯着每一个学员,一年多了,它迟迟未动,是否还有更大的阴谋呢?建议你以后别再带同修去了,如果给其他学员带来损失,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这过失怎么弥补?你跟同修B好好谈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让她马上斩断这种关系、转移资料点。遇到这事你也要好好找找自己,不是偶然的。

    同修A连连点头:你说的对,我马上去办这件事。说完我们就散了。

    到家后回想自己的态度、语言是否有不妥之处,没找到。我在心里对师父说:师父呀,不知弟子这样做对不对呢?我是真的为同修好,为大法考虑的。

    当天夜里,我梦到我要上台演出。我在台下演练一首歌是“同一首歌”,我清清楚楚记得唱了一遍,有一个人说,唱的不错,比他们(指其他同修)唱的好多了。这时晨炼铃声响了,我坐了起来,心里还在唱着那首“同一首歌”。我心里一惊我怎么能唱这首歌呢?这不是邪党经常用的吗?我唱邪党用的同一首歌我这不是和邪党站在一块了吗?这太可怕了。一定是师父在点我有问题,我到底哪里不对了呢?一整天我也没想明白。

    晚上躺在床上回想昨天与同修A的对话,忽然有所领悟:是我的心态不善。我对同修B的行为不能原谅,不理解她怎么到了现在还犯这样的大错,我无法包容同修,更谈不上慈悲对待,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看不上她。而且我坚定的认为旧势力一定会迫害她,而我在潜意识中是认同这种迫害的。表面上我在帮同修,实则是往下推同修。而且我在说话时有一种在人之上指导别人的心理,这是执著自我的显示心,用法来压别人,自以为是,告诉别人向内找,偏偏自己不向内找。还以为自己做的对、悟的正。表面上看我的话在理,但我不善的心态、状态和旧宇宙生命是一样的,所以我和邪恶站在了一块儿,如果不是师父点化,我是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问题的。

    其实,一个学员无论犯了多大的错,师父都不舍得扔下我们,盼着我们能改好,能走正以后的路。师父比我们自己更珍惜我们呀!我就曾经犯过多少大错啊,师父不也没扔下我吗?我怎么就不能包容同修呢?我应该力所能及的帮助同修走过此关,不能让旧势力抓住同修的把柄来迫害,更不能给大法带来损失,我要正面帮助同修起到维护法的作用才对呀!

    想到这我双手合十对师父说:师父:我错了。心里对同修说:我错了,对不起了。

    我开始发正念,帮助同修清除色魔对她的操控和迫害,清除那个空间场的败坏物质。这时一股色欲物质進入我的腹部,我加大力度发正念,色欲的东西没有了,我又打了几个冷战,我想一定是另外空间的邪恶在垂死挣扎,邪恶必须灭!

    后来听说B与那个人不再来往,也很少到租房那去了,只是放了些物品,同修在师尊的加持和自己的努力下在法中归正,走过了此关。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修炼的严肃性,大法弟子一定要修善。同时我又悟到当同修出现各种问题时,我们的态度很关键:能不能不为所动先向内找自己,能不能为同修负责、为法负责、以慈悲的心态正面帮助同修是我们的必修课,是形成整体的关键。我们要清楚同修所有不正确状态并非同修的真我本性,同修是被各种人心和观念操控的,是有他要提高和其他同修共同提高的因素,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如果我们被表象带动认为同修怎么能犯这些错误呢?她这样下去早晚会被邪恶迫害的。或者认为同修的行为很危险,我得躲开她免得受牵连。那这样的思想就会把同修置于被迫害的境地,骨子里和旧势力的思维是一致的,旧势力就更有迫害的借口了。它会说:“他们自己人都同意迫害她,我还不下手吗?”旧势力会让这样的同修心越来越不正,执著越强,谁的话也听不進去,自我自大、同修间出现矛盾埋怨、指责、嫌弃、逃避、间隔越来越大,旧势力的阴谋考验就得逞了,他就可以以此为借口進行迫害了。或是病业、或是绑架、给整体证实法救众生带来损失,这样的例子在各地都有。教训是很深的。

    记得在一次打坐中师尊点化我:不要瞄别人,瞄别人所带来的业力和恶果等到偿还的时候就知道了。我当时以为就是告诉我不要背后讲同修不足,不要盯着同修的执著,现在我认识到要先找自己,看自己,执着虽然表现在同修身上,但根源往往在自己这儿。不为同修表象所动,不進入被人心操控的同修的执着表现中。慈悲包容同修,正面帮助同修,不给同修加负面的观念,要与同修形成整体共同提高。因为没有偶然的事情出现,遇到就有你要修的,有你应该承担的责任。

    前天抱轮时想起一个同修,听说从美国回来了,之前此同修很不注意电话安全,什么都说,多人交流无果,很强势。我想这次她回来会不会又给我打电话呀,要不把她拉黑算了。此念一出立刻看到黑云涌来,邪灵打到我的空间场,我赶紧发正念清除。知道自己错了,是自我保护的私心和党文化的恶念招来了邪恶。所以我们的一思一念都很重要,都得归正。

    善待同修就是善待自己,是非常严肃的,我以后一定要认真对待。

    此文写的匆忙,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愿我们共同精進,以报师恩。


    在大法修炼中走过的青春岁月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相信一切都在冥冥中有其安排,更有师尊的慈悲看护。我来到这世上,在第一时间就经历了死而后生的魔难。后来常听村里人说我命大,日后肯定有福,此话一点不假,如今看来,生活中我虽没有大福大贵,但这份福德让我得到了我生命中最宝贵的——法轮大法。

    我小时候是超生的,而且是个早产儿。我妈说,大队妇联同计生办把我妈强行绑到医院打催产针生下我。生下来后,医务人员直接把我扔到水桶里了,就等我把水喝饱了直接扔到下水道里就完事了。后来,在产房众多阿姨对我这个小生命到来就遭遇如此厄运,心生怜悯,而后大家不约而同为我声讨,后来家人把我偷了出去。偷回去的路上怕我断了气,已经让家里人往路上迎来,随时等着我断气就地埋了,可谁知我就是有一口真气,就是不咽下去。回到家中,已有众多人在等候,给我烧热水洗澡时,我还口吐白沫呢,但最终我活了下来。

    一、机缘巧合,修炼大法

    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大法的,当时还小,只能算是一名大法小弟子,如今我已是个青年大法弟子了。

    记得我妈妈开始时是偷着学大法的,并没有告诉家中任何人。就在她得法两周后的一天,我和姐姐翻看她的抽屉时,看到了大法书籍及大法师父的教功图集,便拿出来在院子中按照师父的教功图集比划起来,自此开始修炼大法。

    此后就和妈妈一起到村里的炼功点去学法炼功,虽然年龄还小,仍然能坚持每天早上五点和妈妈到炼功点炼功,炼功时,无论是抱轮还是打坐我都很能坚持。

    二、信大法,神迹显

    虽然自己刚刚修炼时年纪还小,但是我就是对大法存有一颗坚定的心,就是坚信大法、坚信师父、相信师父讲的法。没有什么为什么,就是从骨子里发出的,就是信。

    我从小就是个病包。咳嗽、感冒、发烧,伴着我的成长,打针吃药就没断过。药难吃,经常吐的一塌糊涂,觉的活着真苦,真受罪。除了这些,我腿上还长有牛皮癣,常常痒的钻心,每次这时我都要把腿挠烂,最后导致腿部肿起来特别高。妈妈看着着实心疼,用尽各种办法,药膏啊,各种水泡啊,都不奏效,情况反而越来越糟糕,最后牛皮癣长到肚子上、胳膊上,总之除了脸,全身都长满了。而我一天一天的只有承受了。就在这时,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和我说带我去北京看病。

    那时我连县城都没去过两次,更别提北京了。北京两字对天真可爱的我来说遥不可及,只知道那是一个大城市,什么都是好的。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听了妈妈的想法后,我只说了一句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的话:“妈您还让我学法不?您要是让我学,上医院死都不去。”就是这样一颗坚定的心,再次改变了我的一生。

    没过两天,奇迹发生了,自己都没注意到,早上起床时,发现身上皮肤光光滑滑的,什么都没有了。那一刻,我的心是欢呼雀跃的,赶紧叫妈妈:快来看看我吧!我好了,真的好了!妈妈一样是惊诧不已,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内心同样是欣喜的。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信师信法,坚定正念,师父给我把业消掉了。这一刻的神迹,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我坚信师父到底!而那些伴随我成长的毛病也都随着我学法后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

    现在我的身体特别好,自打学法那一天起,再没有吃过一粒药,我知道,是大法,是师父救了我。

    三、迫害中 依然坚信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大法,一夜之间电视、广播、各种媒体、报纸开始了对大法铺天盖地的诽谤,一时间造成人心惶惶。我们村的炼功点在这种迫害下经常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骚扰。

    开始的时候,他们闯進炼功点就抄书,把书都夺走,后来学员们不交书,他们就开始打人,再后来只要被他们撞到我们一起学法炼功就都把大人们抓走,当时我还小,他们把我放过了。这过程中什么场面我都见识过了。一次一位同修在与警察的扭打过程中被玻璃把腿上的动脉割破,从屋里到院子里到处都是血,大人们被带走后,留下我和妹妹还有两个姐姐,看着那场面,心里害怕极了,那时候还不知道发正念,回到家后,看到空荡荡的家非常冷清,这个时候我就和妹妹抱在一起哭。哭着哭着内心就有一种保护我们的力量告诉我要学法,学法就什么都不怕了,我和妹妹就在静静的夜中开始学法,果真在学法过程中,我和妹妹什么都不怕了,学法就是学法,然后安静的睡觉。这种日子我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回了,也不记得每次经历了多久。

