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讲真相 救度被蒙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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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二二年冬在本地举办一场国际性活动,我们从邪党内部得知,邪党以此为借口,要对本地大法弟子下手,分两步,一是先作转化,二是对转化不了的要强制拘押起来。果然,二零二一年九月的一天上午,突然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四男一女,其中一位是片警,一位是镇综治办的,还有一女孩象个文书。

我把他们热情的让到沙发上坐下,对妻子(同修)说:拿笔纸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我开始问第一个人:您是哪个单位的?您叫什么名字?他说是市政法委的,叫L某某。我说:好,记下来。我再问第二个人——那个女孩,她就不敢说了。于是我转过头问L某某:“那您们干什么来了?您们是执法人员,您们来我家有法律依据吗?请出示法律依据。”

他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没有法律依据可是违法的呀!”我又补充了一句。我看他们无话可说,就笑着说:“您们是因为我们炼法轮功来的吧?那我告诉您,法轮功是合法的!我可有法律依据。” 我顺手从桌子下面拿出两份文件,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另一个是二零零五年,《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件。我说:您们看看吧,这个公通字【2005】39号文件明确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这是公安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三家联合颁布的;还有,这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是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这个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就是说,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及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您们看看吧。

我看他们用怀疑的眼神翻看着,谁也不说话。就说:“不相信是真的吧,您在网上搜一下不就知道了吗?”我就告诉怎么搜。一会儿,我看那个女孩脸色都变了,我知道她搜到了。我说:“感到很意外是吧?这就叫‘政治运动’——极权者利用它整人、杀人、排除异己的运动,都是违法、违宪的!所以运动过后还要平反并且拿‘替罪羊’开刀,用以‘抚人心,平民愤’。您们可能也知道‘文革’结束后,有很多警察和运动中的红人儿被弄到云南秘密枪毙,之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书了事儿吧?所以您们可得好好想一想,做这违法的事,这后果是什么啊!您们知道公检法办案得终身负责吧,您可能说今天是领导让我来的,可是《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说:您们可能还不了解法轮功吧?法轮功(法轮大法)一九九二年在东北长春市传出,一九九三年在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师父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進步奖, 和大会的“特别金奖”,以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在本届博览会上李洪志师父是荣获奖励最多的气功师。之后,到一九九五年三月又应当时中共驻法国使馆文化处邀请赴法国传授法轮功,从此法轮功正式从中国大陆洪传海外。现在已经 洪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褒奖一万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现已被翻译成五十多种语言,在国际社会公开发行。人们学炼了之后,不仅身体健康,而且道德高尚。所以李洪志师父和他的法轮功得到了世界各国人民及各级政府的热烈欢迎和盛情赞誉。

“那么,江泽民为什么这么迫害法轮功呢?因为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特别好,到了一九九九年大约有七千万到一亿人修炼法轮功,超出了中共党员人数。特别是各大部委众多退休、离休的老干部,很多人也都炼法轮功,据说江泽民的老婆也炼上了法轮功。那么炼法轮功的人都尊称李洪志先生为师父、大师。这对妒嫉心极强的江泽民来说他受不了,我这总书记还往哪摆呀?!他妒嫉的咬牙切齿了。在政治局会议上,他不顾其他六个常委反对,做出了迫害法轮功的决定。没有迫害理由,他下令去编去造,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这样一来,那些靠投机钻营、溜须拍马往上爬的人一看机会来了,投其所好嘛。于是,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等等一批人应运而生。因为是迫害好人、是做坏事、是助纣为虐,所以报应也就接踵而来了。”

“别的不说了,就说那个天安门自焚吧,就是为嫁祸法轮功煽动仇恨为目地而编造出来的。人家国外用慢镜头播放发现疑点重重、漏洞百出:刘春玲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一个人打死的。那几个‘自焚‘的人根本就不是炼法轮功的,如果是,作为一个老学员,那个王進东怎么可能盘不上腿呢?”我边说边把腿双盘上给他们看,我说:“你们试一试看看谁能盘上?我敢说您谁也盘不上。要盘上腿,那要下一番功夫才能盘上、才能演的像的! 再说了,就是不用下功夫的他也演砸了。”

