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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南县70岁法轮功学员江顺宝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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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70岁法轮功学员江顺宝先生,二零二五年二月八日被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滦南县看守所构陷已经五个多月。近日得知,滦南县法院欲于八月六日非法对江顺宝所谓“庭审“。

江顺宝出生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是滦南县盐场退休职工,他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现住滦南县县城。在修炼之前,他患有一个他称之为“很厉害”的顽疾,每年不定时的要犯几次,症状是:口干舌燥、恶心、口腔有异味、呕吐、出虚汗(冷汗),并且四肢无力,一躺就是一两天,什么活都不能干,还得人伺候。每次犯病都吃药打针,只是缓解也不能根治。江顺宝修炼法轮功后,那个厉害的病消失的无影无踪,走路一身轻,从此他身体健康,精神焕然一新,为社会减少了医疗负担。江顺宝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提升道德水准,与人为善,和谁都能和睦相处,不争不斗。

可是江顺宝修炼才十个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魔头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二十六年来,滦南县法轮功学员和中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中共人员从精神、肉体到经济的迫害。近期,滦南县就有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警察的骚扰、抄家、绑架。其中,滦南县法轮功学员潘素荣女士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在县城广场上给民众讲真相时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唐山市看守所。六月二十六日,潘素荣遭滦南县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下午,警察闯到江顺宝家中,将江顺宝夫妇及当时在场的五人绑架到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江顺宝家中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大法资料等抢劫一空。次日晚上七点多,其他六人被释放回家,江顺宝被非法拘留十天,于一月二十三日回家。

二零二五年二月八日上午,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毕大军带领唐山市公安局的国保警察再次闯到江顺宝家中,将他绑架到滦南县国保大队非法审问,江顺宝给警察讲了法轮功真相。中午,市国保警察让江顺宝回家吃饭,警察自己到饭店吃饭。下午,警察让江顺宝再到国保大队,他们问江顺宝家中的资料从哪来的,谁给的。江顺宝不说,警察遂将他劫持到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并对他进行司法构陷。滦南县法院欲于八月六日非法庭审江顺宝。

滦南县法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南大街92号,邮编063500
电话:0315-4124400 传真:0315-4122829 投诉:0315-4123070
院长:李柳青
参与迫害江顺宝的人员:
张建功18532587697
刘爱敬18532586319
李昌进18532587675

滦南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大街13号,邮编063500
电话:0315-4122162
检察长:何玉龙(2022年3月任)

滦南县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奔城镇南大街10号,邮编063500
电话:0315-4122062
局长:常永红
国保大队长毕大军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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