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办案单位会战分局竟然在张凤霞死亡后的当天,给她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企图以此摆脱罪责。
![]() 法轮功学员张凤霞女士 |
张凤霞女士蒙冤致死经过
张凤霞家住大庆萨尔图区团结居民小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两点多,张凤霞夫妇与亲戚聚会结束刚到家,家中突然停电(后来得知是诱捕圈套),二人未加理会。不一会,有人给她丈夫打电话说:你的车被我的车刮了,你下楼来看看吧。她丈夫一开门,会战分局刑警三队队长薛某(手机13339500087)带两名警察顺势闯入,强行把张凤霞从家中带走。当晚八点左右,张凤霞被以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劫入大庆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八月十七日,也就是非法关押的第七天下午两点左右,家人突然接到看守所所长侯某(手机:13339599300)的电话,让马上到大医院,说张凤霞不行了。“你们快点啊,到急诊来,晚了就看不着人了!”家人、亲属赶到大医院神经二科急诊,发现张凤霞身上插满管子,扣着氧气罩。医生说她脑血管瘤破裂,颅内出血量高达200多CC,没办法开颅做手术,没有(生还)希望了。家人只好把人送入ICU重症室上呼吸机,等外地亲人到齐了再拨管办理后事。
家人赶到医院时,公安局和看守所已经来了二十多人。张凤霞进重症室后,办案人要求张凤霞家人在“取保候审”单子上签字,家人不签。看守所所长侯某再三央求:“你看我们这么一大帮人,你要不签字,我们都走不了……”家人心慈面软不禁磨,就签了字;紧接着警察又让他在“释放”证明上签字,家人忍无可忍说:“你这叫什么释放,你把人给我释放到ICU了?”
被拒签“释放”证后,这群人很快离开医院,什么急诊、抢救、ICU、办理后事等等,一切费用统统家人自理。三天后的七月二十日,张凤霞的遗体被火化。张凤霞负屈含冤离开人世,年仅52岁。
家人多次向办案人和责任单位讨要说法,要公安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合理的经济与精神赔偿,均遭无情拒绝。他们表示:张凤霞属于突发疾病死亡。意思是办案单位和看守所都没有责任。
队长薛某的说法是:“巡视组要求法轮功三年内的案子都必须结案。是上面让我们抓人,我们只管抓人,别的我们不管。” 第二看守所所长说:“我们只负责看人,人到我们这,一个头发丝我们都不碰,你办案啥的和我们都没关系。”并称张凤霞入所时在看守所体检了,抽血、做CT了,体检合格。家人问:做CT了脑袋问题怎么没查出来?答曰:做的是胸CT.
第二看守所还调取监控录像给家人看。但只能在看守所看,家人因工作忙没时间看全程,只能选择死亡当日的录像看,录像全程都是静音的。八月十七日中午监控画面显示:张凤霞仰面姿势午睡,双手叠扣在小腹。中午十二点多,突然双手双脚同时抬起,僵在半空就不动了,双手仍保持叠扣。监室值班人员马上过来掐人中;几分钟后狱警、医生先后赶到,医生按压她胸部做心肺复苏;二十分钟后救护车来,人被抬上车送医院。人在停止呼吸的情况下,才需要做心肺复苏。这段录像表明,张凤霞在看守所时,就已经没有呼吸了。进重症室时,其实等同于宣布死亡了。
张凤霞人生中的第二次“取保候审”是在进重症室办理后的。家人至今也没弄明白,人死了还取保候审、释放有啥用?取保候审、释放是谁的需要?那么,张凤霞到底做了什么,会战分局为什么要绑架关押她呢?
这次绑架,其实是二零二二年张金霞被绑架案的延续。
三年前的第一次取保候审和持续骚扰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清晨,张凤霞开家门出门打工,大庆会战分局李志财(手机1339500300)等七、八个便衣警察突然一拥而入,将张凤霞及其丈夫绑架到会战公安分局,并抄走家中几十本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照片及电脑主机等私人物品。警察称张凤霞在利民苑一个楼道里放真相小册子,被监控录像拍到,还说:“你(在楼道)从上到上发了个遍,哪层都有,四月份就想抓你了……”
那一天大庆地区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当局为了掩人耳目,各公安分局都是跨区办案。张凤霞所在小区在铁人分局辖区内,但抓她的是会战分局。警察非法审讯张凤霞,还逼她写“保证”等。当日下午,因为疫情原因,没做上核酸,看守所拒收,警察给张凤霞办理了所谓“取保候审”,放她回家。
张凤霞没有固定职业,靠打工维持生活,她被绑架前在大庆东风中学食堂超市工作。此次绑架导致她被工作单位辞退,她只好另谋职业,找到一份幼儿园阿姨的工作。没想到,一年后,警察李志财到幼儿园找到张凤霞,说取保候审期满,拿出一张监视居住单子,强迫她在上面签字,不签就不走;还让她自己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张凤霞严词拒绝:“我不去检察院,我没有犯罪。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炼功祛病健身,我有罪么?我发真相小册子是为了叫人明白真相,躲过瘟疫保平安,我是为了救人,我有什么罪?”
