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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法轮功学员张蓉女士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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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兰溪市法轮功学员张蓉女士于近期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零八个月,勒索罚款两万五千元。请同修们发正念清除邪恶的迫害

据悉,张蓉因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二四年十月被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金华白龙桥看守所。请知情者曝光张蓉遭迫害详情及参与迫害她的责任人信息。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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