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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秦书海、刘玉兰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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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法轮功学员秦书海、刘玉兰因送真相台历,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巡特警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悉,秦书海被锦州市下辖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二年二月、勒索罚金四千,刘玉兰(今年76岁)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四千。

秦书海今年58岁,他于二零零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一三年,秦书海的妻子患脑梗,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他每天都精心照料,同时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秦书海十年如一日照料瘫痪在床的妻子,妻子更是离不开他,妻子的娘家人都被他的善行所感动。

二零二三年十月,秦书海和另一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玉兰用三轮车往义县大榆树堡镇小牵马岭村送真相台历,遇见本村村支书,村支书盘问去谁家、三轮车上拉的是啥。村支书非法扣下车上的四箱真相台历,当时让两人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义县公安局国保、巡特警十多人闯到秦书海家,对他实施绑架、抄家。当时秦书海的老母亲(81岁)坐在炕上蜷缩成一团,吓得身体瑟瑟发抖,脑袋嗡的一下,耳朵就听不清声音了。在秦书海家的法轮功学员李贵滨(女,75岁)和褚洪芬(女,60多岁)也被绑架、抄家。当天,这帮警察又闯到刘玉兰家,在楼下绑架了她;另一法轮功学员石宝山(石保升)也被绑架。

第二天,五个警察窜到秦书海家,问秦书海的老母亲:书是哪来的?台历是谁给的?秦书海的老母亲答:不知道。当时警察让秦书海的老母亲签字,老人说:我不识字,不会写,你要是实在逼我,你写吧?警察说:我不能写。警察让在她家串门的一个老太太写上了老人的名字(刘玉英),拽着老人的手在名字上按上红手印。

李贵滨和褚洪芬在锦州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两人被非法拘留八~九天时,家属为了让两人早日回家过年,每人交了一万五千元提前回家。

秦书海被绑架后,他妻子受惊吓病情加重,心里恐惧、悲伤,又无法表达,婆婆无力照顾儿媳,经常以泪洗面。在秦书海被绑架二十四天后,大年初四的这天,妻子离世。

秦书海和石宝山被非法关押在义县看守所迫害,刘玉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女子看守所迫害。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日左右,秦书海、刘玉兰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凌晨三点,秦书海出现一侧肢体活动不好使。看守所人员给他儿子打电话,让他来看守所交钱,给秦书海治病。看守所人员将秦书海带到义县中医院做脑CT,然后买药,在看守所打针。刘玉兰在看守所也出现了高血压的症状,收缩压最高达200mmHg。

近悉,凌海市检察院于3月25日以凌检刑诉(2024)Z2号起诉书,非法向凌海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凌海法院下达判决书(2024)辽0781刑初54号,枉判秦书海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枉判刘玉兰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马长才、李媛,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52055
院长:张凤武 0416-8152001
办案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0416-8152003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
办案检察官:李峰
批捕科:0416-810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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