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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三位妇女又因读书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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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近日获悉,广东省揭阳市三名法轮功女学员林素贞、江碧吟、丽英因阅读法轮大法书籍,近期分别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一年、半年。其中,林素贞69岁岁,江碧吟83岁,丽英年龄待查。这是继二零二零年六月揭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因读书遭非法判刑后,又一起因读书遭冤刑迫害的事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姚静娇、江碧吟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书籍《转法轮》时被警察绑架、抄家。其中五位法轮功学员遭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姚静娇、江碧吟两位老人各遭诬判三年、六个月。姚静娇老人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初被劫持至广东女子监狱;在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时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拉回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含冤离世,终年85岁。(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只因读一本好书 广东85岁姚静娇被公检法联手害死》《因读大法书 广东八旬老人姚静娇、江碧吟遭诬判》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多,揭阳市榕城区新兴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林素贞的家,将正在一起读《转法轮》的林素贞、江碧吟、江锡娥、丽英四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分别劫持各家非法抄家。警察从林素贞家中抢走大法书籍,从丽英家中抢走真相币,在江碧吟、江锡娥家中一无所获。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揭阳市看守所。江锡娥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释放。林素贞、江碧吟、丽英三人日前遭非法判刑。

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公民阅读法轮大法书籍。中国国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颁布的50号令,其中的第99条和100条明确解除了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揭阳市公检法机构以阅读法轮功书籍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司法迫害,甚至不放过耄耋老人,将他们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是天理难容的罪行。

江碧吟、林素贞、丽英三位法轮功学员信息简述

◎江碧吟生于一九四二年九月,今年83岁,家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她曾患有严重的贫血、头晕、腰痛、子宫肿瘤、肾结石,发作时疼痛难忍,四处求医,久治不愈,一直需要家人的照顾。一九九八年,江碧吟有幸修炼了法轮功,身体迅速得到康复,她每天买菜、做家务、照顾孙子上学,扛单车上下四楼,还能到农村老家照顾婆婆,样样做的来。然而,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江碧吟不断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威胁、恐吓、非法搜查。二零二零年六月,江碧吟老人因阅读法轮大法书籍遭绑架、被非法判刑六个月;五年后,江碧吟老人再次因阅读法轮大法书籍遭到绑架,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

◎林素贞于一九五六年十月出生,现年69岁,家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她曾是下乡青年,患有顽固性皮肤病,表现为脚腿红肿、痛痒,十分难受,寻医问药都无法治愈,苦不堪言。她修炼法轮大法后,皮肤顽疾不翼而飞,身体无病一身轻。

◎有关丽英女士的信息待查。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普世价值。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公民修炼法轮大法。公安部于二零零零年制发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此文件中明确列出十四个邪教名称,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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