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忆同修张桂好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清明节到了,我们大法弟子自然想起因做好人而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的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并对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表示深切怀念。

我们招远这个只有五十四万人口的县级市,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已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派出所、劳教所、洗脑班被直接杀害。其中就有二零一一年在招远岭南金矿洗脑班被虐杀的四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桂好。

张桂好学法轮功前是村里的刺儿头,一九九八年清明节前开始修炼法轮功,仅几个月,他变了,变成了能为别人着想遵纪守法的好人。中共邪党容不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大法,张桂好坚持做好人不放弃修炼,被多次绑架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他在家中被公安和洗脑班人员绑架。610头目刘书举、宋少昌、孙启全、警察曲涛、洗脑班头目李海峰等把张桂好单独关押在岭南金矿洗脑班(所谓“法制培训中心”)二楼酷刑二十天,身体健康正值壮年的张桂好被活活打死。

张桂好学大法后的巨大变化是当时众多法轮功学员的缩影。他们学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升华,福益社会,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召开的全市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上,张桂好上台发言,全文如下:

大法挽救了我

我叫张桂好,今年三十七岁,是南院镇观上陈家村炼功点的学员。

炼功前我的人生多灾多难,没有三天好日子过,在学校念书时,经常听老师讲幸福生活,我也盼望能过上幸福生活,可我一直不知道幸福生活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能来到。

一九八五年,我结婚时高兴中心想:向往已久的幸福生活终于来临了,可是,哪里知道,磨难还是不断,婚后因为爱人的口粮地与村里发生争执,种下了对立的祸根。

一晃两年过去了,八七年秋,全村重新割口粮地,又因地边纠纷,与村里的矛盾進一步激化了。八八年开春在浇小麦拔节水时,我与村里干部再次发生了争执,这事闹到镇政府,镇长亲自来村里解决也无济于事。

这时,我认为他们在欺负我,我想,年纪轻轻的,往后的日子怎么过?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就想出了一个对付村委的办法:凡是遇到村里有什么地叫行承包时,我就一定要叫到手,光承包不交承包款。

九一年,村里承包果园时,我把村里仅有的13亩梨园,3亩桃园全部叫到手,还叫了半亩苹果园,后又叫了18亩耕地。因当时未签合同,所以每年年底收承包款时,我就与他们打嘴仗,拖着不交款,村里也没咒念。

九二年,村里上地灌,在我果园地边修了一个大水池,由于水池漏水,把我的梨树涝得减了产,我找到村委,要求赔偿两万元。村里不干,这事又闹到镇政府。镇长再次来到村里解决,并表态:这事应该解决。可村里不干,矛盾一直僵持着。

在村里是这样,在社会上也同样不顺心,麻烦事也不少。九六年,我到玲珑镇某某某家打工,因工资之事动了杀机。我想,我冒着生命危险辛辛苦苦下矿井给你干了半年,你老板一分不给,意在拖黄,真不讲埋!我也干气没招,可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越想越气,越想越恨,最后想出了一个报复的办法,你不叫我过,我也叫你过不成!我干掉你!看看谁厉害。当然我也知道杀人得偿命,为了逃脱罪责,杀了他还能保住自己,我做了周密的安排。

九八年清明节前几天,我开始学习《转法轮》,这本书用最科学的方法阐明了什么是好人、坏人的道理。老师在《转法轮》中讲:“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当我知道做一个坏人最不好时,就选择了要做一个好人,学大法首先要做一个好人。经过学法,我改变了以前的认识,不交给村里提留款怎么行呢?跟村里胡闹、出难题,能是对的吗?离做一个好人的标准差得太远了。要做一个好人,得先把以前的错事纠正过来,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正当我思想升华的时候,村里要清理以前的欠款,我就主动到村里交款。从九二年到九七年,我共欠提留7500元,村里给我免去了2500元,因经济条件不好,就和村干部协商先交4200元,剩余的三个月后交上。村干部们都很惊讶,说:“这人怎么了?这次怎么这么痛快?”我告诉他们说:“这是因为我学了法轮大法才改变的。”全村人都说我象变了个人,书记激动地说:“你这事我得向镇政府反映反映。”

村里提留的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还有一件更大的事呢,杀人的事也到了原定动手的时间了,怎么办?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我想他这样对待我,可能是我生前也这样对待过他,如果是这样的话,俺俩的帐就结清了,于是我就打消了干掉他的念头,我想:好险哪!如果不是及时的学了法轮大法,我肯定会干出蠢事,走上犯罪的道路,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是大法挽救了我,也挽救了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