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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明慧网2004年12月18日】
  • 致北京怀柔区公安局、610的公开信

  • 易县大法弟子给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开信

  • 给大庆教育系统的一封信

  • 致单位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 致唐山钢铁公司干部、职工的信

  • 青春寄语——给学生的新年贺卡背面的话

  • 给木兰县公、检、法的一封公开信

  • 致北京怀柔区公安局、610的公开信

    怀柔区公安局、610的工作人员:

    做为我们这些具有公民权利的人,鉴于当前你们对于法轮功采取的过激行为,实有必要向你们陈述一下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并向你们进一言了。

    1999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代,在这一年里我们国家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震惊世界的事件。那就是开始了对法轮功全面的镇压行动。当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大权在握,他出于对法轮功的妒忌心理和不可告人的目地,独断专行,以权代法,不顾中央常委和全国人民的反对,公然把对国家,对人民“百利而无一害”(经公安部,国家体委调查做出的结论)的法轮功定为×教进行打压,用尽了极其残酷、极其下流、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灭绝人寰的手段,动用了国家的大量财力、人力、物力、警力、新闻媒体对法轮功进行全国性的镇压。栽赃、陷害、抓捕、抄家,给炼功的人施酷刑达50余种。有1000余人被活活的打死。打伤致残的不计其数。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也使众多的亲属、朋友、同学、同事受到株连。江氏及其少数追随者的残酷行为罄竹难书。已被钉在中华民族的耻辱柱上,江氏的这一暴行激起了全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反对,使国家的声誉在国际上受损,经济上受挫,给国家带来了灾难。

    五年来,法轮功的修炼者经受了腥风血雨的考验。法轮功非但没有被镇压下去,反而更加兴盛起来。又有许多人走进法中来,使广大人民对法轮功有了正确的认识。法轮大法好的字样、声音随处可见、可闻。

    法轮功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得到发展。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学炼法轮功,仅在台湾就有30万人学炼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得到许多国家的嘉奖达1000余项,法轮大法誉满全球。

    江泽民及其一些镇压法轮功的追随者已以灭绝人类罪被告上了国际法庭,即将受到国际法的审判。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用刑者也遭到了报应,有的死于车祸,有的暴病而亡,有的被致残等等,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中央领导层,本来对江氏打压法轮功的行为就有分歧,由于来自国际,国内诸多方面对江氏镇压法轮功反民主反宗教信仰自由的谴责,中央对于法轮功的态度已有明显的改变,虽然还没有做出为法轮功平反的决定,但是已趋向于这方面发展;在地方上一些职能部门,过去由于一边执行江氏打压命令,一边却暗自骂老江,现在有人都敢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了。

    做为一级地方政府机关怀柔区的公安‘610’的你们,对当前法轮功的上述形势竟然熟视无睹,我行我素,还被个人的利益所驱动,还想在打压法轮功上大做文章,借机捞一把,还在肆意抓人、打人、逼供、抄家,你们真是坏事做绝。几年来,你们抓了上百法轮功学员。有的被判重刑,有的被打死,现在你们还在暗暗的进行搜捕活动。

    不久前,你们又抓了十数人,拘留起来,作为你们请功受赏的资本,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过激行为已引起世人的瞩目。人们已把十分不满的目光投向你们,受到广大民众的谴责。因此,希望你们认清当前的形势,吸取文革时沉痛的教训。做出明智的选择,立刻刹住这倒行逆驶之车,不要再做那种伤天和害理,损人不利已的事了。望再思再想,唤回自己的良知吧!采取措施从轻从快无条件释放你们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使其走出牢门与家人团聚,这是受害者亲属、正义的人们发出的共同的呼声,共同的期盼。积善有善报,积恶有恶报,何去何从,我们将拭目以待你们的选择。

    法轮功修炼者及受害家属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劝告


    易县大法弟子给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开信

    各位领导:

    也许一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出于职业的敏感,或出于怕心,你就会……。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看完这封信,因为这关系到你自身的将来。

    1992年以来的社会实践证明,法轮功能从根本上改变人心,促進社会道德的回升,同时,法轮功也使修炼人身体健康,疾病消除。这种神奇的功法,在没有任何媒体宣传的情况下,人传人、心传心,从工人、农民到国家干部;从学生到教师;从病患者到医生;从失足青年到警察;从大字不识一个的普通百姓到高级知识分子、科学家……包括了社会上所有的各阶层的人,都在法轮大法的恩泽中,人心向善,道德升华。

    1994年后易县各地的法轮功炼功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恐怕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各行各业的修炼人以“真、善、忍”的法理约束自己的言行,用修炼后的高境界的行为在各自的岗位上敬业爱岗、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并且影响着周围的人群,带动着人们向善的心,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得到了社会的赞誉。

    然而,1999年7月,由于江泽民出于个人的妒忌,导致了这场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镇压与迫害。它利用整部国家机器与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对法轮大法以及法轮功弟子在全世界范围内進行造谣、诽谤、诬陷,造假宣传比比皆是,无所不在。这是对包括你在内的所有人的良知与道义的侵害!是对你们知情权的残酷践踏!

