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胡亚萍,原东西湖区人民医院院内感染控制科负责人,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她原来的心律失常、颈椎病、贫血、卵巢囊肿、整天头晕乏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病症痊愈,身心受益。她按照“真、善、忍”的准则,修心向善,工作非常出色、为单位拿回了各种奖项,她负责的部门在各级历次检查中均获第一名,成为武汉市卫生局对二级医院推荐的“取经”部门,为该医院获得了荣誉。在该单位背对背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中,她是前几名获高票认可的人之一,也多次获得该院先进工作者和好媳妇称号。在该院历年的冬季长跑活动中,她也多次获青年组第一或第二名。
二、遭洗脑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宣传媒体铺天盖地的污蔑法轮大法后,胡亚萍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单位停职检查处分,单位书记王德楚说事业单位人员也不许炼法轮功、否则单位、你丈夫、孩子都要受牵连。胡亚萍说那我就请代我逐级向上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王说没用,这是中央定的,胡亚萍说中央定的就没错过吗?……胡亚萍被非法软禁、行政拘留10天、扣工资、先后被劫持到东西湖气象局洗脑班、三店洗脑班、额头湾洗脑班迫害。
洗脑班单独将她关在洗脑班二楼的一个房间内,窗户被糊上了报纸,室内只有一个凳子,那是供迫害她的人坐的,只准胡亚萍站在规定的用粉笔画的小圈内,小圈外密密麻麻写满了法轮功师父的尊名,脚一迈出去,就会踩着名字,还要胡亚萍骂法轮功师父。“610”派人分三班24小时不间断的与她谈话,搞车轮战,威逼利诱,不放弃信仰就送劳教三年,或送大西北,死了都没人收尸等等等等,三天三夜不让她睡觉,期间不准她坐、蹲、动,从肉体和精神上折磨她。洗脑班的人扬言:除非放弃信仰,否则一直站下去。她的双腿站得肿得有碗口粗,脚面肿的青紫发亮。后因脚肿得穿不进鞋,胡亚萍提出给双拖鞋,遭拒,说是转化了才行。她只好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最后她被折磨得倒地昏死过去。后据洗脑班的人说漏了嘴:当时血压都没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中午1点左右,胡亚萍在东西湖某超市跟老百姓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保安恶意举报,后被劫持到吴家山新村派出所,晚上10点20左右又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额头湾洗脑班,当时的政法委“610”头目是曹斌(已遭报死亡)。
三、讲真相 被恶意构陷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中午,胡亚萍在武汉江汉区万松园一小吃店吃饭时,在聊天过程中告诉坐对面的小伙子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以避瘟疫,并给一个小纸片,说如果记不住,上面有避瘟疫的具体方法和其他人默念九字真相好病的实例。当时小伙子非常乐意地接受,还说他知道这东西,吃完饭就走了。
胡亚萍吃完出餐馆时却在门口被两个警察拦住,拿出那张小纸片,说她被人举报了。胡亚萍说自己是合法的,警察不听,强行将她塞进警车,绑架到江汉区万松园街派出所。在派出所审讯室,警察让她坐铁椅子。胡亚萍说自己是合法公民不坐铁椅子,警察就让她坐木椅子,胡亚萍的包和手机被强行扣留,警察要做笔录,胡亚萍问自己犯了什么罪。警察说法轮功×教,然后问胡亚萍的身份,给别人小纸片干嘛等问题。胡亚萍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不信你们用手机搜索“政府颁布的14种邪教”立刻可以出现,看里面到底有没有法轮功?警察不听,说国家早就定法轮功为邪教了。胡亚萍说那是江泽民周永康一伙搞运动整人的,没有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胡亚萍还说自己是想叫别人避瘟疫,免受其害,是在做好事。这有错吗?他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把小纸片退还,他又没因为这张小纸片造成任何损失,干嘛诬告呢?你们警察可以让他来和我对质。
不久,又来了一个着便装的警察,接着又要对胡亚萍做笔录。胡亚萍说:如果你们把我当邪教来处理,那是在办冤案错案。胡亚萍还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请问有没有“信仰法轮功罪”,有没有“宣传法轮功好罪”?有没有“持有法轮功资料罪”?相反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中的99条、100条废止了江泽民周永康时期对法轮功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查禁和限定,说明法轮功的这些东西都是合法的。
一个国保副队长强行翻胡亚萍的包,抢走了住宅钥匙,当天下午约两点多钟,带领约有五、六个警察(只有一个女警察着装),加上早已等在家门口的两个居委会的女性,在未通知她家人亲属、也没给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了胡亚萍家,抢走了胡亚萍的所有大法书籍、观看的碟子、电脑主机(没有封存),连“封神演义”、小朋友看的传统故事的碟子、过期的年画都抢走了。非法抄家后,这个国保副队长又强行把胡亚萍带到万松园派出所。
十月十三日,胡亚萍被要求采指纹、照相,并被上手铐强行带到红十字会、肺科等医院强行抽血,拍片等等,晚上约八点多钟,胡亚萍被强行送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区二支沟),因体检缺项被拒收。十月十四日,胡亚萍被再次强行抽血等,晚上约六点多钟又一次被带到看守所。由于身体原因,再次被拒收退回万松园派出所。晚上约八点多钟,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园派出所警察打电话叫来胡亚萍的家属,她家属无奈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被要求交了1000元保证金。
