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2)

更新: 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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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接上文

四、非法庭审

1、贵州水城县法院开庭 八旬老教师正气自辩

法轮功学员马再珍原为贵州六盘水市一中退休老师,约80岁。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早上九点多钟,水城县法院对马再珍非法开庭。庭上,马再珍坐在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精神很好,平静、端庄、慈善。

审判长叫李建勋,书记员叫朱仲玲,有两个陪审员,两个公诉人,一个律师。审判长问马再珍有何意见?马再珍说:“我不要律师为我辩护,我的事情我会辩护。”

审判长李建勋立即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是公诉人宣布马再珍的“罪证”,读完一本后,问马再珍认不认罪?马再珍说:“我没有罪,我叫人行善积德,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没有罪。”李建勋“啪”的一声拍打桌子,喊到“马再珍不老实不认罪,铐上手铐。”一警察把马双手用手铐铐上。但老人很平静,没有害怕。当公诉人读完后,李建勋又叫马再珍认罪,马再珍仍然平静地说“我没有罪”。李建勋很粗鲁地说:“马再珍站起来!”马再珍问:“为什么要我站起来?”李说:“辩论开始,你讲吧,但不许讲法轮功的东西。”马再珍说:“我因为宣传法轮功的东西被你们当成被告,在法庭上不准我讲法轮功,那要我讲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35条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你不让我讲,那就是蔑视宪法,对抗宪法。”李说,“那你讲,但要简单。”

马再珍说:“我原来病多,两脚膝关节严重骨质增生,两腿弯曲不能行走,每月医药费是三万多元,有人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好,我听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炼,只炼两个星期双腿变直,全身病状彻底消失……”

“啪!”李又不准许马再珍再讲法轮功的东西。马再珍说:“那我讲法律可不可以?”李说可以。

马再珍说:“《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信仰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不应该受审判,审判我就是践踏宪法、破坏宪法。《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那么我作资料、传单、书籍等都是受宪法保护的。”

“啪”李又拍了桌子一下,不准马再珍说下去,并宣布辩论结束,叫辩护人(辩护人是法庭找的,其实不是替马辩护,是为他们辩护,马再珍不承认)讲。辩护人宣读他自己写的判决,判马再珍一年零六个月到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接着审判长李建勋宣判马再珍两年的有期徒刑,念完,就逼马再珍签字。马再珍说:“我不承认这样的法庭,中国刑法总则中明确指出构成犯罪要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你们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就强制我签字,我不会签的,这是荒唐的糊弄。”马再珍拿起包就要走,被公安警察叫住,带到县医院检查身体,血压显示170,可拿到手中是160,家人说血压被改了,170改成160,他们不承认。家人要求重做,结果仪器上显示是179,检查内脏,医生检查时大声地喊:“老人家,你有胆结石呢!”

检查完,马再珍被带到看守所,看守所的人一看病单,说病情严重,岁数又大,拒绝收押。马再珍就回家了,公安还叫马再珍签字,马再珍拒绝了。

2、宁夏盐池县宋来平被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宁夏盐池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来平被构陷,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在宁夏吴忠中级法第二审判庭被非法开庭审理。律师为宋来平进行了无罪辩护;宋来平当庭坚称自己无罪,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举证与质证阶段,律师依据事实与法律一一驳斥公诉人马祖飞的举证,指出公诉人所举“证据”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证实宋来平有违法犯罪行为,并指出本案侦查人员侦查程序、获取证据的非法性。

公诉人马祖飞在事实面前无法自圆其说,极其狼狈,期间连自己的稿子都找不到了,但最后仍然建议法官判决宋来平有期徒刑两到三年。最后法官刘婧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从上午九时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半左右,期间休庭五分钟。法庭安排了十几个自称是宋来平家属的人占满了席位旁听,而家属称根本不认识这些人。

日前得知,宁夏盐池县法院审理本案的工作人员与宁夏盐池县610人员前往吴忠看守所企图胁迫宋来平在他们非法取证的所谓“证据清单”上签字,宋来平严正拒绝。宋来平自被绑架以来,一直零口供、不签字、不配合。

据吴忠看守所驻监检察室主任张艳华称,他们曾几次偷偷在宋来平的饭里掺了降压药,被宋来平发现后将饭倒掉,但这些人仍然伺机多次往饭里下药。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降压药是不能随便乱吃的。本案的侦查人员违反法律,做出这种无视生命安全的事情。

3、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 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张新伟、陈国琼、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杨家顺、康尊六、祝天贵、孙容,被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十一月七日开庭,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十一月七日,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巴中市巴中区法院第十审判庭对旁听听众开放,上午十点所谓“张明朗案”开庭,直到晚上十点结束。这次庭审中审判长口气平和,给予控辩双方宽松的时间,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也给予当事人充分述说的机会。律师对当事人于情、于理、于法作了充分的辩护。此次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的有两位,七十岁以上的有六位。