    我们是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我们得有良心,我们要说真话,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得允许人说真话,这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我们依照国家法律到国家信访办,不是闹事,只是为说句公道话,说句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由于天津的法轮功弟子被抓、被关押……,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走到了北京,这就是1999年的“4.25万人进京上访”。紧接着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弟子的疯狂迫害在中国全面铺开,百姓的合法权益在“人权最佳时期”的幌子下,一次又一次的被剥夺了。法轮功弟子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抄家、非法罚款、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多少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妻离子散,甚至生离死别!试问谁没有父母、妻子儿女?为什么在江氏的国家机器下会如此的无情、冷酷与残忍?!

    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里,执法犯法的恶警们用尽了恶毒的谎言和人间闻所未闻的酷刑,那种酷刑手段,就连当年“白公馆渣滓洞”都会自愧不如!“渣滓洞”没有强奸、没有强迫堕胎、没有性侵犯与性虐待、没有虐杀儿童……许许多多“渣滓洞”没有的酷刑,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弟子的劳教所里都被创造了、发明了,尽管它们极力对外界却声称什么“春风化雨般的转化”,然而当你目睹那被电棍烧焦的善良面孔,那骨瘦如柴的昏迷不醒的肢体,被烙铁烙出的片片伤痕……不用多说你自己就可以得出结论,报纸、电视上的一切,只不过是都是编造出的骗人鬼话!

    或许,你们当中有些人知道的比我们更详细、更具体。

    在欺世谎言的诱骗下、在高压恐吓下、在疯狂的迫害下,有的炼功人可能动摇了,但是,我们不会忘记:

    “我们的身体好了,这是真的!”
    “我的家庭和睦了,这是真的!”
    “我走正路了,堂堂正正做人了,这是真的!”
    “我公正廉洁了,这是真的!”
    ……这都是真的!

    作为法轮大法弟子,我们都知道:因为修炼,人们变得无病、无灾、无忧、无虑;因为修炼,人们变得无私、无我、无怨、无恨,这一切都是真的!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们,我们不愿放弃修炼,我们不能放弃修炼!因为法轮大法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命!

    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中,至今已有上千人被酷刑折磨致死,十几万人被判刑、劳教、拘留、关押、罚款……无数大法弟子被迫离家出走,四处流浪,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一个个举家团圆的传统节日,有多少法轮功弟子流落街头、身困牢房。在投诉无效的情况下,大法弟子冒着被抓、被关、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自发的利用各种方式向善良的人们诉说我们被迫害的真象。

    法轮大法弟子在“真、善、忍”的法理指导下,时时处处端正自己的行为,在被迫害中,我们走过了漫长的5年时间,在这期间,我们没有暴力、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我们只是要说一句真心话, “法轮大法好!”,然而却遭到无端的迫害,残酷的镇压,这就是对人性与良知的公然践踏!就拿我们易县来说,自1999年7.20以来到今天,已有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

    大法的弘传现已传遍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分肤色、不分种族,修者日众;各国政府授予法轮大法褒奖1000;以揭露2001年元旦天安门自焚真象为内容的电影《伪火》在哥伦布国际电影节上获奖,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也发表声明“天安门自焚案”是中国政府本身导演的骗局;江泽民、610办公室、以及参与迫害的多名中国高官已在多个国家被正义之士告上了国际法庭,全世界已经掀起了“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浪潮;现任、离任高官丁关根、夏德仁、刘淇等已被国际法庭判定有罪,罪名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江××及其追随者受到正义审判的日子已为时不远!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象,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帮助我们,支持我们。天理昭昭,望你警醒!

    作为易县的官员,我们希望你能静下心来想一想,看一看被收缴去的《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相信你就会真正明白和相信法轮功对社会有百益而无一害,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每看到被江氏谎言蒙蔽的众生百姓、糊里糊涂当了江××的打手,我们的心在掉泪。何谓“天理不容”?历史上有多少因行恶遭报的事?简直数不胜数,直至今天,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所以法轮功真修弟子们才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各种方式向众生讲清真象,为的是你们能有一个好的未来。这就是修炼人的慈悲体现。

    清醒吧,各位领导,为了全县人民有一个美好的明天、也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永远,希望你能对“真、善、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利用你在职的权力停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在道德全面下滑的时代,法轮大法才是众生唯一得救的希望,大法弟子对世人的慈悲与挽救行为,希望得到你的支持与理解;希望你帮助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弟子,撤销对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非法通缉,让他们早日与家人团聚
    ……。

    我们相信:
    在“道义”与“命令”之间,你会选择“道义”!
    在“良知”与“冷漠”之间,你会选择“良知”!
    在“正义”与“邪恶”之间,你会选择“正义”!

    如果你作出了正确选择,我们法轮大法弟子会对你说:谢谢你!