    后来,妈妈在我六年级的时候为证实法去了天安门,被劳教迫害了一年,二姐因为和妈妈一同去天安门,同年的大学录取资格被剥夺,而后在网上被通缉,小小年纪的二姐被迫流离失所,在外漂泊了好多年,期间的心酸与苦难家人都默默承受。

    每天放学回到家,只看到爸爸,看不见妈妈,也看不到二姐,更不知道二姐去向,大姐一人在外念书,想想这种日子,真的好苦,没有家的温暖。有时候恶警来家中找爸爸,爸爸翻墙就藏了起来,恶警吓唬我和妹妹,不管他们说什么,问什么,我们就是不说话。虽然我小,但我在经历过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来没有质疑过大法是不是真的,我们为什么要受这样的苦难。我和妹妹依然坚持和爸爸(同修)每晚学法。

    那时候我在小学竞选学生会主席,竞选过程中侃侃而谈,看得出老师对我的表现非常欣赏,过后校长找到我,跟我说只要你放弃修炼法轮功,我就让你当。当时我没有做出任何的思考,非常自信且直接的告诉他:我要学大法,我不会放弃的,那个我不当了。校长非常的惊讶,惊讶于我一个六年级孩子的选择。

    初中的时候,学校要求入团。最后老师统计的时候,一看全班就我一个没入,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就不入,我不喜欢它。老师只是笑笑并没有强迫我,过了一会儿年级组长过来了,到班门口问了一句有没有没入的,我兴奋的举起了手告诉他我没入,当时就是非常兴奋,因为我不同于全班的任何同学,我选择了远离恶党。年级组长是个老头听到我没入依然是乐呵呵的,外面的阳光照射到他的脸庞,好象在告诉我:你的选择是对的,我们都为你高兴!

    四、开创修炼环境

    上中专的那个时候,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依然是严酷的,我独自一人在外上学,可去哪我都不能不学法,这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份了。因为心中没有怕,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很快我便告诉宿舍同学我学法轮大法,告诉她们真相,她们没有对我另眼相待,反而都能认真的听我告诉她们的真相,从而使我开创了一个非常好的学法环境,同学们每天下午没课的时候就出去玩了,只有我在宿舍一个人认认真真的看书学法,她们回来后还会跟我说又在学法呢!

    就这样我一路走来,不管邪恶迫害有多严重,不管我是大法小弟子,还是成长为青年大法弟子,一路走来虽然算不上非常精進,可我走过的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不曾放弃过修炼,我已经离不开大法了,每遇到事情的时候,我知道只有大法能给我破迷!

    后来我参加工作了,无论是在公司宿舍住,还是在外和别人一起租房住,我都能第一时间正念清理我的空间场,第一时间开创我的学法环境。

    记得刚到一个公司,有个姐姐和我一个宿舍,相互聊天中我就往真相上引,说着说着她居然知道,还说以前村里有人炼过,特别激动,还要我教她五套功法,向我请了一本大法书,这之后我便自由的学法炼功了,她有时间的时候也跟着一起看书。

    又到一个公司,机缘巧合我和一个同事妹妹一起租房住,我们俩很谈得来,我又借机会跟她讲了真相,她非常愿意听,也特别明白,经常要我给她讲,后来还经常敦促我学法,告诉我别玩了,好好学师父讲法;这个同事妹妹后来回老家了,我又招租了一个室友,是个小男孩,我俩签完合同后,他就告诉我说,姐你别害怕,我是个好孩子,我身上有纹身,但这就是我的兴趣。当时我就知道这就是个好机会,师父用这种方式第一时间给我解决问题。我高兴的跟这个弟弟说,既然你向我坦白了这些,姐也不瞒着你,我是学法轮大法的。他当时就惊讶了,怎么就叫他碰上了个炼法轮功的呢?他说,你以后不要跟我提了。我当然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讲清真相的机会,我就简洁明了的跟他说了法轮功是什么,电视说的都不是真的,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后来弟弟说:今天就先这样吧。我知道人与人之间能够说上一句话都是有缘份的,何况住在同一屋檐下呢。我对他很好,有水果给他吃,做好饭他赶上了也给他吃,他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租户,一般都是回到住房处就关起门来了,互相不打扰,然后他就自己向我提起大法的事情,我就给他仔细讲,他很愿意听。

    能第一时间开创自己的学法环境,这是我非常欣慰与自豪的,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帮助我的,既然我有心开创自己的学法环境,师父一定会帮助我的!感谢师父!

    五、无畏讲真相,真心救世人

    二零零五年,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我便对我身边要好的同学开始讲真相,告诉他们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并对他们劝三退。那时我讲真相劝退了好几个同学,还有一个同学给她劝退后,她又把她家亲人的好几个人的单子给了我让我帮他们做三退。坐车或赶集时,只要我想做,想救人,我总能劝退几个。

    后来,我每到一个单位去工作,都能很快的把身边的同事劝退,首先我发现我很少有怕心,告诉同事我修法轮大法的时候,我都是自豪的,我觉的告诉他们的瞬间我都是闪闪发光的,给我的领导讲真相劝三退的时候我也不会因为他是我的领导而担心害怕,我发现只要我没有这些心的时候,我讲真相特别顺利,收到的效果真的是很好。我心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为何怕你?我要救你!你明白的一面应该是渴望的、急切的,我要因为自己的害怕胆小之心,如何救度你呢?所以讲真相中我从来都是正念正行的。在这我想多说一句,这些年我发现一个问题,我觉的无论我到哪个单位,总感觉把我要该救的人救了,我可能就会因为某些原因离开这个单位到那个单位。这让我觉的我是有使命的,师父早就给我安排好了一切。

    去年辞职在家时,一天早上炼功,突然想到了我的初中老师,我想这一定是师父叫我去救他们。就在过年前夕,我和妹妹带上真相台历和真相资料来到了我们的初中学校。刚進门时碰到了妹妹的语文老师,就跟他讲,可是他怎么也不退,后来我们就去找我们要找的老师,很顺利的给他们做了三退。正值中午下课,又碰上两位老师,一个是历史老师,我在旁边讲,妹妹发正念,可是那个老师还是相信她的历史,没能劝退。碰上的另一个是音乐教师,还是个党员,在我和妹妹同修讲真相、发正念的情况下,也很顺利的做了三退。要出校门时,又碰到刚来时妹妹的语文老师了,我们又是配合发正念和那个老师继续讲真相,最终将他劝退。

    这次给老师们讲真相,让我和妹妹知道了同修之间相互配合的重要性,妹妹一直没有走出来,这是第一次和我一起讲真相,过程中她告诉我说,我在给她老师讲真相时,那个老师不听,还有事往出走,她以为那个老师会举报我们,她的心里当时很害怕。我就告诉她,不用怕,有师在,你只管正念正行的去做,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别怕,我们是大法弟子,做的是全宇宙最正的事,谁也不能迫害我们,我们有师父保护着呢。这下她放下心来,在接下来的讲真相中我们相互配合,讲真相的效果很好。

    六、与同修一起诉江

    二零一五年由于工作原因,我选择了辞职,辞职回到家后,就听说要起诉江泽民,那当然太好了。由于本地区大法弟子都是文化水平不太高的农村大法弟子,在写以及整理打印诉江状的问题上真是有劲使不上的感觉,大家都很着急。很快我和其它片区的同修联系上了,很快就投入到了帮助更多的大法弟子写诉江状及网上投递、上明慧网登记等一系列事。

    面对自己写诉江状、快递诉状以及帮助本地区大法弟子同修的问题上,我没有任何的怕心、私心杂念等,二话没说,知道如何去写、去做时,上来就是写,就是做。让自己在这过程中做到了正念正行。

    在帮助同修写诉江状时,常常会遇到有的按照同修说的写好了,过后他又说不对了,来回改的;有的老年同修在述说事情时,把被迫害的事件记的混淆不清,就来来回回翻来覆去的说,有时还以为在说下一件事情了,造成我翻来覆去的写,这过程中我没有对任何一个同修抱有怨言,因为在我帮他们写的过程中,了解了他们的修炼过程,发现这些文化不高的农村大法弟子是那么朴实纯真的,这让我感动,我觉的他们都是伟大的,对他们的事迹感到震撼,真的是有那么一种感觉,大法弟子真伟大,生为大法弟子感到无比的殊荣!最终我快速的帮助同修回忆整个事件过程,并找到和他当时一起的同修帮助他还原迫害时间、地点、事件等,将其快速捋顺,整理出来。有的不会快递的,我帮助填单子并做好回执记录。有的不会写挂号信,我便做好挂号信的填写格式发给他们每人一份。有的因为快递被本地区拦截,我和其他同修不远千里驱车到外省邮寄。

    在整个过程中,我帮助本地区百十人的诉状進行整理、打印、邮寄、上网投递、登记等。我全心全意的把每份诉状都写到最好,发挥真正证实法、讲清真相的效果。我觉的此时自己在做着一件最最神圣、庄严、伟大的事情。我深知这是师父给予我的智慧,才让我做的一切事情都很顺利。

    六、精進实修,法中升华

    回家后,妈妈发现,我一天的学法时间比我干其它常人事的时间少之又少。察觉后,我也觉的是,上班的时候还有时间学师父的各地讲法呢,可回家快一年了,各地讲法都没怎么学,这下我痛定思痛,放下一切不务正业的事,开始每天除了三餐就是抱着书,在家里静静的学法。

