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现年46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王磊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她在工作、生活中践行着真、善、忍,修炼心性,提升道德。
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六月,王磊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要求还法轮功师父一个清白,还法轮大法一个清白,还法轮功学员一个修炼环境。在天安门被警察绑架,后被转押至石景山体育场,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两千多人,期间不准许吃饭、喝水、上厕所。第二天她被劫持到海淀区看守所,共被非法关押九天,每天都不让睡觉,一要睡觉遭非法提审。
王磊后被押回到牡丹江,继续被关押到看守所迫害,警察还恐吓家人说要给她判刑。王磊的父亲承受不了这么重的打击生病住院一年之久;王磊的舅舅着急上火,心脏病突发辞世。
二零二四年一月,王磊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因传播真相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她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王磊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诬陷经过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晚,李鹏、王磊夫妇和姜学军、申玉国、张钟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当晚李鹏、王磊夫妇的家被警察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和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抢劫。第二天,姜学军、申玉国遭非法抄家。王磊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申玉国、张钟当时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东宁市看守所,姜学军、李鹏被非法关押在绥芬河市看守所。
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先后于同年二月、三月、六月三次将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递交给海林市检察院(检察院曾两次退件),海林市检察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次起诉到海林市法院,之后到五月二十三日检察院第二次退卷;一个月后绥芬河市国保大队又把构陷5位法轮功学员卷宗送到海林检察院。被绥芬河国保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检察院已向海林市法院进行非法起诉。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李鹏、姜学军、申玉国、张钟被转移到海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李鹏、王磊的家属聘请的律师给绥芬河看守所打电话要求会见李鹏,遭看守所拒绝,理由是李鹏“涉嫌国家安全罪”,此罪名不得会见(现在是侦查期)。律师先后几次去公安局、绥芬河市检察院反映,公安局国保张晓文、绥芬河市检察院均以此罪名阻挠律师会见李鹏。家属向警察要非法刑拘李鹏、王磊的通知书,两张通知书上写着“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律师才得以会见李鹏。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辩护人和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开始出言制止,但是,辩护人和律师都完整的表达了辩护意见。在辩护人和律师的质问下,检察官哑口无言,对辩护词没有任何答辩意见,都答辩不了。检察官又“补充证据”,其可信度存在明显问题,不仅律师,就连法官都对检察官说:“你别举了。”但在中共邪党的压力和操纵下,法官还是无视法律,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张忠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李鹏、王磊、申玉国各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姜学军被非法判刑八个月,五人均被勒索罚款两千元,之前姜学军的家属已经被勒索九万元。李鹏、王磊、申玉国、张忠四人准备上诉。
王磊被绑架后,坚决抵制警察的无理审讯,零口供,绥芬河警察把王磊绑架到牡丹江看守所。王磊在看守所期间曾绝食抵制迫害,一度被警察拉到公安医院强行灌食。李鹏、王磊夫妇被绑架后,家中留下两个未成年男孩,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
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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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训大队队长陶淑萍0451-86359486
监狱管理局:局长依建民0451-86334371
司法厅:厅长崔永洪13313600318副厅长齐作礼138046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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