    全体易县法轮大法真修弟子
    2004年12月


    给大庆教育系统的一封信

    教育系统的全体教职员工们,全体同学们:你们好。

    三十四中的师生员工们都知道,本校初一三班班主任贾学群老师在给一年二班同学播放“天安门自焚”录像的真像片后,于9月29日下午被让胡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绑架,到现在一个多月了。最近又传来大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决定劳教贾学群一年。

    贾老师非常热爱自己的教学工作,更爱惜他的学生孩子们,他无法忍受涉世不深纯洁的孩子们,在震撼全人类的迫害法轮功事件中受蒙骗和愚弄,做江氏迫害人类道德良知的牺牲品。为了不让孩子们受江氏谣言所毒害,他在课余时间在一年二班放了“天安门自焚”录像,这是2001年1月23日下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放的录像慢镜头。孩子们在惊异中看到所谓“自焚案”的很多情节都是虚假的。例如:1、自焚的王进东脸部烧焦头发为什么完好?2、刘春玲倒地死去是一个穿军大衣的人打的!3、巡逻的警察没有背灭火器上岗的,可镜头中的警察却在1分钟内同时动用了几十个灭火器、灭火毯,这是从哪儿来的?4、汽油在遇明火时瞬间燃烧,爆发力极强,当时就可以让人窒息,为什么烈焰中的自焚者还能慢步前行?5、烧伤治疗应是裸露的,为什么国家一流医院却把烧伤病人包得厚厚的?……漏洞百出!上诉这一幕幕不明明是演戏吗?这不是有意的造假吗?为什么?

    《转法轮》书中明确写到“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自焚也是杀生,完全违背法轮大法法理的。

    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看法轮功广受欢迎,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就妒火中烧,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手导演了惨烈的“天安门自焚”案,栽赃陷害法轮功,激起不明真象的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以达到江氏不可告人的迫害目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全面追查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要犯,他们已触犯了国际法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即将法办。

    现在全世界有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大法,修炼者身心受益。他们遍布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来自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肤色。法轮大法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敬仰和爱戴,获得世界各国政府和地区的褒奖1230多个,被誉为高德大法。可在中国大陆却受到了江泽民集团的诬陷诽谤和残酷的迫害。

    这不仅让我们想起文化大革命时期,批斗刘少奇、邓小平时,老师也曾被打成臭老九,被拉下讲台,所有的言论都是蓄意编造陷害,谁敢说真话,就同样挨斗。过后人们叹息的说:“我在当时不知道。”实际人们都在自我保护中随波逐流,促成了这场浩劫。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身负“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教师应该是真理的化身。孩子如白纸,教师写下什么,是什么。这不仅仅关系着孩子的未来,更关系着民族的发展,社会的兴衰。作为教师品格中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说真话,要诚信。教育家陶行知说:教育要“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好人。”可见,说真话是教师最基本最本质的师德。

    如果我们的教师都是说着谎话传播谎言的人,谁还敢把孩子往学校送,五千年文化的精髓何在?如果我们的教育者失去了讲真话的精神,那么科学还能发展,人类还能进步吗?贾学群老师因为讲真话,他的人身自由权利已被非法剥夺;还有64中学教师李海,现被关押在大庆监狱一年多,近日绝食抗议已被关小号折磨;去年5月今年3月大庆市12中学优秀教师高淑芹、市63中学王克民教师已先后被迫害致死。大庆这么多教师他们犯了什么被迫害这样?竟是为了说了真话!

    教育系统的学生及教职员工们,为呵护你们的良心,抵制谎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同时奉劝行恶者改邪归正,善恶必报是天理,为自己留条后路吧!

    参与迫害单位:

    让胡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号0459,邮编163453)
    总机: 6336222 5985661
    局长孙邵民:6332888 5989412
    副局长:6338692 5989692
    副局长:6333021 5985956
    副局长:6339105 5987105
    副局长:6353411 6338672 5989649
    副局长:6338673 5988673
    纪检科:6339599
    大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0459-4661762
    大庆市市长热线电话0459-12345

    大庆市全体大法弟子
    2004年11月6日


    致单位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领导:

    我是(××单位)的干部,法轮大法修炼者。近日,看到新闻媒体报导:“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五月到明年六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查办的重点对准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的消息,我考虑再三,决定向领导反映以下情况,请给予答复为盼。

    2000年X月X日凌晨2点左右,我独自一人正在家中睡觉,被一阵撞门声惊醒,紧接着阳台玻璃被击碎,七、八个男警察从阳台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抄家,随后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我被绑架到××区拘留所非法关押30天。在此期间,既不通知我的工作单位,也不通知我的家人,致使我回到单位被停止工作。(后不久办理了内退)。

    2001年,××系统办“洗脑班”,我以拒绝参加来抵制这种利用公款私设公堂的非法行为。X月X日下午,单位“610”人员伙同××区公安人员,用云梯(升降梯)从阳台打碎玻璃闯入我家,因我没在家而使非法绑架未能得逞。我被迫离家出走,开始了流离失所的日子,一直到现在。

    2001年X月,工作单位不再往我的工资卡上打内退工资,我失去了生活来源,陷入了更加困难的境地。不仅如此,我的银行存款也被非法监控,家人拿着我的活期存折和身份证居然取不出钱来,银行方面说,得本人亲自到初始行办理才行。

    以后警方又不断的非法骚扰我的家人,追问我的下落。为了追查我的线索,2002年X月竟然将我姐姐非法绑架到××区“洗脑班”进行摧残。

    我的几点诉求:

    一、依据《宪法》,要求还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最基本人权与合法的修炼环境;归还非法强行抄走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炼功、讲法录音录像带。
    二、依据《宪法》和《劳动法》,要求补发我2001年X月以后至现在三年多的内退工资和与单位内退人员完全相同的其它福利待遇;按期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三、依据《宪法》第十三条,要求解除对我的银行存款的监控。
    四、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要求赔偿两次打碎玻璃强行入室、非法抄家、非法绑架、非法关押、使我被迫流离失所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赔偿我的姐姐被非法绑架、绑架期间被摧残,以及家人、子女、亲朋好友长达数年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之中所造成的伤害。

    情况简介及相关法律依据附后,供参考。望在百忙中尽快给予答复。

    谢谢!

