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林,一九五九年出生,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分别任云南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玉溪市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张祖林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执行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张祖林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职丽江市、昆明市、玉溪市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一、在丽江市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张祖林任丽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期间,四川省到丽江打工的四川彭州市利安乡三合村村民游全明、肖丹凤夫妇,在二零零七年,遭丽江国保警察绑架、抄家。随后,游全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肖丹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在昆明市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部分事实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张祖林担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昆明市有287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120名被非法判刑;32名被非法劳教,最少有1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去世。其主要群体绑架法轮功的事件有:
◎“奥运会”期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先后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汇真、李培高(男,七十七岁,工程师)、杨淑华、董志昆(男,五十岁左右,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莲芝(女,七十二岁,被判刑三年,送到女二监不到三月被迫害去世)、邓琼仙、黎昆平、李谦夫妇、代琼仙、邓智旭、李桃有、林秀英、吴丽云、龙华鲜、周晋母女。徐伟、陈艳艳、朱德超、江润麟、江昆、杨德英。其中陈艳艳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昆明凌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凌莉家中,将董桂芬、张秀英、王勇四人绑架、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昆明吴奇芬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吴奇芬、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及显示器、音响,及数千元现金等私人物品,随后又绑架了李福、孙显馨夫妇。随后分别被非法判刑。
◎昆明吴芸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吴芸、张水兰、沈柱友、韩树林和孔石英夫妇、张如琼、李琼芳、韩景琪等法轮功学员突然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非法大抓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云南全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昆明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叶保福六年、苏昆六年、杨文清三年、姜允楠三年、周叙琳(判三缓五)、蔡文慧三年、缪青四年(监外)、王汇真三年、杨明清四年、叶茂四年、张晓丹四年、普宝玉(年限不清)、陈淑琴(劳教二年)、周云珍(劳教二年)、李竹秀(关押)、段旭英(关押)、蔡春(年限不清)温永树(抄家)。
三、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在玉溪市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部分事实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大法弟子李珂全,因在所任教的小街镇文明小学使用真相币,被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被绑架。李珂全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轮功学员李宝兴、杨锁仙、张蓝英和美凤四人被绑架。李宝兴、张蓝英和美凤后被放回家,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审理年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杨锁仙。
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表面上看,张祖林是由于贪腐等原因获刑,其实质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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