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黄正兰自述被迫害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以下是黄正兰2016年1月21日被绑架前的自述:

我是重庆市长寿区八颗镇梓潼村3组村民。

我依法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关派出所4次,关看守所2次。在长寿被八颗派出所关5次,非法抄家3次(只有一次我在家),非法关押看守所4次(共约17个月)非法判刑一次(4年),非法劳教2次(每次2年)非法关洗脑班(黑监狱)2次,不服从强制洗脑转化又强扭到长寿精神病医院关押2次(长达一年)。

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年纪轻轻就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病发着严重时吃饭握不住筷子),面黄肌瘦,严重贫血,经常头昏目眩,头痛鼻塞,口干舌燥,眼花耳鸣,肾虚气短,经常感冒腹泻,长期严重痛经,痛得我坐卧难安,每次至少都要躺床一两天,有时还伴有恶心、呕吐、心慌气短,这样折磨我20多年。多种慢性疾病缠身,中西医、民间单方用了很多,旧病没去新病又来,走路、站、坐、蹲时间稍长一点,腰部胀痛难忍……苦不堪言,偶尔想到轻生,对人生失去信心。

九九年元月,经朋友介绍修炼法轮功后,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的法里让我明白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的道理;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是永恒的天理。知道了为什么古人或老人经常讲积德行善、祖上积德、莫做损德、缺德的亏心事、莫整人害人。如果做了昧良心的事,会遭灾、遭恶报。难怪有些病总治不好,或者治好这个病,又来那样病,是善恶有报的原因。宇宙有个理:“无论什么人在世上干了什么坏事,都得自己偿还。”(《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人遇难、遭灾、得病,都是自己以前做了不好的(坏)事,造下了业债,所得到的报应。“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摘自法轮大法经书《转法轮》)。这是一定一定的。我明白了,人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灾难,生不同的病,有不同的苦难,都是由于自己为私为利,生生世世做了不好的事,欺负了人,伤害了谁,占有了别人的东西,杀过生,犯过大罪等等所造成的罪业。由于善恶有报的天理安排,轮回转生在这一世这一生的某个时候而得到相等量的报应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而已。明白了因果报应的关系后,我就尽量努力的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一个好人,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我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摘自法轮大法经书《转法轮》)在不断改善自己的言行,提高道德品质的过程中,不久所有的疾病全好了,特别是折磨我二十多年的痛经好了,体验到几十年从未有过的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喜悦的心情无以言表,从此坚信这是一部真正能救人的高德大法。随着修炼的深入,大法的法理让我真正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生命的归宿。知道了当人的真实意义和目的是“返本归真”。我下定决心严格遵守“真善忍”,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法正觉的大觉者的生命。我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看到我的身心变化,所有了解法轮功真相的人,都发自内心的感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即法轮大法)对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是,集“假、恶、斗”于一身的中共独裁者江泽民由于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对法轮功核心理念“真、善、忍”的惧怕,对做好人越来越多的恐惧。因为“假恶斗”与真善忍是根本对立的。法轮功“真善忍”这面道德镜子照出了中共及江泽民的一切不正,于是,江泽民利用手中的特权,欺世盗名盗用国家及政府的名义,盗用法律名义,于1999年7月20 日起,对修炼真善忍的上亿善良群体,发起了灭绝性的疯狂迫害。江泽民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秘密下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灭绝政策,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展开了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信仰迫害。

我本人是江泽民实施这场邪恶迫害的无数受害者之一。

2000年6月下旬,我为向中央政府讲明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的事实真相,晚上在北京火车站下车后找旅馆,旅馆老板要求顾客大骂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后,才允许住店。我只好独自打听去天安门的路线,结果被骗到北京宣武门派出所关20多个小时,又到北京信访办被阻拦,只好到天安门请愿,被警察抓住我的头发往警车上拖在车后座,拽脱很多头发,不一会两警察又拖上来一位河北口音的女士,把她拖到车内走道上仰躺着,两人穿皮鞋往她胸部猛踩几脚后,抓起后衣领拽起来坐着,用黑袋子套在她头上,一个下车又去抓人了,另一个警察将自己脚上穿的袜子脱下来,捏成一团往那女士嘴里塞,我伸手去拉开,那警察又对我拳打脚踢。关在派出所,没报姓名地址,当天傍晚六、七点钟又拉我们上车,拉到离飞机场不远的看守所,关押一个星期,我们绝食抗议而释放。

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去北京上访,被抓后绑架到重庆市政府驻京办关了2天,被登记的工作人员收走了500元现金,没开收据(说是要交给八颗镇政府),被重庆长寿八颗派出所带回拘留2天,要我写放弃修炼真善忍的所谓“保证书”,我不写,就把我拉到长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又拉回八颗派出所,关了3天才释放。回家不到10天,八颗政府和610把我拉到长寿党校临时开设的“学习班”(即洗脑班),又非法去抄家,抄走大法书,两盘炼功带和一盘大法音乐,至今未还。强行洗脑16天,并把我女儿(当时11岁)和女儿的爷爷拉到洗脑班来作筹码,恐吓、威逼欺骗,强迫我写诽谤大法,诽谤我师父的话语,强迫我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不写的都送劳教所去。

