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国保和检察院构陷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到合江县五通镇赶集被绑架、关押,先后以取保放回。

没过几日,其中一名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高贤英被诱骗到合江公安局“谈话”,一去就被关监,随后被构陷到检察院。

近日获悉,另有二名法轮功学员也被合江国保构陷到检察院;还有一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构陷到检察院退回后,国保仍在继续 “增补”。

现将五通镇事件合江司法的迫害行径曝光如下。

1、突击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作为迫害的证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到泸州合江县五通镇赶场,被派出所警察绑架。

合江国保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没有搜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即刻出动大批警察连夜连晚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了每个人的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并以此作为迫害的证据。

2、恐吓、诱骗、使用暴力收集证据。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讯问中,警察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到了晚上没有床睡,没有盖的,让法轮功学员呆在一间屋里,在又冷又饿又渴中熬了个通宵。法轮功学员被连饿三顿,其中有两位还是七十多岁的老人。

周明英是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国保办案人王中和、任伟等询问周明英时非要她说自己在集市上做了什么。他们威胁、恐吓、诱骗说:你不说就走不脱,吃不到饭,回去不了。其他人说了都走了,就你走不成。

宋平是位男青年,他拒绝签字。宋平说,签了我就不是大法弟子了。警察说,到了这里来就由不得你了。不签也得签。于是宋平被强迫双手上举扒在墙上,双脚叉开,被电击。

宋平从小得肺病,做过大手术,切除了大部份肺叶。前两年病情曾一度恶化,高烧不退,呼吸困难。生死之间,是师父把他从死亡边缘上救回来的。

董国珍是七十多岁的农村妇女,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遭到长达两年的非法关押,洗脑迫害。

在五通被绑架,警察询问后叫她签字,董国珍说:写的什么,念出来听。警察不给念,而后又哄着她说:你签吧,签了我就念给你听。等董国珍把五、六份材料全签了,他就不念了。办案人记录些什么,诬陷些什么,本人一概不知。

3、敲诈、骚扰、收监、构陷到检察院。

到五通镇去的七名法轮功学员中,两名七十多岁的老人高贤英、董国珍第二天被放回,监视居住;其余的被关押看守所一个多月,国保向其家属敲诈一万元后,才将他们以取保放回。

从二零一七年八月到二零一八年三月,部份已回家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受到骚扰。合江公安与当地派出所频繁上门要法轮功学员一次次的签字,还传唤到合江公安局、检察院询问、签字。

今年三月,张元华、周明英两次被传讯到合江检察院,得知国保警察已将她们构陷到检察院。董国珍于今年三月下旬被两次传唤到公安局询问,国安正增补她的材料往检察院送。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已回家的高贤英被合江国保骗到合江公安局,说是“问点事”,结果高贤英到合江公安局后被国保劫持到纳溪看守所关押至今,合江国保告知家属说是“收监”。

高贤英曾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而后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这是高贤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一直在监外。现在合江国保以收监的名义将她关押,并构陷到检察院。

4、合江国保、检察院为江泽民站台,继续以违法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董国珍被传唤。回家后,董国珍老人经常被骚扰。合江国保到当地派出所来传唤见人;有时合江委托当地派出所上门找她签字;有次合江公安伙同当地派出所一行七、八个人闯进董国珍家,拍照、强迫签字。家人非常气愤,谴责他们迫害好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董国珍两次被传唤到合江公安局。陪同去的女儿被询问,笔录。按以往中共司法迫害法轮功的手段,亲人说的话都会被他们用来作为迫害的证据,将亲人变为证人。

他们还诱骗董国珍说,以前你是你孩子的监护人,现在孩子是你的监护人。你要听你女儿的话,你女儿喊你干啥你就干啥。女儿叫你不炼了你就不要炼了,要听你女儿的。

公民的个人信仰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董国珍意识清醒,享受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天经地义。孩子有权主宰母亲的信仰吗?一个警察有权把他人的信仰交由另一个人去主宰吗?不尊重公民的人格,不维护公民的权利,坐在执法者的位置为什么有法不依?因为他们执行的是中共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体现的是中共江泽民的迫害意图,干的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事情。

“法无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刑律铁的定罪原则。中国现行的所有有效法律,从没有将法轮功定性定罪的法律法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可合江办案人却恐吓、欺骗董国珍说,要判你好多好多年等等。

多次询问中,董国珍都说自己没到合江福宝去赶过集。三月二十五日传唤到合江去时,办案人还是把去福宝的事强加在董国珍身上,董国珍再次说明,警察也不更改,很显然,他们就是要把冤案做实。即使到合江福宝去赶过集,也是合法的。

周明英、张元华被合江检察院传唤。从二零一七年腊月到今年三月,周明英、张元华已两次被合江检察院传唤。

检察院办案人告知法轮功学员张元华说,你知道叫你来做什么吗?你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张元华说,没有哪一条法律上提到法轮功是×教,法律上找不到法轮功三个字。你们是执法的,懂法律的,要多学法律,把这些事情搞清楚。

办案人无语回答,便恐吓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检察院!就凭你屋里搜出的那么多书,就可以定你的罪。

张元华说,你知道吗?二零一一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最高官员柳滨杰签署了一份国务院已公告了的文件:将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废止。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大法书籍可以自由出版。我拥有的法轮大法书籍都是合法的。

这些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由于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而不是在依法执法,所以往往遇到质问无法回避时,就理屈词穷而强词夺理。如合江检察院办案人说:搞怪了,合法的?然后威胁说: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再找不到说辞就说:你们反党、反共……

合江国保警察抄家时搜去了张元华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合江检察院办案人就对张元华说,就凭你告江泽民就要定你的罪……由于他们披着法律的外衣在为江泽民私家集团服务,在体现江泽民镇压人民、迫害信仰的意图,所以检察院与国保人员每次讯问时都诱骗法轮功学员写决裂书。

检察院办案人对张元华说,本来这个事情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因为你不写决裂书。你如果上次在公安局写了决裂书,就不走检察院了。这次还不写就等着走法院了。法轮功学员张元华说,我跟谁决裂?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跟好人决裂做坏人呀?你们在干些什么事哟!

检察院的检察官都是以践行法律谋生的专业人士,难道不知道法律上没有反共、反党的罪名吗?难道他们不知道逼迫人决裂法轮功是在破坏宪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吗?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团体、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善恶必报是天理。如今现政权实施一系列司法新政,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追责等等。随着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势头,法律逐步健全,江泽民被绳之以法,破坏法律、参与迫害、制造冤狱者必然自食其果。

为警醒与挽救合江县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涉案单位与经办人员,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朋好友,向合江公检法司、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递交了证实法轮功合法的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律师的辩护辞,面对面讲真相等等。

张元华本人还向相关部门呈词“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要求撤销起诉;高贤英的家人在向相关部门递交释放高贤英的申诉书中,阐述了迫害法轮功就是违法犯罪。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朋好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好。

奉劝合江还在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赶快了解真相,清醒过来,为留下自己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


合江国保办案人员 王中和,任伟
合江检察院办案人员 王岩凯 (音) 习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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