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公安系统16人同时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纪委监察委消息:聊城吴学占涉黑案背后十六名公职人员被查,两人被移送司法。这十六人均为冠县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其中两人为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以来,山东省冠县公安系统十六个公职人员先后被通报查处涉及吴学占涉黑团伙案。其中十二人到警告、开除、政纪等处分,两人被辞退,两人被移送司法。

其中三名党员干部充当吴学占涉黑团伙的“保护伞”。分别为: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侦察员许明国,冠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副所长孙汉海,冠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警察邢树雷。

善恶有报是天理,世间一切恶果均有其因。这些公安系统遭报的十六名公职人员都参与过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冠县公检法司机构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冠县公检法司人员就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冠县邪党“610”共建六个大型集中洗脑班,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数以千计。

二零零八年伊始,冠县邪党“610”以奥运安保为借口,召集冠县乡镇及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到县公安局开所谓“稳定会议”,以盘查、盯梢、暗访、绑架等手段,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其它事情可以不办或缓办,迫害法轮功学员是第一要务,必办。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前后,冠县“610”向全县十八个派出所投入四百多万元,共计安装了二千四百三十个摄像头,在城区新添十辆巡逻车及无数便衣、线人,使足了邪劲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周永康指令各地“610”秘密开会、口头传达迫害计划,主要内容:迫害法轮功是当前邪党头等大事,什么都可以不管,一定要看住炼法轮功。冠县政法委书记韩金芳随即在五月十一日“奥运社会稳控与安保”工作电视会议上,公然大叫继续高压迫害法轮功。冠县恶党“610”为了加强对法轮大法的迫害,重新加强武装了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给他们在车上安装了电子探测仪等多种迫害工具,重新制定了被他们排队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计划。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冠县棉麻公司的法轮功学员王书华在聊城再次被绑架。王书华被逼流离失所后,一直在聊城打工。明慧网曾经报导过有王书华口述被迫害经历的文章《山东冠县恶警追踪迫害 王书华长期有家不能回》:她从小体弱多病,是个药篓子,而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得到康复。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书华成了冠县公安局重点迫害的对象,曾被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她和丈夫被迫卖房,搬到聊城,可是冠县警察又窜到聊城绑架她,她不顾危险撕开床单从六楼滑下走脱。

二零零九年八月,山东冠县公安局同时对很多单位和乡镇的法轮功学员以回访名义进行骚扰,并扣押电脑等物品,送到聊城鉴定。企图从电脑中找到大法资料和上网纪录,从技术上寻找漏洞实施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冠县法轮功学员陈廷祥、孙秀英夫妇的大女儿陈玲,因实名写信给冠县法院、冠县政法委以及冠县公安局警察,替父母申冤,遭到冠县公安局清水派出所警察传唤,当天即被非法关押至聊城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冠县梁堂镇法轮功学员杜邵勤、王保合、李增迎、赵巧聚、赵巧启等五人因依法控告中共恶首江泽民,被冠县梁堂镇派出所警察非法行政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冠县桑阿镇桑桥村法轮功学员张宪生、莘县魏庄镇信庄法轮功学员王洪亮,在散发真相小册子时,遭冠县法院不明真相人员构陷,被冠县桑阿镇派出所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冠县恶党“610”开会调集全县警力,对全县法轮功学员来一次集中迫害。没有任何手续,不出示任何证件,进门手持录像仪器,详细录像,认真搜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并且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不炼功的所谓回访表格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冠县工业园区派出所五个警察及协警人员闯入提固村法轮功学员周春明家中,威胁周春明夫妇配合他们照相和按手印,在遭到拒绝后,他们就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真善忍挂图、真相台历及大法真相护身符等。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冠县烟庄办事处后张平村法轮功学员包志文外出讲真相时,遭烟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冠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冠县贾镇派出所两个警察又窜至于林头村法轮功学员迟凤英家骚扰:盘问、搜书、照相、录音。随后又窜至李林头村法轮功学员司凤英家骚扰。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烟庄乡烟庄村法轮功学员张桂芹在烟庄乡赵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烟庄乡派出所绑架,十二月六日早晨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

据统计,仅二零一七年,山东省聊城地区各县市,被骚扰或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达288人次,三人被迫流离失所。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其中,冠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15人,被非法判刑两人,流离失所一人,被迫害致死一人。

在迫害修炼真、善、忍的群体当中,冠县公安局无疑是首当其冲,而冠县公安系统这十六人集体所遭的恶报,也仅仅是开始,天惩还在后头。

古人云: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恶者,天报之以殃。做好事的人,上天会回报其以福祉;做坏事的人,上天会报应其以祸殃。

善劝,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官员和公检法司人员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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