2000年11月12日,我又去北京上访,再次被绑架。由八颗政府官员,派出所带回八颗。在回重庆的火车上一直把我铐在最上铺的扶栏上。在火车上,当我上厕所时,长寿凤城镇官员车小琴,把我挡在厕所里,对我身体上下捏个遍。收走了700元现金,交给八颗镇妇联孙小梅。到达八颗派出所,用手铐把我铐在长木椅上。八颗镇书记周剑(音),对我一阵疯狂的拳打脚踢又辱骂。下午把我关进看守所,非法关押14个月,并被冤判4年。所抢走去的500+700共1200元至今没还我。

* 在长寿看守所遭受土铐、刑床等酷刑*

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在看守所我们法轮功学员多次绝食抗议,都多次遭野蛮灌食和酷刑。有一次,从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起,我们又一次绝食绝水抗议,约一个星期后,看守所增调武警把我们女学员戴上脚镣手铐,有的把手反在背后铐上按在地上灌食。有的铐“骑马”状(手和脚交叉后再铐)后压在地上灌食。李莉、高云霞、周碧均、吴素辉、刘雪莲、余秀容等人灌后戴起刑具,拖到戒毒所继续野蛮灌食。我、冯平、殷淑琴(当时约60岁)、高云霞(几天后又从戒毒所转回看守所的)四人铐刑床(手脚分开,四个点铐在刑床上)后,各关一监室灌食。食管被插管插出血,插管象竹筷粗的胶管,约2尺长,从鼻孔插到胃底。又把我关到禁闭室里,铐刑床上三天。曾被铐过刑床的还有李莉等人。李莉(大约25岁)被冤判劳教,出来后不久(大约2003年)就失踪了。

我先后被铐刑床3次,关禁闭室4次。第一次是2001年1月底铐在刑床上并关禁闭室几天。第二次是2001年5月初,铐刑床几天后,换铐小土铐并关禁闭室约半个月。第三次是2002年1月中旬,象五马分尸形状铐在刑床在大监室几天。2001年5月30日又被铐刑椅关特号禁闭室两三天。2002年1月1日铐刑椅关特号禁闭室2天半。

2001年5月12日早上六点多钟,我在禁闭室递饭的窗口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守所长张杰等几个警察带几个刑事犯提来刑具,把我迅猛推压在“床板”上。随即张杰用脚膝盖跪压在我背腰上。不停的用拳头猛击我背心。下边两人拉住我脚铐上大脚镣。同时上边一刑事犯用被盖裹住我头后,又坐在我头上不停的骂。上了脚镣后又将手与脚交叉起(骑马状),再用最小号的土铐夹铐在双手腕上,后再用伤湿止痛膏胶布封住我的嘴,这样铐起既不能站立又不能躺,只有歪坐着。那个小土铐由一根直铁条和两个半圆形的铁条组成,铁条如竹筷子细端粗,两个半圆型合起来只能装下一只手腕。三根铁条是活动的,一端是固定的(可转动),另一端各有一个孔。将我双手腕夹在半圆型里直铁条夹在两手腕间,在有孔的一端穿上螺丝钉,套上螺丝帽后,用两个小扳手将螺丝帽拧紧。当时铁条多半陷进肉里,照看我的两个刑拘犯吓得直哆嗦。

直到晚上七点多钟,双手红肿得象胡萝卜一样发紫带黑色,照看我的人担心会出事,看到狱警查房就喊。狱警就把小土铐换成大土铐(仍是铐骑马状),可是被小土铐陷凹进成两条坑一直凹起,稍不留意,大土铐一下滑进坑里,一阵更钻心的剧痛,又铐了三天。照看我的周会义愤的说;“要不是亲眼看到,哪个会相信共产党整人竟如此残暴。”那几天的气温在三十摄氏度以上,两天倒一次马桶,粪便臭的她们吃不下饭,还几次呕吐。我双手腕凹起的两条坑,两三天后又渐渐凸起呈长长的亮泡,又渐渐变色,变成硬厚的皮壳。约半个月后,皮壳又渐脱后,留下的伤痕呈浅酱油色,四年多才完全消失,铐后手背一个多月都是麻木的。殷淑琴也被铐在刑床上几天,仍不服,狱警将她双手拉在头上方铐起,铐一天,剧痛难言喻,且无法排便,尿顺腿横流一身。直到5月21日,才把她们从戒毒所拉回看守所,我们又被关到大监舍。在看守所,把我关禁闭室四次(其中关特号禁闭室两次)。

有一天晚上,我和殷淑琴一起背《洪吟》诗,被李狱警听见开门进舍抓住我俩的头发,使劲往“床”边角铁上猛撞,我俩都被抓脱很多头发。5月30日,我们又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守所指导员陈经明和周林进监舍,叫刑犯把我拖进特号禁闭室后,陈经明用拳头猛砸我背、头,背部砸几块血紫绿色,把我铐坐在“文明椅”(即刑椅)上后,用擦地的脏布塞我嘴。刑椅有点象小孩坐的“轿椅”(他们讽刺性的称“坐轿轿”),但只是个框架,坐的部位是一个圆框框(用于拉屎尿),圆框下面放个便盆,坐之前将裤子脱半截。据说在我之前,从没有对女性动过此刑具。手和脚四个点铐着,两脚是固定死的大夹铐,上螺丝帽拧紧,脚一点也动不了,手稍微能动,一间特号禁闭室安装两个“文明椅”,背靠背,靠近墙一边一个,是固定死的。

