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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六旬盛丰玲被枉判两年四个月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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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获悉,山东省烟台市六旬法轮功学员盛丰玲被福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消息称,她已于上周从烟台市第一看守所被转押至山东省女子监狱。

盛丰玲今年66岁,家住烟台市福山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时,她身体状况极差,几乎全身各个器官都有病。修炼后,她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修心向善,不久所有疾病奇迹般消失,身心焕然一新。她由衷感恩大法师父的慈悲救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点,盛丰玲被福山区河滨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警察抄走多本大法书籍和多个优盘。她被劫持到派出所后遭非法审讯。直到下午五点审讯结束,她拒绝签字,但仍被强行“取保候审”回家。

此后,河滨路派出所、福山区检察院与法院继续对她进行司法构陷。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她再次被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并被构陷至福山区检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福山区法院对盛丰玲非法开庭,具体过程外界不得而知。

近日确认,盛丰玲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目前她仍被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可能数日内被劫往济南监狱。

这并非盛丰玲第一次遭迫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她因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在单位被福山区城关派出所七名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十月二十八日才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五月,烟台市福山区城关派出所、高新产业区派出所、门楼镇派出所、福新派出所等多家派出所警察,以查出租房为名或直接询问是否仍在修炼法轮功,通过打电话、敲门、私闯民宅等方式骚扰众多法轮功学员,盛丰玲亦在其中。

如今,年逾花甲的盛丰玲,仅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再度遭非法判刑两年零四个月,面临新的牢狱迫害。

法轮大法教导人们按真、善、忍做人,是上乘佛家修炼大法,三十四年来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广泛弘传,使上亿人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即便在中国,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与社会,本应受到保护与肯定。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为自己讨还公道,更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人类良知,理应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障。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面临正义法庭的审判与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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