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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七旬陈秀荣被切断生活来源

更新: 2021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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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襄阳市古稀老太太陈秀荣,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初在认证湖北省省直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时,认证不上。老人查询后被告知:因为她在遭冤狱期间领取了养老金,要退回已经领取了的养老金后才能再发放。陈秀荣老人到银行刷卡后才发现从二零二零年十月已经停发了养老金,之前未接到任何通知。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秀荣老人遭公安派出所、社区不法人员的迫害,曾被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监狱等地方被迫害。她丈夫是公务员,忍受不了公检法人员的监控骚扰,二零零三年与她离婚,并拿走了夫妻几十年的存款。

陈秀荣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她多种疾病,血小板少,胆、肾结石,左肺先天性功能不全,导致呼吸象哮喘病,就是左肺呼吸不畅,只有一个肺呼吸,这是在六十年代有X光透析才知道的。她有先天性心脏异位,属于右位心脏,四十几岁时心绞痛频繁发作,有的时候痛得昏死过去,无药可治。一九九七年到公园开始炼法轮功后,身体发生极大变化,呼吸顺了,心脏病也不再发作,法轮功师尊多次为她净化身体,使她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其它病状也一扫而光。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受迫害后,陈秀荣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零零零年六月两次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并与法轮功学员们在天安门广场盘腿打坐,回来后遭受当地公安关押罚款,扣发工资。她被单位严密监控数月不许回家,强制送入洗脑班迫害。

在艰难的环境下,陈秀荣熬到二零零三年退休。在邪恶高压下,她丈夫为保公务员职务提出离婚,并带走了家中所有存款。后来的日子,她靠着每月800元的养老金生活。当时儿子想当兵考军校,他是重点高中生,是有把握的,因妈妈是炼法轮功的,结果在最后一关政审时没有通过,他只好一人去南方打工至今。

陈秀荣老人一人独居,尽力让老百姓明白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当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与社区人员,趁她不在家,手持早已配备好的一串钥匙违法开门抄家、构陷,陈秀荣请了当地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还是被公检法合谋诬判四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陈秀荣才出狱回到家中。本该是安享晚年的老人,却一直被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不法人员不断骚扰至今。

二零二零年十月,陈秀荣的养老金被非法扣除,至今半年了。年前只接到单位转交给她一张服务流程表,让带上释放证和判决书到省社保局办理所谓违规领取的养老金,经司法稽查审核后,上交服刑四年期间的养老金,然后再到另一流程办理恢复养老金。

蒙冤入狱已是人间悲剧,然而中共邪党还进一步进行经济迫害。一个七十岁孤寡老人,无力去打工维持生活,现在被强制断了生活的经济来源,多邪恶呀!

陈秀荣老人半年来向市、法院要回6年前的判决书复印件,给接触到的律师、社区人员、单位人员、信访办、当地社保中心服务人员讲述她遭受冤狱受迫害情况,及公安部二零零零年(39)号文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二零一一年50号相关文件。他们听完后,表示:好,你就在家炼,不要到处说,要注意安全,不要请律师,声称有规定公职人员服刑期间要扣除养老金,早晚你得退,注意收据要正规的、有公章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医疗及其它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挪用”。《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现在中共各级政权扣发老年人养老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却还要受害者倒过来签字确认、去认可且接受中共伤害公民正当权益的行径!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荒唐、更可笑、更无耻的事情吗?!国家强盛是每个中国人的心愿,但为什么就是这个中国共产党政权对普通百姓总是那么苛刻、甚至要把好人统统赶尽杀绝呢?!乃至对老年人都毫不手软,不是判刑就是扣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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