    通过多学法,我发现要是把书一拿起来,就不想再放下,发现里面的无边内涵,层层法理都是以前没有学到的。不学法,何以得法?这让我想起师父讲的:“学法得法”[1]。为什么师父每次法会都一次一次的重复的告诉我们要多学法,多看书。讲法中师父告诉我们:“你们越来越知道这个法的珍贵,是因为你们在不断修炼和提高当中你们知道了各个层次中的法理,使你们明白了他是什么。这个法你越学习,你就会越觉的他珍贵,所以最能够使我们提高的就是多看书。多看书能够使我们提高的最快。”[2]这让我知道大法弟子必须学法。同时从内心正视自己,严肃的对待修炼,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在大法中实修,从而升华自己。

    现在的我正值结婚的年龄,以前别人给我介绍对像之前我还很向往,可是介绍后我又各方面都觉的不自在,甚至想想都很烦躁。所以也就不想让人给我介绍了。可是我的心却并不清净,虽不经常想这个问题,偶尔也是会想的,就是因为这样,我的色欲这一关经常过不去。想想确实很懊恼,但就是过不去,我就向内找,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一直犹豫不决,最后我就想,要不就奔着结婚的立场去找个朋友,要不就放下这颗心不结婚了。好好思考过后,最终我定下一念:洁身自好,不结婚了。理清思绪,发出正念后,果真在日后的过关当中,我把持住了自己,把这颗色欲之心去掉了。

    在借鉴其他同修的修炼心得时,我知道色欲心不光体现在这一个问题上,还体现在其它方面,对一个人的穿着打扮或是一个好感、一种欣赏,这都是一种色欲心的表现。但我想我会时刻记住师父的法,真正的去掉这颗心的。

    当然除了上面提到的利益心,色欲心,埋怨心、抱怨心之外,我还有许多的心,欢喜心、显示心、妒嫉心等好多执著心,但我相信我只要能认识到,我一定会修去我的各种不好的执著心的,真正的走向神!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实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4/26/176622.html>


    众生在等着得救度

    文/静心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修炼这些年,单位忙,家里忙,三件事我做的不够精進。去年辞职后,我每天都渴望着有同修和我一块做伴讲真相救人。可能师父看到了我这颗心,就很巧妙的安排了一位老年同修,她特别想到更多地方去讲真相,救众生,这样,这位老年同修和我一起搭伴去讲真相。

    去年,我们是从发台历讲真相开始的,我和老同修每天带二十本台历,二十本真相期刊,用两个小时左右,向人们发放并讲述真相。每天都能劝退十人左右。我们发台历不接的人很少,有的甚至想要二~三本(自己知道好,还要给孩子家要,给邻居要),在发和讲的过程中,我发现人们现在觉醒的特别多,他们在期待着真相,期待着大法弟子的救度。好多人,你讲什么,他就听什么,你说什么,他都特别赞同。下面是讲真相过程中一些感人的片段,我想和同修们一起分享。

    有一次,马路边一位六十多岁衣着讲究的老人,当我们告诉他天要灭中共时,他激动的哭了,他拿着台历和真相期刊直说谢谢。有一次,我们给七个一起聊天的人发送台历并讲真相时,路过的人也都围过来要,我和老同修带的东西不够,我和老同修走的时候,他们向我们祝福说好人一生平安。

    有一次,我们给一个特别精神的老人资料时,他激动的多次跟我和老同修握手,并竖起大拇指连说:“法轮大法好!”

    有一次,我们正在一个村讲真相时,他们村的一个干部一定要四本台历和期刊,送村干部一人一份,并痛快的把自己入过的党、团、队退了。

    也记不清多少次,当我们给世人讲清真相,做了三退时,他们都告诉我们他们家的住址,让我们去喝点水吧。也记不清多少次,人们接住真相资料时说,我们就爱看你们大法的资料,内容太好了。

    有一次,在集市上,我给一名中年男士做了三退后,他说共产党都不如土匪,土匪还讲个义气,共产党干事没道道,并让我看他手机上录的一百多名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非法圈老百姓土地的视频。

    有一次,到一个村,一个开棋牌室的环卫工人跟我们要光盘,说打牌时,给众人放大法光盘,都爱看。

    还有一个村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认可大法好,我们去了三次了,带多少资料,他们要多少资料。有一次,剩一份资料,想在路上发,这时后面有一位女士在喊:还有资料吗?给我一份。我们一问她还是党员,一讲,她就退出了党、团、队。我们刚要走,后面又有女士喊着要一份,遗憾的是我们没有了。

    现在九评编辑部又出版了《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正如其中所说,中华传统文化就是创世主为了最后救度众生,而在中国亲自奠定的文化。是世人在最危险的时刻,能够听懂神所开示的天机,从而得救的唯一方法。但共产邪党这百年不间断的政治运动,处心积虑的破坏中华传统文化,就是要使人在道德崩溃的危险关头,阻绝所有的出路。那么由谁来告诉众生这些事呢?只有明白真相的大法弟子。

    在正法最后不多的时间里,我要尽力的多救人,救更多的人,兑现自己史前的誓愿。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二十年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什么是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30/173909.html>


    在工作中修去各种人心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在国企的车间里上班,我们组有七个人,组长比我们挣的工资多一点,我们六个人的工资是一样的。

    我们这里做的是军工产品,产品用于防弹玻璃。我们七个人的分工是不同的:组长负责调控生产工艺,维持稳定生产;其中四个人轮换着看管生产岗位,每人一天,不是自己看管岗位的时候,辅助生产;两个人上中夜班(设备二十四小时运转)。看岗位的人这天有点累,必须得有很强的责任心,需要连续上八个小时。不过一周才上一天,平均一个月才有一周上两天。

    去年三月,我们组里出现了人员变动,有一个女同事C辞职了,又来了一个女同事D。同事D不愿意来这里,因为她原来的工作很轻松,下午基本不上班,而我们这里的工作量相对来说有点大,得上一天。

    D来了之后,工作不太积极,工作一段时间之后,组长和她商量让她学习看岗位。因为同事C辞职后,我们由原来的四个人变成了三个人负责看岗位。同事D不愿意,哭着去找领导说:“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不想看岗位了。”(我们这里的有毒有害岗位,四十五岁可以退休)。组长也妥协了,说那就扣工资吧,最后也没扣钱,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从那时,我就有点心理不平衡了,看D不顺眼,我知道这是妒嫉心。不是同事D不好,谁来了这么做,我都会不平衡。于是我和组长商量,我去上中夜班吧,组长不同意,没办法我就这么上班吧。

    D很爱显示,记得有一次我干活,她在我旁边说她干工作怎么有责任心,怎么工作优秀,我心里烦透了,啊!我干活,你不干也就算了,还说你工作有责任心,我快忍不住了,真想说,你别说了。这时师父的法出现在脑中“听而不闻 难乱其心”[1]。瞬间,我的心平静了。

    渐渐的我适应了,不再盯着同事D的缺点了,我把她当成一面镜子修自己,她的显示心很强,我也是,我就注意修去显示心。她高高在上看不上别人,看她高高在上的样子,有时我守不住心性就嘲讽的夸奖她,你长得这么漂亮像嫦娥,不适合和我们在一起,应该去广寒宫。后来我意识到了应该修口,不应该开这种玩笑。又有一次,我没守住心性,嘲讽的夸奖了她一番,之后我就开始牙疼,我知道是我没守住心性,我就心里想以后再也不说这样的话了,然后牙就不疼了,好了!

    有一次做梦,梦见我在一个高高的台子上,和台下的人说话。梦醒后我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我也是自高自大,只是我的悟性太低,只是向外去看D,没有对照我自己。有时和她聊天说到不同观点的时候,我就强烈的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同时我感觉自己心里堵的慌,不想再和她说话。后来我意识到了,这是争斗心,强烈的证实自己,那我就不争了,不再执著自己了。

    我在点点滴滴中修去不易察觉的人心,我想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同事D来到我身边是帮我提高心性来了,我应该感谢她。

    师父说:“可是往往矛盾来的时候,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2]

    十月份,组里又出现了人员变动,同事S调走了,J来了。J来到这里也很委屈,J和D原来在一个岗位,J是那个岗位的组长,工资比我们组长挣的还多。因为那个岗位太清闲了,领导把那岗位取消了。J来到这里工资降了,工作量大了。这样一来,由原来的三个人负责看岗位变成了我们两个人。

    同时工作时间也出现了变化,因为那三个人不看岗位,他们上午八点上班,生产稳定之后,十一点就下班了,下午三点上班,下午四点就下班了。因为岗位不能离人,我们两个是早八点到下午四点,不看岗位的那天下午不来。从时间上来说他们两天上八个小时,我们是两天上十一个小时;从工作量和责任心上来说那是远远不能比的。

    我想起师父说:“这和我们过去搞的绝对平均主义有些关系,反正天塌下来大家死;有什么好处大家均摊;长工资什么百分之几的,一人一份。这种思想看起来好象挺对的,大伙都一样。其实怎么能一样?做的工作不一样,尽职尽责成度也不一样。”[2]

    是啊!多干活拿一样的工资,我的心极度不平衡了,我知道是因为我的妒嫉心不去才不平衡的。我大量学法、背师父的法,有时心态很好,心里平静乐呵呵的,但有时人心上来就愤愤不平,凭啥呀?还委屈的流泪。在这时我就背师父的法:“这些职工学了你们法轮大法之后,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领导分派什么活儿从来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2]一会就没事了,心态平和了。

    我就想:我怎么修得这么差呀!我都得了宇宙大法了,我们还有慈悲伟大的师父,我怎么还和常人计较这些呢?这个不平衡的东西不是我,你自己难过去吧,这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一定要保持清醒,分清真我假我。

    三个月之后,J也开始看岗位了,这样我稍稍轻松了一些。我希望同事D尽快退休,来个能正常上班看岗位的年轻人。然而事与愿违,她大概退不了了(有毒有害工作满八年,才可以四十五岁退休,她的条件不够八年)。

    我刚刚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沉下来了。在那一瞬间,我清醒的意识到我的包容不是把心放淡了,而只是短时间的容忍。D不能退休自己也很失望。

    渐渐的我发现了D不能退休,我反而有一点点高兴,为什么呢?我也觉的奇怪,仔细查了一下,还是妒嫉心。我记得以前看到一篇文章,写的大概意思是妒嫉心的表现,“别人得到什么东西自己象失去什么一样难过,别人失去什么东西自己象得到什么一样高兴。”我恰恰就是这样的,看到同事D不能退休了她很难过,我反而幸灾乐祸了。多么阴暗的心理,太可怕了!

