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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乐昌市优秀教师梁剑君被维持冤判

更新: 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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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乐昌市职业高级学校优秀教师梁剑君被非法判五年后上诉,近日家属得知,韶关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并扬言要将他送往广东从化继续关押迫害。在这之前,家属不间断的去当地610和法院要人,负责人却从不提此事。

二月二十八日,家属去韶关中级法院找副庭长戴磊,戴却避而不见,并说:没有这回事。不知道这个人(他所指的这个人不知是梁剑君还是梁的妻子,堂堂一法官既然自己负责的案件却不敢承认)。家属没见着戴后,一直不走,在法院大厅,后来戴实在没办法就派了两个年轻的书记员下来,其中一个书记员叫郑欢。郑说:“这个案子一直在审理当中,还没有出结果”。但中级法院里有好几个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家属说,梁剑君的事早就裁定出结果了。

两种不同的说法到底说明了什么呢?家属不解,于是第二天三月一日去了乐昌当地法院找邱庭长,邱不接见也不接电话。一直以来都让副庭长曾伟洪面对,曾接通梁妻曹女士的电话后就大声说:“以后你都不要来、也不要打电话,这个事不关你的事”。其实也就是这一天,中级法院把维持原判的这个非法判决书送给了梁剑君。但梁的家属却一直还被蒙在鼓里。六号才从律师那里得知。

梁的家属得知这个坏消息之后,不断地去当地610要求他们放人,不要犯罪。610头目伪善着对梁妻说:“你女儿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会负责。”梁妻说:“我女儿不用你们操心,你把我丈夫放出来,就是做了一件大善事”。610头目黄某说:“不建议你们以后还要去我家里”。黄还让梁家属以后都不要往上面反应了,因为上面打过电话给他。(梁剑君家属去过黄的家里,让他妻子劝黄不要犯罪,要善待大法弟子,会有福报。他妻子向家属表示,都不知道黄做着什么具体的工作,问他时还被他骂多管闲事。)

610职员刘蓝(音)说:“只要你丈夫写个保证,并供出当地的大法弟子,你丈夫就可以出来了。”

家属说:“《三国演义》中讲的义,《岳飞传》里的忠,这两个字你都没做到,还说你读的书最多。人家学法轮功关你什么事,要出卖人家,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法轮功是佛法,迫害佛法和佛弟子的人,将来都会被清算。‘文革’那些砸庙砸佛像的红卫兵,个个都遭恶报,并殃及了他们的家人。”

610头目李根泉说:“我要去北京,把北京张律师抓了。”家属说:“你凭什么抓人?”李说:“凭你到处邮寄张的辩护词,里面写什么拥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都不违法。”

家属说:“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人学炼法轮功,到处都有法轮功资料,从来没有一条法律说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打开看看,有哪一句是违法的?天灭中共是必然、也是天意,叫人退出来是为了不要让人们和它一起陪葬,是救人。共产党是西来幽灵,是鬼魂,马克思信撒旦魔教,不退出来不就是它的一份子。”

家属表示,只要人一天不放出来,就一直控告下去,不想让世人在没有了解是非真相前不明不白的犯罪!黎明前的黑暗终究会过去!

现年四十九岁的梁剑君,在乐昌市职业高级学校任教二十余年,工作兢兢业业,常常免费为家境贫穷又刻苦学习的学生提供学习资料,任班主任的那八、九年,带出的班级成绩比较优秀。他的真诚、善良、友爱,广为人知。

就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民教师,却被当地公安绑架投进看守所关押,当地610伙同检察院非法对梁批捕、起诉。梁剑君的妻子曹女士携十岁的女儿到相关单位鸣冤,不是遭推诿,就是被恐吓,不法人员甚至半夜翻墙入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梁剑君在单位工作时被国保大队长李伟忠等人绑架、抄家抢劫,八月二十五日构陷到检察院。检察院公诉科制造冤案,十月十日把梁剑君教师构陷到法院。十一月七日这天上午九点,乐昌法院非法对资深教师梁剑君开庭。

法庭上,北京和广州两位律师为梁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这本是一场辩胜的官司,但受害人仍然被枉判。显然是法院无视宪法,错用法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韶关中级法院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
叶向荣 院长:0751-8468308
戴磊 副庭长:0751-8468337
林兵 (庭长) 审判长:0751-8468278
张怡婷 审判员 、陈侦鑫:0751-8468269
郑欢(书记员)、叶茂:0751-846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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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萍、何远健 0751-8468275
法院信访办公室:张立新:(科长)、陈亮、罗稀蕾0751-8468263
张文清0751-8468261
法院立案室:林梦 (庭长)0751-8468327 朱旋桦 0751-8468266
法院传真:0751-8726831
涉及审理相关案件的人员:
谭继欢 0751-8468362 张新民 0751-8468340 喻权
0751-8468331
黄秋雄 (副院长)0751-8468336 冯应昌
(副院长)0751-846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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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女,(副院长)0751-8468289 谭伟才 0751-84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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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斌 何万珠 黄炳林 胡伟忠 周雯雯
书记局长:李桂平 办公电话:0751-6805801
副局长:廖英 办公电话:0751-6805803 13600212889
副局长:李洋 、薛会林、李福根、陈红兵
纪委书记:马森聪 办公电话:0751-6805808 13927879511
政工办主任:李飞龙家电:0751-5522466 1382794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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