此后,李志财数次电话骚扰张凤霞。为避免再遭绑架,张凤霞一度离家躲避。警察就去她家里或丈夫单位骚扰跟踪她丈夫,一家人失去正常的生活,提心吊胆,压力巨大。
一年后,警察李志财的骚扰减轻了,社区片警时不时要求家人传张凤霞在外地的照片上报。后来片警对家人说,回来正常生活吧,应该没事儿了,可能证据不足,不够判。这样张凤霞回了家,一家人觉得总算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半年后,张凤霞又突遭绑架,这次抓人办案的变成了刑警三队队长薛某等三人,抓人的理由居然是“逃逸”。问片警怎么回事,片警说:“我也不知道啊!”
张凤霞:“我就做一个善良的好人”
张凤霞个子不高,圆脸大眼,很漂亮,她性格直爽,单纯善良。她善良到什么程度?高考时,她考上了齐齐哈尔大学,她妹妹考上了中专,而家里条件不好,负担不起两个人的学费,咋办呢?见父母为难,张凤霞说,那就让妹妹上吧。当时那个年代,随便考个大学中专就可以捧上铁饭碗,她却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妹妹。
张凤霞婚后与丈夫靠打工或做小生意为生,虽然不富裕,但夫妻恩爱和睦。天有不测风云。大约一九九八年,在儿子三个大月时,张凤霞一夜之间整个脖子肿起来了,里面的包块有鹅蛋大,很吓人。到多家医院求治,专家说这是囊肿,治疗方案有两个:一个是手术,一个是打激素类药。不管哪个方案,都必须停止给婴儿哺乳。可是三、四个月的孩子正在关键的哺乳期呀,夫妻俩一筹莫展。邻居有个炼法轮功的阿姨,给张凤霞介绍法轮功。张凤霞跟着炼了几套动作,当天晚上开始发烧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烧退了,脖子囊肿全消了,一夜之间痊愈!太神啦!儿子不用停止母乳了,省心省钱,安全健康,一家人对大法感激不尽。张凤霞从此走入大法修炼。
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让张凤霞从心底感到踏实幸福,也使她更富有同情心,见不得别人遭灾受难。有一年,她到社区帮助普查人口,发现五排公路那里,有一家人生了很多孩子,穷困落魄,孩子破衣烂衫。她看到后心里十分难过,回家把儿子穿的衣服,甚至刚脱下来的衣服,送给了这家的孩子。其实她家并不富裕,但她遇到别人有困难,只要自己能帮的,有多大能力使多大能力。
二零二二年疫情期间,人们被封控寸步难行,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张凤霞心急如焚。为了让人们知道“三退”保平安和法轮大法能救人的福音从而躲过天灾,她冒着生命危险悄悄出去发真相资料,不想被监控拍到,警察上门……之后三年,她家无宁日,过程中的煎熬与压力,言语无法道尽!
张凤霞第二次被绑架后,第二天案子就推到高新区检察院,家人四处奔走求助。人家说,高新区检察院的意思是得重判:什么这个案子好几年啦,一百多本(大法)书啦,什么电脑打印机啦……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还说得让张凤霞认个罪,写个东西保证不炼了,事情才好办。对此张凤霞态度坚决:“你们别想了,我不会(写保证认罪)的。”
据说警察审讯她时,她啥都不说,不认罪。她说:“你们别跟我说这些(动摇我吓唬我的话),没有用,我死都不怕。该说的(真相)我都跟你们说了,你们别跟我说别的,你们还这么年轻,法轮功有昭雪那一天。就这么地吧,啥都不用说了,我就做一个善良的好人……”
会战分局和看守所涉案人员,你们真的没有责任吗?
