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认识


更新: 2018年09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法轮功是不是宗教?关于这个问题,有时听到一些同修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讨论和不同看法。这里想和大家再交流一下。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要看所指的时间、场合、不同语言和社会环境中对宗教(religion)的定义而决定。人们所说的“宗教”,比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英文通常翻译成religion;为了避免东西方文化观念带来的困惑,我们在英文中把这类宗教称为“Organized religion”,字对字的直译,可以说是“组织起来的宗教”或者“有组织的宗教”。其实,除了上述这些比较讲究形式的宗教(Organized religion)之外,还有不强调入庙、住观、方丈、牧师等等这些形式,依然把重点放在教人提高心性和正悟法理这些根本问题上的修炼法门。这些法门在社会法律中也都归为宗教,这是修炼的本质所决定的。

当然,所有正教的原意和方法原本都是为了以让人修炼、返本归真为目地的。然而除了文化等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人们越来越注重形式、名利、学问,越来越不注重修炼的实质及效果,同时宗教本身要在社会中履行法律手续,所以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就不可忽略了。

在西方,正统的原则是“政教分离”,即政府不支持、反对、参与和干涉任何一個宗教组织,任何宗教组织也不支持、反对、参与和干涉、代理政府的职权。也有人引用耶稣的话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大意是,上帝不管世俗的事,反之亦然,各管各的,井水不犯河水。英文“religion”这个词(中文翻译为宗教)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是否是religion(宗教),不需要政府的认可。你说你是宗教,你就是宗教。由于政、教是分离的,政府没有权力认定谁是宗教、谁不是,或者谁是好的宗教、谁是不好的。当然法庭在处理具体案例时可以有自己的观点。

那么怎样判断什么是religion(宗教)呢?在西方社会通常以下列标准来衡量,如果符合,即属于religion(宗教)的范畴:

1. 有道德或心性准则。
2. 信仰中有关于具体做法的指示。
3. 有经常阅读的书,书中包括所有法理。
4. 崇拜神或者有类似的信仰。修炼是开悟(启蒙)或得到救度(救赎)的途径,就像基督教中相信崇拜上帝是通往天堂的道路。
5. 相信神的存在,相信神圣创造者(造物主、创世主)的存在。
6. 相信另外空间的存在。
7. 修炼者真诚的相信所有的戒律(法理)。

基于这个衡量标准,法轮功属于西方religion(宗教)的范畴。法轮功修炼有严格的心性标准要求,在《转法轮》书中有明确的要求。修炼人相信佛、道、神的存在,相信另外时空的存在。修炼者不断学法,遵照大法的法理去做,不断提高境界,最终达到圆满的境界,也就是修炼成佛、道、神。

而在中文里,特别是中国大陆在无神论的中共统治下,宗教一词的所指比西方所说的religion的范围要窄小的多。宗教这个名词其实不是传统汉语词汇,它是十九世纪在日本的汉字中出现的,就像是“派出所”、“舶来品”、 “广告”等词汇一样,是进口货。佛教、道教在中国已经存在几千年了。如果十九世纪以前你问佛教徒、道教徒是不是宗教的成员,所有人都会不知所云,他们只知道和尚、尼姑、方丈、禅师、道长、出家人等等,而不知自己是宗教中的一员。宗教一词在大陆当前的社会环境和中文语言中暗指的是那种建制化、组织化、形式化的宗教。中共官方宣称认可的只有五类宗教。

中国共产党和世界上一切共产党一样,是无神论者,是完全否定宗教的。其基本宗教观是:在阶级社会,宗教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为剥削阶级所利用,成为其麻醉人们精神的工具;强调宗教和科学社会主义世界观是对立的;解决宗教问题要服从争取社会主义斗争的总任务;要向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无神论教育。在中共的宣传、媒体和学生教科书中引用最多的则是马列的“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选自马克思的“Sie ist das Opium des Volks”和列宁的“Религия есть опиум народа”)。

法轮大法准确的说是修炼。其它宗教法门也都是不同的修炼形式。因为语言和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的不同,时而有人对法轮功是不是宗教或religion这个问题有所困惑。简而言之,法轮功不是无神论的中共所认可的五类宗教之一,也不属于中文语言暗含的那种建制化、组织化、形式化的宗教。但在有信仰自由的社会里,遵照西方对于religion(宗教)的定义,法轮功是受法律保护的religion(宗教)。以后,那种中文中暗指建制化、组织化、形式化宗教的“宗教”一词我们可以准确的翻译成英文:institutional religion或者organized religion。

就这个问题,师父在二零零六年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早已明确的给我们开示:

“另外在西方国家,政治的概念是:不属于宗教范畴之内的、不属于个人行为的社会活动就是政治。所以西方社会对“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认识,他们也是这么下的结论:不属于社会上的政治活动的这种社会活动,你们就是宗教。你们有信仰,所以他们认为是宗教。

为此我在这里顺便跟大家说一声,以后谁再说我们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大家对于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人认为是与不是随他,听清楚了啊?在中国那个社会里,你是不是宗教它有非常明确的概念,宗教有庙、有朝拜、有宗教形式要加入,受戒、洗礼,这个非常清楚,你就是宗教徒,你就是宗教活动,没有这些你就不属于宗教。这和西方社会的概念完全不同,所以在西方社会里,一般人再说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么认真的对待。如果政府、社会团体、行政部门、议员等说你们是宗教,不用再说我们不是宗教。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这是东西方观念上的不同,这个不违反我讲的法。我早已经在《精進要旨》讲过了。我说:“我们不是宗教,但是常人会把我们当作宗教。”这点大家一定要清楚。”

在经文《关于法轮大法在常人社会中定义问题》中,师父又进一步讲:“没有任何一个宗教在初期他们的师父传道时说自己是宗教,但是在常人的社会形式中却统统归为宗教。因此在人类社会中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注册,可以承认常人的定义为宗教团体。”

以上关于是否“宗教”这个问题的交流,因为涉及到社会人士的认识和沟通,所以从法理和专业层面分别都有阐述。希望对有关同修认识和处理有关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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