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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法院法官董杰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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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董杰自二零一四年直到现在一直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和冤判。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董杰任职期间,因他枉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五名,被酷刑折磨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轮功学员三十四名。对这些法轮功学员与他们的家属造成的严重迫害,董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执法人员,本应是惩恶扬善,董杰却善恶不分,迫害按真、善、忍宗旨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四十四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将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全部27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二个国家。现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董杰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以下是董杰任职期间部分当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案例:

◎刘胜志,男,去世时年龄,七十岁,北京市房山区饶乐府村法轮功学员。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刘胜志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判刑(两年),多次洗脑,关精神病医院、戒毒所。二零零零年七月,刘胜志因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房山办事处恶徒用电棍电击生殖器部位,导致失去排尿功能;用弹簧鞭子遍身抽打。二零二二年,刘胜志因讲真相遭恶意举报,被非法判刑两年,主审法官:董杰。

因多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水分不能正常排出,致使浑身浮肿愈加严重,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岁。

◎王凤龙,男,去世时年龄五十九岁,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册村法轮功学员。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他曾十一次被非法拘禁、劳教(两年半)、判刑(四年),遭受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一四年四月,房山公安及派出所再次绑架王凤龙并抢走电脑、打印机,遭非法判刑四年。主审法官:董杰。王凤龙在北京柳林监狱长期遭受折磨,身体出现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等症状。二零一八年四月底从监狱回来,仅八个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王磊,女,六十二岁,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原籍内蒙古临河市。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王磊曾被非法劳教四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导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被房山区公安国保绑架。在看守所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宪法、刑法和程序法,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王磊非法判刑八年,主审法官:董杰。王磊被劫持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因她拒绝转化,曾遭受殴打、电击、剥夺睡眠等迫害。折磨致双目失明。

因董杰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3名:(1)刘凤霞,女,去世时年龄七十多岁,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2)牛北彦,男,去世时年龄五十五岁,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原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3)贾玉萍,女,五十二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法轮功学员。

因董杰非法判刑遭酷刑迫害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还有33名:苏秀荣(三年六个月)、梁淑清(四年六个月)、韩春波(八年)、续学坤(一年零八个月、三年六个月)、白淑慧(一年零八个月、三年六个月)、徐艳秋(一年六个月)、李兰强(三年、五年)、许秀芬(二年、三年)、王淑辉(三年)、李双利(三年)、马凤仙(四年)、梁海超(一年)、张春艳(一年)、胡庆贵(三年)、王树祥(四年)、王秀凤(七年)、刘凤莲(一年六个月)、杨术兰(判两年,缓两年)、张继国(四年)、张秋英(七年)、王伟明(一年)、薄树达(一年五个月)、徐彩华(四年六个月)、李文才(四年)、李素娟(三年)、常淑荣(一年六个月)、高会兰(三年)、牛虹(一年六个月)、王瑄(一年五个月)、郭立清(一年零四个月)、王如胜(一年六个月)、张秀芬(刑期不详)、李才华(刑期不详)。

董杰(DONG, JIE),男,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家庭住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乐活城22号楼2单元604室,手机号码:18610701448。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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