将我铐定后,又将冯平拉来铐在另一个“文明椅”上,要是男子这样铐半天都喊招架不住,腰酸背痛,臀也痛。三十几度的气温,满屋屎尿臭味熏得人发呕,看着一个个的蚊虫叮咬,无法驱散,吸饱了血的蚊虫爬在墙上,密密麻麻一片。两脚红肿很大,大夹铐陷进脚颈肉里,铐我们两天半。

2002年1月1日,又把我和冯平拉到特号禁闭室坐“文明椅”,一坐又是三天。寒冷刺骨,我们只穿了一件毛衣,两件单衣和单裤。又冷又饿,手脚红肿得象馒头。放回监舍后一天多,下肢、脚都是冰凉麻木的,小腿及脚没啥知觉。

2002年1月中旬,我们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又一次绝食抗议,绝食一周后,又把我和冯平铐在刑床上灌食,所有的刑具都用完了,几天连睡觉都是戴着刑具。我们仍不屈服,所长张杰下令,把我和冯平的手拉到头上方反铐着,整个身体拉直象五马分尸状又铐了两天半,剧痛的无法言表,尿顺着身躯横流。发泄的灌,胃灌满了从嘴里倒流出来,鼻腔、喉咙被胶管插出血。解铐后头两天手及臂一点不能动弹,碰着痛得要命,双手红肿血紫发绿。

* 非法判刑四年*

就为信仰真善忍,去北京为法轮功讨公道,我被冤判刑4年,丈夫承受不住种种压力,于2002年2月4日逼迫与我离婚了。我娘家父母担忧我,整天以泪洗面,母亲带着日夜思念女儿的悲痛,在我被关进永川监狱里不久,悲痛过度,郁郁而终。我女儿因我坐牢,整天恐慌不安,常偷偷痛哭,在学校遭白眼,受人奚落,学习成绩下降。给女儿的父亲和婆婆爷爷等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在2002年2月5日,看守所长张杰和另一狱警把我拉到重庆女子监狱(永川), 在路途中,张杰歉意的对我说:我们是被上面逼迫干的,我们也不想那样对你。在监狱里,强迫给我照相,按手印,每天7个包夹三班倒,轮流监管,我多次向监区长要法律书看,要求写申诉状,不但不给法律书看,还强迫转化我,强迫我背监规、打报告、否则不让上厕所。强迫我承认自己是罪犯,强迫我编造犯罪事实认罪认错,强迫我写诽谤大法、诽谤我师父的所谓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检举别人等等。不按他们的要求做,就加重迫害。不许同法轮功学员说话,强迫做奴工。从早上7点多钟出工,有时晚上9点多钟才收工,吃饭时间代替休息。站、卧、坐、行都是要按她们的要求,派犯人24小时监视着。

2004年11月11日满期释放后,八颗镇610、派出所多次上门骚扰我,甚至半夜上门骚扰,使我无法正常安心生活。

* 二零零五年,劳教所灌食损伤身体的药物*

被人构陷2005年9月29日早上6点多钟,八颗镇610头子陈小红带领邹建明、派出所李志荣、马卫东等一群人闯进我家到处乱翻,抢走几本书,还把我被非法判刑4年的判决书等一切证件、证据全部抢走,至今未还。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强制对我录像、照相,陶志远等人就捏造事实,编造“证据”来定我两年劳教,在看守所关20天。派出所李志荣等于10月19日把我拉到重庆茅家山女教所。在路途中,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警察拳打脚踢,上嘴唇被打破流血,后来嘴唇、脸肿十几天,右边脸肿得高过鼻尖。到劳教所,胡乱的剪掉头发,扒光衣服,套上囚服就拖进后楼三小间(黑屋)里,几个打手(吸毒犯)宣布劳教所的“规矩”。

10月19日、20日两天晚上12点过后,拉我到过道上在地上睡两夜,几天后又搬到前楼三小间,那小间宽约一点五米、长约2~3米多,是楼梯转角间过道改装的,小间四周是黑色胶皮封的,上方有拳头寬,约一尺长的窗透风,约十五瓦的白炽灯泡,室内阴暗,冬天潮湿,夏天闷热。我和两个打手(吸毒犯)三个人吃喝拉撒都在小间内,晚上将垫絮展开一半叠铺地上睡觉。马桶就在脚边,我睡觉时,包夹坐在我头边(一边一个),翘起二郎腿坐着,一只脚在我头上方,一只脚在我嘴边。24小时包夹轮班监控,睡觉时只能平卧或面向包夹侧卧、睡觉规定姿势。我睡熟了睡姿不符她们的意,多次被打醒且谩骂,强迫我天天写思想汇报,不写不让睡觉,还要求按包夹(即打手)的想法写。强迫背监规,强迫打报告,否则不让上厕所。

