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大法的持续迫害下,我两次被非法判刑,又失去了经济来源。我一直和母亲生活,两次的迫害给母亲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与伤害,今年初母亲离世,我在经济上一下出现了困难,以后的日子也只有我一个人面对了。同修们知道后,都非常关心我,有安慰的,有帮我想办法的,也有给钱的。
我记得师父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讲:“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一个学员家庭突然间变的困难起来了。这个困难作为修炼的人很可能他以前欠下这样的债,在消的过程中让他必须得有这样的承受,但是时间不会长。我讲可能会是这样。那么有的学员觉的他这么困难,我们得帮助他。怎么帮助呢?大伙凑钱,给他钱,供他一家人的生活。好,那么从此这个人什么也不干了,除了学法之外就是在家吃、喝、花他们的钱。那么再接下去,法也不学了,你就拿钱来吧,我就这样生活了。大家想一想,你们是有慈悲,但不能这样对待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大家可以出于慈悲去帮助他,解决工作或临时应急的解决一点问题,但是绝不能够长期的这样做下去。我给他安排的那条路你们都给破坏了,他都没法修了,最后他不修了。”
我谢过同修的好意,给钱不收,实在拒绝不了的,就把钱当作资料费。我提醒自己:这是我要走的路,我要走好。但是我在小事上却摔了大跟头。
去年开始,我和同修配合面对面讲真相,我们每次上午出去都是边走边讲,到中午我们就坐车回家。开始同修给我交车费,我都推辞说自己刷卡就行。同修就每次先上车,给我交车费。时间长了,我连卡都不拿出来了,有时自己先上车也等着同修交车费,我也没当回事。
今年我出现经济困难后,到了中午,同修就说:咱们去吃快餐吧。我开始不去,同修就说:去吧,那家快餐挺好的。我们就去了,是同修付的钱,我也没多想。后来我们到另一家又吃了一次,我先点的餐,我完全可以自己付费,却告诉收款员要同修付费。回家后,我非常不舒服,但又说不出来哪不舒服,我就在想:今天怎么了,哪不对了,也没找到。
晚上学法,当学到《转法轮》第三讲,看到师父说:“慢慢的由给小纪念品接受了,逐渐给大东西也要了,最后给少了也不干了。”我一下明白了,我从同修给交车费一元钱到现在吃饭十几元钱,从开始客气的推辞到现在的坦然接受,再下去……我不敢再想下去,我必须把钱还给同修。
但我又好于面子,一拖再拖。再出去时,同修要去吃饭,我就说:不饿,你饿了你去吃吧,我等你。弄的同修只好也不吃了。也不坐车了,跟我走回家。
几次过后,我认识到不能这么自私,只想到自己,却不考虑同修。我必须和同修说清楚。在一次学完法后,我突破自己,向同修曝光了自己那颗贪欲之心、利益心、好面子的心、安逸心、怕吃苦的心,并把钱如数还给了同修。
修炼没有小事。这是师父给我安排的路,我必须走好走正。
层次有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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