    ×××
    2004年11月

    (附──情况简介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对我实行非法拘留和强制洗脑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单位的老同志都知道,我是一个老病号,没少花单位的医药费。××年因病重失去工作能力转了劳保,我对生活几乎失去了信心,对我来说那真是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1996年夏天,我慕名寻到法轮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学法炼功三个月就彻底治好了我多年来西医、中医、偏方都治不好的一大堆病。1996年X月,经医院检查,身体一切正常,甚至准备做手术的子宫瘤也不翼而飞,我象换了一个全新的人,我健康的回到了工作岗位,从此,未请过一天病假,我亲身体验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上班后,我在工作中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高标准要求自己,不争名不争利,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处处做到替别人着想,和同事们融洽相处,协调配合。恢复工作的第一年(1997年),我就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

    1999年7月,江泽民出于个人的权利欲,在强烈的小人妒忌心驱使下,违反宪法和行政工作程序,采用“文革”的方式,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强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给迫害寻找借口和依据,迫害者打着“依法”如何如何的口号,堂而皇之的劫持了整个国家机器,用警察、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电棍、酷刑等取代了“文革”中的红卫兵、“牛棚”与武斗双方的棍棍棒棒,将几十万炼功民众未经法律程序长期囚禁折磨,一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无数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无数人被迫流离失所;上亿的炼功民众及数亿的炼功人家属长达五年多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之中……

    我是“真善忍”法理的实践者,我数年的实践证实了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是更高的科学,他能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当然不愿意放弃修炼。但是,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江泽民的淫威下,我不但失去了以往集体学法炼功、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一方净土,而且麻烦不断。不是派出所找就是公安局找,单位领导每天都得向上级“610办公室”汇报对我的“帮教”、“转化”情况。一到“敏感日”,就得想办法安排我“出差”,生怕我依法上访或上天安门和平请愿。我善意的向“帮教”我的领导和同事们讲真象,取得了他们一定的理解。

    X月X日凌晨两点我自己在家中熟睡,忽然被一阵野蛮的撞门声惊醒(不是敲门,是用重物冲撞保险门),紧接着,阳台(我住二楼)的玻璃“哗啦”一声被击碎,我惊愕的看到几个象土匪一样的男警察从打碎的窗户爬进阳台,一拳打碎了内室的玻璃,就闯进了我的卧室。眨眼间,七、八个男警察挤满了我的窄小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的抄家,强行抄走了我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炼功、讲法录音录像带。那种穷凶极恶令人瞠目结舌,一时间家中一片狼藉,仿佛土匪!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仅仅因为我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不愿放弃法轮大法修炼,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我被非法绑架到××区拘留所关押了30天。尽管我一再要求,警方既不通知家人也不通知工作单位,30天后放出来时,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整个过程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土匪强盗行径,神圣的法律在这些执法人手中形同儿戏。

    回到单位第一天,我向×××领导讲述了这一过程,他竟然怀疑的瞪大眼睛大声说了三个字:“不可能!!!”是啊,如此荒唐的事,就发生在号称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现代中国,发生在首都北京,有正常思维的人怎么能相信呢?!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001年,迫害者为达到将法轮大法和法轮功修炼者“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江泽民下达给“610办公室”的密令)的目地,不惜炮制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及一系列“自杀”、“杀人”的耸人听闻的“惨案”,使人们对一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充满了误解、恐怖和仇恨。各级党政机关、军队、新闻媒体、大中小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监狱、拘留所、劳教所,甚至监狱、拘留所和劳教所的犯人和在押人员,都被裹胁到迫害之中,或主动或被迫的充当帮凶,犯下了大小性质不同的罪行;四分之一的国力被用于维持旷日持久的镇压,从而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空前的灾难。

    2001年,××系统办“洗脑班”,我以拒绝参加来抵制这种非法行为。那些冠以种种名称的“洗脑班”,实质上就是私设公堂。它不仅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更是又一种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它们将法轮功修炼者绑架到这些地方参加“学习”。“洗脑”期间完全丧失人身自由和所有人权,跟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本质区别。这种由“610”私设的“公堂”比土匪窝更加恶劣,因为它花费的是公款,是国家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据海外媒体报导,2001年12月江氏集团用于建洗脑中心或基地的资金达到了42亿元人民币;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显示,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这些通过艰难途径传出来的数据其实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当我向通知我的领导说明上述情况,申明我为什么拒绝参加“洗脑班”时,这位领导非但不准我说,反而质问我:“你怎么知道的?你是不是又和其他炼功的见面了?”可见,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已经被江泽民毒害到了何等程度!在这些领导的心中,“法律”、“法治”只是挂在嘴上的政治说教而已,随意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了家常便饭,自己在犯法,却浑然不知。仅仅因为当权者握有权力,仅仅因为我的观点与当权者的观点不同,仅仅因为我不顺从他们的违法行为,我就有罪了!