刚入所几天,即2005年10月27日晚饭后,大队长胡晓燕拿来药叫我吃,我不吃,立即喊几个包夹来,将我压在地上,一人坐在我肚子上,双手卡压我颈子,其余压住我的头、手、肩、腿、脚,有的卡喉,有的捏鼻子、捏嘴,用牙刷把子撬我的嘴,撬牙,把牙齿撬出血,牙刷撬断一把,又换一把牙刷撬,把喉管都撬出血。过后,喉管痛很久,牙齿松动,痛一个多月。灌药后一会儿,就开始喘粗气,心慌,气短,胸闷,头晕,逐渐的头开始摇摆,越来越强,喘粗气越喘越大并发出怪叫声,有点节奏性的前后摆一阵、左右摆一阵,越摆越强烈,包夹围观取笑,说比吃了摇头丸(一种毒品名)还摆得好看,中途,几个警察(狱警)几次进来看着取笑,后来拿相机照了几张相,边照边说:“我们把相片拿出去展览,炼法轮功原来是这样子”。后来摆动得无法坐凳,怪叫声越来越大,包夹害怕了就捂住我嘴,胡晓燕等几个狱警来恐吓、咒骂一阵就走了,持续几个小时见我症状未减,就把我背到所部医务室,一路上,刘承玲(吸毒犯,重庆北碚人,1964年生,1.72米,体重约180斤,原是篮球运动员。)在我身上乱揪乱拽,狱医翻看我的眼睛后说:“没危险,不会死”,胡晓燕借机大骂一通,把我背回小间后,摔在地上,不知道深夜几点,症状才渐渐消失了。

劳教所恶警惯用的脚镣,手铐、吊铐等铁器刑具,种种酷刑用尽了,见对法轮功学员的威胁作用不大,并且给人直观的酷刑感觉,被不断曝光后。为掩盖迫害,劳教所就放弃了铁器刑具的使用,却采用了一种无形的比铁器刑具更残酷的刑法——长期长时间军蹲,不许换脚姿,也是劳教所后来惯用的一种体罚方式。按劳教所的邪规,刚入所的要进行一至三个月的整训,(军姿、正坐、军蹲三结合,每个姿势每次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走操队),一般都是整训一个月左右,极个别的最长也不超过三个月。可对法轮功没转化的学员是无期限的整训,甚至半天半天的一个姿势军蹲,不许换脚姿,每天16-18小时的军蹲。

一军姿:两脚后跟并拢,脚趾尖分开成八字站立,两手伸直绷紧,手掌紧贴裤缝,全身肌肉绷紧挺直站立,不许动,包夹随时用手揪臀部肌肉,不动说明肌肉绷紧合格,随时用膝盖跪你膝盖后窝,站不稳或倒了或拉开手,就说不合格,延长时间整训,或其它体罚,按这样姿势,站不了半小时,就会腰酸背痛,甚至出大汗。

二正坐:就是坐在一个不足一尺高(大多只有六、七寸高)的小凳上,两脚及膝盖并拢,两手平放在膝盖上,腰直、挺胸抬头,而且要求腰与大腿之间、大腿与小腿之间呈90度(其实小凳太矮小,双脚、腿并拢,身子根本无法腰直挺胸),两眼平视前方,不许动。正坐是三个姿势中最轻的,但用不了半小时,也同样腰酸背痛腿疼。

三军蹲:一只脚的脚掌着地,另一只脚向后斜跨半步(约一脚掌长)后,脚趾尖着地,脚后跟提起,脚掌与脚趾尖几乎成90度的直角,臀部约坐在脚后跟上,挺胸抬头,两手平放在腿上,这样,整个人体重量几乎都压在这只脚尖上,规定时间左右脚交换姿势,没练过的人一般几分钟都受不了。警察对劳教人员谈话(或训话)时,若警察是坐着说话,劳教人员就得军蹲在警察前面约一米处,直到警察训完了叫起来才能起身,这种卑奴的人格侮辱、侵害,在劳教所是司空见惯的事。

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无限延长军蹲时间取消军姿、正坐。长期长时间的军蹲不仅仅是一种最厉害、最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而是摧残(摧毁)人的意志、毅力的最阴毒的一种手段。

在重庆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中、老年人,还有些七十多岁了,也同样军蹲,蹲不住就跪起。对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比其他刑犯不知要残酷多少倍。开初是三种姿势交替(从早上6点多钟到晚上12点或更晚),每个姿势的时间逐步加长,后取消正坐,延长军蹲,最后军姿也取消,只有军蹲,甚至几小时不许换脚,蹲不住倒地上,就疯狂的拳脚交加,更甚者几天几夜不许睡觉,一直军蹲,同时不堪入耳的整天整天的辱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有两条最邪恶的歪理,一条是“转化”(放弃信仰),强迫昧着良心写诽谤大法的几书。另一条是不放弃信仰就要无休止地承受这种长时间军蹲和各种体罚。那种动手动脚,天天辱骂,无期限的长时间军蹲,不许换脚姿等冷酷刑,包夹形象的叫(软件),即看不到明伤,又让人无法忍受。

恶警专挑恶习深的吸毒犯当打手来专业监控、迫害法轮功。恶警给他们一个专业职称叫“包夹”,不分昼夜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衣食住行和眼神。