开庭后,自我辩护期间,法轮功学员代万义不紧不慢地有问必答,不放弃讲清真相的机会。审判长问代万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有!关于诉江,两高在你们之上,两高都没有说我们违法。”

法轮功学员陈国琼的女儿陈湘出庭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面对看守所里关了十个多月的母亲,她没有哭泣。她表示,母亲多年劳累过度,腰椎间盘突出加骨质增生,家里也实在没有钱去治疗,所以当时就只能躺在床上,为了不给家人增加负担,走入了法轮功修炼,她克服困难炼功学法,身体恢复了正常,之后也没再生过病。陈湘说,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所以我妈妈陈国琼控告江泽民是合法合理的。

律师从多个角度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辩护。庭辩中律师及亲属辩护人论述得很成功,没有顾虑。

有人注意到审判长和公诉人都对庭审中法轮功学员谈到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效果不敢相信,审判长一再提醒当事人,“你们修炼真、善、忍,要讲真啊。”对于修炼大法的超常,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五、非法判刑

1、绑架孤寡老人 辽宁法库警察称“冤也得判你”

沈阳市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三家子村70来岁、九十度驼背的牛占华老人,被警察半夜入室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百多天,并于八月三日被构陷到检察院公诉科。警察在非法审讯牛占华的过程中就明目张胆的对牛占华说:“冤也得判你,我们得完成任务,凑名额”。

牛占华老人孤身一人,严重驼背,在修炼法轮功前一身疾病,乙肝、尿急、尿频、痔疮、风湿性关节炎等;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疾病全都消失。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九年的迫害中,这位身残的孤寡老人被多次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半夜十二点,秀水河子镇派出所六、七个人,直接破门而入牛占华老人的家,根本不考虑正在睡觉的当事人是否受到惊吓,把牛占华和来他家串门的周建国强行戴上手铐。牛占华老人和友人周建国一同被带到派出所后脚上加戴脚镣,整个晚上都没让休息。十五天后,周建国被放回,但警察们蓄意制造冤案构陷牛占华。

据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院近日对法轮功学员牛占华非法判刑三年。

2、乡邻公认的两位善良老人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河北石家庄藁城区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月霞被石家庄藁城区法院冤判三年;二零一八年,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五汉被藁城区法院冤判两年。

石家庄藁城区法轮功学员王月霞,六十多岁,藁城增村镇杨马村人,是村里公认的善良人。王月霞对待婆婆非常孝顺,婆婆临去世前的一段时间,对儿女们经常念叨:“等我走了,你们千万不要忘了你嫂子(指王月霞)。她对我比亲闺女都亲,衣服脏了都是她洗,有病都是她伺候,她没跟我说过一句过头话,没有抱怨过一句。”

王月霞夫妇经营着一个小馒头铺子,每天起早贪黑的蒸馒头卖馒头,又苦又累。馒头铺用面粉厂的面粉,年底才结账,给小卖店送馒头,也是让人家代销,年底结账。有一次,王月霞去面粉厂结账,面粉厂老板自己算了算说:“一万几千元。”王月霞给了人家钱就回家了。到家里,她把自己的账算了算,一算跟老板说的不一致,老板少算了一千多元钱。王月霞马上就拿上钱,给面粉厂送去了。面粉厂老板感动地说:“这年头怎么还有这样的好人呢!”王月霞说:“我们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才会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有福报。”还有两次,跟小卖店结账,小卖店店主多找了一百多,王月霞都及时地给人家送回去。三里五乡都知道这事。

石家庄藁城区法轮功学员张五汉,男,七十二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马庄村人。一九九六年,张五汉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炼功前,曾患有严重的肺病,炼功后无病一身轻。老人无儿无女,孤身一人独自生活。修炼法轮功后,张五汉老人身体硬朗,乐观开朗,平日里走街串巷,靠给人磨剪子赚取微薄收入,得以糊口。虽然生活贫困清苦,可张五汉老人坚持不要政府发放的养老金,他常说“我炼功后身体健康,什么活儿都能干,我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这位可敬的善良老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为了让家乡百姓明白法轮功教人向善却被无辜迫害的真相,张五汉老人在南营镇顺中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该村便衣警察绑架,现已被非法判刑两年。

3、贵阳陈贤忠:我告诉人们的都是要做好人

六月十一日,贵阳市法轮功学员陈贤忠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庭审三个多小时。八月二十二日,法院再次开庭,陈贤忠当庭说:“我都七十多岁了,我告诉人们的都是要做好人,我更不会做违法的事……我要求无罪释放!”

