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
兴宁市公安局有几百人,其中有一个副局长或政委分管国保大队,一个副局长管看守所。签拘留、发搜查证,必须由公安局局长批准、签发。
兴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由三个中队组成。二零二四年初,这个国保大队总共只有十几个人,包括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三人),中队长(三人),指导员(三人)、副中队长(三人),一个副大队长负责一个中队,整个国保大队基本上都是官,没有多少兵。
以下是二零二四年初兴宁市国保大队名单:
大队长:罗东
教导员:陈锦荣
副大队长:幸政权、陈颂东、陈思汉
一中队:中队长张常青,副中队长宋博,指导员:李映林、黄海权
二中队:中队长谢宏泰,指导员王志兵
三中队:中队长彭远生,副中队长刘平、指导员:肖劲、李立彬
(注:很多县、市、区级国保大队人员名单,一般只有十至十四人,最少有两个中队。)
派出所必有一个副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
兴宁市公安局每次预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等行动,一般由三方组成:国保大队三人(一个国保副大队长或教导员带头)、所在地派出所一人(一般是副所长)、居委(村)、镇(办事处)一人(不一定有)。若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国保大队会增加到五、六人。
因举报等临时性的绑架行动,可能由110(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派出所与巡警大队(以派出所为主),将人绑架到某派出所审问,不代表所有人员是这个派出所的。国保大队会临时借用这个派出所。
兴宁市国保大队长一般不出面绑架。幸政权是国保大队其中一个副大队长,他也是受国保大队长指挥的。另两个副大队长陈颂东、陈思汉也参与迫害,陈颂东、陈思汉以前不是在国保大队,当国保副大队长时间较短。以前宋允、刁碧立、赖思建是副大队长,估计现在已经退休。
国保大队可能是分片负责。幸政权、张常青、宋博等应该负责兴田街道办等镇,谢宏泰负责大坪镇。
兴宁市政法委
兴宁市政法委含以前的“610”办(现称反邪教工作室),有行政编制,一般只有十几人,大多数是官,只有个别的普通成员,含政法委正书记、副书记(约三人),不含外单位兼职的(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法院院长与检察长、司法局长兼政法委委员)。
其中一个政法委副书记分管反邪教工作室。反邪教工作室只有一个主任,个别县有副主任(早期“610”办有副主任),与一个普通成员,二十年来基本都是这样。
政法委“610”的人一般不出面绑架骚扰,只是指挥,早期办洗脑班有出面指挥绑架,现在没有了。
兴宁市检察院
兴宁市检察院的编制有几十人。
第一检察部大约不到十人,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案件,提起公诉。(以前没有第一、第二检察部,是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长批准逮捕。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法院的一个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负责迫害法轮功案件。
兴宁市各镇与办事处
兴宁市各镇编制都有一个综治政法办公室主任,一个副镇长分管综治办政法办。
村与居委编制有三至五人,其中有一个是治保主任。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