我第一次(2005年10月)进劳教所的头几天,让我坐了几次凳子,见我不驯从,就取消“正坐”。过后8个多月一直没让我坐凳子(过年过节例外),强迫我打报告、背监规、写思想汇报,强迫我军姿、军蹲等,否则不许上厕所,整训几天看我们没有转化的念头,就取消军姿。根本不让坐,也不许站,连吃饭都强迫蹲起吃等,若绝食抗议,马上惩罚性灌,或借机灌其它药物。每天只有蹲,甚至半天、一天蹲起不许换脚。倒在地上就遭到包夹狂风暴雨的拳打脚踢,每天早上五点半钟起床洗漱完就开始,一直到半夜12点。几天过后就延长时间至深夜两点三点甚至四点钟才准睡(一天受18-22小时的折磨)。睡觉时全身肋筋骨都痛,有时象散架的痛,翻身都困难。这种症状持续了8个多月,用度日如年都难以形容每一分一秒身心痛苦的煎熬。手脚长期肿得像馒头,换大鞋穿,走路一拐一拐的。有一次大队长谭清月来视察小间时,对包夹说,严格整训,但要注意安全。谭走后,包夹刘承玲解释说:“老大下话了只要不出命案怎么做都行。”我实在承受不住她们没完没了的身心摧残就不蹲,打我也不蹲,忍无可忍就吼:“打人犯法”。有一次恶警陈小琴见状就甩一个黄色的封口胶给包夹说:“她再乱吼就用这封她的嘴”,还说:“不听话,整死你。”有一天,拳打脚踢了一上午,吃过午饭,又把门一关,四个包夹一起拳脚、抽耳光,抓起头发往墙上撞或推来推去往墙上撞,推倒在地,又抓起头发往地上撞,踢下身,踢大、小腿,脚,用力使劲踩我的脚背,脚趾、腿。直到她们累得汗流满面、气喘吁吁才罢休。两个回监舍睡觉另两个坐下来喘粗气,喘一阵后就打瞌睡去了。我的两腿、两脚处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那几天我是整个身体往下坠,站都站不住稳,十个脚趾,九个被踩死血,两个趾头被踩破,手脚肿很大,脚大拇趾甲由紫绿色变成黑色,又渐渐变泡变厚,半年多黑趾甲壳蜕出完。包夹曾多次两手扒住我的肩膀,同时两脚后跟踩在我脚趾尖、脚背上,旋转她的脚。俗话说,十指连心,那滋味无法形容。刘承玲多次叫嚣:“不投降就打残废,让你生不如死,想死死不了,让你分分秒秒痛苦不堪,让你看到警察就发抖……”,

为了让我屈从邪恶,包夹把大法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地上,把我拉来推去的踩并侮辱。有几次扒开我的衣服,在我身上、衣上写骂大法、骂师父的脏话。我抓住她们的笔使劲和她们扭,曾扭断过两支笔。有一次包夹扒光我上衣,警察陈小琴看见时,包夹倒说我不穿衣服,陈小琴趁机叫几个包夹,将我从三楼小间强拖到底楼。并不断的大叫:“拖出去给她们参观,法轮功不穿衣服。”

我无法忍受吸毒犯们,无休止的侮辱以及群殴,有一次我绝食抗议她们无休止的折磨,警察赵媛媛立即叫来几个包夹强行把我按倒在地上灌,又撬断一把牙刷。还拉我到坝子跑圈圈,每次都是跑一个小时以上,不到半个月,一双新胶鞋底子磨了一个大洞。刚进劳教所的两三个月,几乎天天遭包夹大打小打不断,每一个细小的举动都得给包夹打报告,经允许才行。如擦一下汗,捏一下鼻涕、抚顺一下眼前的头发,吐口水,饭后揩一下嘴等等,每一细小的举动都得打报告,忘了报告就要挨打、挨骂和体罚,否则不许上厕所。多次抓起头发往墙上、地上撞。钟明菊用鞋底击打我头顶,刘承玲用板凳砸,用拳头击打额头、胸部、抓住我头发往下拉后用手肘猛击我背心。每天20多小时的摧残,极度疲惫不堪,经常蹲着或集合时刚站起就打瞌睡,刘承玲使巴掌猛抽我的眼睛,多次被抽得眼球象爆炸了一样,胀痛直落泪很久都睁不开,谭力怡(合川人)经常用手指(拇指同食指合作)掸我眼球,痛胀得要命,体罚还有长时间的俯卧撑,卧起不让起来,长时间蹲马步,金鸡独立(一只脚着地,两手平伸)。有的罚用盆子盛满水,放在头上顶起,双手护着盆子不许动。苟小霞(重庆江北区人)经常拈起我的肉皮拧转,冬腊月天,他们多次往我头上泼凉水,多次牵起衣领往贴住背心倒凉水,强行脱掉我的鞋袜,经常不许我洗脸脚。

10月份入所洗了一次澡后,11月、12月份都没有洗过一次头、澡,不许换衣,连内衣裤都不许换洗。到2006年元旦,才让我用小塑料桶打一桶半冷水,洗头洗澡洗衣一起做,规定15分钟内完成,不到时间就硬要我穿衣,结果只洗了头,身上刚擦好肥皂就强行让我穿衣。包夹骂抽着,把脏衣服塞在洗澡水里拉我回小间。直到过大年2月份也是15分钟才洗了个澡、头。过后都是一个多月洗一次,就是到六、七月份大热天也是二十几天才换洗一次。强迫我看诽谤大法的书、光碟等。

