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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走过场 黑龙江黄邵溥再遭枉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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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五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黄邵溥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被佳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邵溥依法上诉。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姜良等人公然在二审开庭“走过场”,无视辩护人提出的公检法人员在办案、审案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定。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黄邵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人请律师为黄邵溥申诉,狱方拒绝了律师的会见要求。

黄邵溥,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黄邵溥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年轻的她按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中,不争夺名利,不虚荣攀比,生活变的快乐、充实。

然而,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二零零一年黄邵溥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出狱后,因为坚持信仰,被非法剥夺户籍近二十年。因无法办理身份证,她无法正常工作,失去了原本舒适优渥的生活条件,不得不面对困境、过着“黑户”的生活。

上级交办 一审冤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黄邵溥在菜市场被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家人得知黄邵溥被构陷后,律师、家属多次找公检法办案人员沟通,同时针对办案件过程中的诸多违法行为递交书面文书,邮寄了各类申请、控告、投诉等,但公检法等部门都无回复。家人到办案单位保卫派出所说明公安的非法侦查情况后,派出所的柴姓所长说:“你别跟我讲法律,讲法律你上法院,我就听市局反邪教支队‘三不精神’。”家人要求其出示“三不”文件,所长不敢公开。既然不敢公之于众,就说明该文件一定是不合法的。办案人员不止一人明确的说:“我把她(指黄邵溥)放了,我就进去了。”这话是什么意思,说明所谓“上级交办”,给基层公、检、法施加了非常大的压力,使办案人员不得不违法办案,冤判好人。就连在量刑上,检察院、法院都没有决定权,要依据所谓公检法、政法委的“联席会”来决定刑期。

由于此案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无一有罪证据、卷宗漏洞百出,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补侦、法院二次补充证据,法律规定补侦以二次为限,如果证据仍然不足,应依法撤案。公安凑不上证据,负责起诉的检察官李利锋说,公安无能!案子到了法院,两次延期开庭。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发言时语无伦次,法官张伟宁嘟囔着:“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没有证据?”审判长和公诉人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所有申请如回避、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全部未予答复,对案件的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整个庭审过程荒唐至极。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市向阳区法院对黄邵溥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佳市司法机关在如此明显违法的情况下,竟然枉法宣判,可见相关司法人员迫于政法委等上级部门的压力,明知自己违反法律是在犯罪,却带着侥幸心理,麻木的被中共裹挟着参与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关于黄邵溥曾经遭受的迫害和亲友辩护人维权的详细过程,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冤狱、被剥夺户籍 佳木斯黄邵溥面临司法迫害》《黄邵溥再被构陷 家属辩护人依法维权》《中共荒唐庭审迫害好人 黑龙江省黄邵溥被枉判四年》

二审开庭走过场 非法维持原判

在二审阶段,黄邵溥的亲友辩护人多次给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挂电话,并两次到市中院向法官姜良明确指出了一审阶段法官、检察官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力争取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黄邵溥一案,并将《公开开庭申请书》大量抄送各级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监察委等部门,最终得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亲友辩护人对二审法官详细讲述了因一审阶段法官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的情况,如拒收亲友辩护人依法提交的法律文书,辩护人以邮寄的方式提交,法官接收后仍不作为;阻挠亲友辩护人复制卷宗;亲友辩护人依法去看守所与黄邵溥会见,法院人员违法监控会见,并阻止亲友辩护人为黄邵溥提供正当的法律咨询建议。又因一审庭审程序严重违法,如一审法官和公诉人滥用职权自行驳回当事人与辩护人的回避申请;违法限制旁听人数;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本案的关键证据均未质证,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同时,一审中,检察院及法院故意遗漏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也是本案最重要的两项证据:1、认定法轮功不是邪教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2、认定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完全合法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

在二审阶段的四个月里,亲友辩护人多次要求依法阅卷、会见,法官姜良不是推脱就是拒绝,并拒绝接收亲友辩护人递交的“重新鉴定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刑事控告状”等法律文书。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黄邵溥被构陷案二审开庭,黄绍溥的亲友辩护人在法庭做了无罪辩护,讲述了此案在罪名和证据两方面的非法性。亲友辩护人在宣读辩护词时,当庭指出黄邵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是非常明确的因权利干预司法公正衍生而出的一起冤假错案。无论从该案卷宗中或办案人员的口中 ,辩护人都多次得到“上级机关指派任务”、“上边下令”等信息。基层公检法人员为了完成所谓“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不违法办案构陷好人。因为是违法办案所以没有法律依据,依据的是所谓“上级文件”、案卷之外的“内卷”、“机密”等。由于是冤假错案,所以全部的所谓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一样也不具备,办案人员为了将案件粉饰的冠冕堂皇一些,甚至不惜违法四次补侦,而后补的证据又否定了先前的证据,闹出了使证据越补越少的笑话。最后,辩护人指出,在国家法律明确了办案责任终身制、倒查制的背景下,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为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负责,依法办案,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祸患。二审法官与检察员未对辩护人陈述的事实予以任何否认。

