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五年一~十二月获知,中共法庭共勒索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罚金约三百万元,其中勒索最多的月份为5月,涉及35人538000元;勒索最少的为10月,涉及11人98000元。被勒索最多的个人为辽宁省大连市的刘英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的付桂芹,两人均被勒索10万元。当事人对诬判勒索案的依法上诉,已出结果的均被非法驳回。
中共迫害法轮功非法性简述
由于中共惯于打着“法治”的幌子实施迫害,其谎言宣传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我们有必要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做一个基本阐述。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的佛家修炼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使上亿人道德升华、祛病健身、家庭和睦,唯独在共产党统治的中国惨遭污蔑与打压。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以权代法,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践踏了宪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利。
江泽民为什么迫害法轮功?真正的原因是,心胸狭窄的江看到炼法轮功的人比中共党员还多,那么多人尊敬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却不崇拜他这个总书记,因而心中充满了妒嫉,欲铲除法轮功以解心头之恨。小人一掌权,国家就危险,为了达到彻底抹黑法轮功的目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无所不用其极,炮制了“天安门自焚”等各种形形色色的骗局、谣言来栽赃法轮功,骑虎难下,疯狂绑架、劳教、虐杀法轮功学员,已经构成国际法中的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接受法国媒体《费加罗报》采访时,毫无根据地诽谤法轮功是“X教”。紧接着,《人民日报》、央视等中共党媒喉舌亦步亦趋,纷纷用江泽民的诽谤言论给法轮功定性,之后法院也以其为依据枉判法轮功学员,这是典型的当权者个人意志,而不是法治,实质是对宪法和法律的侮辱。事实上,即便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中共本身就是最大的邪教。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犯下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近期部分经济迫害案例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姚佳秀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流离失所中被泸州市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两万元。这是姚佳秀因修炼法轮大法第三次遭非法判刑。十二月四日,家属探监时看到,姚佳秀入狱仅两个多月,上门牙就全部掉光,精神状态也明显恶化。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玉芬女士,二零二五年十月获知被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三万元。此前李玉芬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她在呼市女子劳教所、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长期遭受殴打和奴役。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巴林左旗社保局又非法扣发了李玉芬在冤狱期间至今的养老金,断了她的生活来源。
辽宁省大连市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在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前牧村铁路道口被大连北站派出所两名便衣警察拦截、搜身,警察从她包里翻到两个真相U盘和几张护身符以及二百元左右的真相币,随后将她绑架并构陷。警察强迫李秀芹的老伴在一张空白A4纸上签字,法官卢丹丹和其助理在电话中不断要挟李秀芹家属“到法庭上不要乱说,因为你还有工作”等。十一月十三日,李秀芹被甘井子区法院枉判三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吉林省长春市德惠法院对四位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分别诬判杜长江五年六个月、吕先锋五年六个月、樊云鹏五年六个月、杨福军四年六个月,并每人勒索罚金一万元,只因为四人安装接收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设备(小锅)。
梅州市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据统计,从二零一二年至今,仅梅县区法院就诬判了49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获悉,广东梅州市城区五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清玲女士,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款四万元。其他典型案例还有,梅江区法轮功学员傅雪冰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枉判五年、勒索罚金八万;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夫妇,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等。
沈阳市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女士,原昌图县大兴中学政教主任、教学副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二零二五年十一月遭大东区法院枉判王淑华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起因只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她向路人刘凤清讲了一句善意的真话,反遭到对方暴力殴打、恶意举报。王淑华当即被打得头晕且小便失禁,沈河分局警察将她绑架,然后关铁笼子、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上厕所不给纸。由于王淑华血压高,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为了对她非法拘禁,每天掐住其两腮野蛮灌药,使她头脑昏沉、记忆力减退,身体日益恶化。九月十日晚饭时,数名在押人员暴力群殴王淑华,使其右腿受伤,头部被打出多个大包,至今王淑华仍腿疼头痛,行走困难。