劳教所还派两个帮教来强行洗脑。我无法忍受对大法真理,对人格的侮辱的所谓教育学习转化(注:“转化”是指:强迫法轮功学员编造谎言,捏造事实写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强迫与法轮功决裂,强迫写不炼功,不修真善忍的保证书之类或保证跟共产党走之类的书,还要逼迫写诬告别人。强迫去咒骂法轮功及创始人,甚至强迫踩“相片”)。我坚决抗议,拒绝邪教转化教育。每天二十小时左右的体罚绝大部份时间是军蹲,时不时的毒打、辱骂。软硬兼施。这样持续三、四个月,都无法转化。他们还不甘心,说不让我思想有空。陈小琴强迫要我蹲起抄书。把我关在黑屋小间,约五个月的摧残。在茅家山九个多月时间相继调换过十六七个包夹。

大概是2006年6月换了个包夹瞿小颖观察我两三天,见我不多言语,就跟另一个包夹说,这个给她加点压力,哪有转化不了的?一上午不许我换脚的蹲起,倒了就乱踢乱掐,抓起头发往地上撞。值班警察绰号小老虎的韩璐,把我从地上揪起来抽耳光,过一会大队长苏畅来了问,我指出包夹打人,苏大吼:“哪个打你的,到医院去检查,查不出伤痕你还得负责。”每天长时间蹲、体罚,睡觉周身都痛。早上起床时脚着地时脚心钻心的痛,后来从脚掌直到臀部像患坐骨神经痛一样,一走路脚跟及腿扯起痛。那时我常担忧:这脚整残了,我一个女人,将来如何谋生(还好回家炼功就又炼好了)。

在黑屋小间每天约20小时左右军蹲,脚背与趾尖压成淤血块、紫绿色一直未消,转到大监舍,因18个人挤住一间,他们下班回舍就很拥挤,就让我站起,这样蹲的时间减少了,脚趾间淤血块就慢慢褪变为几条红线条,直到我回家后很久才彻底消失。

在我楼上四小间的六十多岁的汪玲也经常挨打骂。在我楼下二小间的六十多岁陈婷芬(重庆大渡口人)也遭残酷折磨、军蹲四个多月,双脚肿大很长时间,走路都一跷一跷了很久。有一次警察陈小琴在红旗杆台下面翘起二郎腿坐在藤椅上,要陈婷芬蹲起听她训斥,陈婷芬不蹲,几个包夹强把她按跪下,仍不从,就把她拖到办公室去关门暴打一阵,强行拉她去“学习”(洗脑),她忍受不了歪理邪教的教育,就不去学习了,可陈小琴、赵媛媛等不甘心,对她加强暴力。刘承玲、苟小霞等几个包夹持续三、四天暴力,整天整天打骂,拳脚相加,抓起头发撞墙,我在她楼上都能听清,陈小琴、赵媛媛还“趁热打铁”的呵斥,大骂陈婷芬不遵守监规,实质是暗示包夹“加油”,队长一走,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嚎啕大哭声,让我听得心惊肉麻,心如刀绞,那几天只有吃饭的时间听不到她的哭声。几天后,她又被迫拖去“接受教育”。不管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有多大,底楼做奴工的劳教人员是听不到的,因为都把门窗关死的,而且劳教所的劳动场地每天都把音响开到最大声音放歌,给外面的感觉是:这还是一个娱乐场所,白天晚上还歌声嘹亮的。有点良心发现的钟明菊临走前对我说工作所迫,望我多包涵。

劳教所无休止的对我残酷迫害了九个多月,将我保外就医。于2006年8月9日将我释放。刚脱离虎口,还要求我每个月交一份“思想汇报”到劳教所去,要求我每个月到派出所报到。回家后我去看望我80岁的父亲,在回娘家的路上,就听说:“在你被抓后不久,你父亲就去世了。”可我回家后,八颗政府610、派出所经常监控我,多次上门盘查。

* 二零零七年,再遭绑架非法洗脑,关精神病院迫害*

2007年9月29日上午11点多钟,我从菜地里摘菜回家,还没到家门口,就见梓潼村委主任(村长)往我家走,一群蹲坑的便衣男子围过来,其中有警察张乐、司法员代尚银等抓住我的双手,前拖后推,我奋力反抗,衣服都扯开了,连我背心上都糊些泥土,把我硬塞上车,拉到重庆市渝北区望乡台度假村三楼关起学习(洗脑)。我坚决不从,一天上午我夺门而出就跑,可跑出花园不远,他们(在那里的警察全是穿便衣)追上又将我抬回三楼。下午我到窗户边拉紧窗护栏,向外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放我出去,共产党把度假村变成黑监狱”等,看守我的两人拉不开我,就使劲捂我嘴,一会儿上来一群男女十多个人将我推在床上。我再三声明必须放我回家,不然我吼个没完。他们怕我这样会带动其他法轮功学员,就答应放我,第二天(好象是十月六号)中午,长寿八颗政府司法员代善银、韩祖廉、武装部长操展跃等五男一女来了,说是接我回家,结果把我直接拉到长寿宴家精神病院,几个人把我强行抬进住院部关起来了,不许任何人见我。期间,八颗政府官员到我娘家去,要我弟媳(当时我弟不在家)签字作证,说证明我从前就有精神病,弟媳很震惊“从没听说姐有过精神病”,坚决不签字。关了约27天于11月2日下午,八颗政法委书记(610头子)李金云,司法员韩祖廉等三人才送我回家。