    这个变异的东西不是我,去掉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真心的为对方着想。现在我发现一切归于正常了,不再执着同事D了。一天她说:“七月我就退休啦。”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替她很开心,我问她:“真的吗?退休通知下来了?”她说:“没有。”我的思想境界升华上来了,那个阴暗的东西没有了。

    我的人心很重,有时自己意识不到,但是我尽量用法来归正自己,修去那些不好的人心。

    层次有限,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道中〉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修去怨恨心、证实自我的心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正心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是年过七旬的大法弟子,以前不会向内找,近一年来,通过背法和大量学法,能向内找了。

    我每天上午学一讲法,再背法,下午出去面对面讲真相,晚上学师父的各地讲法,利用做饭、吃饭的时间听明慧广播。这样对我的修炼状态改变很大。下面是谈谈我找到并努力修去的两个人心:怨恨心和证实自我的心。

    一、修去怨恨心

    原以为自己没有妒嫉心,现在认识到怨恨心、争斗心是与妒嫉心紧密关联的。我的怨恨心,主要体现在对妹妹的怨。比如:我自己有两个孩子,妹妹在她的孩子一周岁左右时离婚,把孩子放在我家,白天我上班,由我母亲带,晚上我下班,孩子跟我睡,我也很喜欢他。有时妹妹来接孩子,孩子搂着我的脖子哭,喊我妈妈,不跟妹妹走。孩子长大了以后,妹妹常说孩子就听我的话。后来妹妹每当与孩子有矛盾时,就怀疑是我挑拨的,当面背后的咒骂我。甚至在公交车上咒骂我,弄的全车人都看我。我想我是修炼人,不和她一样,下车边往家走,边忍不住委屈的哭。

    我决心修掉这个怨恨心,可是多年来的陈年旧事一桩桩经常在脑子里翻。有时主意识不清,就随着想,越想越气。通过背法、学法,我分清了这一思一念都是邪恶因素强加的,不是真我,我不要它!来了我就排斥它、清除它,把对妹妹的怨,从思想中彻底清除。也求师父帮弟子,我不要怨恨心。

    一段时间之后,怨恨心渐渐弱了,越来越少了,刚一反映出来,我就能抓住它:我不要你,去死吧!是师父帮弟子把这个不好的心一点点的拿掉了。

    后来,妹妹身体不好,我多次看望她,关心、帮助她,妹妹对我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由以前对谁都骂我,转变成对谁都说我好了。我知道是我这边修去了怨恨心,妹妹对我也就无怨恨了。

    二、去掉证实自我的心

    前段时间看明慧交流文章,同修写了达到标准的大法弟子的殊胜,没有达到标准的大法弟子的痛悔。我也曾回顾了一下自己从一九九八年修炼以来走过的路:邪党迫害后,去省委上访、去北京上访、遇到诽谤大法的事情也能放下生死去证实法,一直以来都在讲真相救人,虽然比那些一直精進的同修还有差距、自己还有懈怠的时候,也算跟上师父正法進程了。同时,也知道自身在修心性、去执著心方面还有差距,下决心在法中归正自己,尽快达到标准。

    现在找自己,这个“也算跟上师父正法進程了”的想法,就是证实自己,是执著。

    师父说:“放下任何心,什么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1]

    再向内找,以前与同修交流时,不知不觉的也在证实自我。比如:讲自己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怎样证实法,在被抓、被迫害期间怎样反迫害,等等。

    现在认识到,无论做了多少证实法的事,都是在师父时时刻刻的看护、帮助下应该做的。自己只是有了这个愿望,实质是师父做的,是大法的威德。

    一切都是因为有师尊的保护,否则一刻都修不了,更别说做什么了。弟子一定继续抓紧时间,重视学法,纯净自己,正念正行走好修炼路上的每一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导航》〈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耳朵“失聪” 不治而愈

    文/吉林老年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早晨,我和老伴(同修)起来炼功,突然觉的点播机声音越来越小。炼完功我就问老伴同修:“你怎么把音乐声音放的那么小?”她说:“我没动呀,不和每天一样吗!”后来她和我说话,我也听不清了,只看见她嘴动,却不知她说的是什么?我这才意识到“耳朵失聪了”!

    一、过好心性关

    耳朵“聋了”,咋办?她想和我说什么,得用笔写给我看。我们意识到考验来了,这是邪恶的迫害!常人说“七十三有个坎”,不承认它!大法弟子没有病。我的身体师父早就给清理了,这不是病,坚信自己身体没有病。我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开始修炼大法的老弟子,谁也不能阻止我助师正法,做“三件事”。

    我照常做资料,保证资料点正常运作,精力集中资料做的更快更好;照样出去参加小组集体学法;和同修们一起加大发正念的力度,排除干扰,清除迫害。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牢记师父的法:“真善忍三字圣言法力无限 法轮大法好真念万劫即变”[1]。老伴说:“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你就每天诚心念一千遍!”我就找来一篇稿纸画正字记数,每天念一千多遍,再加上学法炼功。

    师父在讲法中告诉学员说:“我告诉大家,不管怎么难受,千万要坚持来听课,只要你走進课堂,你什么症状都没了,不会出现任何危险。”[2]就这样,我守住心性;信师、信法,该干什么干什么。

    二、不被亲情干扰

    老爸耳朵“聋”了!儿子回来发现了(因不在一起住),说:“快去医院检查,别耽误了!”我说:“没事!不是病,过两天就好了。”儿子一看没劝动,回家就把事情告诉了在上海的妹妹。我女儿、女婿知道了:老爸“耳朵聋了”!这还了得,马上打来电话,一顿苦劝!同时又告诉她哥哥:明天早上你一定把老爸送医院去。

    第二天天刚亮,儿子就开车上来了,一定要拉我去医院。我说:“没事,爸爸是修炼人,没病!爸爸有师父管。不用去医院,保证没事!你快回去上班。你的孝心,老爸谢谢你,有事给你打电话。”

    就这样,没去医院,也没打针、吃药,一周就“复聪”了,一切正常了。孩子们也看到了大法的超常!这就是法轮大法的神奇!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 四》〈对联〉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坚信大法 身体恢复正常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我已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我因坚持信仰被多次迫害,曾被劳教过,所以在工作单位和社会上的不少人都知道我炼法轮功。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一天,我的身体突然出现病态: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感觉头重脚轻,一侧身体突然不好使了,倒在地上了。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两次但都没有成功。当时想这不是师父给我安排的,我得起来。于是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手扶着墙移动到床边,费了好大的劲才上到床上。

    坐在床边我想这是怎么回事啊,身体怎么突然出现问题了?我就查找自己最近一个时期的修炼情况,操心家里房子的装修、孩子的婚事等,放松了修炼,自己没有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修炼心性,甚至有时把自己当作常人了,这怎么算是个修炼人呢?问题就出在这。这种状态不是师父安排的,我都不要,我要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修好自己。努力查找自己有哪些执着,找出了一大堆,有严重的怨恨心、妒嫉心,还有名利之心、急躁心、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的心,还有色心等等。找到了就要注重自己在一思一念上修这些执着心,加强发正念清除这些不好的东西。不是师父安排的我都不承认,都不要。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走路只能是一步一步的慢慢的挪动,走不快。办公室的同事看到后,有的说你这是脑梗,有的说是腔梗,催我抓紧上医院去看一看。大家给我出了很多主意。我不动心。我说:我是炼功没炼好出现的,它不是病,还得通过炼功才能好的。到了第四、五天的时候,达到了最严重的程度,说话也有些口齿不清,右手不能正常写字了。走路更费劲了。认识我的人都让我去医院看病,要早点去治疗。

    我每天正常上班,业余时间加强学法炼功,注意修思想中出现的不好思想念头,在修心性上下功夫,坚持正常上班工作及做好家里事务,不把自己当病人对待。这样大约一个月后,从表面上看基本恢复正常了,只是右手写字还写不好。

    尽管注重修炼心性,由于自己的执着心放的慢,象怨恨心、妒嫉心、色心等去的比较慢,身体的病业状态恢复的比较慢,大约持续近一年的时间才完全恢复正常。

    通过这次病业出现的过程,说明了修炼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是儿戏呀,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丝毫放松自己的修炼。这件事情出现的时候可能对证实大法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常人会说:你看炼法轮功的一样会生病。事情的最后结果会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常人背后都在议论你看他没上医院,没吃药也没打针病就好了。这证实了大法的超常和神奇,我想,知道此事的世人一定会用正面的看法思考大法、看待大法的。


