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王锡玉法庭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王锡玉善意的对所有在法庭中的人说:“我告诉你们每个人,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们!”在场的人都深受震撼……

王锡玉
王锡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锡玉。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左右开开始,十一点多结束。

王锡玉让每一个人都记住:“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尽管被迫戴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王锡玉还是昂首挺胸的走进法庭。“学法轮功做好人,怎么还要戴着手铐脚镣,象死刑犯一样对待?太不公平了!”家人们非常难过。

王锡玉说她已经连续四个星期高压198,低压110,警察给她吃降压药。看到母亲一点儿也不像在家里风风火火的样子,走路、说话都在努力打起精神,女儿们心疼的哭了。

在法庭上,王锡玉始终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前,我浑身是病,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功后,短短几天,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身体好了,才能支撑这个家。”

“我告诉你们每个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们!”

“放我回家!我家里还有九十八岁的老父亲,我要回家尽孝道。”

律师:“王锡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王锡玉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不能成立,王锡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一、王锡玉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二、王锡玉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没有王锡玉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证据。“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法轮功是×教的规定。事实上,法轮功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法轮功只是一个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组织,更不是所谓的“×教组织”。(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今天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实王锡玉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的,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的实施。

四、王锡玉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是无罪的。

律师在庭审总结时强调:“我的当事人六十八岁了,曾经(因为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在(监狱和劳教所)里面呆了十年多,但是她为什么还坚持修炼?这不正说明:法轮功好吗?”

“她老父亲九十八岁的高龄了。我希望法庭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维护社会正义,让她早点回家,以尽孝道。”

整个庭审过程,法官都静静的耐心倾听,没有打断。

公诉人不讲法律依据,律师一一驳斥

公诉人傅艳君称:“她(王锡玉)家里有《九评共产党》,老太太意图推翻中共。”

律师:“你看她都六十八、九了,她能有这个心吗?这个大帽子扣得不恰当。平度公安局为这些物品做过鉴定,认定是‘法轮功的宣传品’,没有说是邪教的宣传品。它为什么没有那么认定呢?就是公安部有一个规定:十四中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局为自己留了后路。检察院和法院要对该案的判决负责。”

公诉人:”根据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构成犯罪’,本案王锡玉这个老太太张贴时,戴着头盔,构成犯罪了。”

律师:“首先,法律规定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但是我的当事人她没有扰乱任何社会秩序啊,更没有危害任何人的健康。她骑着电动车,戴着头盔,是为了安全,你说她戴着头盔就扰乱社会秩序啊,这都不值一提的事啊。”大家听了都忍不住偷笑。

公诉人:“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已经明确法轮功是×教了。”

律师:”你这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公诉人:“那最高法院有个通知。”

律师:“‘通知’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释。”

公诉人张口结舌的说:“那个通知具有指导意义。”

律师:“公诉人不讲法律依据啦。”

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伪善欺骗家人

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内的刑事审判法庭
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内的刑事审判法庭

有四、五个平度610人员坐在旁听席上,还有一个法院领导模样的人。

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和平度国保人员刘杰也去了看守所,但没有参加旁听。他们在十点四十分左右提前离开看守所。

开庭前,国玉成伪善地对王锡玉的家人说:“你们请北京律师干什么?多少钱我都知道,他们来一次就是一万!花这么多钱,不但不能给你妈减刑,还加重了。这个律师肯定做无罪辩护,你妈在法庭上一喊‘法轮大法好’,庭长会给她重判。为什么不请平度律师?你们不事先找俺,俺跟律师沟通,请不花钱的律师。”

王锡玉的大女儿说:“俺妈刚出事(被绑架)时,你说花钱也不行。”国玉成心虚的说:“花钱不可能出来,但是可以认罪减刑嘛。”

“法轮功好,学法轮功合法”

家人:“我们始终认为法轮功好。学法轮功合法,没犯罪。”

王锡玉的弟弟说:“我姐姐如果不修炼法轮功,遇到这么多家庭磨难与不公,气也气死了。”

“母亲与邻居们的关系非常好,亲如一家,邻居做了好吃的就给母亲送过去。母亲经常嘱咐我们:‘你们回来不用给我买什么东西,你们给邻居家的孩子们买点好吃的。’”王锡玉的女儿感慨的说。

王锡玉是山东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古岘派出所警察绑架了王锡玉。二十五日下午,王锡玉被绑架到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王锡玉遭受了中共当局的种种残忍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回家仅一年后,在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劳教迫害二年;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这是王锡玉第四次被非法关押了,这次被绑架之前,王锡玉在家住的时间最长:两年。以前都是一年甚至不到一年,就被非法关押。

(这种日子——母亲被非法关押)从王锡玉小女儿十六岁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整整十七年了,孩子们与母亲相处的时间很短。因为没有母亲的陪伴,王锡玉大女儿三十二岁才结婚,小女儿三十岁才结婚。

更多信息请参看明慧网文章:《九死一生 花甲老人讲真相三次被诬判、劳教》《历经冤狱酷刑 山东孝女再次面临庭审》

参与迫害者:
检察院公诉人:傅艳君(女),15066293178
法院执行法官:雷鸿春,18563906296
恶告人:张忠绪 是麻兰镇协警 是古岘镇董戈庄村人 电话号码:18266205736
古岘派出所:
地址:平度市古岘镇驻地商场街,邮编266742
电话:53283361060
主管王锡玉案子警察13792452618
警察张晓林13370877275
警察张军13668871656
古岘镇派出所:所长刘学军
毕晓涛 所长 13687676856
邢振广 指导员 13156366060
马大伟 副所长 13606393378
陶喜成 户籍员 13553083870
石统法 警察 13964276390
郭志敏 警察 13869894816
李视荣 警察 13954268603
张晓林 警察 13370877275
张 军 警察 13668871656
王进召 所长 13515422227
平度市610办公室:
平度市“610”办公室:平度市杭州路88号巡警大队院内,邮编266700
头目刘明玮:13791834123
副头目国玉成15615887178(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头目李法岐13573251262办053288337786宅053288369900
成员代玉刚0532-87309201
平度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玉进 66587129 87368629 13954299988
尹绍列 66587130 87337099 18661601891
刘继先 66587131 87336819 13573218899
卢成军 66587136 13708975267
610科:
刘杰:158668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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