* 二零零九年,再次遭非法劳教*

2009年1月22日上午10点钟左右,我在八颗农贸市场发真相资料(即告诉善良人们如何逃难,免灾的方法),被八颗派出所警察张乐(音)等人绑架,将我双手反向后背,背向拖,在公路上拖上百米远,双脚鞋都拖掉了,拖到派出所铐在墙上。张乐和易姓警察给我一阵拳脚并辱骂,反复抽耳光,县公安局一科长兼610头子王道成领一群人又抄了我家(一无所获),下午拉我到看守所,张乐得意的说“谁给我钱,我就给谁干,若你每月给我五千块钱,我就给你干”。在看守所关29天,周梁泉,刘东红两警察给我造材料,又非法判我两年劳教。

2009年2月20日把我拉到重庆江北石马河女教所(原茅家山女教所拆迁的),路途中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刘东红和另一女孩用擦车的脏毛巾捂住我的嘴,中午拉到女教所四大队,进大铁门后,我们不停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恶警大队长胡小燕对我头顶猛击一拳,不停的骂,包夹把我拉到墙边用不干胶带封住我嘴,绕头缠了几圈(过后这封口胶一直放在我住的小间里,多次封我的嘴),过后把我拖到工具房,胡小燕指着敲鼓的大木棒说,“你再吼,我用那个大的棒棒打死你”。强行扒光衣服搜身,套上囚服,剪发,把我的牙膏,洗发水,卫生巾全搜走了。穿的棉衣两件用水泡两三天后才给我,恶包夹陈誌、胡灏对我说“我们都是劳教学员,来都来了,听话,现在都是文明管理,不象从前那样打人了。”叫我军姿站好,我吸取上次的教训,坚决不从,她们就踩住我的脚尖,踢脚,并说,到这里来了,有的是办法叫你听话。胡小燕命令把三楼小间快让出来,一会儿拖我到三楼小间,她们一路上踢,在我身上乱揪,乱掐,乱抓后,陈誌去向赵媛媛表功“你看到的噻,我们还是做得可以噻”。

在小间,包夹骨干丁霞,王延军叫我站军姿,我不听,点名时赵媛媛给丁霞(重庆北碚人)使个眼色,丁霞破口大骂,抓住头发往墙上、地上撞,“学徒”石梅(重庆南岸人)也会当帮手,两人暴打一阵,我呼口号,她们用封口胶封住我的嘴,不允许我上厕所。下一班的包夹王延军(重庆梁平人)也如此。把我摔地上,往地上泼水,贴身衣裤都浸湿了,风吹起冷得打抖,几条湿裤穿起晾干的,王廷军说:“陈大说的,你再喊就拿脏卫生巾、臭袜子塞你嘴。

四大队的包夹,都要进行专业培训,还要进行“包夹知识”笔试。平时抽查口试,不及格者处罚分或整训。包夹基本上是专职打手,还称“师傅”、“徒弟”的言传身教,口口声声师傅师姐的,原来她们的师傅是专业传授经典的整人技巧和邪恶的招术。

每遇检查,全部暂时取消“军蹲”,若是上级检查,那么军蹲改为站,若是外面参观,就全部正坐。小间的东西全部收藏到库房去,把门锁好,把法轮功学员拉到大舍去,或站或坐,等检查。参观者一走,又复原状。我在大监舍里,因凳子太矮小(约六、七寸高),坐不了多久,就难受,痛,腰撑不住(无法伸直),包夹石梅说我不合格,并一再要我答应军姿,军蹲才允许我坐一会,否则连吃饭都不许我坐。参观的人走了,把我拉回小间,石梅再次声明,我不答应,当时就把凳子拿走了,并吩咐其他包夹,吃饭时都不许我坐,连地板也不许坐,每天站十七、八个小时,全身都肿,双手肿得象馒头,手指肿得捏合不拢(合不成拳),小腹都肿胀,小腿红肿得跟大腿粗,轻碰(压)脚背,小腿都胀痛,蹲起吃饭时胀痛得支撑不住,后来换了新包夹(学徒),看我早上起来手肿一点没消,脚肿亮了,担心我脚肿爆了(化脓破皮,先有几例),她怕承担医药费(因我没帐),就请示警察,才允许我吃饭时坐一会。

在小间呆两个半月时间,几次来例假时,没有卫生巾,卫生纸很少,王延军、丁霞说,不蹲就不允许给我找卫生巾、纸,私下说,谁给她的话,就状告到警察,王廷军说:“你现在写保证书之类的,我马上去给你拿。”刚入所时好心人送的一个卫生巾、纸也事先拿走了,我只得趁王、丁不在时把睡裤撕碎(或撕垫絮)当卫生纸用,换了监管警察,调我到大监舍后,才解决此窘态。

