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兴被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4月24日报道“玉林市3名县级公安局副局长被审查调查”,其中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被审查。

陈国兴,1992年3月任博白县公安局一科(所谓的“政保科”)警察,2002年8月任博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也就是以前的“政保科”)副大队长,2007年4月博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后任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

从履历来看,陈国兴的升迁一直是伴随着积极迫害法轮功而得到的。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公安局国保大队是具体执行绑架、抢劫、构陷法轮功学员的直接机构。今天陈国兴看似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被查,其实是因为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报应。

博白县法轮功学员林铁梅,女,未婚,北京医学院毕业,2000年到2004年被博白县公安局一科(政保科)两次绑架,劫持到劳教所受非人折磨。个子高挑的她被折磨得仅剩五六十斤,曾被送回博白县医院治疗,公安局却迫不及待地在她未痊愈时又把她送回劳教所继续迫害。2005年12月8日,林铁梅被广西女子劳教所和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院)迫害致死,年仅33岁。据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声称“猝死”。博白县政法委、“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为掩人耳目,给林铁梅的家属一万六千元了事。

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不仅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颠倒了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现在天灾人祸不断,就是一种警示。

《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邪恶可能逞凶一时,但终究不能长久。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现在那些落马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苍蝇”,大都是对法轮佛法和对善良犯罪的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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