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二零一六年颁布的规定,每个被投入监狱的人入监后,五个工作日内,监狱有关人员通知亲属、监护人在一个月内就可以会见。
但是全国各地的监狱为了达到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目地,会欺骗家属,如“集训期间禁止会见”。如果家属询问集训时间是多久?监狱有时候答复是三个月,有时候会说“能见的时候我们再通知你。”其实就是企图“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再允许会见。这完全是违法的。
监狱在所谓的“集训期”实施各种手段残酷迫害大法弟子,不让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把迫害情况传递给家人,因为邪恶是最怕曝光的。罪恶目地达到后,再将法轮功学员分流到各个监区。有的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就会被长期关押在新收监,或者即使分流到监区也禁止家属会见,继续实施迫害。
监狱的迫害手段五花八门,邪恶程度令人发指,但是并非不可攻克,只要家属正念抵制,敢于揭露邪恶的迫害事实,监狱的迫害是比较容易解体的。
如果监狱拒绝家属的会见要求,家属可以坚持要求会见,可以向监狱长、驻监检察室、监狱管理局、司法厅等控告、举报、投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直接提出行政复议等方式,公义论坛上有非常详细的参考资料和法律文书模板,可以在动态网首页“民主人权”栏目中找到公义论坛的链接,注册、登录后发帖询问具体的操作步骤、法律文书的模板等。
与监狱方沟通时,家属可直接说:“阻挠家属每个月会见在押人员是违法行为。司法部于二零一六年发布生效的《会见通信规定》中第五条规定了:监狱应当在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在押人员的亲属、监护人会见。第八条规定了:会见每月一次。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不让家属会见必须出示合法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也就是依据什么事实不允许家属会见,以及法律的具体条款。不让会见,我就去找监狱长、找检察院投诉你们的违法行为,追责到底!”
这样陈述后,如果监狱仍然拒绝会见,那家属就必须和监狱方直接说明:“如果监狱强制转化家属,要求其放弃信仰,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宪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均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以及不认罪(申诉)的权利,阻挠家属会见不就是为了达到转化的目地同时掩盖监狱方的违法犯罪行径吗?相关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转化手段残酷的话,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家属一定会追责到底!”
如果会见成功,一定直接和被非法关押的家属(法轮功学员)说清楚:“强迫认罪和强制要求你放弃信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告诉我,我马上找有关部门控告、举报、投诉,追责到底!”我们会见就是要传递这个信息给被非法关押的家人,所以珍惜会见的机会和时间,询问一下家人是否被要求认罪和强制转化,这才是最最关键的!众多案例证明:只要家属坚定的控告,哪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都会及时遏制狱内的迫害行为。
不要把邪恶看的坚不可摧,只要家属正气足、强大起来,会大大减轻我们的亲人在狱中被迫害的程度的。
一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