一个原本健康而又善良无辜的生命,经过警察一番绑架、囚禁、构陷,仅仅七天,就失去了生命。丈夫失去妻子,儿子失去母亲,幸福家庭瞬间破碎。所有认识和了解张凤霞的人,都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受伤害最重的是她的丈夫,悲愤交加,寝食难安,身体虚弱到难以支撑。
张凤霞离世后,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警察都宣称自己没有责任,每个人都把自己擇得一干二净。那谁有罪呢?如果张凤霞不被长期骚扰,不被抓、被关,过正常生活,没有这么巨大的压力,她会这样猝死吗?你们都承认张凤霞是好人。什么是好人?道德高尚的人,最起码是无罪的人,才可称其为好人吧。那么把好人治罪,是不是犯罪?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和言论自由,法律只惩罚行为,不能惩罚思想(信仰)。张凤霞修心向善做好人,免费发资料讲真相,还同胞知情权,自由选择权,这样的大善之举,何罪之有?破坏了哪一部国家法律的实施?
法轮功至今已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一书被翻译成五十种文字风靡全球。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按真、善、忍修行说成邪教,唯有中共。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迫害死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甚至干出了活摘器官这种地球上从未有的邪恶。
但是,你们知道吗?至今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更没有一部法律定性法轮功为邪教。早在二零一一年,国家新闻出版署通过的50号令,废止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的第99号、第100号文件,是对法轮功出版物和印刷品的禁令。这意味着,法轮功出版物和印刷品禁令已解除,所有与法轮功相关的书籍与资料,在中国都是合法的。
中共让污蔑法轮功的文字,充斥在各大媒体、网络、文艺作品里,写进教科书、考试题,写进各种内部通知里,写在街头巷尾,甚至挂在口头上。让很多中国人,甚至绝大部份公检法人员相信,炼法轮功讲真相,就是被国家定性的违法犯罪,让很多人歧视仇视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心安理得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都没有罪恶感。
但是在国内任何一部公开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里,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有!这不诡异么?为什么?因为它知道自己在犯罪,它知道这样的罪恶上不了台面,它知道这样的大恶迟早被清算,所以,它会用尽各种手段欺骗、煽动、诱惑、强制你去犯罪,而绝不会公开留下自己犯罪的证据。犯罪的是你,它隐藏在你背后苟延残喘,你给当枪使还得替它挡枪。
对于坚持信仰,捍卫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你滥用职权骚扰、绑架、囚禁,滥用《刑法》三百条强加罪名,非法搜查抢劫合法的书籍资料等用以构陷,非法审讯捏造罪证,甚至刑讯逼供制造罪证……你能说这不是犯罪吗?明目张胆以法律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这才是真正的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警察也好,狱警看守也好,检察官法官也好,只要你参与其中,不管主动与被动,都是整个犯罪链条的组成部份,你说自己没有责任,你自己相信吗?只要参与了迫害,这个罪责也谁都推不掉。
追查真相、揭露真相,保护好人,制止坏人做恶本来是执法人员的天职。享受纳税人的供养,就应该依照法律,保护善良民众而不是维护作恶的强权。有些人在中共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面前,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甘当奴才打手;有些人在中共的洗脑下,闭目塞听,无视真相,恐惧事实,帮助中共封锁真相,掩盖恶行。
迫害法轮功,不仅触犯国法,也违背天道。古语讲:宁搅千江水,勿扰道人心;打僧骂道,必遭恶报。当你听命中共,对修炼者肆意骚扰绑架关押,这会干扰和毁掉多少人的修行?当你帮助中共封锁真相,会使多少瘟疫肆虐中的民众失去被佛法救度的机会?这种大恶,法律追责虽未至,天谴必时刻相随。
公检法人员,你们可以选择更好的自保方法
张凤霞被迫害过程中,应该说,没有哪一个人想故意将她置于死地,甚至过程中很多人表现得相当友善。然而中共邪恶体制内人人自危,有些警察参与迫害不敢抗命,是为了自保;张凤霞蒙冤致死后,涉案人员个个声称自己无罪,以狡猾的方式推卸责任,也同样是出于恐惧,为求自保。
只要是人,哪个不想无灾无病,平安顺遂?每个被迫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你们其实可以选择更好的自保方法。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严重迫害时,为什么还要向你们讲真相劝三退,不就是希望并相信神佛可以解除共产邪灵强加给你们的魔咒,摆脱邪恶的控制免遭厄运么?
如果你能摒弃被灌输的顽固偏见,静下心来了解法轮功真相,了解中共真实的罪恶历史,看清其邪教的真实面目,你将羞于与之为伍。废除曾立下的为之献身的毒誓,你自会体会挣脱枷锁的神奇与奥妙。对过往恶行真心悔过弥补,重新找回你善良的本性,求得神佛的宽恕与慈悲护持指引,走出犯罪与毁灭的深渊,你将在不知不觉中找回执法者应有的勇气与尊严,何须再用种种不堪的方式自保呢?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