北京市法轮功学员魏素雯,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到北京天坛公园遛弯,被警察拦截、绑架,警察称魏素雯被人举报。其女儿在非法庭审中得知,所谓“物证”,就是一部iPhone 6手机,公诉人苗蓉蓉称,魏素雯利用改装后的手机作为“服务器”,通过连接手机无线网络(热点)的方式向他人传播法轮功材料。实际上,“连接手机热点”需要发送者在一个地方全程不动,才可以发射成功。而魏素雯在下雨天,在公园里很快速地走了一圈,一共才十几分钟的时间,通过热点传播法轮功材料是不具备条件的。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魏素雯非法重判七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六千元。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导下,经过近半年的跟踪、盯梢、调取录像资料,以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为主的多个派出所、国保警察倾巢出动,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公安称此次绑架为“1•6专案”。之后部分法轮功学员以取保候审等形式回家,剩余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非法判刑并勒索罚金,刑期一年三个月到四年不等,罚金五千元到一万五千元不等。十三位学员依法提出上诉,二零二五年九月,全部被非法维持原判。
近期迫害法轮功的法院系统人员遭恶报实例
法轮大法是佛法,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迫害佛法者必招致严厉的天谴。从中共高层的周永康、薄熙来等邪恶头子,一直到中共基层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恶报已经大量出现,下面仅举近期的部分实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局中共党组书记、局长丁锐,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晚突发心梗暴毙,年仅四十一岁。丁锐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双城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对诬判法轮功学员王继武等人负有领导责任;之前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基层处处长期间,对基层法院的枉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黑龙江消息,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天夫遭恶报被查。蔡天夫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任道外区、道里区法院院长期间,不分善恶,使哈尔滨大量法轮功学员遭肆意诬判、勒索。其中李玉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殴打致死;焦晓华的女儿和丈夫在心力交瘁中悲惨离世,蔡天夫罪责难逃。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消息,原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副院长张美欣被查。张美欣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判刑和勒索,张美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消息,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武范被查。王武范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孙德坤、牛桂芳、曲丽红、刘德服等的非法判刑负领导责任。
二零二五年七月消息,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天江被查。在安徽省,法轮功的案件要报中级检察院和中级法院内审、内定刑期。王天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任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案负有责任。
二零二五年五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勇被查。李勇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任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院长。其在任期间,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人数、勒索的金额及刑期都达到了近二十年的最高值,这与李勇积极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密不可分。
结束语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六年多的残酷迫害中,几千万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其中法院的诬判起了关键的作用。但中共对法轮功的经济迫害,远远不止法院勒索罚金这么简单,还有警察抄家抢劫财物、社保局剥夺养老金、失去工作的工资损失等等,加在一起是巨大的财产损失。每一个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都记录着中共的累累罪恶,证明着中共“假、恶、斗”的邪恶本质。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刚把所谓“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就悍然发动了对一亿法轮功修炼者铺天盖地的造谣与迫害,令宪法的尊严荡然无存;二零一五年,习近平当局推出了所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二十万法轮功学员依法先后实名控告和起诉了迫害元凶江泽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法院也没有对任何一个控告起诉状立案。至于《宪法》第三十五条中所谓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更是文字游戏。宪法、法律成了当权者装点门面的一纸空文。中共称,所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宪法”根本上就是个骗人的东西。
按照国际法,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谁参与谁犯罪,人作恶都得还,谁作恶谁承担,最终的审判权不在人而在神。参考二战期间的纳粹分子,在邪恶政权垮台后,无论其跑到天涯海角,也不管过去的时日长短,一旦被发现,都会被严肃的绳之以法;在不久的将来,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都会面临同样结局。
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开始,地狱的偿还更无休止。劝那些跟着中共邪党跑、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认清中共谎言、明白法轮大法好,立即停止作恶,为自己留条后路,莫拿天理当儿戏,报应来时痛悔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