    X月X日下午,单位610人员伙同××区公安人员用云梯(升降梯)从阳台打碎玻璃闯入我家,因我没在家而使非法绑架未能得逞。我被迫离家出走,开始了流离失所的日子,一直到现在。(因我当时不在现场,更详细的情况不清楚)。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1年X月以后,单位不再往我的工资卡上打内退工资(经济上截断),我失去了生活来源,陷入了更加困难的境地。不仅如此,我的银行存款也被非法监控,家人拿着我的活期存折和身份证居然取不出钱来,银行方面说,得本人亲自到初始行办理才行(无非还是要抓人)。

    以后警方又不断的非法骚扰我的家人,追问我的下落。为了追查我的线索,2001年X月竟然将我姐姐非法绑架到××区“洗脑班”进行摧残,我的家人、子女、亲朋好友长达数年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之中。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我提出如下几点诉求:

    (一)、依据《宪法》,要求还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最基本人权与合法的修炼环境;归还非法强行抄走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炼功、讲法录音录像带。
    (二)、依据《宪法》和《劳动法》,要求补发我2001年X月以后至现在三年多的内退工资和与单位内退人员完全相同的其它福利待遇;按期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三)、依据《宪法》第十三条,要求解除对我的银行存款的监控。
    (四)、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要求赔偿两次打碎玻璃强行入室、非法抄家、非法绑架、非法关押、使我被迫流离失所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赔偿我的姐姐被非法绑架、绑架期间被摧残以及家人、子女、亲朋好友长达数年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之中所造成的伤害。

    二、揭去这场非法迫害披着的“依法”和“合法”外衣

    (一)、这场迫害从本质上就是非法的
    尽管迫害者一直在试图给这场彻头彻尾的非法迫害披上“依法”和“合法”的外衣,但迫害的实质是想用暴力和“法律”改变人的思想。法律是只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从这一点上说,“法律”被滥用到根本不属于法律所应该适用的范围,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迫害从一开始在本质上就是非法的。

    (二)、这场迫害和“文革”一样,是违宪的,是又一场“浩劫”
    这场被实践证明为劳民伤财、骑虎难下、害人害己的迫害运动的发起,并没有经过党内的集体决策,也没有经过政府的正常行政程序,更没有通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予以审查并采纳,而完全是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劫持国家权力的结果。而且,他一个人就推翻了1998年国家七个部委联合对数万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科学调查所做出的正确结论。所以,和“文革”一样,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的发起是违宪的,也就必然导致成了中华民族的又一场“浩劫”。

    (三)、民政部的《通告》和公安部的“六禁止”与《宪法》相抵触
    1999年7月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和公安部关于法轮功的“六禁止”通告,它们的颁布本身就是违宪的,因为它们与《宪法》相抵触。毋庸分析,只看《宪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原文就一目了然: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1)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2)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所以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和公安部的“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禁令,不仅违反了《宪法》,也同时违反了国务院《信访条例》。

    (四)、“610”的成立和运作都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

    “610办公室”即“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迫害前夕的1999年6月10日,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后升级为正部级机构,数以万计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610办公室”相继成立,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规模。各级“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并且只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

    这个“610“的成立和运作在中国所有的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依据。从其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的运作方式来看,只有当年德国法西斯组织“盖世太保”、前苏联的“克格勃”及中国“文革”时期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可以与之类比。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中国法制体系的极大践踏和嘲讽。

    各位领导,我写这封信,就是在依法行使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其实,从法轮功的传出到这五年多来的迫害过程中,法轮功修炼者所做的哪一样不是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上访、散发传单、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哪一样不是合法的、正义的、利他的、理性的、和平的、非暴力的?哪一样不是“天赋人权”?而且,前提是江泽民残酷迫害,没有迫害,也没必要去揭露邪恶、讲清真象了。法轮功修炼者所做的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捍卫中国的法治,捍卫人类的正义良知。

    我郑重提出我的诉求,这不仅仅是为我个人所遭受的不公,因为我的遭遇只是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中极普通的一例,我之所以要写这封信,是为中国百姓面对的苦难与危害,同时也是为了你们,是为了所有能看到我这封信的人!希望每一位看到我的信的人,都能在内心深处,抛开身份,理性的、客观的思考一下法轮功问题,向自己的良知提出考问,为赎回自己的未来,为被迫害者也为您自己做一份力所能及的努力。

    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人权侵犯太逆历史潮流,给社会制造了太多的负担和冤魂冤怨,因此犯下了如山的罪恶,最终逃不脱天理和人间法律的严厉制裁!这场迫害决不会长久,追随江氏的败类终究也只不过在一番小丑式的表演之后,即将成为江氏的陪葬!揭穿江泽民的邪恶是为了天下的好人、愿做好人的人不会因江氏的邪恶而是非不分,从而给自己的未来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愿所有善念尚存的人们用你们的正义和良知分清正邪、明辨善恶,给自己争取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


    致唐山钢铁公司干部、职工的信

    各级领导、职工大家好!

