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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迫害法轮功 曝光原吉林省副省长贺志亮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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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贺志亮(Zhiliang He),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公安厅厅长(二零二三年二月任)、党委书记、督察长(兼);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今任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贺志亮
贺志亮

一、贺志亮任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犯罪事实

贺志亮自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任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竭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政策,策划、指挥吉林省公安系统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对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两年间,吉林省至少有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残、致伤、致精神失常。

贺志亮作为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政法委副书记,也是吉林省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指挥者之一,对其任职期间在吉林省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二零二四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人数为1031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4人;非法判刑78人;绑架396人次;骚扰287人次;非法抄家216人;强制洗脑11人;流离失所7人;失踪4人;各种经济迫害18人,迫害金额为157,850多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前后,在吉林省政法委、公安厅等的组织、策划、指挥下,长春市公安局绑架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尤其是长春市二道公安分局,参与了几乎所有的绑架行动。四月十九日和五月十日当天,绑架的人数最多,近一个月共有49人被迫害。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吉林省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北城、吉舒、法特、铁东等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闯民宅绑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二零二三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为1331人次。其中:19人(包括以前年度没有曝光的7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108人被非法判刑; 522人次遭绑架;251人被非法抄家;各种经济迫害45人,迫害金额为260,708元等。

部分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长春市田玉春被迫害致死
田玉春,男,75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田玉春刚被抓进去的时候,每天被罚“坐板”(酷刑),一周不到,臀部就流血,然后起了一层厚茧子。他被带到监狱医院期间,整天被用手铐、脚镣拴在床上,不给吃喝,每天被注射不明药物,身边还有三个警察看着。田玉春被释放时,身体虚弱得已经无法独立走路,二十一天后,于七月二十四日含冤去世。

◎吉林公主岭法轮功学员王玉英,女,68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早上被非法闯入家中的范家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她80岁的哥哥王剑英也在家中被响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都被非法关押在公主岭市看守所。九月十日左右,王玉英被迫害致死。事后,警方给家属三万元封口费,家属不服,找到律师咨询,律师说无法取证,官司无法打。家属知道现场有证人,但无人敢作证。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长海,男,77岁,曾在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监狱遭受多种酷刑折磨;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李长海再次被绑架、抄家,后被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长海被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检察院向法院建议对其判刑四年六个月。一月二十八日,李长海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梁立新,女,69岁,二零二三年三月份,她在长春女儿家生活期间被当地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九台看守所,后被转入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仅六天就被迫害致死。据知情人透露,她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被强制吃药,几天后就不行了。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朱玉侠,女,54岁,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长春市宽城区西广派出所、长德派出所多名警察非法入室绑架。因体检不合格,朱玉侠被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朱玉侠再次被绑架。六月五日,朱玉侠被宽城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长期的迫害导致她的身体状况极度恶化。七月上旬朱玉侠已陷入昏迷,生命垂危,但宽城区法院人员仍到其家中对其非法开庭,并对其恐吓威胁。朱玉侠在被非法庭审数日后,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含冤离世。

部分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诬判案例

◎72岁的吴青元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吴青元,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净月大街派出所警察闯到吴青元家中实施抄家,抢走现金和大法书籍后,还将身体虚弱、行动不便的吴青元和老伴李英绑架到派出所关押审问。之后,又被警察劫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地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吴青元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吴青元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榆树市焦传富被非法判刑十年
焦传富,男,时年60岁,曾多次被公安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焦传富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监管中心。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获悉:焦传富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已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关押迫害。

◎曾遭二次劳教,郑玉明又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郑玉明,男,时年67岁,经营一家鞋店。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德惠市公安局达家沟派出所警察闯到郑玉明的鞋店,将郑玉明夫妇绑架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郑玉明被非法关押到德惠市看守所,他的妻子被放回。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郑玉明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已被劫往吉林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长春农安县苏秀福、徐亚芬、尹桂英被非法判刑十多年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午,法轮功学员苏秀福、徐亚芬、尹桂英被长春市公安与农安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联合非法抓捕、抄家。之后,外界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二零二四年九月获知,三人已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其中苏秀福被判十三年,徐亚芬、尹桂英分别被判十二年。徐亚芬、尹桂英于八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贺志亮任吉林市委书记期间犯罪事实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贺志亮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主管政法委、“610”办公室)期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遭吉林市政法委、“610”迫害,至少有马英、王桂英、刘君、孟祥富、刘永存5人被迫害致死或离世;至少有29人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庭审;3人被非法批捕;43人被非法刑拘;19人被非法“取保候审”;36人被非法拘留;119人被绑架;7人被洗脑迫害;292人次被骚扰迫害。贺志亮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部分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法轮功学员王桂英,女,时年76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初,中共为了所谓的百年大庆,采用威胁,跟踪、骚扰、抓捕等一系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永吉县政法委集合社区、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到王桂英家敲门,在不配合的情况下,在楼道,小区院里蹲坑一个多月后,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左右,以非法手段打开屋门强行进屋,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及打印机全部设备。抄家时王桂英出现心衰症状,在其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的情况下,口前镇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等部门警察不断地盘问,让说出其他同修,与谁联系等问题,王桂英承受着巨大压力和身心伤害,于八月六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孟祥富,男,时年70岁,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孟祥富与妻子陈庆兰多次遭当地政法委、警察等迫害。二零二零年末,孟祥富的养老金共七万多元被非法扣除。妻子陈庆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孟祥富受到严重惊吓,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孟祥富含冤离世。派出所不准陈庆兰看丈夫一眼。孟祥富的儿子在日本居住,因中共病毒疫情没能回来见上父亲最后一面。

◎法轮功学员赵洪艳,女,时年67岁,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十二天后被非法批捕,在看守所身体出现严重的心脏病后被取保候审回到家里。二零二二年七月初,派出所警察到赵红艳家中,告知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姜永芹,女,时年53岁。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吉林省公安厅特训室及当地国保警察对姜永芹进行刑讯逼供,启用了闻所未闻的酷刑——“工具箱”,里面有牙签、器械、药瓶、电线、春药等等。姜永芹的鼻孔里被喷芥末油、被塞入点燃的香烟,她并遭猥亵、性侵害等。姜永芹被他们折磨了近两个小时,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姜永芹后被非法判刑五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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