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殴打、抠掐、冻刑……谷丽自述狱中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谷丽,原大连市金州二院护士长,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绑架,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四小队。

谷丽在狱中遭到残酷折磨。以下是她自述在狱中遭迫害经历:

我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九月十三日分到五监区四小队。因为我拒绝所谓的“转化”,不写“五书”,对我的迫害就从九月十四日开始了。当时狱警是李倩和张文馥,包夹是杀人犯孙雅芝和贩毒犯彭春艳,彭春艳让我蹲着,一看不好使,就让我脚后跟抬起脚尖着地蹲着。白天在车间干一天活,晚上从六点三十分或七点一直蹲到九点三十分,我脚一落地她们就打。孙雅芝、彭春艳用手指甲掐我大腿上的肉,掐很小很小,让人钻心疼;她们用带跟拖鞋打,用脚踹会阴部、踹胸部。有一次她们把我顶到墙上踹胸部,因为我是蹲着的,她们用力踹我时,我差点窒息。有一天晚上,孙雅芝打我打累了,就坐在地上的小垫子上继续打,还告诉彭春艳掐我身上的肉越小越疼。

酷刑演示:踢打
酷刑演示:踢打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至四日,监狱给犯人放了四天假,而我被逼蹲了三天,从早到晚每天十几个小时,导致我双脚表皮神经受损,现在双脚表皮神经没有知觉。晚上睡在光板铁床上,穿一件单衣服,没有被,冻得一宿也无法入睡。

在我受迫害的时候,三楼大活动室有排练节目的犯人。孙雅芝、彭春艳也不避讳。晚上有值班狱警巡岗点名撞上,也没人管。只有一次,有一个狱警说她们:“差不多就行了,蹲时间长要上大号(大便)的。”那段时间我只能少吃少喝,晚上睡光板床,双腿根全是紫的,疼得直哆嗦,无被无褥,又冻又饿。

有一个周日,四小队部份人加班,管事犯人魏秋菊在上午十点左右回来,到活动室看,她们让我脱光衣服,用带跟拖鞋打身上,揪乳头,不脱衣服就往身上浇水。有几次用带跟拖鞋打脸,脸被打青,掀开衣服,胸部、腿部全是紫色。这些伤痛同监舍的人都看到了。我找狱警,那两天李倩狱警不在,我就找狱警张文馥两次,她总说没时间。

他们折磨我一个月后,就不让我蹲着了,让我穿着单衣服站在风口吹、冻,或让我光着脚站在冷水盆里,或往身上浇冷水,屋里晾着犯人们洗的上百件衣服,窗户大开,阴冷伴随着风吹。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孙雅芝、彭春艳骂师父,并写在我的衣服上、袜子上、裤头上。从迫害一开始监狱就停止我洗漱,三、四天后,我就开始大面积掉头发,头上的疮越长越大,很大一片没有头发,头皮裸露。

当时五监区主管狱警是李妍,四小队主管狱警是李倩。李倩要我家里电话,我没给,她就在网上查到。有一天李妍和李倩值班,把我找到办公室,说再不“转化”就把我关到别的监区,还说我丈夫在外面找小老婆,孩子不认我等等,我怕调到别的监区被打,以及顾及孩子的情况,违心地在“转化”书上签了字。

同一监舍的犯人王艳平,目睹了我整个受迫害情况,就把这事举报到了监区,李妍找我谈话,问有无此事,是否被打?正赶上孙雅芝、彭春艳要报减刑。李妍说:“你要不同意就不给她俩报。”我当时有顾虑,一是有怕心,二是还想让她俩听真相,能得救。我对李妍说:“打我的事明天私下里和你说,我先回避,她们减刑我同意”(执法记录仪开着)。这样她俩的减刑材料就报到了狱里。

后来王艳平又通过律师把孙雅芝、彭春艳迫害我的事举报到了检察院、法院,她俩的减刑报告在二零一八年年底退了回来。狱警说是缓减,下次报。二零一九年过年后,监区又给她俩报减刑,我悟到我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同意她俩减刑就意味着纵容恶人对修炼人犯罪,对佛法犯罪。我去找李妍,她不在,找张文馥捎信,也没有回信。

现在李妍休产假了。我想再找狱警,说出我的想法,走出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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