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李伟涛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法院日前已对李伟涛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是:李伟涛五年、王永生四年、罗丽四年、汤显贺两年半、国世游两年、谷林杰两年,并附带罚款,其中五人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辽阳法轮功学员李伟涛、王永生、国世游、谷林杰、汤显贺、罗丽被辽阳市白塔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马文博等人绑架、非法抄家,当时国世游身体不适被多个警察抬着抓走的。

白塔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马文博等人,将李伟涛等六名学员构陷到白塔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卷,白塔分局在无法提供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拒绝放人,案子一直拖到二零一八年四月份,将六人构陷到白塔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辽阳白塔区法院欲对李伟涛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庭审中律师多次指出证据不足,起诉指控漏洞重重。

责任法官是刘丽华,此人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阳市区号:0419 邮编:111000
马文博 18241958569
刘丽华 0419——2952577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刘国广副主任手机13841911151办230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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