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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韩伟被江苏警察跨省绑架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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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居住在黑龙江鸡东县母亲家的法轮功学员韩伟,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上午得到鸡东县东风派出所警察通知,让他到派出所。韩伟去了派出所,被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办案警察叶杨等人劫持到南通市。韩伟被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韩伟的大哥韩潮(未修炼法轮功)在鸡东县家里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家,说是大数据从他手机里搜到了什么信息(证明中共利用手机监控老百姓)。次日,韩潮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星明路的看守所。韩潮妻子因惊吓,心脏病发作,住进医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徐队长和张芝山派出所周姓等几名警察,在黑龙江鸡东县蹲坑多日,将韩伟绑架并抄家,抢走一台不相关的不修炼人家的电脑。警察没有搜查证,也没有出示抢走物品清单。据称韩伟用他哥的微信给发信息的卡充了值。三月三十日,韩伟被劫持回南通市。四月十日,韩潮回到家中;四月三十日,韩伟也被释放。两人都是被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五年四月中旬,韩伟的大哥被解除“取保”,但韩伟被构陷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继续“取保”。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通知韩伟去取检察院的(非法)起诉书。七月十六日,韩伟到江苏省南通法院取了起诉书和传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定于八月六日下午二点对韩伟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上午,居住在黑龙江鸡东县母亲家的法轮功学员韩伟,得到鸡东县东风派出所警察通知,让他到派出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办案警察叶杨等人将韩伟劫持回江苏省南通市,说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于七月二十五日非法下达逮捕令,让他们非法执行逮捕韩伟。

相关人员:
南通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 张勇0513 55006053

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
法官孙太永,0513 68096788
法官助理朱军浩,0513 69969595
书记员许媛媛,0513 69985916

附:一位法轮功学员给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法官的劝谏

崇川区法院院长、主管院长及法官孙太永先生,你们好!

26年来,中国大陆的公检法人员习惯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法轮功修炼者,在对哈尔滨市大法弟子韩伟开庭前,我们郑重的提醒各位:必须紧急刹车。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来救度众生的;谁破坏佛法,迫害佛弟子是要受到可怕的天惩的。我们都是神的子民,现就相关的问题紧急提示如下:

一、与法轮功有关的一些情况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 “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使修炼者返本归真最高层次的修炼法门。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从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和身体的健康。

法轮功学员修炼的唯一的目的就是做一个社会中最好的人,能够做到为了别人生命的得救而愿意放弃自己一切的人。这样一个做好人的群体已经得到了所有有良知人的认可,无论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国家都是这样的。

二零二五年是法轮功弘传于世33周年。33年来,法轮功已弘传世界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世界50种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被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二零零一年,获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人权组织“自由之家”颁发的“国际宗教自由奖”;2007年,名列“全球百位在世天才”华人榜榜首;2009年,获亚太人权基金会颁发的“精神领袖奖”等。

据明慧网报导,26年来,法轮功收到的来自世界各国的褒奖、支持信函、支持议案高达13000件。法轮功倡导的以真、善、忍为核心的道德理念,福益各国各族裔人民,已成了全人类的普世价值。

二、法轮功的存在一直是合法的

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已死亡),是法轮功冤案的始作俑者。“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污蔑之词。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中国《宪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对国家主席的职权有着明确的规定。国家主席在职权范围内的活动代表国家,在职权范围外的活动,只是个人行为。

各位都清楚《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此权。就是说领导讲话和媒体言论属于个人观点不具法律效力,更代表不了国家。那么对法轮功修炼者施以群体灭绝政策就是严重违宪违法的。

美国法学家富勒说过:“真正的法律必须是与道德保持一致。”因为社会的文明离不开良法善治。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都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即使在当今的中国,法轮功的合法性也是被认可的,以下三点便是证明:

一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政治局,这是迫害前进行的一次最权威的官方调查。这说明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对法轮功的存在是早已肯定的。

二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二零零零】39号)。通知在附件《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中写道:“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然后,列举了14种邪教的名称,其中,没有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二零零五】39号)。其中认定的邪教共14种,仍然没有法轮功。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说明中国官方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

三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第50号令,明确废除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与印刷禁令,并在2011年《国务院公报》第28期公布。

这已明确昭告天下,作为中国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国务院公开对江泽民等污蔑法轮功持不同看法。也是在正、邪大战中摆放其位置的明证。鉴于以上,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江泽民出于对炼功人超过中共党员人数而恐惧和妒嫉,在其他政治局常委都不同意的情况下,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采取了诸多的邪恶手段公开迫害法轮功,把所有的中国人,尤其是政府各级人员拖入迫害佛法的灭亡绝境,26年来给中国人民和我们的民族带来的是不断的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惨状,这是有目共睹的。

三、法律必将回归正义

法官更懂得,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犯罪构成的四要素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的客观方面。在中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这四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因为他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可是这个罪刑法定原则已经被很多执法者丢弃了,执行江氏的灭绝指令已经给上亿的合法公民及他们的家人带来的是长期的无尽的灾难。

可喜的是,这些年在法轮功真相的感召下,许多法官及其他公职人员逐渐的转变观念,在中共强权的压力下艰难的执行着法律,呵护着善良。仅举几例说明: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沈阳市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多位律师的配合下,法院非法庭审后竟被免予刑事处罚,四名学员无罪释放;二零一七年下半年66个被退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中有22名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除了直接释放的,有的法官把法轮功学员办成取保、退卷或直接放弃迫害。

