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芳,一九七一年一月十三日生,今年54 岁,家住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代家庄。修炼法轮大法前,李坤芳脾气暴躁,得理不饶人,家庭、邻里关系紧张。修炼法轮大法后,李坤芳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跟父母、姊妹们关系好了,和邻居也都和谐相处。她看到路边有障碍物,都及时清理,路不平,就推土把路垫平。村里人都夸她是好人。这都是大法的威力改变了她。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中午,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李坤芳去挂大法真相条幅,被云山镇警察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她被强行送往青岛普东看守所关押迫害。
平度市云山派出所警察徐军浩是构陷李坤芳的办案警察。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得知,李坤芳被平度市检察院批捕。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李坤芳被构陷到平度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李坤芳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是窦在强。整个庭审过程从上午九点半至下午近四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维权律师为李坤芳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家属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现的很正气。公诉人李敬瑶开始表现的很恶,后来态度逐渐好转。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李坤芳收到非法判决书,她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此诬判,已递交上诉状。
相关信息:
一审法官:平度法院 窦在强:电话 19863796669、053280817763
公诉人:李敬瑶 电话83012762、18563906901
云山派出所:
所长:巍传海 17667596307
警察:徐军浩:15610513701(参与构陷的办案警察)
警察:李伟鹏 135530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