还有个特别不解的问题,每次关进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的头几天,狱医都要强行抽静脉血,扎指尖血?说是“体检”,那为什么体检多数只抽静脉血,扎指尖血,而且还不止一次。特别是看守所只抽静脉血,扎指尖血。我在监狱、劳教所时有两次是单独只给法轮功学员“体检”。我怀疑是否与中国器官移植配型、验血有关呢?为什么要强行体检呢?都知道法轮功学员不喝酒,不抽烟,身体健康。

* 二零一零年,再次遭关押精神病院迫害*

劳教所将我保外就医,于2010年2月3日中午将我释放。八颗镇610头子李金荣和司法员韩祖廉、但某等三男一女,直接拉我到长寿宴家精神病医院住院部2病区关押,不许任何人来医院看我,连换洗衣服都不许送,要我穿那里病人不要的衣服。医生主任谭剑说“再继续炼功就别想出去了”。而且不许任何人来探视我,我悄悄写状纸状上告,写时被谭剑撞见,6月24日将我所有的纸、笔、写的材料等全部抢走,我去要,倒把我捆在长木椅上,并吩咐所有护士,如再发现我写什么,就把张型芬(维权上访者,2005年关到现在)的全部收走,并在黑板上一直标起“黄正兰,张型芬谢绝探视”,连张的家属的电话都不允许接。强迫我天天吃药,不吃的话,立即捆起灌。我多次要求通知我女儿、亲属接我出去,都不许,只许政府来接。关了11个月多,于2011年1月5日上午,八颗政府才将我接出医院。过一段时间,我去找八颗610官员评理,李怒吼:“你再讲,又把你关进去。”

每逢中共开会或节假日前,邪恶之徒就登门骚扰,有时候晚上十点多以查户口为名等方式骚扰。甚至还跑到女儿的学校去骚扰恐吓,后来到外地女儿打工的地方去骚扰,多次到女儿爷爷那问,还多次到我娘家或亲戚家骚扰。

2014年春夏之际,八颗镇政府及梓潼村委员提点油、米等食品,打着关心我的幌子到我娘家去打听我的下落,兜一圈后把油、米又提走,又不知去关心谁了。

2014年秋,610和一群官员打听到我二姐家,恐吓她说:你们不说,我们也有办法找到她,她有哪些亲朋好友,她女儿在哪里上班,我们都知道……

农村的村委会,一般只有:村委书记,村委主任,妇女主任,会计4个成员,而长寿八颗镇政府为了迫害法轮功,在我所在的八颗镇梓潼村委会多加一个综治员(另:石马村、付合村也配个综治员)。

长期无休止的上门骚扰,整得我无法安心正常生活和工作。我为了生活,为了人身自由,为了神圣的信仰。2011年从精神病医院出来不久,为了逃避当地那些违法者无休止的侵扰,甚至秘密的绑架(因为现在中国病人器官移植的增多,无明“失踪”的人数有增无减,……),为了不让那些官员、警察再次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犯罪而害人害己,殃及别人。迫不得已,我背井离乡,漂流在外,至今居无定所……

以上是黄正兰在2016年1月21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被绑架前的自述,她在自述时还说有些事都想不起来了,有些迫害用文字描述不出来。由于她这次被绑架后,一直不报姓名,零口供,绝食反迫害。所以就一直没有把它曝光出来。

一个人就因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坚定的维护自己做好人的权利,坚定的维护自己信仰的权利。就被江泽民和邪恶中共这样残酷的迫害,这次为了让世人明真相,得救有好的未来,又被非法冤判4年,天理不容啊!

世人啊!一个女子,一个农家妇女,为了她神圣的信仰这样坚持,这份勇气,这份胆量,真得值得你们借鉴,赶快找真相明真相,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吧!

那些还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你们知道吗?

“江泽民在2004年秘密派人到海外找法轮功谈判,扬言只要不在海外起诉江,不追究其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责任,江就愿意停止迫害,并美其名曰:给法轮功平反。

江泽民声称,作为交换条件,中共将效仿文革结束为平息民愤枪毙大批军人和警察那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多少人,中共将枪毙多少犯罪的〝610〞人员、警察和国安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国家公务员,为法轮功学员偿命。

对于江提出的条件,法轮功方面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明确表示:停止一切镇压,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惩办元凶。

法轮功学员认为,作为中共犯罪组织和当事人,中共没资格玩〝平反〞这一类违背人类道德基本常识的游戏,作为元凶的江泽民,也必须为其一手发动的、把中华民族拖入一个前所未有浩劫的迫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摘于新唐人(揭秘:江泽民下台前 找法轮功谈判内幕)】

大法弟子是在救你们啊,希望你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善待大法弟子吧!这是功德无量的事哦!并且赶快抓紧时间,弃恶从善,脱离中共,神保平安,这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尊敬的现执政者,你们已经执政第六的个年头了,可是这迫害还在发生着,你们能说这迫害与你们无关吗?迫害死那么多大法弟子,这血债你们背得起吗?赶快抛弃中共吧!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这是大法弟子和明真相的世人的期盼。因为他们希望你们能有美好的未来,不做江泽民与邪恶中共的陪葬。清醒吧!别被权利所迷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3/重庆市长寿区黄正兰自述被迫害经过-36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