    我叫姚秀荣,我丈夫叫崔凤岐,我俩是唐山钢铁公司炼焦制气厂职工,同时都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当你们工作了一天,下班回到家,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一定很开心、很幸福。尤其是每逢佳节,一家人团团圆圆其乐融融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很满足!你们可曾知道,中国大陆千千万万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庭正在遭受的悲惨和痛苦……

    法轮大法倡导“真、善、忍”。大法学员都遵循“真、善、忍”在做好人,更好的人。处处与人为善,做事先考虑别人,真诚、善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群体,从99年7.20开始遭到了“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的疯狂打压,一时间人们仿佛又回到了恐怖的“十年浩劫”时期。江集团操控着整部国家机器,造谣、诬蔑、栽赃陷害法轮功,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发动了一场惨无人道的打压法轮功运动。5年多来,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千百万的坚定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们有的被抄家,被巨额罚款,被开除公职,被迫流离失所,被判劳教,被送入精神病院药物迫害,被判刑,上千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我家就是其中之一。

    我丈夫崔凤岐,1998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得强健,心情愉悦,工作起来精力充沛。99年7.20以后,单位某些领导为了自身利益,昧着良心紧跟江氏集团实施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丈夫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不放弃修炼“真、善、忍”,多次被非法拘押在单位不让回家。

    2001年3月9日我刚上班,就被厂党委书记肖鸿礼和厂办主任张国文叫到车间主任办公室。肖鸿礼问我“天安门自焚”是真是假,我明确的告诉他:是假!肖马上暴怒起来,命车间领导让我下岗学习。就这样我被软禁在车间主任办公室。肖鸿礼和张国文又带厂公安分处赵生和备煤车间书记姜凯峰等人到我家找我丈夫,并非法抄了我家。下午我丈夫一上班,就被劫持到厂公安分处。同时我也被车间主任送到厂公安分处。傍晚我孩子放学时,副厂长张怀明到分处告诉他们让我丈夫回家安排孩子的生活和住处,并派分处蔡志强、徐海春和赵卫东再次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

    当晚我和丈夫被非法关押在厂招待所,两名经济警察监视我丈夫。快午夜时我上洗手间,与丈夫相遇,我俩借机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单位非法按连续旷工将我俩开除公职。

    2001年4月18日,我俩回家看望孩子和老人,炼焦制气厂又派人开车到我亲属家妄图抓捕我们夫妻。被逼无奈,我们只好再次流落他乡。

    2001年7月18日我俩回家看孩子,8月20日被厂公安绑架,将我们随身所带的所有财物和我的身份证全部搜走。不法人员把我强行送到钢铁公司公安处非法拘押,将我丈夫非法拘押在单位公安分处。

    一日,我母亲带我儿子到单位看我丈夫,分处处长熊桂林命经济警察徐海春和赵卫东,强行将我丈夫架到厂大门外,分处全体出动紧随其后,熊桂林在前带头高喊:崔凤岐是全国通缉要犯。当着我母亲和我儿子,还有很多过往的行人,把我丈夫在大门外来回游行示众侮辱,对我丈夫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2001年8月27日蔡志强和邱连生将我从市里接回厂公安分处,继续非法关押。9月5日下午蔡志强、邱连生、徐海春和赵卫东叫我和崔凤岐跟他们走,并说那里啥都给,我们的钱物由厂里保管,带那儿去一分钱也不会剩,呆几天就把我们接回来,钱物全部给我们。我们被骗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才知道,一切用品都需要自己花高价钱买。丈夫被关进男监室后,什么生活用品都没有,每天啃着干粮,嘴对着水管喝生水。连解大便都没有纸用,只好用便池放出的凉水冲洗。

    2001年10月10日,蔡志强、邱连生、赵生和赵卫东将我和丈夫从看守所接出后,直接送到市洗脑班。崔凤岐因体检不合格,洗脑班拒收,他们才把他送回家。我被留在洗脑班继续迫害,导致我心肌缺血,心率过速,头疼,血压高。2001年12月20日我才被放回家。

    回家后我们曾多次给厂领导打电话,要求退还我们被非法搜走的财物和我的身份证,要求恢复我们的工作,均无结果。我们却多次遭到不法人员到我家骚扰。

    2004年7月初,由于办理唐钢股票需要身份证,我们又再次给厂韩玉树、肖鸿礼打电话,后来又给厂党委书记张权利打电话要身份证,至今未给。7月21日下午四点半,厂保卫科蔡志强又带一群人到我家敲门。当夜2点多钟再次敲门,扒着门缝喊:小崔开门!骚扰得我全家不能睡觉,使我丈夫极度虚弱的身心再次受到极大的伤害。由于我们的财物和我的身份证,还有我俩的工资卡都被厂里扣着至今不还,由于多次遭受迫害,我丈夫身体非常虚弱,不能出去打工挣钱来养家糊口,一家人艰难度日如年,又没有说理的地方。2004年10月16日我丈夫崔凤岐含冤离世!年仅40岁,撇下年幼的儿子,年迈的老母及亲人。

    丈夫死后,我们家属多次找单位领导解决此事,但一直无人出面,副厂长褚和却让保卫科长张健中与当地公安联系。由于无钱存放尸体,三天后只好由亲友出钱将我丈夫火化。出殡那天当地公安出动两车便衣到太平间,使悲痛的亲人们笼罩在恐怖之中。

    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人们,对“十年浩劫”还记忆犹新。国家主席刘少奇一夜之间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邓小平也是三起三落。无数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谓的“地、富、反、坏、右”,被打压得死伤无数,一切疯狂过后,那些“紧跟毛主席干革命”;跟“四人帮”保持一致的“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中流砥柱们”都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五十五年中,历次政治运动:肃反、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给人的历史教训还少吗?