我两手结印给他们看:我们结印是两个拇指尖轻轻接触上即可。“而王進东是两个拇指重叠的。还有,王進东两腿之间放一个盛汽油的塑料瓶,这是告诉观众王是用汽油自焚的,可是这个塑料瓶在火焰中怎么会完好无损象新的一样呢?王進东本人被重度烧伤,可是为什么头发完好无损呢?我们知道,头发是沾火就着的呀?还有这么个场景:火已被扑灭,王在那端坐举着胳膊喊口号,他身后有个警察举着灭火毯不动,而是等王喊完了口号这灭火毯才扑下来,这不是在演戏吗?!我们想一想,那个真自焚的人,因为人在火焰中,他一呼吸,呼吸道就会被烧伤,呼吸都困难,更说不出话来,所以要做气管切开手术才能呼吸的,那么王進东呼吸道不但没有被烧伤,还会喊出那么清晰洪亮的口号来?怎么可能呢?等等等等疑点太多了。”“因为是假的,是编造出来的,所以就很难符合常理、符合客观规律,所以内行人、专业人士一眼就能看出来。” “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联合国的一次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发言人说:我们的调查表明天安门自焚案是假案,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我继续说,我们师父在《转法轮》中明确指出:“炼功人不能杀生”;还在 《悉尼法会讲法》中指出:“自杀是有罪的。”所以真正的法轮功学员是不会违背师教去自焚,去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制造理由的。

其实国家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信口雌黄说出来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的污蔑之词。然而,江泽民的权力也不是无限的,也要受《宪法》制约的,随便的信口雌黄、污蔑、诽谤,那也是违法、违宪的。所以这只是江泽民的个人违法犯罪行为,更代表不了国家。

“咱们就说这个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们,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只是坚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就连常人中的那些不好的行为:吃、喝、嫖、赌、抽我们都没有,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两个人发生矛盾时,先找自己哪儿错了,努力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难道这不对吗?难道这就是‘邪’吗?您们是执法者,您们都知道,《刑法》规定:判定一个人有罪必须得具备犯罪四要件,即:1、主体,2、客体,3、主观方面,4、客观方面。即:说一个人杀了人,那么这个人就是主体;那么就必须有一个被杀的人,这就是客体;是故意、还是过失杀人呢?这是主观方面,;给社会造成了哪些影响或危害呢?这就是客观方面。”“就是说必须得有这个被杀者(客体)之后,才会有(主体)杀人者;才会有(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杀人;才会有(客观方面)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或危害。那么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与人为善。因为学功的人多了,就会出现一个整体效应:社会稳定、道德回升、人心向善。就象人大委员长乔石与国家体委对法轮功進行社会调查得出的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那么这个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客体!那么这犯罪构成四要件还存在吗?还存在故意、还是过失的问题吗?这不是荒唐的‘莫须有’吗?这不是陷害是什么吗?”

“我们,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没有任何公权力,怎么能破坏得了法律实施!也请问:哪部法律的实施被我们破坏了?其实我们想一想,要说江泽民利用共产党破坏了法律实施才是真的,就说《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那么您们今天不就是破坏《宪法》第三十六条的法律实施吗?您们好好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这是不是违法犯罪呀?而且法轮功是合法的。您们执行的是江泽民个人的违法、违宪的指令,您们是执法人员,拿的是人民的纳税钱,您们不公正执法保护人民这已经就失职了,您们怎么能被江泽民利用来发泄私愤迫害人民呢?您们不知道这是执法犯罪吗?现在您们没有事儿,可是您们敢保证您们将来没有事儿吗?您们上有老下有小,一旦有事儿,她们怎么办呢?文化大革命就是前车之鉴呀!”

说到这儿,那个市政法委的L某某早就坐不住了,站了起来说:“快中午了,该吃饭了,我们走了。”我说:“再坐会儿吧,我还没给您们讲预言呢,还有好多事儿没跟您说呢。”我妻子说:“这才十点半,吃饭还早呢,吃饭重要还是工作重要,别走!”他很尴尬说:以后再谈吧。说罢他们就匆匆的走了。

我很惋惜,没给他们讲“三退”的事。后来得知那个L某某是专门做“转化”的。这之后我们马上全区大法弟子定点加长时间发正念,解体了邪恶预谋的迫害。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九九年迫害发生后,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总共经历六年多的迫害。迫害初期,我对许多法理弄不明白。但是我就是要坚持学法、背法。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我也要找机会、开创环境学法、抄法、背法、发正念,做着三件事。就这样虽然跌跌撞撞,还是坚定的走了过来。在被迫害那段时间里,在法中我知道光坚定还不够,三件事都要做。要想做好三件事,就要修好自己。要修好自己,就得学好法,就是这样一个关系。在监狱里,我看到了同修们传進来的有关“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交流文章,我很振奋,过去我也知道但我说不清楚,我于是就依据有关法律写了一份“监狱的活我不干了,因为我没有违法犯罪”,交给了中队长。他看完后说:“这我说了不算,你得找大队长。”我找到了大队长,我义正词严的说:监狱这活我不干了,他说:“为什么?”我说:“不是因为我年龄大,也不是我身体不好,而是我没有违法犯罪。”他说:“没犯罪你怎么進来的?”我说:好,那你好好看看这个吧。我把我写的文章给了他就走了。第二天他看到我态度就变了,他求我帮他两天忙,过两天就不用来了。所以遇到什么事情只要符合了大法、只要用正念去对待,就会体现出大法的威力来。

叩拜师尊,谢谢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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