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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狱累计十五年 山东刘庆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更新: 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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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刘庆良先生,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被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齐河县法院用视频方式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三年。

刘庆良,46岁,聊城市东阿县顾官屯乡扒棍刘村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刘庆良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零零年,刘庆良遭聊城市东阿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国安科长庞延安用橡胶棒毒打,致重伤不能行走;警察史延坤用鞋抽打头部。刘庆良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刘庆良在浙江省余姚市被余姚市公安局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余姚看守所迫害,期间被动大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非法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法轮功学员张立萍、姜玉芹、贾兆民被德州市齐河县公检法构陷、非法判刑;贾兆德、董娟被非法庭审。刘庆良向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邮寄真相资料,被警察从监控中查到。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开车来到王汤村刘庆良同学家里,把刘庆良绑架,并非法抄他的租住处。第二天他被劫往德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刘庆良被齐河县法院用视频方式非法开庭,不允许家属旁听,只允许律师隔离辩护。最后刘庆良被非法判刑三年。


附:部份相关信息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政法委
书记:赵刚13705341879、0534-5321609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
局长:刘立文17605345796、13805347796、0534-5661669
政委:张宁15905343181、0534-5509002
国保大队
电话:0534-5509098、0534-5509097、0534-5321305转4350
大队长:房玉平13905348881、0534-5509095
大队长:张小亮(负责参与迫害法轮功)
指导员:李端强13791386618、0534-5509096
警察:陈浩(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17605349046,张元平(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法院
电话:0534-5321373
院长:张军13605340167、0534-5331526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检察院
电话:0534-3012507
检察长:范树林18553405888、0534-301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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