    流氓恶首江泽民及其一切爪牙,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实施的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它们操控着整部国家机器,造谣、诬蔑、栽赃陷害法轮功;把纳税人的钱用来迫害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民众;用来奖赏那些为了个人利益,昧着良心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

    法轮大法早已洪传世界,受到6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广泛关注和爱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转法轮》等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上出版发行。李先生及法轮大法受到世界多国和地区1000多项褒奖。世界上正义善良的民众都在广泛关注着发生在中国的,历时5年多的毫无人性的对“真、善、忍”的迫害。

    一个政党也好,国家元首也好,各级当权者也好,无论是谁,只要是迫害善良的,就一定是邪恶的!从2002年世界上相继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由一百多个民间组织参与成立了“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等等国际组织。全世界大法弟子已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比利时、法国、德国、韩国、台湾等地把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以及追随江泽民的邪恶之徒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名告上各国法庭。不久的将来,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及其一切追随者一定将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

    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善恶到头终有报。善良的人们啊,赶快清醒吧!不要再听信邪恶的谎言。用自己的思想,理智清醒的去观察和看待现在中华大地上所发生的一切。正面的了解法轮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因为世界需要“真、善、忍” !

    我真诚的希望你们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附唐钢炼焦制气厂有关电话(区号 0315)
    厂总机:3087777
    厂长:谢海深 3990999
    厂党委书记:张权利 2086288
    副厂长:褚和 3997618
    厂工会主席:张怀明 3997658
    厂610办公室主任:姜凯峰 3997732 (厂办公室电话 3087503)
    厂保卫科长:张健中 3997503(原公安分处,现改保卫科)
    厂调度室电话:3087568


    青春寄语——给学生的新年贺卡背面的话

    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青春如诗如画,纯真善良的青年朋友,当你离开无忧无虑充满同学友情的校园,踏入那世事纷争、人心叵测的社会时,你将如何从容对待,活出自我?如何能大展宏图,干出一番事业?

    纵观古今中外那些有所成就的人物,除了家庭、出身、经历、相貌不同外,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有着一双敏锐、善于观察的眼睛;一对能听取任何不同声音的双耳;一个不被任何人群、任何环境、任何权力左右,独立思考,有着自己主见的大脑,这些使他们能够在别人视为平凡中创造奇迹,在形形色色的谎言中不被蒙住双眼,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游刃有余,使自己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人生的阅历不一定非要自己亲自踏入社会在挫折和磨难中积累,现实中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也在检验着你对事物的判断力、分析力,体现着你是否具有将来在人生旅途中如意而行的能力。比如对于“法轮大法到底如何”这一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就体现了你是否能活出自我!是盲目相信中国电视、报纸的单方宣传,还是自己亲自去了解法轮大法学员,然后自己能做出一个独立的判断。

    圣人云:“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当你一只耳朵听到对法轮功种种不好的宣传时,是否用另一只耳朵去听听法轮功学员自己是怎么说的;当你一只眼睛看到电视中宣传是法轮功学员在自焚、在杀人时,你是否用另一只眼睛看看自己身边的法轮功学员有没有这样做?你是否独立思考过为什么法轮功只有在中国一夜之间被宣传禁止,而在世界上60多个国家广为洪传,倍受欢迎。法轮功如果真是电视中宣传的那样不好,为什么在此之前会有1亿人在学?是这1亿多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傻子,还是我们被某些领导人当成了傻子在欺骗!

    关上门窗,自己在房间里看一看法轮功的真象光盘,或捧起法轮功的著作《转法轮》静静的看,静静的思考,这是真正的智者所为!真正有所成就的人物,他们不会偏听偏信,不会人云亦云,不会随波逐流。

    年轻的朋友,你如果也能做到的话,那么一定会有一个美好光辉的未来在等待着你!


    给木兰县公、检、法的一封公开信

    公、检、法的各位人士:

    作为一名合法公民有义务向你们反映一下本地区的违法乱纪行为。

    前几天,吉兴乡派出所所长张亚东,副所长孙小洋带领李德春、范喜峰、杨柏峰、李长军、许波等多名警员,强行绑架回家探亲的吉兴乡红丰村的村民、法轮大法学员孟令玖,把人架走时连鞋都不让穿。现在孟令玖被非法关押在木兰第一看守所,被迫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对他的迫害。(看守所电话:0451─57092974,吉兴乡派出所电话:0451--57028025)

    此事在当地民众中引发极大的愤慨。老百姓都说:“这年头警察不是维护治安的,是执法犯法制造社会动荡的土匪。”“这么好的人都抓,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

    孟令玖以前曾身患乙肝、胆囊炎等多种疾病,不能下地干农活,吃饭怕传染给别人,独自一双碗筷,周围的人都说他活不长,家人也都愁容满面。自从他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得到康复,并时时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周围的人无不说孟令玖是一个难得的好人。99年7月20日以后,法轮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曾在大法中受益的孟令玖,走上去北京上访之路,这本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却被木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以罚款为名勒索了三千元钱后才放人,罚款的三千元钱没有正式收据,就连白条子也没有。以后恶警动辄就绑架他,共有五次被非法绑架、期间遭殴打、折磨,他在无奈之下被迫离家在外,至今已有三年多。

