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陷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四名司法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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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得知,山东省四名公检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被判刑或被查或被开除公职,他们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永一被判刑十年;原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所长刘海忠被查;原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杨寨镇派出所所长宋鹏旭被开除公职;原泗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孔飞超被查。

近几年,自中共开始所谓的“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部分中共政法委、公检法司系统官员、各级政府部门官员被查或被开除公职。细查这些被以贪腐罪处理的官员,绝大部份都曾替中共邪党卖命当黑手,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造业无边。天道好还,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人间的报应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永一遭恶报被判刑十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永一被判刑十年。

孙永一,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山东武城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零年,任济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孙永一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孙永一在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冯国云,因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拨打真相电话时,传至北京公交线路报站系统,在公交车上得到播放,被公安部认定为“敏感时期重大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下文成立专案组,于七月二十九日中午,调动济南市多名警察趁法轮功学员冯国云、刘成善两位老人回家途中绑架他们。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对冯国云(时年七十岁)非法判刑四年,刘成善(时年七十五岁)非法判刑三年半,冯国云和刘成善均上诉至济南市中级法院,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已遭非法关押一年半。

二、原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所长刘海忠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原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被查。

刘海忠,一九七零年七月生,山东东营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副所长;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胜园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期间,于洪德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海忠在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五至六月份,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派出所伙同各单位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进行电话及上门骚扰。被上门骚扰的学员都被拍照、录音、录像,有的还被翻查家用物品。当学员拒绝干扰时,他们就给其子女或单位打电话施加压力,加大迫害力度,严重影响了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遭骚扰的学员有:尹德英、孙玉珍、任凤英、孙广友、何伯清、刘广莲、王鸿娥、隋文选、赵庆荣、石寿棚、李建云、陈姐、姜桂荣、孙玉汉、鉴素芬、常希梅、田淑兰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伍七妹在外出讲真相过程中,被黄河路派出所绑架到东营市拘留所关押约十天,现被非法关押在集输洗脑班,于四月十七日回家。

三、原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杨寨镇派出所所长宋鹏旭遭恶报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原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三级高级警长宋鹏旭遭恶报被开除公职。

宋鹏旭,一九六五年十一月生,威海乳山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三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岭子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七年二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杨寨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三年七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钟楼派出所所长;二零一八年八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龙泉派出所所长;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三级高级警长。期间,宋鹏旭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宋鹏旭在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杨寨镇派出所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原杨寨镇)东河村大法弟子丁玉芳,女,时年41岁,现居住在杨寨宝塔小区。因收留一位遭中共迫害、无家可归的老年大法弟子,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被淄川国保大队以及杨寨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于淄博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骨瘦如柴、两手臂伤痕累累的丁玉芳又被淄川国保大队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被送往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山东第二劳教所(王村劳教所)继续迫害。

更令人发指的是,丁玉芳还在上中学的不满十六周岁的儿子,在母亲被抓几天后,也被传唤到淄川国保大队,接受所谓的询问。在近两个小时的非法审讯中,国保大队的恶警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毫无人性的威胁恐吓,孩子在极度的恐惧下,违心的按他们的要求承认曾经教过妈妈上网。之后恶警并没有善罢甘休,又向丁玉芳的家人勒索了五千元钱后,才放过了被吓得战战兢兢的孩子。这就是中共邪党豢养的警察的流氓嘴脸。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大屯村法轮功学员张爱红,女,时年四十六岁,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晚外出遭杨寨派出所绑架。次日被非法关押于淄博市看守所,现已被转到洗脑班(淄博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位于张店开发区王庄村)迫害。张爱红的家人被勒索现金五千元,其丈夫在外地上班,家中只剩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大屯村邪党书记高兰长,带领淄川国保大队四名恶警闯入张爱红家进行抄家。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早八点左右,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现改为双杨镇)庵头村大法弟子张克珍被淄川国保大队及杨寨派出所绑架并抄家,抢走私人财产的数目不详。

张克珍,女,时年约六十岁,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淄川国保大队三恶警曾经跳墙闯进张克珍家,绑架她并对其威胁、照相。张克珍现被非法关押于淄博市看守所(张店区付家镇)。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明慧网报道,大法弟子姚桂华家被磁村岭子派出所恶警非法抄家,3百多元现金、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被抄走。

姚桂华的丈夫李某在外地工作,一直以来迫于邪党淫威与毒害,一直反对姚桂华炼功,得知消息后回来一趟,没管就又去上班了,家中剩下6岁儿子。

四、原山东省泗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孔飞超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山东省媒体报道,原山东省泗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孔飞超遭恶报被查。

孔飞超,一九七三年三月生,山东泗水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三月,任泗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任泗水县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泗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期间,孔飞超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孔飞超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山东省泗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曲阜防山乡大法弟子孟丽芝、颜景云、张喜和胡姓老年大法弟子四人去邻近的泗水县营里村发真相资料讲真相时,被村里不明真相的个别人向泗水县圣水峪乡派出所举报,被派出所绑架,下午被泗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被泗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泗水县看守所,四人开始绝食反迫害,却遭残酷折磨,第二十二天,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至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曲阜市法轮功学员赵根法、乔华荣、刘洪兰、黄春玲遭到绑架和抄家。法轮功学员黄春玲被非法关押在泗水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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