六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陈贤忠和律师对公诉人的指控进行了辩护,律师说:“正教、邪教也不是法庭有权定的,邪教对人民对社会必造成危害和恶果,法轮功对人身心健康有益,提倡真、善、忍的普世价值,他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伤害和恶果了吗?恰恰相反,那谁能说他是邪的,除非是傻子。”公诉人面对律师的诸多提问,如: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等,都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答复。当庭法官没有做出任何结论。之后,根据南明区检察院提出的所谓“补充证据”,

法院再次于八月二十二日对陈贤忠进行非法庭审,约四十分钟左右。所谓“新的证据”,一条是陈贤忠的妻子在洗脑班(所谓“教育中心”)被非法关押中,被讯问笔录,提到在搜查到的手机里有法轮功的内容。另一条是在搜查到的手机里下载了关于法轮功的信息。陈贤忠的律师提出:首先洗脑班就是非法机构,所取得的“讯问笔录”是必须排除的非法证据;其次,作该笔录的只有一个人,也是无效笔录。

二零一八年九月,72岁法轮功学员陈贤忠被非法判刑四年。

4、山东王锡玉法庭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锡玉。尽管被迫戴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王锡玉还是昂首挺胸的走进法庭。

在法庭上,王锡玉始终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前,我浑身是病,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功后,短短几天,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身体好了,才能支撑这个家。”“我告诉你们每个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们!”

公诉人傅艳君称:“她家里有《九评共产党》,老太太意图推翻中共。”

律师:“你看她都六十八、九了,她能有这个心吗?这个大帽子扣得不恰当。平度公安局为这些物品做过鉴定,认定是‘法轮功的宣传品’,没有说是邪教的宣传品。公安局为自己留了后路。检察院和法院要对该案的判决负责。”
公诉人:“根据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构成犯罪’,本案王锡玉这个老太太张贴时,戴着头盔,构成犯罪了。”
律师:“首先,法律规定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但是我的当事人她没有扰乱任何社会秩序啊,更没有危害任何人的健康。她骑着电动车,戴着头盔,是为了安全,你说她戴着头盔就扰乱社会秩序啊,这都不值一提的事啊。”大家听了都忍不住偷笑。
公诉人:“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已经明确法轮功是×教了。”
律师:“你这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公诉人:“那最高法院有个通知。”
律师:“‘通知’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释。”
公诉人张口结舌的说:“那个通知具有指导意义。”
律师:“公诉人不讲法律依据啦。”
律师在庭审总结时强调:“我的当事人六十八岁了,曾经(因为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在(监狱和劳教所)里面呆了十年多,但是她为什么还坚持修炼?这不正说明:法轮功好吗?”整个庭审过程,法官都静静的耐心倾听,没有打断。
王锡玉的弟弟说:“我姐姐如果不修炼法轮功,遇到这么多家庭磨难与不公,气也气死了。”“母亲与邻居们的关系非常好,亲如一家,邻居做了好吃的就给母亲送过去。母亲经常嘱咐我们:‘你们回来不用给我买什么东西,你们给邻居家的孩子们买点好吃的。’”王锡玉的女儿感慨的说。

二零一八年七月,王锡玉被非法判刑四年,判罚金20000元。

王锡玉是山东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古岘派出所警察绑架了王锡玉。二十五日下午,王锡玉被绑架到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5、太原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真相 家属辩护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田云飞、薛富贵、连素兰非法开庭,三位律师和一位家属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了修炼法轮大法使他们获得健康的身体和成为一个好人的经历。

田云飞今年五十三岁,薛富贵七十岁,连素兰八十一岁。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被龙潭派出所绑架。田云飞被非法关押于太原市第一看守所;连素兰、薛富贵被监视居住。

三月六日早上,杏花岭法院门口周围比原来多了很多警察和便衣。庭上,薛富贵的辩护律师指出:太原市龙潭派出所将这三人扣押期间,对七十岁的薛富贵老人进行变相刑讯逼供,不让其喝水,不让上厕所。连素兰的家属辩护人指出:八十岁的老人,作为信仰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并没有危害社会,没有破坏法律的实施。反而是在生活中,连素兰老人无论对待子女、还是他人,都坚持做善事,时时处处替他人着想。连素兰老人没有违反法律。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情况证实大法的美好。

田云飞,二零一八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6000元;薛富贵,七十岁,被判刑三年,罚金4000元;连素兰被判刑两年,罚金3000元。

据中共网络近期公开报道,自十八大以来,中共政法系统死亡2531人。其中,法院死亡119人,检察院死亡65人,公安系统死亡2061人,司法行政系统死亡286人。二零一八年警察、辅警死亡442人,负伤1.2万。其中,警察死亡301人,辅警死亡141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据明慧网信息统计报道,仅二零一八年一年内,中国大陆至少就有4848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4217人,非法判刑93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2050人次,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4,631,723元。这么大的善良群体被无辜打压迫害、判刑,那些参与迫害的人能没有报应吗?其实,这都是他们参与迫害好人的因果报应。他们的恶行很多都在明慧网上曝光。

人不治天治。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赶快清醒,立即停止迫害,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要为一点小利毁了自己的性命,用实际行动赎回自己的未来。

(全文完)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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