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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元胜被非法判刑六年

更新: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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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元胜2019年7月2日在丹东宽甸火车站被绑架,被非法拘留15天后转到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2019年11月7日和12月16日二次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6年。家属要求上诉。

刘元胜为人忠厚老实,对自己父母和岳父岳母都十分孝顺。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他一直勤勤恳恳的工作,得到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客户觉得他诚实可靠,工作认真,有活都喜欢找他干才心里踏实。如今他身陷囹圄,家里的经济受到较大的影响,只能靠妻子的有限收入支撑家里的开销,家里父母都是年近八旬的老人。

火车站安检绑架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刘元胜外出打工返家时,在丹东市宽甸火车站安检,被查出背包里有大法书籍《转法轮》,被丹东宽甸站前派出所所长郑福涛等人绑架,身份证衣物等被扣押。

随后,刘元胜被沈阳铁路公安局丹东公安处治安支队大队长王伟东等送到在丹东看守所关押,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七月四日上午,沈阳铁路公安处丹东分段治安大队和沈阳市铁路公安处国保李志(音)等人,到刘元胜父母家非法抄家。下午,沈阳铁路公安处丹东分段治安大队和沈阳市铁路公安处国保、大东公安分局沈河公安分局及社区人员,到刘元胜家非法抄家。李志(音)用言语威胁刘元胜家人。

在丹东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丹东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张速明等人将刘元胜带回沈阳市风雨坛派出所所长金鹏处,办理交接手续,非法刑事拘留30天,关押在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

八月,刘元胜被构陷到沈河区检察院,当月被沈河区检察院非法批铺。十月,刘元胜被构陷到沈河区法院。

七月二日以来,刘元胜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迫害,身心受到严重压力,一直腹泻无法正常进食,人很消瘦虚弱。由于正常生活被打乱,原本身体健康的刘元胜,心脏开始出现不适症状。七十多岁的父母看到老实厚道的儿子被冤枉很是担忧。

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上午九时,刘元胜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上午八点多钟,沈河法院如临大敌,沈阳市各区的消防车从沈阳市大剧院门前一字排开,几乎要排到沈阳市职工之家大厦的路口。沈河区法院的胡同里停靠了三辆大客车,还有特勤车在法院附近巡逻。六名消防员穿戴工作服,坐在法院对面的肯德基一楼待命。

法庭上,律师为刘元胜做了无罪辩护。刘元胜年近八旬的父亲为儿子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老人的话中间曾被法官打断。老人最后要求法院赔偿在非法关押期间给当事人刘元胜造成的经济与精神损失费。老人一席充满正义的话,使法庭里公检法人员受到很大的震撼。

法官黄刚作为主审法官。陪审员李红(女)、沈河区检察院公诉人董淑萍,未出席庭审,只有一个年轻人代为出席。庭审时,大家都静静的听律师和家属为刘元胜作无罪辩护。

法律惩处的是违法行为,思想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的基本常识。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在法律惩治的范围之内,不能因为一个人坚持某种信仰或传播某种信仰而受到法律的处罚。但遗憾的是,这种违背法律基本常识的不应该发生的事却在我们国家荒唐的发生了,无数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了不应有的迫害。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2号,邮编110061
沈河公安分局风雨坛派出所电话:024—22937105

周所长15502413788
金鹏所长
沈河区法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邮编:110011
黄刚:84119802(本案法官)
17341003177
陪审员:李红(女)
检察官:董淑萍(本案公诉人)
沈河区国保:任杰(责任人之一)
宽甸站前派出所警察郑福民13591500112(参与绑架)
丹东市铁路国保女警王昊15041590207(参与抄家)
丹东拘留所电话:0415-62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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