    在消业中实修 家人也得到师父看护

    文/辽宁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九八年五月二日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得法后的喜悦心情无以言表,尤其是身体棒棒的。

    小时的我体弱多病,按大人的话说,就是把我三番五次的从死亡线上捡回来。我从小得过败血症,刚修炼不长时间,就出现了三次比较大的消业,师父将我的身体清理、净化了。

    第一次,从脖子到脸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红疙瘩,奇痒无比,天天用手挠,可越挠越痒,看到我的人都吓了一跳,不修炼的老父亲担心的说,不上医院,哪怕用点啥水洗洗,也好呀。丈夫更是劝我上医院找大夫看,可我当时认定了这是师父给我消业,因为修炼以后出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好事。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星期的抓心挠肝,等到大约第八天早晨醒来,习惯性的一摸脸上和脖子上的疙瘩一宿全没了,而且皮肤变的细腻光滑,我当时激动的热泪盈眶,赶忙双手合十谢谢师父。丈夫后几天不在家,等他回来一看到实际情况也服了,更加相信大法。

    大约过了一个月左右,第二次消业来了,上半身起满了大红疙瘩,一片一片麻淋淋的更吓人、更痒,但我一点也没害怕,因为有了上次的经历,我反而还非常高兴,所以很轻松的用了五、六天时间,把这次消业过去了。

    间隔不长时间,第三次又来了,这次来的更猛,下半身起满了大包,硬硬的,同时还伴有高烧,有一宿烧迷糊了,想下地上厕所(那时住平房,厕所在后院),却直接在后院就小便,不料屁股一下子就插到了放在一边的耙子上,四个耙子爪全插到肉里去了,当时疼的捂着屁股就起来了,一摸手上全是血,但过后一点都没感染,很快就好了。经过这几次的消业,我们全家人都服了,更加支持我学大法了。

    丈夫虽不修炼,但很相信大法好,也得到了师父的无数次保护,记忆尤深的是有一次去原单位办事,车刚开到单位路边的十字路口,车身猛地一歪,不动了,下车一看,车轱辘掉了,当时吓得一身冷汗。要知道,那天他从早上到中午,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而且全在高速公路上,回家休息了一会儿,就到原单位办事,就出现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幕。

    事后,丈夫让修车的人过来拖车,把人家也吓的够呛,他说你家肯定有神保护,这事要发生在路上,就是车毁人亡啊!晚上回家,赶紧吃喜面吧。以后也出现了几次小惊险,但在师父的保护下都平安度过,就不一一列举了,只有一句,谢谢慈悲伟大的恩师了!

    孩子从十岁就开始接触大法,按照大法要求做一个好学生,身体健康,活泼聪明。上日本留学那年,别人家的孩子都带了好大一包药,而我孩子的行李箱里一片药也没有,直到顺利结束学业回国。

    这样的事情在修炼的这些年当中数不胜数,真是像师父说的“一人得法是全家受益”[1]。现在的我不仅身体健康,而且越来越年轻,五十岁,别人看了就像三十几岁不到四十岁的样子,而且夫妻关系和睦,孩子也孝顺懂事,真是修炼法轮功,无论对国家,还是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 宁夏永宁县大法弟子张毓真被构陷到检察院

  • 天津市东丽区法轮大法学员窦玉芬遭绑架补充

  •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张让军在火车站被非法扣留 已回家

  • 安徽省合肥市黄莉萍、丁淑梅面临非法开庭

  •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法轮功学员葛艳芝和刘秀奎被勒索 已回家

  • 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沈环姣被绑架至潜江看守所

  • 曝光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东莲花院乡黄岩村邪党书记诬陷大法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卢凤花被非法开庭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梁剑君仍被非法关押

  •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健华村大法弟子岳乃明再次被绑架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华被绑架

  • 潍坊大法弟子李恒男被非法判刑 关押在即墨看守所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肖建蓉下落不明

  • 上海市金山区国保跟踪监视朱康、王霆

  • 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杨立新被绑架

  • 重庆法轮功学员张庆碧被劫持到九龙坡区看守所

  • 青海省西宁市大法弟子黄承霞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

  •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法弟子周金莲被绑架

  • 北京法轮功学员付雅民已从看守所回家

  • 湖南郴州永兴县法轮功学员廖四梅被绑架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警察绑架多位大法弟子

  •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海丽被绑架

  • 北京丰台法院要在八旬老人孙中芳家中非法开庭

  • 被冤判的杭州法轮功学员董湘茹已经向杭州中级法院上诉

  • 山东省烟台市大法弟子毕建红被非法抄家 毕建红下落不明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大法弟子杨立新被绑架

  • 黑龙江省大庆市刘刚、崔玉红自家汽车被警察安装监控器

  • 辽宁鞍山大法弟子邢丹在监狱医院遭迫害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法轮功学员丁素清被绑架

  • 重庆大法弟子李玉华、余庆华被石板坡看守所非法关押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已回家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大法弟子洪海华面临非法开庭

  •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毕建红被绑架

  • 山东省潍坊大法弟子张永贵的妻子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 陕西西安市大法弟子陈敏敢被骚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法轮功学员李光青面临非法开庭

  • 山东省海阳市纪秀玲、王玲遭绑架 王玲仍被非法关押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法轮功学员宋国礼面临重新开庭

  •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 宁夏永宁县大法弟子张毓真被构陷到检察院

    2018年7月20号,大法弟子张毓真被永宁县国保警察非法拘禁在银川看守所,已三月有余。10月11号,被构陷到检察院。10月21号,家属请律师去会见。张毓真在看守所被迫劳动,做一种手工花。

    构陷人:
    保锦宁(国保) 曹建利(国保) 17395019580 骆浩峰(国保)14709682777 马鸿喜(闽宁派出所所长)13995119936 翁宁(闽宁镇派出所)15825300008
    提取人:何国栓,白启虎
    检察官:李海燕(办公电话:0951_5927252)


    天津市东丽区法轮大法学员窦玉芬遭绑架补充

    天津市东丽区法轮大法学员窦玉芬遭绑架,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被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局610国保伙同东海派出所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张让军在火车站被非法扣留 已回家

    2018年大约3月份,邪党两会期间,山东德州市平原县法轮功学员张让军坐火车去外地,在检票时,被警察扣留,并叫来龙门派出所三个特警,把张带回派出所,搜身、录音、记录,盘问张让军,然后,给张让军戴上手铐,要去张让军的家里看看,张让军被逼无奈,由4个警察看守来到家里,这时已半夜,家人都已入睡,突然被敲门声惊醒,警察说进屋看看,拍照后走了。第二天,才放了张让军。


    安徽省合肥市黄莉萍、丁淑梅面临非法开庭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欲于11月9日下午2点30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黄莉萍、丁淑梅。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法轮功学员葛艳芝和刘秀奎被勒索 已回家

    河北省遵化市西留村、乡浦池河村葛艳芝和刘秀奎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在集市上发真相挂历,被绑架,当天晚上已回家。葛艳芝被罚款6000元,刘秀奎被罚款1000元。


    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沈环姣被绑架至潜江看守所

    2018年10月 26日,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沈环姣,在武汉一地铁站被人脸识别系统报警,而被非法扣留,10月30日,被非法关押到潜江看守所。江汉油田公安局的人员伪造学员签名,造了一份“口供”,上面说沈环姣去过江汉油田发真相资料(根本没有)。然后用这份伪造的证据,把沈环姣非法关押到潜江看守所。

    办案人:沈进军 广华派出所副所长 18972920221;
    宋威 江汉油田公安局国保警察 18972920501 警号:003077


    曝光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东莲花院乡黄岩村邪党书记诬陷大法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东莲花院乡黄岩村邪党书记张小彪(音)受邪党毒害,不明真相,于2018年10月29日中午,在其村广播中污蔑大法,鼓动村民发现张贴大法标语或发放真相的要举报。

    请有条件的人士提供其信息或向其讲清真相。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卢凤花被非法开庭

    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法轮功学员卢凤花,在即墨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开庭。

    法庭上,公诉人对从卢凤花家中抄出的法轮功书籍、法轮功挂图、法轮功师父法像及护身符进行举证。律师当庭指出,卢凤花的行为不构成违法。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废止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卢凤花拥有法轮功书籍同样合法。

    卢凤花也申明自己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更不存在犯罪。

    庭审进行一个多小时,法官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法官曹旭晶,电话:18563901790
    黄岛区法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 邮编266555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梁剑君仍被非法关押

    广东省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梁剑君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韶关北江监狱。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健华村大法弟子岳乃明再次被绑架

    2018年10月30日中午,一帮不明身份的恶警(大概五个)从侧门偷偷的进入大法弟子岳乃明的家中,抄走全部大法书籍、法像和一些物品,并强行绑架了岳乃明,到现在不知去向。详情待续。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华被绑架

    十月三十一日中午,黑龙江省五常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在外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陷,被绑架,现已送五常市。详情不明。


    潍坊大法弟子李恒男被非法判刑 关押在即墨看守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大法弟子李恒男,男,75岁,于2018年1月10日,在青岛地铁口,利用发射器讲真相时,被青岛市北区大港派出所绑架,于1月11,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普东区公安监管所非法关押,然后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7月11日被非法批捕,并非法判刑。现在李恒男关押在青岛市即墨看守所。

    家人去有关部门要人,警察说李恒男人很好,只是血压非常高,他们已花了800元钱给他治疗。现在李恒男的家人非常担心他的身体状况,正在积极营救。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肖建蓉下落不明

