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遭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法轮功学员王忠明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在家中被渝中区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一帮警察抢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十一月三日被非法批捕。之后王忠明由渝中区看守所被转至渝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对王忠明进行非法庭审。家属为他请了两位当地律师作为法律辩护人。王忠明的亲属、单位同事和领导参加了旁听。

律师依据法律条文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说:真诚、善良、宽容那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应该大力弘扬的,怎么能把从王忠明家中搜到的写有“真、善、忍”字样的小光盘作为定罪的依据呢?

在自我辩护中,王忠明说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到现在,近二十年了,法轮大法不仅没有被打倒、消灭,还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同是中国领土的港、澳、台,法轮大法的著作被翻译成近四十种语言和文字,受到各国政府无数的褒奖。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不久就得了重病(乙肝),一病就是七八年。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才使我重获健康,赞颂“法轮大法好”是我的心声。修炼法轮大法何罪之有?这些年来,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努力工作,关心他人,不贪不占。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中的第99条、第100条,已将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的禁令废除。我修炼并拥有法轮大法的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公诉人指控我违反刑法第300条。请问,我修炼法轮功,利用了谁?破坏了哪条哪款法律的实施?谁被我伤害了?伤害的程度如何?

在最后的陈述中,王忠明说:我相信,法轮功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这一天不会远了。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遭受的冤屈终有昭雪的一天。对此,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公诉人曾两次以王忠明在宣扬法轮功为由提请法官阻止王忠明的发言,但未被采纳。

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庭审结束。

王忠明出生于一九六五年,当年是重庆大学的高材生,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一九八九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的前身)工作。

工作不久就得了“乙肝”,曾经被病痛折磨七八年,是单位有名的年轻老病号。王忠明修炼法轮功后,很快无病一身轻,精力渐渐充沛,成了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作中他不负众望,在宝钢、湛江钢铁、越南河静、巴西、马来关丹等一系列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从不居功。时有厂家为推销产品找到他,给红包,送礼物,他都以“我是炼法轮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而婉言谢绝,并退回礼物。

他乐于助人,对谁都好,没有尊卑贵贱的差别。部门里有人出了车祸,他每天早出晚归主动上下班接送一年多。无论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或是曾经的保姆,谁有困难了,他都会或出钱或出力,主动相助。每逢过年,总忘不了把认识的几个孤寡接到家中,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走时还捎上一包过年礼物,年年如此。在单位里,在同行中、邻里间有着极高的声誉。

王忠明被绑架,给家庭带来了无限痛苦,给单位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王忠明所在部门的领导曾多次与渝中区国保沟通,几位领导亲自到渝中区国保大队要求见人,然而均被拒绝。

王忠明母亲现年九十六岁,至今家人不敢告诉她王忠明被抓的消息。只说他出国到埃及去了,要三个月才回来。家中亲人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都盼望着王忠明能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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