* 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示。

* 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

* 某地一 “610”主任说:“我对(迫害)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 某市一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20名警察肃立不动。2016年3月4日上午十点多,广东某地公安局国保队长带着手下近十人,闯到一位杨姓法轮功学员家行恶。队长命令随行的国保、“610”警察非法搜家,被杨妻厉声阻止,国保队长打电话叫来某派出所出警,七、八个警察到杨家一看只有老幼三人,没有动手。国保队长看手下没有动静,大声吼叫,但还是没人动手。这样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无法知道这近20名警察肃立不动的时候在想什么,但我们知道至少这些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是同情的,对国保队长的作为是不认同的,内心中孰善孰恶是分得清的。

以上例子展示了法律工作者在用实际行动为自己选择未来,留后路。这场迫害是典型的当权者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大多数执法者是在执行错误的命令而非法律。

江氏集团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利用中共的整个机构体制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千千万万个蒙冤的案例在被司法部门持续的制造着,这已经不折不扣的构成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发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后,已有20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起诉状递交到全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同时,全世界约有六百多万人签名声援起诉江泽民。

而江氏个人做出决定要在“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的妄想也早已灰飞烟灭。26年来,中共一直利用法律来迫害法轮功,实际上,从根本上败坏了道德,破坏了法制,使中共绕不过“宪政”和“法制”这个最后的险滩。事实证明,法轮功学员长期坚守人类的良知,不畏强权暴政,持续的反迫害,已经使中共走向了自我毁灭的深渊。法律必将回归正义。

四、以史为鉴,迫害正信遭惨烈恶报

历史上正法传下来,修炼者都遭受过相当大的魔难。古今中外都有这样的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恶劣事件发生。

中国古代有“三武一宗”灭佛事件,四位皇帝都遭了英年早逝的恶报。北魏太武帝被宦官所杀,年仅45岁。两个儿子被殃及丧命;周武帝宇文邕灭佛更甚,后身染恶疾,遍体糜烂而死,儿孙和整个宇文皇族被灭门,年仅36岁;唐武宗李因服药中毒而死,年仅33岁;周世宗柴荣病死,年仅39岁。

公元一世纪,古罗马帝王尼禄,用“参与政治”的罪名将基督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把信徒说成是异端“邪教徒”。尼禄指使人在罗马城纵火并嫁祸于基督徒。只要基督徒不放弃信仰就会遭受关监狱,打死、喂老虎、喂狮子等形式的迫害。这样,招致了天降四次大瘟疫而席卷全国 ,约一半人口在瘟疫中丧生,强大的不可一世的古罗马帝国也由此被上天所灭。

对修行人的迫害,不但使行恶者本人和家族遭累世的恶报,而且连带着的是黎民百姓的无辜承受。其结果都会导致生灵涂炭,国破家亡或江山易主。

中共党魁江泽民将精心策划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和古罗马皇帝尼禄在罗马城纵火并嫁祸于基督徒如出一辙,都是以国家谣言洗脑,用谎言蒙蔽人民参与迫害,其罪永不可赦。而且自1949年中共建立它的邪恶政权以来就迫害致死六至八千万中国百姓,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亡总人数还多!

2002年6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巨石,上有“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国内媒体作了公开报道,却不提了最后一个“亡”字。但风景区门票就是“中国共产党亡”的巨石画面。此事经中国科学院李廷栋等七名地质专家实地科考鉴定:“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系古生物化石堆积而成,距今已有二亿七千万年的历史,系天然形成。

2004年11月,巨著《九评共产党》问世,随即掀起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大潮。截止到今年八月三日,已超过四亿五千万勇士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什么要退出它?因为在您入党、入团、入队宣誓为其奋斗终身时,您就成了它的一份子,如果不退出它,将来天灭中共时,你就得做它的陪葬品。退党不是政治斗争,而是一项史无前例的精神觉醒运动,是每个人在大淘汰前的道德选择。摆脱西来幽灵附体魔鬼的操控,得到神佛的护佑,这才是顺天意而行。

法轮功学员在你们的身边苦口婆心的向你们讲述着大淘汰前人们应该如何保命的重大问题, 20多年了,可是有的人还是声声唤,总不醒。这是令修炼人一直担忧的……

还要特别提醒的是,希望抓紧时间看看2022年除夕,李洪志大师向世人公开发表了《为什么会有人类》,随后又发表了《为什么要救度众生》、《为什么人类是迷的社会》。文章向人类揭示了天机:人从哪里来,来世间做什么,将来到哪里去。告诉人们:“当末后到来时,为了更好的完成救度,没有这种与创世主关系的生命是不能在此时当人的,”“消去罪业回天才是你来世的真正目的。人人来世转生时都向创世主发过誓。”“一切乱象都是神在最后安排的,目的是考验众生能否得救度,同时苦也能在这过程中消罪业,一切为救人回天国世界而为之。”

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真相的真实意义,法轮大法在世间洪传的真实意义。各位不要认为你和大法没有关系,你也应该是一个境界很高的生命转生来到世间的,也是和创世主有约的,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摆放自己未来的位置。

耶稣讲过一句话:一切罪都可以得到赦免,唯有亵渎神灵不可以得到赦免。作为法院的公职人员,应该认清这一历史事实。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才是你的首选。

大淘汰的天象已经显现:瘟疫、战争、地震、水灾等等都是催人清醒、让人觉悟、给人选择的机会。人生苦短,转眼百年。千万别再悖逆天道于这五毒恶世中把自己给走丢了,那将是一条不归路!善意对待法轮功学员才是人性中最大的善。修德免灾,对于以往只有改过迁善,才会得到上天的赦免与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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