    云南省昆明市肖建蓉,于2018年10月1日,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出狱,直接被她老家红河州河口县不明人员接走,肖建蓉有家不能回。据有关人员透露,她被当地公安跟踪监视,无论她到哪,都有人跟着,没有人身自由,她的工资也被单位无理停发,现在不知她的具体下落。

    河口县教育局局长:张国林 13887552993 0873-3451099
    书记:曾素刚 15987369977 0873-3451100
    副局长:沈柱方 13408943359 0873-3451098
    纪委书记:李 晖 13987335197 0873-3451098
    办公室主任:李沁冰 15974701505 0873-3451095
    办公室副主任:莫开富 13577304619 0873-3451096
    河口县公安局局长:姚 玺 0873-3459526
    政法委书记:杨 晋 0873-3451209
    河口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0873--3459558 3459520


    上海市金山区国保跟踪监视朱康、王霆

    中共邪党将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在上海开进博会,十月二十一日开始,上海金山区国保指派金山区山阳派出所联防队派车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朱康、王霆。

    十月二十三日,金山区山阳镇山信居委会支部书记徐建良与居委会主任、片警上门骚扰朱康、王霆家。自朱康、王霆从石化九村搬家至山阳镇之后,山阳镇山信居委会支部书记徐建良与居委会主任多次上门骚扰。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共邪党开两会,金山区国保派车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朱康、王霆。跟踪监视近一个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共邪党开十九大,金山区国保在八月份就派车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朱康、王霆,践踏法律、侵犯人权、制造恐怖气氛。

    金山区国保处长:朱卫东
    金山区国保警察:夏卫平:手机:13918265966 电话:021-37990110*65137
    金山区山阳派出所片警:何铖伟:电话:13818759790
    金山区山阳镇山信居委会支部书记:徐建良 电话:
    金山区山阳镇山信居委会综治主任:赵冬梅


    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杨立新被绑架

    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杨立新,2018年10月24日,被兴隆台区振兴派出所绑架并抄家。

    所长郑毅,电话13700077799


    重庆法轮功学员张庆碧被劫持到九龙坡区看守所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张庆碧,2018年6月29日下午,被渝中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重庆市第一看守所,之后被非法批捕。近日得知,张庆碧已经被转入九龙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青海省西宁市大法弟子黄承霞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

    大法弟子黄承霞是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八一路团结桥水电四局退休职工,于10月23日早晨8点左右,在家中被城东社区人员带走,现在被关押在城南圣银宾馆里,圣银宾馆是个洗脑班,曾经关押了很多大法弟子,黄承霞至今未归。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法弟子周金莲被绑架

    2018年10月8日,湖南省永兴县大法弟子周金莲在永兴县鲤鱼塘镇讲法轮功真相时,被鲤鱼塘派出所绑架。目前,周金莲由拘留所转至看守所非法关押。


    北京法轮功学员付雅民已从看守所回家

    北京法轮功学员付雅民已于2018年10月18号从北京市东城看守所回家。

    2018年9月6日付雅民被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派出所绑架,后被转到北京市东城区龙潭派出所,被龙潭派出所送到北京市东城看守所。于2018年10月18号,从北京市东城看守所回家。

    龙潭派出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3号邮政编码100027


    湖南郴州永兴县法轮功学员廖四梅被绑架

    永兴县法轮功学员廖四梅,2018年10月26日下午,与好友一起去上海,13点58分钟在郴州火车站过安检时,被铁路派出所人员绑架,随后被送往衡阳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

    10月30日,郴州、永兴、衡阳派出所人员又到廖四梅家非法入户搜家。

    请收集派出所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号码。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警察绑架多位大法弟子

    2018年10月31日上午,警察在市政府广场,非法抓捕在广场休息的5-6位大法弟子。详情待查。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海丽被绑架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轮功学员张海丽被黄岛区公安局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普东看守所。


    北京丰台法院要在八旬老人孙中芳家中非法开庭

    2018年11月1日下午,北京丰台法院要在家住马家堡嘉园一里的八旬老人孙中芳在家中非法开庭。

    孙中芳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道德提升,身体健康。只因为当地派出所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到有明慧真相期刊,就要对她在家中非法开庭。

    丰台法院相关人名和电话:
    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主审法官:胡春生(丰台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负责杨春秀案件) 电话:010-83827573
    书记员:李海丽 (负责杨春秀案件)
    丰台法院刑一庭
    厅长:张勇 电话:010-83827570
    副厅长:张亚林 电话:010-83827709
    审判员:黄越83827785 魏文龙83827627 胡洋83827780 丁青青83827554 董晓宇83827758
    书记员:徐晓丽83827577 夏萌83827709 张立建83827627 朱琳83827780 杨伟竹83827756 吴超 83827554
    刑二庭负责人:李红华 83827572 副厅长:仇春子 83827547 审判员:王威 83827569

    法官及电话:
    组别 房间职 位 法官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组 103 室 执行长 左红卫 83827621
    执行员 魏文龙 83827676
    执行员 陈晓峰 83827628
    书记员 段全刚
    第二组 105 室 执行长 崔 林 83827625
    执行员 林 风 83827679
    执行员 刘铁山 83827626
    书记员 王均强
    第三组 104 室 执行长 杨长青 83827624
    执行员 张海德 83827634
    执行员 郭 威 83827623
    书记员 刘 婷
    第四组 201 室 执行长 秦建平 83827622
    执行员 曹学星 83827524
    执行员 马士平 83827675
    书记员 夏可亮
    第五组 207 室 执行长 苏玉书 83827627
    执行员 王吉柱 83827617
    执行员 刘瑞林 83827619
    书记员 梁吉谦
    第六组 206 室 执行长 许秀山 83827615
    执行员 牛俊奇 83827674
    执行员 徐 峰 83827616
    书记员 李怡轩
    中止组 202 室 执行员 马春喜 83827629
    执行员 李长海 83827630
    书记员 宋 川
    裁判组 204 室 执行员 秦永慧 83827617
    执行员 张海龙 83827618
    执行员 曹增信
    收费室 102 室 83827504
    庭长 方有权 8382763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序号 法院 姓名 性别 法律职务
    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宜生 男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晓艳 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3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4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吴德生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彤燕 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6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陶建平 男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7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方有权 男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8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秦建平 女 庭长,审判员
    9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左红卫 男 副庭长,审判员
    10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瑞林 男 审判员
    1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林风 男 审判员
    1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铁山 男 审判员
    13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张怀宾 男 审判员
    14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马世平 男 审判员
    1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均强 男 审判员
    16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赵驰 男 审判员
    17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曹西林 男 助理审判员
    18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赵乾 女 助理审判员
    19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海伟 男 助理审判员
    20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宁 女 助理审判员

    丰台区检察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地近园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00
    电话:57492499 63816046
    丰台区检察院公诉人:郭岩 (负责杨春秀案件)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紫芳路18号
    邮编:100078
    电话:87876699
    检察长 顾军
    检察长 张家贞
    政治部主任 高凯
    检察官 孙颖菲
    公诉一处 王志琴
    副处长 鲁刚
    二审监督处 王晋
    委员 邢庆
    检察官 王静 孙威
    侦查二处 左宇
    控申处 支学军 范晔

    丰台区公安分局地址
    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63811992 63811396 63897532 63897537 63811993
    分局局长: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长:赵禄,吴树春,贺安钢,李雪明,李学炎,贾福清,宋宏声,孙伟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
    63897537、63897554

    丰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10-83299601 010--83299319

    北京市丰台区610办: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边爱华:办 01083656033
    副主任鲍昆,女:13311397725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拘留所电话:010-83680063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6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预审 靳军 (负责杨春秀案件)
    预审科:010-83299477
    律师接待处010-836802624、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大街近园路13号,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010-63816050 010-63816046 010-63892000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大街近园路9号,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010-83827788 010-83836011刑事庭:胡法官

    丰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
    樊家村派出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283号。
    服务电话:010-63736942,010-63736772.010-63736772、010-63717356, 010-63736942 010-63811396(传真)


    被冤判的杭州法轮功学员董湘茹已经向杭州中级法院上诉

    浙江省杭州市法轮功学员董湘茹被非法判刑以后,已经向杭州市中级法院上诉。材料已在26日交到杭州中院。

    目前,董湘茹只要一离开住处,警察就会给她家人施加压力,让家人把董湘茹看住。说明他们不仅监控法轮功学员,而且对家人的情况也在时刻监控。现在出头的警察是杭州西湖区西溪派出所片警祝希军。

    在海内外同修配合讲真相的过程中,去年已有相关警察表示同意“三退”,今年又有警察表示以后不再接案。

    请同修继续以此契机讲真相,救度至今仍然被蒙蔽,还在无知配合江泽民反人类犯罪集团作恶的杭州警察,让他们抓住天灭中共之前的最后机会弥补罪错。否则真的没有未来。

    杭中院电话:刑一庭 0571-87393080
    杭州中级法院办理董湘茹案子的法官叫高强。据说他负责相关法轮功的很多冤案。高强的电话号码是:0571-87393132。
    刑二庭 87393126
    刑三 87393116
    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 邮编 310008 投诉电话87393222


    山东省烟台市大法弟子毕建红被非法抄家 毕建红下落不明

    2018年10月30日上午,烟台市大法弟子毕建红家被抄。丈夫中午回家,发现家里东西被翻,地上有很多脚印,窗户敞开着,毕建红不知去向。详情待查。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大法弟子杨立新被绑架

