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秋家住烟台市蓬莱区,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张建秋到蓬莱区的村里集镇给民众讲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村里集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警察开着三辆警车闯到张建秋家中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张建秋劫持到蓬莱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三天。
张建秋七月五日被转关烟台看守所;八月一日被蓬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蓬莱区检察院;八月七日被蓬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被蓬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蓬莱区法院。
蓬莱区法院先后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两次非法庭审张建秋,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底,张建秋被烟台市蓬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张建秋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张建秋先被关押在十监区,后被转关到十一监区。目前她每天都被强制洗脑。
据明慧网报道,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其它监区都是单独的一栋楼,唯独十一监区外面加了一道五、六米高的铁网,是狱中狱。被劫持入狱的法轮功学员,都先被关押到十监区进行隔离过度,隔离结束后被转到十一监区迫害。十一监区用各种邪恶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信仰,包括强制洗脑、各种体罚、打骂、药物迫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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