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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善良妇女田丽丽被非法羁押120天(图)

更新: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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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田丽丽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八点二十分刚出门,遭蹲坑的抚顺国保和沈阳沈河区国保一行十多人联合绑架,同时非法抄家,将家中的电脑、大法书、师父法像非法抄走。随后到田丽丽丈夫居住地将她丈夫也绑架、并非法抄家,将电脑抄走,车被开走。

田丽丽被绑架至今被非法羁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已经一百二十多天了。她丈夫不修炼(但戒掉了生活的不良习惯),被非法羁押近一个月,交二万元取保候审,目前已经将二万元返还。

田丽丽是个温柔、善良的女子,八零后出生的,到了成家的年龄经人介绍与鲁国峰相识,到谈婚嫁的时候,男方的父母要给女孩买三金(当地习俗即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还有要给一些买嫁妆的钱,田丽丽都没要,说父母养育孩子不容易,留着你们二老花吧!我们年富力强自己挣。就这样很简单的办了婚礼。


田丽丽和丈夫结婚时照片

是什么使她没有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被污染呢?那就是受她母亲的影响,她母亲是修炼法轮功的,田丽丽小时候看着母亲学大法,有时也带她去。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后,母亲一次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洗脑、被劳教、被罚款、被敲诈勒索,母亲出狱后,在迫害和高压下放弃了修炼,田丽丽知道大法好,虽然自己没有继续学,但自己一直按真善忍做人,为了使母亲能走回修炼,田丽丽找到法轮功学员帮助妈妈,就这样娘俩都走回了修炼。

田丽丽母亲经过多次的打压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出狱后精神恍惚,目前视物不清,走路趔趄。就是这样抚顺市公安国保、派出所、街道、社区长期监视他们家,从敲门到砸门已不计其数,父亲被吓得一次次住医院,被敲诈勒索,恶人张嘴要三万,家里没有钱,恶人威胁:抓住就判刑你判三年,你女儿判七年,最后把家里仅有的二千四百元生活费勒索走了。

为了生活,田丽丽出去打工,为了母亲身体更快恢复,租个小房免得被骚扰,结果田丽丽还是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沈阳国保与抚顺国保联合给绑架了,看见她母亲神智不清,警察就没有动她。田丽丽的丈夫鲁国峰不修炼,也被绑架了。平日里,鲁国峰被妻子善良贤惠体贴感动,对自己的父母也特别好,亲属朋友也劝他说离婚吧!田丽丽丈夫试过,但每次都被田丽丽的慈悲善良感动,丽丽这么年轻自尊自爱,洁身自好,有什么不好?我们相守一生有什么不好呢?无论谁说,丈夫不肯离开。

据悉,田丽丽丈夫被绑架,是因为他开车拉妻子,被摄像看见了。多么荒唐啊!丈夫开车拉妻子都不行,这是什么世道啊?!中共统治下的大陆到处是摄像头,针对法轮功学员,摄像头直接对准你家,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当作扫黑除恶的对象。

在田丽丽被绑架期间,家里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悲剧。丈夫鲁国峰的舅舅从吉林打过电话问候家里情况,当告知外甥媳妇俩口被抓走关押在看守所时,年仅五十岁的舅舅听到这一信息,就再也没有声音了,离开了人世。

田丽丽的公公婆婆都倒下了,被120急救车送进医院抢救,目前出院。婆婆患有重病,需要儿媳照顾。

田丽丽的母亲目前已脑血栓状态,小脑萎缩,时常神志不清,望窗外发呆,身边时刻需要人陪护,父亲患心梗都需要人照顾。

善恶有报,迫害佛法修炼者必将遭到恶报。世上的一切都是均衡的,一切都是有因果关系的,给无辜的好人造成严重伤害都要加倍偿还的。辽宁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主任王阳、辽宁省副省长刘强,都曾经在抚顺市任市委书记,在抚顺任职时,都执行江泽民集团打压政策,表面上看是贿赂选举,实则是迫害大法修炼者遭到了报应。如今抚顺市委书记高宏彬遭报应被审查。他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从本溪来抚顺任职,第二天以维稳名义召开政法委人员座谈会,接着发生几起大的绑架事件,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正验证了佛祖的一句话“现世报应无漏网”。

国家《刑法》明确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信仰自由,同时规定每年十二月四日是“宪法日”;中央政法委官网:公检法机关处理案件冤假错案终身负责制。沈阳沈河区公检法办案人员请您清醒,不要做替罪羊啊!田丽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您按什么衡量标准上报材料呢?如果你拿不出法律依据,那不就是玩忽职守嘛!你给上报起诉判刑了,无论你执行谁的命令,谁的通知,那不是法律呀!你执行个人的“旨意”、“电话”、“通知”,那不是给自己掘墓嘛!不但面临法律追究,还面临上天的惩罚哪!

请您一定记住,善恶有报是天理。易经坤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做善良人,神庇护。把善良的田丽丽放了,使她父母公婆及丈夫得到女儿媳妇妻子的照顾。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你三思!


办案人副队长徐宝军(办案人)13840333009
检察长 吕奎(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63509 15640510519
吴霞(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韩晓东 024-24846839 024-24858890, 18002495558(田丽丽丈夫鲁国峰案子负责人)
附件:参与迫害等相关人员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910
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
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三楼,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大队长杨文清 024-24842260
副队长王文胜 13998131321
副队长徐宝军(办案人)13840333009 何彪 13478303799 金鹏 15502414591
李智 15502414634 高维良 13940403055 谢孟德 13236606565 李学 13700001506
刘恋 15940514333 赵清海 13464035566
值班室 24842260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06号 邮编110011 主管一科检察官:周小彤电话:24858812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 24844596 办公室 024-24844596 其它部门024-24850643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伟
检察长 王世航 024-24843323 024-24253799 13604925960
检察长 王世元 024-24844532 024-24863791 13940020639
检察长 李阳 024-24843302 024-86129624 13940333331
检察长 徐广东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
检察长 张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
检察长 吕奎(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63509 15640510519
吴霞(田丽丽办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办公室 赵晓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
政治处 朱玉洁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
案管中心 024-24840116 内勤 024-24854965 控申科 024-24850643
咨询 024-24854965 024-24858825
监察室 闫修权 024-24850470 024-23930685 13998235739
侦查监督科 矫卓 024-24854973 024-24325955 13898134578
检察院一科 024-24858812
房间号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401 韩晓东 024-24846839 024-24858890, 18002495558(田丽丽丈夫鲁国峰案子负责人)
段晓宁 15640280265 杜新壵 024-24854971 15640510401
402 公诉科 张晨宇 024-24843959 15640510713 杨悦 15998264414
吕奎 024-24843959 15640510519 唐晶晶
403 内勤 孟祥普 024-24854965 15640510017 董可心 15204095999
404 傅伟国 024-24843760 18002495589 吕鑫哲 13840000856
张兆贵 15840570457 405 田巍 024-24845947 15640510100
406 刘正 024-24843820 15640510335 王爽 15940069368
407 姚瑶 024-24854963 15640510327 刘哲 15840083406
吴霞(办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王鑫巍 24854971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河区承德路7号邮编:110011
沈河区法院院长:岳明伟
沈河区法院:
刑事庭长李红 84119982
法官焦玉玲 841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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