    盘锦市兴隆台区大法弟子杨立新被绑架,已知被非法抄家。请知情者补充详细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刘刚、崔玉红自家汽车被警察安装监控器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崔玉红自家汽车被警察跟踪,并发现汽车排气管附件被安装监控器。 跟踪的警察是龙凤区东光公安分局张林,开一辆没有警车标志的车。

    警察张林手机号: 18945610886


    辽宁鞍山大法弟子邢丹在监狱医院遭迫害

    辽宁鞍山大法弟子邢丹,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监狱医院迫害,主管部门是集训监区。

    今年5月9号,家属会见过邢丹后,至今都没能再次会见。每月家属都去监狱要求会见,都遭监区以各种荒唐的理由拒绝。

    监区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有郭晓瑞、陈硕(此人曾在公开场合辱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涵等。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法轮功学员丁素清被绑架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轮功学员丁素清,10月25日被非法抄家,已被非法关押。

    参与迫害的有洛带镇柏杨村干部杨清蓉、洛带镇派出所警察。


    重庆大法弟子李玉华、余庆华被石板坡看守所非法关押

    重庆大法弟子李玉华、余庆华,被中共非法关押在渝中区石板坡看守所,家属接见要交一千元才能接见。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已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河北省涞水县大法弟子王术芹、吴玉兰、曾淑芬在街上讲真相,被恶人构陷举报,被警察跟踪后,三名大法弟子同时被绑架到涞水镇派出所,三名大法弟子正念正行,给警察讲真相,当天下午一点钟,被家属各自接回家中。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大法弟子洪海华面临非法开庭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大法弟子洪海华被通城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胡龙斌等十几人非法抄家,绑架到县一看守所关押几个月,于11月1日,在通城县法院非法开庭。

    法院;尤伟电话4862061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毕建红被绑架

    10月30日上午,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毕建红,在福山区租房处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具体情况请知情者补充。


    山东省潍坊大法弟子张永贵的妻子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张永贵的妻子在本月十九号左右在自己家的大棚干活。到了黑天,家人找不着人,到处打听,一个扫路的人说,在四点左右,看着被两个警察从大棚里架着出来,把她架走了,家人才知道被派出所与国保警察绑架,现关押潍坊看守所。


    陕西西安市大法弟子陈敏敢被骚扰

    2018年10月30日下午3点左右,自称为西安市胡家庙街道办和陕建机社区居委会的人来到陈敏敢家要求见陈敏敢(陈敏敢从陕西省渭南监狱出来3个多月),他们大概有四五个人,家人不给开门,他们最后无奈的走了。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法轮功学员李光青面临非法开庭

    11月2日上午9点,苍溪县法院将对该县法轮功学员李光青非法开庭。

    李光青,女,生于1940年4月12日。2015年9月11日, 李光青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法轮大法好,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遭苍溪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0日。2017年3月31日,李光青为了另一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走回大法修炼,给她送去大法真相资料,2017年4月初,遭其家属恶意举报。2018年8月2日,李光青被苍溪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山东省海阳市纪秀玲、王玲遭绑架 王玲仍被非法关押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大法弟子纪秀玲,约于10月22日,在凤城集市上讲真相时,被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5天,于10月27日回家。

    海阳市大法弟子王玲在上班途中被方圆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15天,现被关押在海阳拘留所。

    边防大队
    盛华18660075487
    孙洪硕18660075488
    李斐18660075489
    李世征18660075490
    苏晓阳18660075554
    高荣星18660075492
    杨志海18660075493
    王伟18660075495
    李世磊18660075496
    李庆全18660075497
    徐秋良18660075498
    吴宁亚18660075499
    于明祥18660075501
    朱天金18660075502
    王桢18660075503
    韩轩18660075505
    李巍巍18660075506
    史跃龙18660075507
    赵华银18660075508
    黄奎壹18660075509
    隋洁18660075510
    李宁18660075512
    邹国安18660075513
    周瑞18660075515
    史滨18660075516
    赵金波18660075517
    卢文通18660075518
    张海涛18660075519
    张生军18660075520
    毛坤18660075521
    崔鹏飞18660075523
    亓海港18660075525
    梁兴喜18660075526
    陶祥成18660075527
    魏巍18660075528
    张磊18660075529
    姚会春18660075530
    张志强18660075531
    夏永峰18660075532
    初鹏18660075535
    佟小龙18660075536
    孙书田18660075537
    张雪沛18660075538
    杨成阳18660075539
    武守军18660075541
    鲁建华18660075542
    钱磊18660075543
    颜世涛18660075545
    朱亚飞18660075546
    廖方福18660075547
    方毅18660075548
    包子松1866007550
    张东18660075551
    蒲金涛18660075552
    李小鹏18660075553

    方圆派出所
    王洪智 所长 18815351545 13705153789
    纪明和 教导员 18815351556 05352736287 18660075931
    苗向荣 副所长 18815351557 18660075578刘永山 警察 18660075855李洪刚 副所长 18815351558 18660075896于锦利 警察 18815351560 18660075663李方国 警察 18815351573 18660075662
    赵维泉 副科级侦查员 18660075669 13184039933刘祝文 警察 18815351576 18660075909杨茜 警察 18815351259 18553517705辛举良 警察 18815351559 18660082738朱京亮 警察 18815351562 18660082759
    李广鹏 海阳港派出所教导员18815351029 18660075789李瑞发 警察 18815351575 13081605277吕奉翰 警察 18815351565 18553517713刘慧 警察 18815351085 18553517719黄晓颖 警察 18815351572张振 警察 18815351570周巍 警察 18815351563张洋 警察 18815351569 18554818192

    海阳公安局15人 (0535-3234531)(2017年)
    姓名 职务 警务通 办公外线 手机
    王诗新 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18815351001 3282839 13905352839
    冷诚文副书记、政委 18815351002 3284412 13706453456
    张春波 副局长、主任科员18815351003 3284413 18660075808
    王善智 局党委、主任科员18815351005 3284415 13805453121
    于卫东 局党委、交警大队教导员18815351006 3284416 13589838567
    刘奎玉 副局长、主任科员18815351007 3284417 13905453689
    姜国岐 局党委、刑警大队教导员17805358005 3319099 13306388005
    由洪新 局党委、主任科员18815351008 3284419 15908913311
    任俞丞 局党委、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18815351011
    叶在生 局党委、副局长18815351018 3284476 18660075818
    王子祥 副政委、政工室主任18863806677 3284467 13688657321
    王伟 局党委、交警大队大队长18815351016 3259888 18660075716
    张景晖 局党委、指挥中心主任18815351017 3284421 13589801267
    嵇文钟 局党委、纪委书记18815351019 15506662077
    孙菁林 局党委、边防大队大队长18815351777

    国保大队7人(2017年)
    王英杰大队长18815351086 13965872333
    于正高 教导员18815351087 13465583398
    时保涛 副大队长18815351088 18660075878
    王界辉 中队长18815351089 18660075880
    孙晓东 中队长18815351090 13686382997张凤蕾 警察 18815351187 ? 18660075869刘鸣争主任科员18815351093 18660075465

    海阳市公安局看守所20人(2017年)
    孙志清 所长 18815351373 3255008 13573598878
    修正义 教导员 18815351375 1586364567?姜海涛 副所长 18815351379 18660075773
    潘正吾 副所长 18815351376 13793556006
    孙奎春 副所长 18815351377 18660075902
    王宏伟 副所长 18815351378 18660075965
    王勇 凤城派出所副所长 18815351517 13953522203 18660075919唐伯怡 警察 18815351380 3257013 18660075870王新忠 警察 18815351382 3257013 13854559800王成贵 警察 18815351393 3257013 18660075783刘勇 警察 18815351383 3257013 18660075788张福佳 警察 18815351381 3257013 15965190111修纪燕 警察 18815351395 13589801866马福荣 警察 18815351390 18660075981

    拘留所10人(2017年)
    宋守海 所长18815351500 18660075702
    朱仁军 教导员18815351501 18905458511
    程元仕 副所长18815351502 18660575398
    邵建清 副所长18815351503 13688696088
    尹志江 副所长18815351773 18660075679徐波 警察 18815351505 18660075793于祥波 警察 18815351509 15966585738
    周明辉 副科级侦查员18815351507 15963571211刘光勉 警察 18815351506 18660075459姜永太 警察 18815351508 13605453099徐向荣 警察 18815351387 15965167299张金峰 警察 18815351389 3202058 13589878001穆伟林 警察 18815351386 18660075958王学治 警察 18815351518 18553517002高世文 警察 18815351385 18660075731杨忠寿 警察 18815351392 18660075658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法轮功学员宋国礼面临重新开庭

    宋国礼2018年9月4日在靖远县法院遭到白银区法院白银区检察院的非法庭审,因为证据不足,定于2018年11月1日(星期4)下午2点30分,在靖远县法院重新开庭。

    相关人员电话:
    靖远县政法委0943-6129209 0943- 6122172
    魏烈海 0943-6134588 13830015116
    书记高兴国0943-6134588
    书记黄诚13519010638
    书记何军文 18993955909

    靖远县检察院0943-6121324
    检察长杨世华0943-6124725 18009423599 13659333599
    书记刘国权0943-6125652 18089438288
    副检察长张国华18089438228
    副检察长王向荣18089438268
    纪检组长宋进文18919434333
    检委会委员郑重18989438266

