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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小弟子进京正法的故事
文/大法弟子晶晶
【明慧网2001年8月1日】我今年14岁,97年秋季与妈妈一起得法。2001年7月14日,我自己去北京证实法,讲清真相。一来到天安门广场,我就开始发正念,把破坏大法的邪恶坏人都定住,同时默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我打开横幅,边跑边喊“法轮大法好”,就听见广场上的人说:“你看那小孩打横幅呢!真了不起,咱家要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

跑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又跑一会儿,心想怎么没有动静?那我就回家!这时,突然听到有人喊:“你站住!”我听到喊声,迅速把横幅装进兜子。这时,围上来一帮警察动手打我,我也不怕,心里仍在发正念。其中一个警察说:“这个人我负责,你们去抓别人。”两个警察要往车上拽我,我说:“我不去,我也没犯法,抓我干什么?我都饿了,我要回家。”同时发正念清除两个人身上的邪恶,只见两个人不那么凶了。一个拽着我,另一个给我买了一个面包,我说:“我不吃,谢谢!”看着他们满身是汗,我把自己的矿泉水给他们喝,他们说:“这小孩挺善良,怪不得学法轮功。”接着说:“你不上车,就跟我们走一趟。”我说:“你脏兮兮的手别拽我!”我天目看到抓大法弟子的人的手黑糊糊的。他说:“我的手也不脏啊?!”我心想你以为你是谁?老干坏事,地狱里都留不下。这时,我看见他心脏发出声音:“你度我,你度我。”我想他明白那面多可怜啊!我悟到了救度世人的重要。

我被他们带到了天安门分局,警察翻我的兜子,就是看不着横幅。在那里,三个警察对我软硬兼施,要我说出姓名、地址,我就是不说,同时向他们洪法。他们说:“你不说,就写吧。”可我就想写“法轮大法好”,所以就要来了红笔。这时,三个人都出去了,其实就是让我走,可是我当时没悟到。过一会儿,一个警察回来了,还给我买了一块冰糕,他看见我写的“法轮大法好”,就说:“你写这个干什么?”我说:“你们一天累不累呀,不抓坏人,专抓学大法的好人?”他说:“没办法呀,不抓就不给开工资。”我继续向他们洪法,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就佩服你这样的,到这饭都不吃,就去打横幅。你走吧,哪天再来?”出来时,我把刚才写的(当时桌子上正好有两面胶)几张“法轮大法好”贴到门上、墙上,就这样离开了分局办公室。在回家的火车上,有两个人说:“这不是今天在天安门广场上打横幅的那个小孩吗?”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在火车上向他们洪法讲清真相。就这样我顺利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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