黄邵溥在法庭上讲述自己是无罪的。她还讲了:所有审判大法弟子的案子,都是违法的,所有大法弟子的案子都是冤枉的!黄邵溥拒绝了法庭上的所有签字。

此次二审开庭完全是“走过场”,审判长、审判员等庭审人员无视此案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无视亲友辩护人的一切诉讼请求,明知黄邵溥无罪,是公检法人员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按上级指令构陷出的冤案,仍非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黄邵溥及家属不服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为原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二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与一审公检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听命于上级指令,构陷冤案迫害黄邵溥,当事人及家属将依法提起申诉。

监狱强制转化 拒绝律师会见

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黄邵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当初在二零二三年与黄邵溥相差一天被非法抓捕的佳市法轮功学员任长斌也是由公检法人员构陷、罗织罪名被非法判刑。任长斌和黄邵溥是佳木斯公安统一秘密跨区实施绑架的,此次所谓“行动”共抓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因此黄邵溥亲属特别关注任长斌案的诉讼过程,并参加了任长斌案的非法开庭,更加看清楚中共当局对信仰案件的侦办及审理过程完全是由 “上级”说了算。任长斌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关入双鸭山监狱集训(集中强制转化),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任长斌入狱仅5天就被迫害离开人世,与中共媒体鼓吹监狱的人性化管理宣传背道而驰。

黄邵溥家属亲眼目睹任长斌家破人亡的悲剧,痛心感伤的同时,非常担心黄邵溥入狱后的情况。近日,黄邵溥的家属向女监连续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终于是“狱政科”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家属提出要请律师去会见,狱方说让律师给他们打电话。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律师给监狱挂电话要求会见,狱方回复“没转化,会见不了”。

“转化”是中共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特有的“管理”方式。尤其对刚刚被劫持入狱的法轮功学员,前三个月是集训严管期,监狱使用的手段完全超乎外界的想象。中共的“转化”迫害是让法轮功学员遭受肉体、精神和经济的多重折磨。然而邪恶的中共根本无法理解法轮功学员所信仰的真、善、忍这一宇宙特性是任何强权暴力无法改变的,最可悲的是那些一意孤行,追随中共暴政参与迫害的人。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中共官方通报,前中央“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以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与调查。近年来,看看那些被中共官宣落马的各级中共官员,都可以找到他们在位时迫害法轮功的“业绩”,真是应了那句古训“善恶到头终有报”。对法轮功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来越黑暗。

呼吁有良知正义的人,帮助制止中共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也奉劝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停止作恶,千万不要再步高以忱等人的后尘。

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司法厅
地址: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
值班室电话:0451-82297114 信访电话:0451-82297156

崔永洪,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李泰峰,政治部主任
滕凤洲 副厅长
李沫,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旭东,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
姜涛,副厅长
司清,一级巡视员18545003823
张万林,二级巡视员13936508877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邮编:150080
电话:0451-86335924,0451-87183110
刘旭东,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1975年1月出生,党员
马万里,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1973年6月出生,党员13304516718
李冰,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967年9月出生,党员
许忠,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968年7月出生,党员
张春晖,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1973年5月出生,党员
张玉成,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967年7月出生,党员15104562789
刘凌峰,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1977年3月出生,党员
杨明昕,龙裕集团公司总经理,1973年6月出生,党员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69
公开电话:0451-86639029、0451-86639030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接见室:0451-86639051
信访:0451-86639003

监狱长韩延伟15704563666、0451-86639022、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已调离,现任黑龙江省少管所所长)13804541111、0451-86639088
狱政科长:0451-86639021、0451-86639022、0451-86639023
政委 张媛13936287000
驻狱检察官:0451-86639000
狱政委:0451-86639077
副监狱长:薛玉娟15845285885

集训监区大队长陶淑萍(已退休)13936257710、0451-86639048
大队长裴桐18103678655、18246124588
副大队长李莹18103678659、13384605990
教导员肖畅18103678823、17703645858
集训邪恶警察肖淑芬17703645858警号2303055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23号 0454-2638126
院长:李岫岩 18556626789
副院长:李旭青 0454-2638606
副院长:晋文红
纪检组组长:纪红
刑庭庭长:潘晓霜
法官:姜良 0454-2638408 (负责黄邵溥二审案)
政治部主任:曹哲
佳木斯市检察院 佳木斯市友谊路177号 0454-8620067
检察长:王媛媛 0454-8672712
副检察长:于文庆、吴畏、胡淑梅、蒋良伟
政治部主任:李立新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898号
王斌:院长(2021年7月27日任职)
电话:0454-8709811 手机:1360486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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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凤泉 现任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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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江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3手机:13945499990
岳强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5手机:13504546666
张海燕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6手机:13845477975
赵玉斌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7手机:13298762222
张恩成 现任政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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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 隋毅
法官宋涛 0454-6210031手机:18903687999、13512645666,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法官纪忠 0454-6210032手机:13091637128
法官张伟宁 0454-6210035
李秀杰 0454-62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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