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任咸宁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公安部十二局(称技术侦察局,专门搞特务技术,包括追踪、监听、定位等技术)副局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落马被查处,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无期徒刑。
2. 董国祥,男,一九六二年八月生。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任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副处长、处长;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省公安厅国保处总队侦查一处处长;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湖北省省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原“610”)工作处处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任湖北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湖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湖北省防范和处理×教犯罪(简称“610”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工作处处长,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国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湖北省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逮捕判刑入狱。
3. 肖天树,男,一九七四年十二月生,湖北麻城人,中共党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从湖北省公安厅来到咸宁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咸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委、市国安局、市信访局、咸宁监狱;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公司);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肖天树被湖北省公安厅带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免职,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公布肖天树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指控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已经被判刑。
4. 聂胜,男,一九六九年四月生,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二零零九年以前任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二零零九年任咸宁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支队长;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任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经侦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原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董国祥遭恶报被查时,董国祥供出了聂胜。当时聂胜任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于二零二零年也遭恶报获刑。
5. 肖传家,男,一九五八年四月生,中共党员。湖北省刑侦专家,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从警39年,一直是刑侦破案能手。二零一四年,在咸宁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代号110专案),就是肖传家副局长负责统筹协调的,他的事迹被中共宣传部门还专门拍摄过电影《浴血警魂》。他参与过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因糖尿病并血管病变、高血压Ⅲ级极高危组、帕金森氏病、结直肠多发性息肉、肝血管瘤等疾病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被中共一度树立的榜样肖传家退休后只有二年多,就被中共判刑成阶下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肖传家被咸宁市崇阳县法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开庭审判,至今没有宣布结果。
6. 程良海,男,一九五零年五月生,中共党员。身份证号422301195005251075,在大魔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早期,他任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曾负责迫害法轮功,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的通知书上都有程良海的印章,造成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对佛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患“肝癌、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急性加重期并Ⅰ型呼吸功能衰竭”等多种严重疾病,痛苦不堪,后悔莫及。
7. 施世涛,男,中共党员。原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邪党党委成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一年。
8. 操文卿,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湖北孝感云梦县人,中共党员。咸宁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咸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公安分局筹备组组长。曾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所长、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通城县公安局政委、咸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嘉鱼县公安局局长、嘉鱼县副县长。因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过《通告》。二零二零年八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9. 漆建军,男,一九六六年三月生,赤壁市人,中共党员。一九九八年四月任赤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二零零零年一月任赤壁市公安局官塘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二年四月任赤壁市公安局蒲圻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三年四月任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兼蒲圻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晚九点多,漆建军乘坐的警车行至京珠高速临湘入口处时,发生车祸。漆建军被外物穿透胸膛死亡,时年三十八岁。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已遭恶报入秦城监狱)签署命令,因为迫害法轮功有功追授漆建军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10. 陈元海,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中共党员。自九九年七.二零后,陈元海一直听从邪恶江氏集团的指令,参与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如罗瑛、向德斌、周坚等等。当时向德斌从北京依法上访被绑架回咸宁后,在拘留所被野蛮灌食,就是邹卫国、陈元海指使的。二零零四年其妻肾坏死,花费巨资换肾,勉强保住性命。
11. 王明林,男,中共党员。担任过上甘岭特功八连连长的王明林,二零零三年十月被任命为崇阳县公安局长,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任崇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一零年调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据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消息,咸宁市崇阳县政法委书记王明林遭恶报,被查,被开除公职。其详细信息至今未见公开。
12. 姚承毅,男,一九七零年一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中共党员。通山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督察长。一九九一年八月开始当警察,曾任双溪桥派出所所长、横沟桥派出所所长;咸安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永安派出所所长、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赤壁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二零一八年姚承毅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乱搞男女关系,落马被抓被查。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被咸宁市崇阳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公开审理,目前未见宣判结果。
