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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是中国民主与法治的最大破坏者
“天安门自焚事件”之我见
【明慧网2001年2月4日】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中国人民苦难深重。巍巍华夏,上下五千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这无尽苦难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因为中国多的是专制与独裁,少的是民主与法治。特别是近现代以来,多少仁人志士,就是为了“民主与法治”这几个字,殚精竭虑,奔走呼号,甚至舍身取义。可是炎黄子孙多少代人的苦苦求索,在这21世纪的今天,终于完全葬送在江泽民的手里!江泽民所发动的--对中国大陆上亿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镇压,史无前例;而这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大冤屈,感天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上至国家元首,下至普通国家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可是江泽民身披国家元首的外衣,却以其“大独裁者”的利益高于一切。上亿的善良人民修炼法轮大法,谁无亲朋好友,谁无兄弟姐妹?可是江泽民因为一己之私,就株连九族,血腥镇压,野蛮践踏了数亿人的尊严与人权!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幼苗,历尽艰难刚刚发芽,就被江泽民残酷地扼杀!

其实,江泽民不是不知道法轮功,不是不知道这些信奉“真善忍”的人们的老实与厚道。早在1997年长江大水的时候,江泽民去湖北巡视武汉防洪大堤,看见许多法轮大法修炼者除了踊跃捐钱捐物支援灾区以外,还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干,身为一国元首,看见这样的良善百姓,不仅没有只字片语的感谢,反而一言不发,扭头就走,心中对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妒火中烧,初显其心胸狭窄、不能容人的独裁者嘴脸。

当1999年4月25日发生“中南海事件”,上万法轮大法修炼者,履行中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去北京和平上访时,江泽民终于等到了“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机会,他挥舞着双手大叫:“坚决灭掉!坚决灭掉!”其疯狂与变态的程度,令前来向其汇报的爪牙罗干也瞠目结舌。随即,江泽民在中国拉开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屠杀与折磨自己本国人民的血腥黑幕。至今,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被打死逾百;判刑数千;关押数万。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者不计其数。

可是大大出乎江泽民意料的是,他原以为“三个月”就可以彻底消灭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青壮年和老幼妇孺,谁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法轮大法修炼者反而“野火烧不尽,”越战越勇,后劲十足。仅以台湾为例,据媒体报道,学员人数从镇压开始时的数千名已发展为十万名。而且国际社会对法轮大法修炼者普遍赞许与支持,同情及声援。如: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已获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法轮大法在美国各州及城镇已获各种褒奖数百个等等。

气急败坏的江泽民在穷途末路惊魂难定之时,终于又捡起了他最卑鄙狠毒的一招——制造自焚惨案,刺激群众斗群众。最近它指使公安部与新华社,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宣传机构,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愚蠢及拙劣的所谓“天安门广场法轮功学员自焚事件”,企图混淆视听愚弄百姓,孰不知已经多少知道了真相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破绽百出的丑剧只能让人贻笑大方。关于江泽民如何编导该丑剧的证据,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和政治的原因,眼下尚无法一一按法律要求实行取证调查、当堂对质等等,但我们不妨先现试举破绽一二:所谓的“法轮功学员”严重烧伤,可转眼间竟能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劲头十足地大谈特谈;警察们未卜先知,竟然会提拎着灭火器在天安门广场到处巡逻,准备随时灭火;中央电视台的摄影记者们则能掐会算,可以在第一时间架好相机调好焦距,事先准备对瞬间可能发生瞬间可能结束的全程录像,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对于愿意用理性思考的人来说,其实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近期以来江泽民向其手下发表了明确指示:对法轮功学员“怎么整都不过分”、“没有法律限制”、“打死也白打”。天理昭昭!指使公安部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编导演自焚事件属于丧心病狂的流氓恶棍行为,而直接下令让地方政府和警察用暴力害命,则属于灭绝人性的杀人犯!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犯故意杀人罪者,当判死刑。我们现在唯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呼吁人民运用国家法律系统将中国最大的杀人狂江泽民依法判决,并尽快押赴刑场执行。

古人云:“国之将兴,必有祥瑞;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我们苦难的同胞何其不幸,在世纪更迭之际,出了人民公敌江泽民;但是天理循环物极必反,极度的黑暗,也许在昭示着光明即将到来。所有有良知的人们,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名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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