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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14年冤狱迫害 内蒙古李玉芬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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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最近获悉,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再一次对6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玉芬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三万元。李玉芬已上诉。

李玉芬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她在呼市女子劳教所、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遭受了种种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巴林左旗社保局就非法扣发了李玉芬在关冤狱期间至今的养老金,断了她的生活来源。

李玉芬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非常不好,长了子宫瘤,坚持上班很困难,每天下班都得先躺下休息一会儿才能下地做饭,她已经打算做手术了。正在这时,她有幸得到了大法。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数月后,这个鸭蛋大的子宫瘤也自动排下来了,从而她生命、生活都充满了生机。李玉芬为了把这么好的法告诉更多的人,屡次遭到了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玉芬与姐姐李玉梅在巴林左旗林东镇步行街鞋店买鞋,被巴林左旗公安局李海利、郝忠民等人绑架,劫持到巴林左旗公安局,非法搜身、翻包,抢走了家里钥匙和电瓶车钥匙,先后对李玉芬、李玉梅非法审讯,强迫李玉芬带着数名公安警察去她家里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一套大法书、还抢走了电脑等私人物品。据称,李玉芬给世人真相播放器时,被跟踪的国安警察用所谓的“执法仪”偷着拍照了。

李玉梅、李玉芬被劫持到巴林左旗医院强行体检,强制抽血化验、做心电图等。李玉梅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期间身体出现严重病业状态,第七天拘留所叫来救护车,和李玉梅的亲人一起把她送到巴林左旗医院急诊室输氧、输液抢救。后来,拘留所所长对李玉梅的亲属说:李玉梅被拘留十天,改为七天,解除拘留,说完匆匆离去。当晚,李玉梅的亲人把她接回家。

李玉芬被劫持到巴林左旗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巴林左旗检察院对李玉芬的非法起诉书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递交到巴林左旗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九点三十分左右,巴林左旗法院对李玉芬非法庭审。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玉芬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法院无条件放人。最近获悉,巴林左旗法院不以事实为根据,执法犯法,出卖道德与良知,再一次非法判李玉芬六年,非法处罚金三万元。

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

李玉芬被非法关押迫害十四年。早在二零零一年七月,李玉芬家被非法抄家,被劫持到左旗看守所迫害。两个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内蒙兴安盟图牧吉劳教女队迫害。李玉芬被非法关押在图牧吉劳教女队二中队,被强制“转化”迫害,被警察迪某某隔离,让她在警察办公室搭地铺,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让她与别人接触。副大队长周某某和二中队长罗进芳对她拳打脚踢,薅着头发拼命往头上脸上抡拳,打累了坐那歇着,歇完再打,把她的脸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肿得很大,很长时间才消下去。李玉芬被隔离迫害近一个月。她还被强制奴役,经常每天干十几小时的农活。有的重活男人干着都费劲,也强迫她们干。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李玉芬又一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呼市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李玉芬被冤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呼市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李玉芬再次被绑架、关押构陷,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遭受了种种迫害。

这十四年的被非法关押迫害,使她的身心遭受了重大伤害。她的亲人特别是父母无时无刻不为她的遭遇而伤心、痛苦,为她的身心健康而担忧。李玉芬被第一次非法劳教期间,她的母亲就已含冤离世了,临终也没能见到她心爱的小女儿。第二年,她的父亲也含冤离世了;李玉芬在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期间失去了家庭,出来后无处可居,因此被迫在招待所住了半年。

李玉芬曾是赤峰市巴林左旗油漆厂职工。二零一三年三月,李玉芬借钱补交了养老保险金六万七千多元。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退休后,她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可她最后一次遭六年冤狱迫害出来后,巴林左旗社保局非法扣发了她的退休工资:要求她退还被非法判刑期间的领取的工资,还要退还给李玉芬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冤判四年冤狱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即这四年冤判期间不计算工龄,重新核算她的工资后,才能继续给她发工资。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巴林左旗社保局就非法扣发了李玉芬在关冤狱期间至今的养老金,断了她的生活来源。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人员的合法财产,扣除服刑人员(包括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养老金的行为是违宪、违法的行为。

关于李玉梅、李玉芬姐妹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内蒙古李玉芬被非法关押十四年 养老金被扣发》、《曾两次被非法劳教 李玉芬目前无家可归》、《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李玉梅遭迫害经历》等。

迫害主要责任人
朱海峰: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韩东栋: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多次参与迫害)
李清华:巴林左旗政法委副书记(610)
池建学:巴林左旗政法委610成员
罗海洋:巴林左旗公安局局长
高永刚:巴林左旗看守所所长
刘建茹:巴林左旗看守所副所长

直接参与迫害李玉芬的人有:
参与绑架的是巴林左旗公安局李海利、郝忠民和(所谓见证人张瑞青)。
参与非法抄家的是公安局的李海利和董建华等人。
参与构陷的是巴林左旗公安局办案责任人郝忠民和姜华;书记员是贾晓慧、尹佳雯。
刘美香:检察院办案人 电话 04767862646 (工作日可打)
王 超:巴林左旗法院主审法官:电话 04767860461 (工作日可打)
李雪松:检察官助理

巴林左旗公检法等部份人员信息(邮编025450)
巴林左旗公安局:
罗海洋:公安局局长 13722068856
杜敏军:公安局副局长13804766519
杨晓旭:公安局副局长13947666728
朱海峰:公安局国保大队长15049638868
韩东栋: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19804760505
警 察:李海利13804766821
警 察:郝忠民 13847968699
解景伟: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长13804766417
黄 健:交警大队大队长 13848360002

巴林左旗检察院:
刘占东:检察院检察长18847659969
刘美香:检察院公诉检察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雪松:检察官助理 15849612352
巴林左旗法院:
杨奕林:法院院长
王超:法院主审法官

巴林左旗政法委
孙彦杰:政法委书记:13310396776
昭日格图: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3947632530
李清华:政法委副书记(610)13948666076
池建学:政法委610成员 13947667643 13848067662

巴林左旗看守所:
高永刚:看守所所长 13948469784
刘建茹:看守所副所长13734761718
魏 明:15848898899
郭百达:15147646696
王一博:19004769666
侯文全:15335659955
彭晓晴:13404870930

巴林左旗旗委、人大、纪检委:
陈虎男:旗委书记(6月9日任职)
秦怀东:旗委副书记、旗长13847668800
申志强:人大主任 13947666779
孙 鹤:旗委纪检委书记1373485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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