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今年55岁,原籍陕西省咸阳市乾县,长期居住在咸阳市礼泉县骏马乡北庄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张浩在礼泉县迎恩门广场给百姓讲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又被劫持到县公安局。傍晚张浩平安回家。
可是,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左右,张浩再被劫持,被关押在礼泉县看守所至今。此后,礼泉县公安及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和法院一直是黑箱操作,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不通知家属。
家属去找张浩正在被哪个单位构陷,从公安局开始,那里的人员说没在看守所;家属去检察院,也找不到张浩被迫害的责任单位。检察院的人让家属去法院找。家属去了法院,才知道,张浩被构陷的案子已经在秦都区法院受理了,主审法官是常保民。
当家属问主审法官常保民:“能不能见人?”常保民说:不能。家属问:“能不能请律师?”常保民说:不能。常保民威胁家属不要和法轮功学员接触。
多次被绑架关押 曾陷冤狱三年
1、在内蒙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张浩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被人恶意举报,遭乌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在乌兰镇拘留所,张浩遭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张浩被乌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的第四、五天,礼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乌兰镇派出所警察,在张浩的礼泉县家里抬门撬锁,闯进屋,抢去她的四十五本法轮功书籍及部份真相资料。
张浩被非法拘留期满之后,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回到礼泉县家里。
2、被暗箱构陷、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日,在礼泉县做小生意维持生活的张浩,回到家乡乾县进货,顺便在乾县给百姓赠送大法真相资料,遭乾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张浩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乾县拘留所。
十五天到期后,家人去接张浩时,拘留所的人说张浩已经被接走了。最后,家人到乾县公安局打听,据那里的警察表示,张浩被关押在咸阳市看守所(位于秦都区),要被判刑三年。而且警察不让她的孩子见她,说等他们的通知。
一年多后,二零一九年年初,张浩的孩子去咸阳市看守所时,被那里的人员告知,张浩已经不在那儿了,转去陕西省女子监狱(西安市)。据说,张浩被判刑三年,可家人谁也没有接到公、检、法部门的任何通知。
此时,四十九岁的张浩离异,一个人带着两个都在上大学的孩子,本来就很艰苦的日子,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使孩子们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孩子们去陕西省女子监狱,要见张浩,监狱人员说不能见,她正在“教育阶段”(即入监洗脑“转化”迫害)。
3、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上午九点过后,礼泉县国保大队三、四名警察闯入张浩的工作地点——礼泉县长庆油田基地内,要绑架她。张浩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强行抢走张浩的两本《转法轮》、两部手机和两本笔记本。警察将张浩劫持到礼泉县公安局,强行按着她做血检、测身高,然后又把她带到礼泉县人民医院体检。
在医院体检过程中,张浩对周围民众讲法轮功的美好,讲(元凶)江泽民违宪违法迫害法轮功、欺骗中国人、破坏人的道德良知。这些警察就打张浩,后来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中,警察才停下来。后,张浩被劫入礼泉县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左右,张浩再被绑架,已经被关押在礼泉县看守所半年,目前她被构陷到秦都区法院。
相关迫害单位嫌疑人信息补充:
秦都区法院法官:常保民(具体管这个构陷案)
礼泉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29—35616669
公安局办公地点:礼泉县城东文化功能区规划九路
礼泉县公安局局长田小伟;政委姜岗18992060666
副局长董阿锋15929252999;副局长何毅13399106088
副局长陈志勋13379101999负责维稳工作,国保,看守所
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韩晓锋18700023456
政工室主任张凤艳15191071111
王艳 国保大队警察 王艳:029-35618878
王国柱 国保大队警察 王国柱:13379527678 其妻:手机1337527678
王涛 警察 王涛:137002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