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霜穆被江苏省洪泽湖监狱捆束缚衣折磨一个月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法轮功学员王霜穆结束一年半冤狱,已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从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王霜穆因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赣榆区看守所,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之后,又被送往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十一监区(是严管监区)迫害。

中共酷刑演示图:约束衣
中共酷刑演示图:约束衣

在洪泽湖监狱里,教改科副科长翟洪举和十一监区副教导员纪庆军及狱警张元盛(私下被称为打手)轮番上阵逼迫王霜穆“转化”,逼他写所谓的“四书”,因为他拒绝“转化”,遭受了多次被喷辣椒水,两次被捆束缚衣达一个月,还被包夹张正峰、戚伟(均是暴力犯)用钉子和圆珠笔尖戳大腿,每次都被戳得血淋淋的,还每天逼迫坐小凳子,只允许用尾椎骨坐在凳子上,其它部位不能靠,否则就会挨包夹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王霜穆被折磨得双腿骨头发凉、发麻,时常没什么知觉,现在已快五月份了,他还穿着老棉鞋,老棉裤。

迫害单位及责任人: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地址: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农场,邮编223932
对外咨询电话:0527-86478023或0527-86478021
监狱长周高逊
教改科副科长翟洪举(警号3207123)
十一监区教导员:叶至春、纪庆军(警号3207200)张理选、李晓波、穆孝成
十一监区狱警:张元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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