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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制作真象光盘的同修的一点建议
【明慧网2004年12月2日】
  • 给制作真象光盘的同修的一点建议

  • 一种简便的收集、记录传真号码的方法

  • 给制作真象光盘的同修的一点建议

    制作真象光盘的同修们,你们辛苦了!你们制作的真象光盘在讲清真象、救度众生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发真象光盘是讲清真象很有利的形式,他有许多优于传单、粘贴的地方,有其它形式难以替代的效果。特别是面对面讲真象时,配有光盘,效果更佳。尤其是以所谓“围攻中南海”、“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人案”等真象为主要内容的光盘,很有说服力。面对面讲真象时,提示对方注意光盘中的那些主要细节,效果很好。

    但是,近期(十月下旬到十一月中上旬),我接到的光盘,内容都不太适合,都是以儿童为对象,且大部分画面死板、粗糙,类似幻灯片,又缺乏幻灯片的精美,一点吸引力也没有。既然是给儿童看的,画面更应该生动活泼,能引起儿童的兴趣,寓教于乐趣中。而我们这几期的光盘,缺乏生机,哪个儿童愿意看呢?成年人更不能耐着性子看了,这就达不到预期目的。所以我们建议,制作光盘的同修再创意上、画面的剪接组合上,要多费一番心思,适合被救度对象的心理,求得最佳效果。


    一种简便的收集、记录传真号码的方法

    文:大陆大法弟子 一管

    我所处的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平时乘车、走路时经常看到厂家的广告牌上的传真号码,开始时我记录在小本子上、但不太方便,身上有时又没有带纸笔,而且比较引人注目;后来我想了一个简单的方法:现在许多人身上都有手机(小灵通也可以)把号码输入在手机上,按一下拨号键,迅速挂断,这时手机还没有拨通,回家后,打开通讯记录,就可以找到传真号码了。由于一个地区的号码前几位相同,我们可以省略前面的数字。只记录后面几位就可以了。海外的大法弟子发传真讲真象时,一般不需要单位的名称,这一步可以省略。我们也可以用代码表示单位的性质,如用1表示企业,2表示政府部门等,以便记录后分类,有针对性的组织真象材料。

    自焚真象一般是必不可少的,且内容应尽量详尽,主要几个疑点(如王进东的结印、盘腿;刘春玲被重物击打;刘葆荣喝汽油的自述)应突出,早期有古胜博士解说的光盘,反映较好。

    再者,光盘的外包装上应简要注明内容的项目,以便散发者针对不同的人群,散发相应内容的光盘。以取得更好的效果。象目前这种情况,不少同修拿到光盘不看(或无条件看)其内容,就盲目散发,以为发出去就起作用,岂不知有时适得其反。如针对儿童看的光盘,成年人捡回去一看会感到没意思,很可能不屑一顾的扔掉,也可能对大法产生不好的看法。这不但浪费了我们有限的资金,也浪费了我们宝贵的时间。而且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这就很不应该。

    以上是我们几个同修的共同看法,供同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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