    请检察机关的有关领导介入查办,制止此种违法乱纪的恶性行为继续下去。责令公安有关部门立即无条件释放被迫害当事人孟令玖,返还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尊严。

    迫害事实:

    以下提供的资料是本县部分法轮大法学员遭受到的非法迫害事例,请备档。

    2004年3月3日上午,木兰县第二派出所警察肖国峰、江鹏飞在街上无端非法抓捕大法学员季凤琴,理由是“她是炼法轮功的”,事后派出所所长带人对季凤琴非法抄家,并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入万家劳教所继续迫害。

    2004年7月16日,木兰县大法弟子陶泳国在向世人讲真象时被恶人举报,当天晚上木兰县公安局国保队队长王志华、政保科科长陈滨,还有孙长利、刘静波几名恶警闯入陶泳国家中将其强行绑架。此消息被公布后,有许多海外大法学员打来电话寻问此事,令参与此事的恶警非常惶恐,匆忙把非法判劳教一年半的陶泳国送入长林子劳教所进行迫害,以此想摆脱责任。在修炼法轮大法以前,陶泳国曾被他人猎枪走火伤及腿,拄双拐。而他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后即弃双拐,能盘腿。陶泳国在大法中受益巨大,向世人讲法轮大法被非法迫害的真象,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无可争议的。

    2004年7月26日上午,由于恶人举报,木兰镇第一派出所的姜岩,金某等四、五个恶警绑架正在发真象传单的大法弟子常永福、张秋蓉夫妻二人并抄家。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14岁、一个17岁在家无人照管,多次到公安局要求见她们的父母但被拒绝,她们的住房是租的,房主还撵两个孩子走。常永福被非法判劳教三年送入长林子劳教所进行迫害、张秋蓉现被非法判刑7年,张秋蓉在木兰第一看守所被关押时,由于迫害和思念女儿已经是神志恍惚,但还是被送入哈尔滨女子监狱进行迫害。现在他们的大女儿独自流离在外,小女儿随回到生父家,但因无人看护,常辍学……一个完整的家,就被这场非法迫害给拆散了。

    本县有许多的大法学员都曾被非法绑架、关押、巨额罚款、劳教、判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天理。任何人都绝对无法逃脱其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罪责和惩罚。在这场迫害当中许多直接参与迫害的公检法、610的警务人员因迫害大法学员遭到恶报的例子每天屡屡发生。

    前不久,原任木兰县副县长耿维民,因贪污案已被抓捕关押。耿维民在任法院院长期间,曾经参与非法重判大法弟子商贵民14年、于友10年、于友的妻子蔺玉荣10年……耿维民任副县长期间,曾公开在媒体上宣传敌视法轮大法的言论。

    原木兰县公安局长肖波已患喉癌。肖波是木兰县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有60多名大法弟子在其任职时,被非法判刑、劳教、罚款。一次肖波亲自带领数十名警察从二楼破窗而入,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于友、蔺玉荣夫妻二人。

    双城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蒋清波,多次在看守所恶毒谩骂大法,诬蔑法轮功创始人,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学员。2002年9月,蒋清波突然像得了重感冒一样得病住院,确诊为癌症,不几天就死了。

    黑龙江省经济在全国排在倒数第二,可近五年来紧跟邪恶江××集团迫害法轮功,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位列全国第一。万家劳教所、长林子劳教所、哈尔滨戒毒所、哈尔滨女子监狱、绥化劳教所、牡丹江尖山子监狱……每个迫害场所都关押了上百的法轮功学员。其迫害手段之残忍,全世界都知其臭名。一些对大法存有恶意并迫害过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当权者已经开始遭报:省委副书记韩桂之、省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广举、副省长付晓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衍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 省委常委张秋阳等皆被免职;以及迫害大法弟子严重地区的一把手也被免职,如大庆市委书记、牡丹江市委书记等均被免职;曾任黑龙江省省长的田凤山,到中央国土资源建设部不久,因贪污受贿也被免职查办……

    还有: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在任期间疯狂迫害大法学员,2004年4月因车祸身亡(车中只有她一人丧生) 。河南省封丘县政法书记云东海2004年五一节放假期间乘车游玩,在路上与一辆大卡车相撞,车上还坐着他的女儿、儿子,小姨子和她的孩子,结果四死一伤,他的儿子成植物人。

    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停止作恶吧!即使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亲人着想啊!

    在国内,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日益不得人心,一切有良知的人都在起来反对这场对无辜、善良百姓的迫害,就在公安,国安及各级政府部门内,已有大量的正义之士在悄然的收集有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久前有324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单位揭露、控告湖南省沅江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资炜为首的恶警的违法行为。全国其它地区会有越来越多的这类事发生。这些都值的你们考虑。

    镇压法轮功开始至今都是以“上级命令”口头传达,所谓的文件在传达后也被返回上级,作为下级办案人的你们,在法轮功“平反”的那一天,当有人追究你们凭什么抓、判大法学员时,你们将如何摆脱罪责?也许真的有人把血肉之躯的你们视为他们的工具,希望你们能理智、冷静的为自己的明天思考思考……明辨是非,认清正邪,为了你们的未来,为了你们的家人,做出对得起自己的选择。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给你们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是大法弟子的肺腑之言,希望你们能三思。

    木兰县大法弟子

    当日前一篇文章: 2004年12月17日大陆综合消息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是师父是大法给予了我们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