13. 刘颖,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生,中共党员。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委、副局长。曾任咸宁市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警察(此派出所是当地最邪恶的黑窝,迫害法轮功最积极、最卖力、最恶毒,遭恶报也最严重)、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份因突发“脑溢血”死亡,时年五十五岁。其母亲受刺激不久也死亡。
14. 杜勇,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岔路口派出所所长,中共党员。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在通城县法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宣判五年六个月,处罚金十万元。
15. 盛文军,男,中共党员。二零零九年五月任赤壁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七年江泽民来赤壁市参观后,盛文军局长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将邪恶迫害升级。二零二一年七月后任潜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书记。二零二四年八月湖北省消息:湖北潜江市市委书记盛文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称其主动投案。
16. 卢卫军,男,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任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咸安区委常委、温泉公安分局和咸安公安分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据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湖北消息,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卫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湖北省监委指定管辖,接受随州市监委监察调查。
从这些实例中,可以看出有这些特点:①这些人都是当地实权人物,公安局执法的指挥者;②这些人多是因涉嫌经济犯罪遭法律惩罚的;③在迫害法轮功期间,一路攀升晋级;④这些人是中共体制内人员,多被中共法律惩治;⑤多数是局长副局长当事人遭恶报,也有累及到家人;⑥他们都是当地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参与者或者是指挥者,都曾经对法轮功犯罪;⑦这些人在当地小有名气,曾是中共称赞的对象,重点人物,在公安警察眼里是实权人物;⑧长期与当地法轮功学员打交道,对法轮功学员很了解;⑨都是中共邪党党员,对共产党邪灵发过毒誓,自己愿意为邪灵献身;⑩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都从法轮功学员那里搜刮过钱财等。
那么,为什么这些实权人物遭到如何下场呢?其实,在中共恶首江泽民利用邪恶的共产党庞大组织发动的这次迫害法轮功的全民运动中,是假借国家法律之名的,而执法人员当然就是邪党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了。其中,执行江泽民的邪恶迫害命令非法指挥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当然就是各级公安局局长、副局长,他们多是兼任专门指挥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的头目。正是他们指使其下属派出所警察具体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等迫害,造成无数的惨剧。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六年来,咸宁市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56人;被迫害致残6人;被非法判刑57人次;被非法劳教109人;被洗脑迫害346人次;被强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有406人、累计777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至少274人,累计665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开除工作18人;3人失踪;42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被敲诈勒索现金共计447万余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汽车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无理克扣工资、生意倒闭等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数。还有,法轮功学员遭各种形式的迫害,直接造成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家属、子女及亲戚朋友受牵连所遭受的损害,也是巨大的。
单以对法轮功学员被劫持枉判入狱为例。对法轮功学员而言,从被非法监视,被非法跟踪,到被绑架,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洗脑,被非法拘禁,被非法批捕,被非法侦查,被非法起诉,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冤狱的整个过程,公检法司执法人员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而且是长达二十六年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循。这场长达二十六年还在继续的法律迫害完全是违法的,违背了中国的《宪法》、《立法法》、《程序法》、《刑法》、《公务员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国籍法》、《著作权法》、《监狱法》、《游行示威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信访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多部中国法律,还有《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等的有关规定;犯下了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诽谤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入室抢劫罪、偷盗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伪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盗窃人体器官罪,等等多种罪行。这些人是真正的在违法犯罪。可是,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却堂而皇之地、信誓旦旦地、明目张胆地、没有任何愧疚地说这是自己的工作,自己是在依法办案。如果真的是依法办案,那么应该是做善事,应该有善报福报而不是恶报。是这个道理吧?!
所有这些,都跟咸宁市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盲目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命令、盲目执行610和政法委的邪恶命令,盲目跟随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指挥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是分不开的,他们直接对救人的天法犯罪,直接对救人的法轮大法弟子犯罪,直接对中国现有的法律违法犯罪,为他们自己种下了恶果。也就是说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自己也是受害者,咎由自取。这印证了法轮功学员经常劝说的“善恶有报”的法理是真实不虚的。这些遭恶报的人,用自己的行动在人间真实演绎了作恶事、遭恶报的悲剧。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盲目跟随江泽民的邪恶违法命令呢?这跟中共邪灵魔鬼密切相关。怎么个有关呢?《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魔鬼在统治着我们的世界》这四本书,第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详细的把共产党的来源、起家史、发展过程、本质、目的等等都非常深刻的揭露了出来,共产党这个邪教就是来毁灭人类的。正如《九评共产党》中说:“历史的教训是:共产党的任何承诺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证都不会兑现。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这本书中还说:共产主义的本质是一个“邪灵”,它由“恨”及低层宇宙中的败物所构成,它仇恨且想毁灭人类。它并不以杀死人的肉身为满足,因为人肉身的死亡并非生命的真正死亡,元神(灵魂)还会轮回转生;但当一个人道德败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元神就会在无尽的痛苦中被彻底销毁,那才是最可怕的、生命真正的死亡。“共产邪灵”就是要使全人类都跌入这样万劫不复的深渊中。
也就是说,上面提及的人员遭恶报,是盲目听信了共产党对法轮功抹黑的谎言促成的,他们是共产党邪灵害的,他们在人间的恶报只是这个生命恶报的开始,真正的恶报是在地狱里,漫长的地狱时间里,永罪永刑永罚的折磨中,加倍偿还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所带来的痛苦,而且还会累及家人、子子孙孙和祖祖辈辈,那是非常可怕的。这是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的,所以法轮功学员才那么用心的长期讲真相,劝善停止迫害法轮功。
对于还在盲目执行江泽民迫害命令惯性走的人们,在此真诚的负责任的向你们推荐这四本揭露共产党的奇书:《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魔鬼在统治着我们的世界》,希望你们认真的看一看。可以在互联网翻墙免费阅读和下载;也可以找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帮助;也可以从你们非法收缴的书中找到。如果你真的用心看了一遍,你一定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你一定会理解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劝人”三退“(退少先队、退共青团、退共产党)、劝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那一定是为自己负责的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