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陷好人终遭恶报 公诉科科长申相福罹患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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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检察院原公诉科科长申相福,几乎参与过当地每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判案件,给善良的人们制造了巨大的苦难。申相福终于遭到恶报,他于二零二五年刚刚退休,就被查出患上肺癌,目前正在化疗的折磨中。

伊春市金林区是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公检法人员为了迎合所谓上边的迫害指令,执法犯法,颠倒黑白,毫无道德底线,判给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刑期都很长。已经有很多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遭恶报身亡。

申相福在检察院工作二十多年。曾经有法轮功学员慈悲的给他讲过大法真相,他生命明白的一面也渴望被大法救度,但是他最终放不下名利的诱惑,为了一口饭,甘愿被邪党利用参与迫害大法,给自己造下了无边的罪业,而今遭到天谴。我们为他感到遗憾。在此也希望他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及时醒悟,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退出中共邪党一切组织,向曾被他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道歉,向大法师父忏悔,用各种方式揭露迫害,将功赎罪,给自己和家人找回未来,才能被大法救赎。因为我们知道,肉身的死亡不是报应的结束,死后还要在地狱里无尽的偿还。

以下是申相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申相福迫害包永胜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四月,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马传芝、包永胜、张远深在粘贴真相时被申相福绑架,申相福用棒子殴打包永胜。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金山屯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培训、包永胜、栗丛富,申相福做为公诉人非法起诉三位法轮功学员。申相福公诉的卷宗,基本没让律师看过,律师当庭抗议“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才临时拿到“案卷”,但只给律师半个小时看卷宗,律师只好临时边看卷宗边进行无罪辩护,给辩护带来巨大的阻力。律师发现到手的卷宗根本都不是原始材料,没有当事人签字,没有审讯人员签字,都是打印的,其中一份笔录居然是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点录下的,律师问:“这个人会分身吗?”申相福无法回答。律师还指出:“审讯记录都是在半夜两点左右,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公诉人申相福当庭咆哮着,极力栽赃陷害三位法轮功学员,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他拿出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出来的《神韵》、《天音歌曲》、《时事新闻》等光盘,认定这是犯罪证据。律师说:“我没看出这些东西是非法宣传品。”律师问申相福:“你从哪里看出这些东西是非法宣传品,你看到里面是什么内容了吗?”申说没看过。律师说:“你没看过你怎么知道里面的内容是非法的呢?我们当庭放放看看。”审判长赶紧说:“现在不方便看,庭后再看吧。”多么可笑、无耻的回答,庭后看怎么断案,怎么采证啊!

申相福又提出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劫来的电脑、刻录机等,构陷是违法品。律师严肃指出:“在现代科技发达的时代,电脑已经普及到家庭,上网、下载、听音乐、看新闻都是合法的,这不能构成犯罪,而且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民有信仰什么、不信仰什么的权利。”申相福被驳的哑口无言。

被申相迫害过的福金林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的有二十一人:
王立文十年、秦月明十年、朱成新六年、付桂春八年、吕秀琴五年、包永胜四年、冯国清四年、王纪斌五年半、官淑玲四年、郑宏利四年、贾淑英五年半、汪艳萍五年、耿传军三年半、张远森四年、岳阳君四年、李季三年、付有三年、邓凤香四年、陈风四年、李长生三年,马传芝一年。

二零零九年非法判刑三人:
包永胜十一年、张培训九年、栗崇富八年。

二零一零年非法判刑四人:
汪志谦十二年、聂淑梅十年、国庆安七年、颜廷英三年。

二零一四年非法判刑两人:
刘仕全四年、曹玲凤两年。

二零一六年非法判刑一人:
梁翠荣七年半。

二零二二年非法判刑一人:
李秀云一年零十个月。

其中,法轮功学员付桂春、李长生、王立文、付有、马传芝、国庆安在监狱迫害出现病态,回家后离世;曹玲凤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精神失常。

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在法庭上自辩时,申相福根本就不听,还说“就整的轻”。秦月明后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致死。

不要在恶报临头时才后悔

有一句话叫“打僧骂道,必遭恶报”,所以“宁搅三江水,不扰道人心”。因为这些修行的人,信仰神佛,心怀慈悲,修持的都是天理天道,迫害正信就是在谤佛谤法,天理不容。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最高的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导修炼者修炼。法轮大法以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复人类道德的洪大力量、短短几年就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支持决议和信函超过六千多项,不同族裔上亿民众走进了修炼。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还连续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法轮大法给人类带来了光明的福祉,象一股清流涤荡着一切污浊,并阐明了生命的意义和人活着的目的。

法轮功至今已被中共迫害二十七个年头了,但法轮功学员以顽强的毅力、顶着压力以各种方式向民众讲清真相,就是要破除中共栽赃对法轮功的谎言,让人们对法轮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是用舆论工具栽赃,制造假相和谎言。《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成了一纸空文。法轮功案件是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的,完全是非法的,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公检法人员错误的执行非法命令而不遵守法律章程,不讲法律,这是中国司法界的悲哀,让大量公检法人员犯罪,随后恶报加身。其实恶报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天意不可违。

虽然法律不存,但是天理尚在,法律不平,天道公平,天理制约一切,所以,昧着良心参与迫害好人,就是害人害己。

二零二五年,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及其他人员正在大批遭恶报。据对明慧网曝光案例的不完全统计获知,二零二五年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六年来年度曝光遭恶报人数最多的一年,总计900人。这些还只是冰山一角,因为中共从上到下都在掩盖罪行,参与作恶的人远远不止这个数量级,遭到恶报种类分为:受伤、死亡、重病、遭查处、遭受精神折磨和经济损失、祸及家人。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这场浩劫中,其实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也是更深的受害群体。在此,奉劝所有公检法和各级政府官员,一定多了解法轮功真相,吸取教训,拒绝参与迫害,不要在恶报临头时才后悔。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智慧的脱身,才是明智之举。不能为了所谓名利仕途,一时的享乐,毁了生命的永远。法轮功学员常告诉世人的一句话: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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