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芝,女,一九六六年生,今年五十九岁,鸡西市鸡冠区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王淑芝坚持信仰,多次遭迫害。此后,警察一直在寻找她,企图进一步迫害。为躲避迫害,王淑芝流离失所到恒山区小恒山居住。
二零二五年,鸡西市政府、政法委六一零等搞“政绩”,在恒山区搞迫害法轮功“试点”,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自四月份开始,恒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在各地蹲守监视法轮功学员,在居民楼张贴贼喊捉贼的公告,以金钱诱骗世人恶意举报法轮功。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抢走大法书等,三人被非法拘留、勒索罚款。
期间,王淑芝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绑架。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绑架王淑芝后,将她劫持到鸡西市看守所。王淑芝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恒山区公安分局拒不放人,又将她非法关押在恒山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地点不详。在约一周后,王淑芝被强行关进鸡西市看守所。
![]()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在看守所,王淑芝绝食反迫害,被警察强制灌食,被迫害身体出现危险。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王淑芝被送往鸡西市人民医院就医。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王淑芝的身体可能稍有恢复,又被劫持回鸡西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三点左右,王淑芝被迫害致死。目前,更详细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王淑芝与家人曾经遭受的迫害
王淑芝的母亲滕桂兰老人有三个女儿:大女儿王淑桂、二女儿王淑香,三(小)女儿王淑芝。三个女儿都信仰法轮大法,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六年都遭到惨烈的迫害。
(1)小女儿王淑芝屡遭迫害 近日被迫害致死
在王淑芝居住在家乡鸡西市鸡冠区时,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多钟,她在燕都饭店旁的工商银行一储蓄所存款,其中有大面额纸币上写有真相语句,她被该储蓄所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王淑芝被红星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派出所警察到她家非法抄走了两本大法书,走前带上了王淑芝的行李衣物,企图长期关押。
王淑芝的亲人去红星乡派出所要人,警察搪塞、推脱,最后告知,王淑芝已被劫持到劳教所。家人逐级说理,无人理睬。家人不停的去派出所和公安局要人。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王淑芝的两位家人又到红星乡派出所问王淑芝的下落时,片警说可能是西山派出所警察劫持她走的。家人找到西山派出所所长于洪滨。于洪滨说王淑芝是鸡冠区分局安排送走的。家人又到鸡冠区分局找到国保大队刘邦远,刘说不知道。后法制科一女警说:王淑芝已被劫持到哈尔滨(某劳教所)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王淑芝在姐姐王淑桂家串门,也和王淑桂一同遭到绑架。王淑芝被绑架到鸡冠区公安分局关押一夜,第二天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淑芝绝食反迫害。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的一个大半夜,警察哄骗王淑芝称送其回家,想带走王淑芝到医院灌食,被王淑芝拒绝,没有得逞。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王淑芝闯出魔窟,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下午十五点多钟,王淑芝到电工路邮局储蓄所邮真相信时,再度被电工路派出所绑架,身上的五百元真相币也被抢走,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拘留所。在拘留所,王淑芝不穿号服、绝食反迫害,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下午四点,正念闯出,回到家中。
此后,王淑芝为了躲避迫害,流离失所到鸡西市恒山区居住。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王淑芝被恒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鸡西市看守所。仅五十天左右,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三点左右,王淑芝被迫害致死。
(2)二女儿王淑香屡遭迫害 近日被诬判两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王淑香在给世人讲真相时,被恶意举报,遭到鸡西市红星派出所警察绑架。王淑香在非法关押期间绝食反迫害,被非法关押十八天回到家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点半多钟,在自家楼前,王淑香被鸡西市公安分局刑警杨亮等绑架,被送到了红星乡派出所,随后,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王淑香绝食反迫害。王淑香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十八点四十五分闯出黑窝回到家中。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遭到公安人员的多次骚扰。后为躲避进一步迫害,王淑香被迫流离失所,遭公安网上非法通缉。
直到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王淑香再被鸡冠区公安分局国保张跃缤、南山派出所警察绑架。王淑香被构陷到鸡东县检察院,以及鸡东县法院。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王淑香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王淑香被鸡东县法院诬判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3)大女儿王淑桂曾被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
黑龙江省公安厅操纵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电工路派出所人员,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破坏门锁,非法闯入王淑桂家中,绑架了赡养老人的王淑桂,并抄走她的个人物品。
鸡西市公安局将王淑桂构陷到密山检察院,密山检察院又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将王淑桂构陷到密山法院。勤劳持家照顾老母亲的王淑桂被绑架后,年过八旬的滕桂兰老人倍感无助,日夜盼望女儿能早日回到身边,多次到上述部门要人无果,每日在悲哀担忧中度过。
王淑桂和其他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三次,密山市检察院对律师提出诸多的公安办案人员伪造证据及执法违规行为置之不理。最后一次非法开庭后,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王淑桂被密山法院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密山市法院诬判王淑桂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两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诬判四年和三年。
王淑芝姐妹三人因信仰法轮大法做好人,遭到中共惨无人道的迫害,现如今,王淑芝被迫害致死,王淑香陷冤狱两年。
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六年,颠倒是非善恶,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王淑芝姐妹遭受中共迫害的一些详情,请见《八旬老人的悲伤》 《因传大法真相 黑龙江鸡西市六旬王淑香被诬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