    靖远县公安局0943-6213040
    局长尚立军
    局长张维安0943-6213001 13893055369
    政委朱朝东0943-6213016 13639300333
    副局长张廷祯0943-6213047 13909438699
    副局长朱国学0943-6213035 15109438678
    副局长张文0943-6213058 15109438699
    副局长张明月13893055301
    刘同林 0943-6213001 13639300886
    张明瑞 0943-6213024 13893080689
    办公室主任杨忠0943-6213040 15193000989
    610大队长郝军 15109438616
    副队长种连荣 15109438539
    张明瑞、丁尚和、潘千瑞

    城关派出所:
    所长 吴守宪
    教导员 杨继军 15109438717
    张向宏 15109438736
    张种宏 18194334271
    城关派出所片警: 张永红17794324299。
    魏兴科0943-6131270 13893000336

    东湾派出所:
    所长王志琦15109438749
    教导员张守保15109439679
    崔旭政15293066812
    冯雪涛
    高玉民18294958132
    李存才15109438086
    李彦英
    包正畅
    王同安14793760851
    赵伟卓15193072086
    展宗兴
    陈鑫13619300660
    王璐璐15009431711
    冯立改13884275853
    李鹏灵

    靖远看守所:
    所长:高荣德 15109438739 15109438713
    王森 15101430860

    靖远县司法局0943-6127148 0943--6357806
    局长张德明 0943-6131518 13830094448
    局长杨国昆0943-6131518 13809300839
    书记师自平0943-6357803 13519430666
    副局长王绪忠0943-6357801 13893054058
    副局长何建平13893000578
    纪检组长陈其珍15339890680
    办公室主任杨永华0943-6127148 13893070942

    靖远县乌兰司法所 0943--5936700
    司法所所长 王建忠13830030077

    靖远县法院:0943-6121417
    院长 张明 0943-6129363 18919439039
    法院审判庭0943--6123011
    院长张志强0943-6129363 13893046998
    书记许思宏0943-6126512 15339890296
    副院长李仲靖0943-6127878 15339890299
    副院长曾海波0943-6123682 13893090636
    李新生15339890252
    纪检组长李辉0943-6123129 15339890309
    李允军 0943-6123129 15339890309
    滕 霞 0943-6129896 18993964636
    张慎重 0943-6126512 15339890216
    金江明 0943-6127223 15339890256
    王文杰 15339890298 张生科 15379997303
    马晓云 15339890236 李守琴 15339890203
    苏艳霞 18993958135 马应龙 15339890215
    王庆文 18993954801 寇世昌 15379996921
    马玉 15339890213 张彦鹏 15379441330
    张玉龙 15339890200 杜蕊荣 15337093808
    张海石 15339890340 王翔宇 15339890343
    刘耀明 15339890200 张春霞 15339890210
    王月芳 15339893699 何小珍 18919430525
    蒲继权 15379999301 强有恩 15339890303
    腾远 15339895909 赵永建 15339890222
    张国森 15339438516 张虎 15339438515
    杨佳颖 15379997318 李奋英 13830095928
    王生伟 15339890346 潘丽霞 15339890246
    戴维乔 15339890260 常振华 15339890239
    叶胜旺 15339890233 苏本录 15339890253
    刑庭 李春萍 15339890226 杨国瑞 15379997575
    杨淑琳 18919431391 张琦 15339895751
    执行局陈玉龙 15339890336 武多辉 15339890257
    叶鹏飞 15339890248 薛志强 15339890261
    刘宇 15339890259 包小龙 18919432193
    吴春宁 18909434320 苏阳阳 15379991788
    审监庭温东玉 15339890231 王维琴 15339890308
    王发力 15339890310 刘志凌 15339890335
    姚惠兰 15339890315 曾燕 18198055801
    行政庭宣立志 15339890286 杨耀皎 15339890251
    焦绪清 15339890255 赵永恒 18993951672
    民三庭贾小平 15339890323 张鸿 15339890237
    民一庭李生新 15339890252 包政邦 15339890240
    王丽丽 18993591192 牛惠萍 15339890269
    李力 15339890263 吴步娟 18993954267
    万苗苗 18993596781 顾秉相 18993599309
    王茂基 15339890328 张锦全 15339890285
    张国秀 15339890268 张智慧 15337080771
    王鑫 18919433227 欧尔晶 15339890325
    李富梅 15339890319 葛有花 15339890326
    龚凤珍 15339890322 刘进政 15339890290
    杨丽 15379986209 刘世娇 18993959030
    李春阳 18909432302 邓值文 18919433203
    雒忠学 15339890282 杨玉锋 15339890229
    杜志泽 15339890223 杨勤 15379997603
    马欣 15352009972 万生叶 15339890333
    郭炳 18919432530 王生琦 18194370808
    石生安 18294913849 王向阳 18749348962
    金龙 15339890345 狄国军 15339890338
    李玉东 15339890249 李彦波 18909437051
    陈必达 15379997605 王富科 15339890219
    武多志 15339890350 杨恒 18919439605
    张正灵 18993597150 张海军 15339890316
    武运生 15339890301 张秉政 15339890349
    李雅丽 18993964426 彭建华 15339890258
    王淑霞 15339890283 焦丽丽 15339890235
    王会巧 18993384096 马得力 15379997601
    刘怀忠 18993390868 杨世明 15339890276
    胡宗文 17794316798 王兴丽 18993597360
    李世照 15336083001 金学鹏 18993597332
    曾海波 18993596703 许思宏 15339890296
    李种静 15339890299 李世崇 15339890238
    温世忠 15339890228 常明富 13830090048
    杨国军 13809300697

    白银市检察院:
    控申处处长:15809435819
    控申处:0943-8268867
    处长:窦仓壁 办公室电话0943 8268811
    科长:杨廷德
    白银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 樊丰涛 电话 13639309806
    (办公室电话0943-6623885)
    晋桐 魏晋亮 王思恩
    白银区检察院批捕科 8236327 8205523
    批捕科科长 8250361
    白银市法院:
    赵环 18919439189 万学恭:13519015366。
    郭金宝18919439006 赵永奇18919439009 张守方18919439000吴学良18919439008
    张良18919439035
    法院纪检组:
    佟黎明18919439096 曹成秉18919439017张蕊18919439018魏小忠18919439081
    刑一庭:
    王明连18919439168牛彩锋18919439175李复明18919439060 滕文祥18919439066
    杨志宇18919439191 张绍鹏18919439181 胡敬波18919439070
    立案庭:
    马志平18919439098 赵惠平18919439195 常自治18919439100 李作风18919439102
    刘临泉18919439103 魏建国18919439099 刘道展18919439125
    白银市公安局:
    贾承世:男,局长0943-8221890、0943-8221940、13639301597
    樊丰涛:男,白银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办公室电话0943-6623885);手机号:13639301799
    房宗军:男,白银区公安分局国安科,迫害法轮功(电话0943-8222940);
    杜贤立:男,白银区公安分局国安科,迫害法轮功(办公室电话0943-8222940);
    张俊霞:女,白银区检察院公诉人(办公室电话0943-8250363);
    张守涛:男,白银区法院审判长(0943-8222367办公室);
    狄生禄,男:白银区法院审判员(0943-8253863办公室)
    杨华:女白银区法院审判员(0943-8242181办公室);
    姚立群:男,白银市公安分局局长(13639301999手机);
    张生国:男,白银区公安分局国安科,迫害法轮功(电话不详)。
    另有其他政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尚立军:男,白银市信访办(13639300826);
    白银市原政法委:
    郭德庆,原市委副书记兼市政法委书记 电话:0943-8248369 (办) 0943-8245213 (宅)
    陈有信,原市政法委副书记 (主抓610)电话:0943-8252993 (办) 0943-8229789 (宅)
    陈中华,原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大队长 电话:0943-8252332 (办) 0943-8226190 (宅)
    周林,原市610办公室主任 电话:0943-8221890 (办)
    白银市市委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人民广场北路1号,邮编730900传真8221964
    值班电话:0943-8222937
    张智全 书 记8261388 18893020777
    汪海洲 副书记、市长 8263568 18893008066
    梁蓉兰 常委、组织部长8263889 13893058059
    齐永刚 常委、党务副市长8239599 18009430658
    贾承世 常委、政法委书记8241876 13893009229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黑龙江哈尔滨和兴路大法弟子赵淑杰被非法关押10天,于2018年10月28日回家。

    ◇山东省日照市大法学员柳银枝(女)被东港分局国保警察勒索3000元所谓保证金后,变更为“取保候审”,于10月30日回家。

    ◇广东省乐昌市教师梁剑君妻子曹丽萍已回家。

    ◇重庆法轮功学员亢宏结束两年冤狱,平安回家。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大法弟子贾鹏飞已于近期回到家中。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18/173292.html>


    38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明慧网2018年11月1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吴素珺 黄叶秀 刘海红 邢良 施凤兰 李振侠 张亚茹 曾绿芝 孟丽 舒明 佟维平 田桂芬 姜淑梅 孙学娥 刘焕玲 闫万银 齐晓友 赵洗珍 周桂英 窦吉芳 李海艳 王明军 王洪芬 王二娃 魏允榕 孟宪芝 王丽新 康丽 李金玉 于华 王淑兰 于萍 孙宇锋 柳秀莲 杨志江 陈昌德 王淑云 曾庆玲


    明慧广播:《绝处逢生(二)》(10)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明慧广播:《绝处逢生(二)》(10)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470)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470)


    景点真相广播系列:当前退出中共党团队人数(3亿1千8百万)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景点真相广播系列:当前退出中共党团队人数(3亿1千8百万)


    明慧地方期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保定市、云南省、江苏省、营口市、银川市、汕头市)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明慧地方期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保定市、云南省、江苏省、营口市、银川市、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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