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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大法弟子张殿国被迫害经历
【明慧网2004年1月23日】迫害人:

刘荣林,男,46岁,家住辽宁义县义州镇,时任义县县委副书记。宅电:0416-7724103
杨景成,男,50岁,家住辽宁义县义州镇,时任义县政法委书记,610主任,已得报应,于2002年秋脑出血身亡。
牟桂良,男,53岁,住义县义州镇,宅电:7721109 ,手机:13604160109,当时任义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现在主管义县公安局办公室。
杨玉祥,男,56岁,住辽宁义县义州镇,当时任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现已遭报应患脑血栓被迫退休。
此外刘宝权、景学民、王英男、李东野、支玉实、董建华、张跃军等义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干警及政保大队部分人均参与了迫害。

迫害经过

1999年7月20日早7点,张殿国刚从义县大佛寺炼功点炼完功回到家,便被镇东派出所及政保大队十几人房前屋后团团围住,不由分说疯狂抄家,抢走大法资料若干,并将他绑架。在镇东派出所非法传唤关押至第二天凌晨一点。期间受到当时任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副队长郑忠臣的非法审问。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给家人、孩子、亲朋好友带来巨大精神伤害,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本人打击巨大,影响了诊所生意,间接经济损失无法统计,也无法挽回。

1999年8月7-9号,张殿国又被锦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某、科长刘某强制带到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非法审讯,恶警私设公堂,非法体罚,强制长时间站立,非法审讯18小时,剥夺一切人身自由,不给饭吃,第二天中午才放回家。

1999年9月中旬,因下乡送大法资料,被义县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15天,然后又非法转为刑事拘留22天,期间受到杨玉祥,张国忠等人非法审讯,受到张国忠拳打脚踢,逼供,虐待。每天两个玉米面窝头,白水煮白菜,并讹诈高额伙食费每人每月360元。 按国家政策每人月应收伙食费90元 。关一天,也强收360元,关10天也强收360元,当时收款负责人是义县看守所副所长曹丽华。释放时高额收取非法押金3000元,镇东派出所收2000元,街道收1000元,没有任何收据。

1999年10月27日,进京上访返回家后,被义县镇东派出所非法拘留,因时任政保科长的杨玉祥向他敲诈钱财5000元,他被迫害得生活已经很困难,拿不出这笔钱,杨玉祥便把他从行政拘留转刑拘。他被刑拘28天,行政拘留25天,共53天,期间受到非人的待遇,在号中受尽凌辱、歧视。政保科向张殿国夫妻每人勒索2000元,共4000元,伙食费每人720元,计1440元。

2000年10月左右,义县义州镇党委书记蔡汝丽派代镇长(锦州来的姓李)到张家监控,软禁24小时,监控长达22天,白天3个人,晚上2个人,在张家住,李某某等三人住在张家床上,让张和家人住地下,外面还有流动人员,剥夺人身自由,打乱了正常生活,上街买菜都得跟着,街道主任梁丹天天上门干扰,并且无数次向上级汇报监控情况。

2001年11月,张殿国被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长李某、恶警张某,在义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及政保大队杨玉祥的配合下,将张殿国非法抓捕,将其铐上铁铐,双手背铐,坐车1000多里,押至吉林农安县,并对其残酷毒打,大嘴巴无数个。车行途中,恶警用腿、肘顶胸部。手铐直到铐到张殿国的肉里,直到现在还留有伤痕。张殿国在农安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8天,被恶警毒打2次,刑讯逼供多次,强制劳动,整天劳动,每天2个窝头,白水煮土豆、烂萝卜,每天睡潮湿的水泥地上,铺盖是草帘子,受到非人虐待,度日如年。

2002年8月份,张殿国与外地同修往大连运送大法书 ,因外地同修被跟踪,受牵连,被辽宁省公安厅、锦州市610恶警李协江、锦州市国家安全局张某某等三人及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长张彦复、恶警王占林等绑架,劫持到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刑讯逼供一宿,审讯负责人:李协江、张彦复、王占林、李春雨、周某某、景学民、王君林等政保大队全体恶警。审讯并双手铐上铁铐一宿,抢夺大法书 《转法轮》11箱,528本,价值6336元,运输车辆同时被扣押,没有任何收据、清单等手续,然后刑事拘留11天,罚款人民币15000元,政保大队罚款没开收据,钱交给大队长张彦复,同时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多人,有李克、雷某某等共5人,其余几人遭到同样审讯、拘留。雷被罚5000元,交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李克被罚15000元,锦州水产局办公室主任大法学员柴立彬被罚款7000元,交锦州市国安局国保支队,营口大石桥市一功友被罚8000元,交锦州市公安局。

2002年10月24日,因中共召开16大,义县县委县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层层密谋,疯狂抓捕全县大法弟子83人。张殿国也在其中。同时被抄家,镇东派出所全体出动参与,并诈骗诱其到派出所,然后直接拘留,并扬言16大开完就无条件放人,都被拘留23天,每天两个窝头、白菜汤,住潮湿地板。16大结束后,义县公安局副局长牟桂良与法制科科长杨宝民、政保大队队长李春雨密谋向被拘留的大法学员每人敲诈3000元以上,最多的定30000元,并由派出所配合要钱,对16大前的承诺开完16大就放人公然反悔,被敲诈的大法学员们家中都没有钱,因多次被敲诈均已负债累累,所以全是投亲靠友,变卖财产或借款,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到目前仍无缓解。

2003年11月10号晚6点30分,恶警对义县法轮功学员大搜捕,公安分局副分局长李子森带队非法强行抄家搜查。三台警车开到张殿国家中,恶警10多人,气势汹汹,乱翻乱扔东西。

张殿国爱人郭桂香几次被非法教养,到目前仍被关在马三家,被非法加期教养3个月,受尽折磨,体重由160斤被折磨至100斤,家务的沉重负担都落在张殿国一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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