胡亚萍回家后,写了《解除刑事拘留、撤案申请书》,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给了办案警察和相关的领导。二零二二年十月,非法取保候审一年结束,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并没有给胡亚萍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也没有退还1000元保证金。
四、再次被非法行政拘留 非法监控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亚萍在东西湖区一小区发《祝你平安》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后胡亚萍被绑架到武汉市吴家山街派出所。当天警察还非法抄家。次日,胡亚萍被劫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0天。
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胡亚萍出拘留所时,警察还说要办洗脑班。胡亚萍走出拘留所当天,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和文家湾社区主任还要一度带走胡亚萍办洗脑班。之后,街道和社区人员还在胡亚萍家楼道安装摄像头监控她。
就警察和政府人员一系列的违法行为,胡亚萍向东西湖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请求:1)依法确认武汉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对胡亚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违法;2)责令武汉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3)依法归还胡亚萍的合法私人物品。并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胡亚萍家楼下出现非法监视她的人员。这些人基本上是年轻男性,着便装。监视者两人一组,两班倒,早晚七点三十分交接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平时,监视者就在胡亚萍家单元楼下附近转悠,有时坐在折叠小板凳,胡亚萍出去办事时,他们就跟着;她步行,跟踪的人也步行;她骑电动车,跟踪的人也骑电动车;胡亚萍坐轻轨,跟踪者也坐轻轨……此前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曾声称要给胡亚萍办洗脑班。胡亚萍问跟踪者是谁指派的?他们不回答。胡亚萍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的。”跟踪者说:你去告唦!
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权益、依法追究非法蹲坑跟踪及指使者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渎职的法律责任,胡亚萍日前向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所邮寄了《要求保护公民人身权益的申请书》,并附上相关法规和政策及部份跟踪、蹲坑者的照片。同时她也将《要求保护公民人身权益的申请书》邮寄给了东西湖区政府、区委、区政协、区人大、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区街道、文家湾社区警务室、文家湾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要求各级领导督查督办。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跟踪者撤走。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对违法者的处理意见。
五、继续被构陷、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胡亚萍再次被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员绑架,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被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左右,胡亚萍被构陷到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九月二日左右,又被转到了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法轮功是佛法,法轮功学员践行真、善、忍,修心向善,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完全合法。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中共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与人间正义的惩罚。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了双眼,不知不觉中做了中共的殉葬品。俗话说:害人害己。现在的“倒查二十、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车之鉴吗?那些在装糊涂的人,是被权钱迷住了心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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